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苗栗縣教育的發展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主要的目的為探究苗栗縣國民中學校史檔案典藏之管理與運用方式 之現況,進而分析苗栗縣國民中學校史檔案典藏工作之現況與問題。本章第一節 臺灣教育的發展,首先將探討臺灣教育於苗栗縣之發展情形;第二節說明學校校 史檔案管理之內涵;第三節說明學校校史檔案典藏方式及運用之面向;第四節為 本章做歸納結論。

第一節 苗栗縣教育的發展

本節探討苗栗縣國民中學教育在各時期學校的校史檔案管理情形,從清領時 期、日治時期、光復後三個時期苗栗國民中學教育情況,分述如下:

一、清領時期苗栗縣教育史

從明永曆 34 年(清康熙 22 年,1683)6 月,清水師提都施琅攻佔澎湖,閏六 月,鄭經之子鄭克塽修表降清,臺灣為滿清管轄,迄清光緒 21 年(1895)4 月 17 日清廷與日本政府訂立馬關條約,割讓臺澎與日本,這期間長達 212 年為所稱「清 領時期」。

清領時期臺灣為建省前,學政由巡臺監察御史或福建巡撫兼任提督學政;建 省後由臺灣巡撫兼任;但真正負責教化為縣儒學的教喻;儒學、義學、書院和社 學(民間自辦)為主要教育單位(黃新發,2005)。

(一) 苗栗縣的儒學貢生

光緒 11 年(1885)劉銘傳任巡撫,析疆置吏,增設學額,嗣經禮部議准,并 飭各學查明,其由南北府學撥歸臺灣府學廩膳附增生員 150 員,伍生 86 員。又 由彰化縣學撥歸臺灣縣學 52 名,武生 11 名。撥歸苗栗者 11 名,武生 11 名;苗 栗縣儒學設於光緒 15 年(1889)以縣治新創,尚未建著,僅設教諭一員(黃新發,

200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6

(二) 苗栗縣的書院:英才書院

苗栗縣於光緒 15 年(1889)由苗栗縣知事林桂芬申請,將新竹縣所屬之名置 師院管理內學租,其在苗栗縣境者撥歸苗栗,創設英才書院,聘請院長,招訓學 生,但未曾建築院舍。據父老傳言,目前苗栗市中正路之文昌廟,即昔英才書院 之所在(黃新發,2005)。

另有一座古鐘與書院有關,吊在中埕左廂廊,鐘上有「文昌宮」、「英 才書院」、「丁卯年」等字樣,丁卯年經查證是 1927 年(民國 16 年)

補鑄,應非建祠時原物。

英才書院運作 6 年,直到日本人治臺後,禁止漢人學習漢文,推動新 式教育而廢止,不過地方詩文愛好者仍透過吟詩創作,延續傳統漢學文化。

(三) 苗栗縣的義學

清同治 6 年(1867)淡水同知嚴金波撥該廳下義倉捐穀 3600 石充義學經費,

於竹塹(竹北一堡)及艋舺(大加納堡)兩地社明善堂專責掌管,以寓興養立教之 意。同時設義學 15 所,九年續設兩所,十年設一所,共設義學 18 所,其在本縣 境者有中港、後壠、新埔(臺灣教育志做為吞霄)、貓裏等四義塾,同治末年

,義學大辦廢絕。為苗栗縣境之淡水廳下中港(竹南一堡)、後壠(苗栗一堡)、新 埔(竹北二堡)、貓裏(苗栗一堡)(黃新發,2005)。

(四) 苗栗縣的社學

雍正元年(1723),清領之初臺灣社學遍及各地,而有漢人及土著之分。漢人 社學始於康熙 22 年(1783)至康熙末年,朱一貴起事,社學之制漸告廢弛,義學 代興,所在社學多變為義學。據臺灣省通志文教志學校教育篇所載,其中後壠社 學(苗栗一堡後壠庄)、社學(苗栗一堡後壠庄)、蓬山社學、大甲東社;又有「中 港社、貓裏社、通霄社、新埔社,計四處」(劉寧顏,199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7

(五) 清領時期的科舉制度

苗栗縣清領時期之科舉考試概況,據苗栗縣知事沈勞茂蔭所輯苗栗縣志記 載:苗栗原隸新竹,新竹原隸淡水,淡水小考向附彰化,清嘉慶 19 年(1814)臺 灣適糜奇瑜詳請總督汪志伊巡撫張師誠提准 23 年開考,廳學定額文童 6 名,武 童 2 名。

二、日治時期在臺中等地教育之草創期

日治時期為實施皇民化運動期間,日本政府為在民間普及日語以利民眾灌輸 日本皇民思想,以便利加強政治服從性,曾大舉推行國民教育(國史館,1996)。

以下為日治時期在台教育整理如下:

(二) 國語學校與國語傳習所

在臺灣日治時期之教育,實為日本帝國主義殖民地教育之措施,尤其以國民 教育最為明顯。「國語(日)學校」及「國語(日)傳習所」以普遍實施日語訓練,

而後陸續更改為小學校、公學校及教育所。小學校語工學校於昭和 16 年(1941) 始一律改稱「國民學校」(王嘉斌,2012)。

臺灣總督府將國語傳習所的校本部設在臺北,第一附屬學校設在士林,第二 附屬學校設在艋舺(萬華),第三附屬學校設在大稻埕,國語學校的臨時校舍和事 務所設置在艋舺的學海書院內,任命町田則文為校長。

國語傳習所設置區域包括臺北、淡水、基隆、新竹、宜蘭、臺中(彰化)、鹿 港、苗栗、雲林、臺南、嘉義、鳳山、恆春、澎湖島等 14 個地方。

(二) 苗栗縣之國語傳習所

明治 29 年(清光緒 22 年,1896)5 月起,苗栗國語傳習所成立(縣苗栗市建 功國民小學之前身),明治 31 年(清光緒 24 年,1898)1 月 14 日,苑里設分教場 (現苑裡鎮苑裡國民小學之前身),1 月 25 日,中港設分教場(現竹南鎮竹南國民 小學之前身),6 月 15 日,後壠設分教場(見圖 2-1,現後龍鎮後龍國民小學之前 身)(黃新發,200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8

圖 2-1 國語傳習所後壠分教場

資料來源:懷念古早味----後龍寫真(苗栗市:苗栗文化局,2000),頁 119。

(三) 日治時期之中等教育

日治時期,臺灣的中等教育,包括中學校、高等女學校及高等學校等,總稱 為高等普通教育。中學校和高等女學校皆招收國民學校畢業生,畢業後可投考專 門學校;高等學校則純為升大學預備學校。日治時期的臺灣中學保持兩個傳統,

一個是男女學生分校,不能共學,另一個是日臺學生分途就學。

明治 30 年(清光緒 23 年,1897),國語學校第四附屬學校所附設的五年制尋 常中學校,可為本省中學教育的濫觴;明治 40 年(清光緒 33 年,1907),總督府 公布「總都府中學校官制」,把國語學校尋常中學科取消,單獨設置總督府中學 校,當時的中學校在明文上規定以教育日本人為目的。

大正 3 年(民國 3 年,1914),「總都府中學校官制」修正,又於臺南市增設 中學校一所;大正 10 年(民國 10 年,1921),地方官志修正,總都府兩中學分別 改為「臺北州立臺北第一中學校」、「臺南州立台南第一中學校」,及今日的建 國中學與臺南二中(黃新發,2005)。

1、臺灣男子公學校沿革

日治時期,臺灣的中等教育有男女分校趨勢,現今眾多的男女分校還存在,

更是學生爭取就讀的學校,臺灣男子公學校沿革,詳見表 2-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10

32 年,西元 1943 年)起縮短中學校修業年限為四年,更將課程簡化,教科書一 律採用國定教科書,更設夜間中學,各市亦得創設市立中學校(黃新發,民 94,

頁 65)。

在日治時期苗栗縣內僅於昭和 16 年(民國 30 年,西元 1941 年)4 月,在苗 栗鎮福麗里 18 號,設立「苗栗家政女學校」。翌年四月,該校改稱為「苗栗農 業實踐女學校」(見圖 2-2) (黃新發,民 94,頁 66)。

後壠公學校畢業證書 圖 2-2 日治時期公學校教育檔案

資料來源:杜世福先生;懷念古早味----後龍寫真(苗栗市:苗栗文化局,2000),頁 108。

三、台灣光復後之初級中等教育(國民中學教育) (一) 行政長官公署的接收與改制

二次大戰結束,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訂定「省立各校接收須知」及「新 任校長接收須知事項」進行接收日治時期 39 所的中學學校。在「接收人員對於 校產及經費必須點收清楚,列冊報核。對於日籍人員的徵用必須依法辦理;對於 學生的課業必須照常維持;對於不合國情的教育環境不需立即撤除。」(臺灣行 政長官公署教育處,1946)。四點大方向下,臺北市區內的公立中等學校由省教 育處直接派員接收,其他州廳立學校,則由各州廳接管委員會先行接收,在原校 或鄰校臺籍職員中,挑選學識能力較優者暫委校務,負責保管所有財產設備,並 繼續上課,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派員接辦。在國民政府接收後,有 39 所中 學學校仍持續的教學,有 101 名教職員工留任於原學校工作,9,509 名台籍學生 仍持續在原學校就讀至畢業,見圖 2-3(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194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11

圖 2-3 1945 臺灣行政長官陳儀派陳毓琳 充頭份國校校長之委任令

資料來源:陳運棟採編,照見歷史--老照片集(下)史蹟文物篇 (苗栗市:苗栗文化局,2002)

(二) 台灣初級中學教育

依據 1932 年國民政府公布的「中學法」,將中等學校更改為「三三制」,

即初級、高級中學各三年,共修業六年。

戰後,由於原先的州廳立中等學校已改制為省立高中,而國民學校高等科又 予以廢除,為解決一般國民學校畢業生升學問題,並且奠立地方中等教育的基 礎,教育廳通令各縣市加速籌辦縣立初級中學,同時調整各種實業補習學校,使 部分的實業補習學校改制為縣立初等學校,並訂定「臺灣省公私立中學新舊至各 年級調整辦法」,對於舊制中學一至三年級一律改編為新制初中一至三年級;對 於中學修滿三年者得參加新制初級中學畢業考試,及格者發給畢業證書。1946 年 7 月新制初級中學畢業生得免試升入原校高級中學,並得自行投考其他高級中 學;舊制四年級畢業生,留校補習語文成績合格者,得免試升入原校新制高中二 年級,未留校補習者,得投考新制高中二年級(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1946)。

光復之初民國 39 學年度,臺灣地區僅國民學校(國小)實施國民教育,初級 中學仍非強迫教育、義務教育。民國 57 學年度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原國民學校 改稱「國民小學」,初級中學改稱「國民中學」,亦稱「九年國民教育」,係屬 強迫教育、義務教育。

民國 57 學年度臺灣地區有國民中學 487 所,學生 617,225 人;至民國 92 學年度國民中學校數增至 720 所,學生 957,285 人。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15

大倫國中 謝義鄉 1963 苗栗縣苗栗市玉清里育英街 82 號 頭屋國中 李萬源 1963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 86 巷 14 號 造橋國中 何高志 1966 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村 1 鄰 27 號

獅潭國中 余海青 1966 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村 21 號

西湖國中 許曉雲 1966 苗栗縣西湖鄉龍洞村 1 鄰 1 之 1 號 南和國中 熊儒卿 1967 苗栗縣通霄鎮南和里 9 鄰 112 之 1 號 維真國中 蔡芸芸 1968 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中山路 252 號 致民國中 張慶應 1968 苗栗縣苑裡鎮舊社里 9 鄰 96-1 號 泰安國中 魏慈華 1968 苗栗縣泰安鄉大興村 32 之 1 號 興華中學

附設國中 鄒義昌 1968 苗栗縣頭份鎮中正一路 401 號

附設國中 鄒義昌 1968 苗栗縣頭份鎮中正一路 401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