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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臺灣颱洪防災體系

「災害防救法」於2000年6月完成三讀並於同年7月頒布實施。災害防救法的 頒布施行為我國災害防救工作奠定了重要的基石,對於體系內各主要單位所應該 負擔的災前、災時、災後等重要工作項目及其運作,都有明確的規範,且整體防 救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昇。而早在美日等國已制定相關法規與組織,例如日本 在1961年即制定「災害對策基準法」,而美國於1979年成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總 署(FEMA)」。

「颱洪災害防救體系」是為了傳達災前預防、災害發生時的應變及災害發生 後的處理與重建之正確知識,強化災害之預防、災害發生時之緊急應變及災後之 復原重建措施,提昇人民對颱洪災害的認識,進而提升災前準備和緊急應變的知 識,災前正確的防治態度和災時良好的逃生技能,如此才能減少颱洪災害帶來之 精神和物質上的損失,同時也才能培養具備良好颱洪災害防救素養的公民。在「

災害防救法」中稱「災害」是指下列災難所造成之禍害:風災、水災、震災、旱 災、寒害、土石流災害等天然災害;火災、爆炸、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 路災害、礦災、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森林火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等災 害(災害防救法,2011)。而「颱洪災害防救體系」,其重點分別如下:

一、 平時預防

為降低颱風來臨時所造成之損失,應針對戶外之懸掛物及樹木,定期查看,

固定懸掛物、修剪樹枝,避免遭強風吹落造成災害;查看室內容易受風害及容易 淹(積)水之區域、建築物、設備及設施等,並進行颱風、水災危險設施改善,降低 災害來臨時可能帶來之危害,

二、 災前整備

(一) 瞭解住家或學校周遭環境

1. 連結市公所或區公所網站,查詢可能浸淹水區域圖,瞭解住家或學校附近是

否有浸淹水的危險或連結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查閱住家或學校所在地區之 降雨淹水預警值。

2. 依過去經驗相互確認周圍的浸淹水深度。

3. 預先瞭解政府安排的疏散安置地點或附近較高、不受浸淹水影響地點,做好 疏散路線的勘定。

4. 財物要儘可能放置在高處。

(二) 防汛期時請多留意氣象報告及有關資訊

1. 在防汛期,當中央氣象局發布颱風或豪大雨警報後,應特別留意氣象情報的 降雨資訊,並收集瞭解河川水位變化資料,預為研判浸淹水情形,認為有疏散 的必要或接獲洪水疏散警告時,應迅速行動。

2. 位於易淹水地區之住家或學校,應儘量將電子、電氣製品、貴重器具及不耐 浸水的物品(如貴重儀器或教科書)等放置在高處,尤其是被洪水淹沒或沖流而 易發生危險的物品,應放置在洪水浸淹不到的地方,並安裝防水閘門或準備 砂包備用。

(三) 隨時注意收聽看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獲取颱風動向、強度及可能到 達時間等氣象資訊,並做好各項準備。其他方式如:

1. 電話語音服務:若要快速取得氣象資料,可直接撥打氣象語音查詢專線166(

國語)、167(台語、客語、英語)。

2. 電話諮詢服務:若需要更詳細的氣象諮詢服務,可撥打氣象諮詢專線02-23491234,有專業人員解說服務。

3. 網際網路服務:可以利用中央氣象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wb.gov.tw)查詢 氣象資訊,或訂閱氣象電子報取得所需資訊。

4. 氣象傳真服務:可以利用傳真機撥打中央氣象局氣象資訊語音傳真回覆系統 020303166,以取得氣象資料。

5. 遵照各地方政府停止上課、停止上班之公告,留在家裡,盡量避免外出。

6. 關閉門窗,大型玻璃門窗貼上膠帶,遠離玻璃門窗,以免破裂而被割傷。

7. 留意陽台或圍牆上之盆栽,以防被強風吹落,導致行人受傷。

8. 確認建築物頂樓鐵皮屋、水塔是否確實固定,防止鏽蝕之鐵皮或水塔遭強風 吹落。

9. 確認冷氣機、廣告招牌、看板是否牢固,防止掉落。

10. 確認施工中工地鷹架、防護網、施工圍籬是否安全,大型廣告海報宜有風洞 口,防止強風吹襲倒塌,造成損傷。

11. 平常應定期修剪樹木,颱風來襲前以支架固定,以防被強風吹襲倒下。

12. 準備足夠3日使用之乾糧、食物,並儲水準備,以備不時之需。

(四) 準備好防災用品

雖然各級政府皆有災害防救的準備與能力,但在政府救援之前,必須靠民眾 自己的準備來渡過難關,以便能安全等待救援。這一些需要用品會因個人而有所 不同,應與有過水患經驗的人多交換意見,斟酌自家人的情形與自己避難的方式

,並於防汛期前準備妥當。例如:

1. 隨身衣物:雨具、鞋襪、保暖和換洗衣物、毛毯 2. 盥洗用具:毛巾、衛生紙、肥皂、洗髮乳、沐浴精

3. 飲食裝備:飲用水、口糧、免洗餐具、奶粉、嬰兒用品(如有必要) 4. 貴重物品:現金、印鑑、身分證、健保卡、存摺、金融卡

5. 救災用品:安全帽、繩索、工具刀、手套、滅火器、哨子 6. 醫療用品:外傷包紮簡易急用藥品與個人用藥或衛生用品 7. 照明設備:手電筒、電池、打火機、蠟燭、火柴

8. 通訊設備:手機、收音機、無線電、電池

9. 定期清理鄰近的水溝,避免砂土、塑膠袋、垃圾、樹枝淤積,減少浸淹水機 會。

10. 與家人商量好疏散方法及萬一家人離散時的聯繫方法。

三、 災時應變

1. 淹水時應立刻關閉所有電源及電器用品。

2. 不可進入積水及腰地方搶救財物、泡水汽機車。

3. 迅速離開淹水現場,並集體行動向安全、熟悉、方便可及的地方避難,於明 顯處等待救援。

4. 避難時應隨身帶好防災或避難物品。

5. 泡水過的電氣用品、水電管線等設備,不可貿然使用,應等技術人員檢查後 才可使用。

6. 泡水過之汽機車,請勿發動引擎,應請拖吊車拖至保養場檢查維修。若在登 山途中應即找安全地方避難,並打電話告知避難地點。

7. 在外開車時應慢行,若遇強風侵襲,應停在路邊或安全處躲避。

8. 當颱風眼經過時,天氣會暫時好轉,該段期間不可外出,因為數十分鐘後,

暴雨會再來襲。

9. 因為颱風來襲而受困時,可使用行動電話通報受困地點,讓搜索人員可以知 道確切位置。聽到人的聲音時,應即敲打牆壁或懸掛、綑綁可識別之標誌。

四、 災後復原

(一) 颱風警報解除後盡量不要立即外出。

收聽看電視、廣播的氣象報告,確定颱風遠離才可外出。

外出時應留意各種掉落物及電線。

發現電線桿或交通號誌桿斷裂、折損時,應即通報搶修。

發現淹水、溺水或交通受阻,應即通報119或110 (手機請撥打 112)。

(二) 應配合防救災應變中心,全力協助地方政府進行災後環境復原工作,包含:

1. 應發動全民實施災後環境清潔、防疫消毒及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工作。

2. 災區傳染病疫情發生時,遇可疑病例,即刻送醫體檢,對已發生疫情應即時 採取應變措施,並防止疫情持續擴大。

3. 加強災區食品衛生管理工作、注意周遭地區環境清潔衛生及反應疫情發生,

並配合政府進行環境消毒、飲用水水質抽驗事項。

4. 災害發生後,應迅速整理災區避免環境污染,避免災區傳染病疫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