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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與澳洲的能力標準架構

在文檔中 壹、專業能力標準概念 (頁 22-29)

肆、能力標準架構

一、 英國與澳洲的能力標準架構

英國和澳洲的能力標準架構極為相似,但在名稱上並不相同,英國稱為

「職業標準」(occupational standards),澳洲則稱為「能力標準」(competence standards),其架構如表 2-1-3 所示,其中單元名稱、單元描述、能力元素、

表現規準、與範圍敘述等五個部份,在澳洲的能力標準中是必要的,證據指 引與關鍵能力兩部份是選擇性的;但在英國的職業標準中,則僅有能力單 元、能力元素、表現規準、與範圍敘述等是必要的。一個能力單元可能包含 數項能力元素,每一項能力元素是個人可以獨立完成的活動或成果,表現規 準則是針對每一項能力元素表現應達到的等級,包括技能、知識、理解、與 活動等,範圍敘述則是描述能力單元的可能變異,包括背景、環境、條件、

材料、工具、與設備等。證據指引和表現規準與範圍敘述有相關,用來指示 評量者去蒐集能力的證據,以便評斷是否達到表現規準。另外在知識部份,

澳洲的能力標準架構中,並未單獨列出所需要的相關知識,而是以隱含的方 式,列在表現規準之中,但在英國的職業標準架構中,有些會增加知識需求 部份,陳述所需要的相關知識。

表 2-1-3 澳洲的能力標準架構

單元名稱(unit title):能力單元的名稱,100 個字以內,以便存入國家訓練資訊 服務資料庫中

單元描述(unit descriptor):描述單元名稱、目的、內容、與其他單元的關係等 能力元素(elements of competency):描

述能力單元的成果(一項能力單元 可能有多項能力元素)

表現規準(performance criteria):描述個 人完成能力元素應該達到的等級,包括 技能、知識、理解、與活動等

範圍敘述(range statements):描述變異範圍,包括背景、環境、條件、材料、工 具、與設備等

證據指引(evidence guide):描述能力單元表現的證據與評量方法 關鍵能力(key competencies)或核心技能(key skills)

資料來源:ANTA(1999)。

英國和澳洲的能力標準架構是屬於專業能力的範疇,其內容會因為不 同的職業或工作而不同,但因為大多採用功能分析法進行能力分析,因此並 不限於技能操作的層面,而是屬於多向度能力的「工作能力模式」。

對於工作場所共同的能力,並未強制整合到能力標準之中。在英國,這 部份的能力早期被稱為「核心技能」(core skills),目前則叫做「關鍵技能」

(key skills),包括:(1). 溝通(communication)、(2). 應用數字(application of number)、(3). 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4). 團隊工作 (working with others) 、 (5). 改 進 自 我 學 習 與 表 現 (improving own learning and performance)、(6). 問題解決(problem solving)(Weinert,

1999; Kearns,2001)。澳洲的關鍵能力包括:(1). 蒐集,分析,與組織資 訊能力(collect, analyze and organize information); (2). 溝通觀念與資訊能力 (communicate ideas and information);(3). 計畫與組織活動能力(plan and organize activities); (4). 與他人及團隊工作能力(work with others and in teams); (5). 使 用數學觀念與技巧能力(use mathematical ideas and techniques); (6). 問題解 決能力(solve problems); (7). 使用科技能力(use technology)(ANTA,1999)。

雖然澳洲和英國並未將工作場所的共同能力列入能力標準架構中,僅使用隱 性的方式強調這些能力的重要性,但愈來愈多的能力標準已經整合這些能力 (ANTA,2001;Down,2000)。

二、美國的技能標準架構

美國於 1995 年設置「國家技能標準委員會」(National Skill Standards Board; NSSB),推動全國與各州技能標準的發展,為了達成標準的一致性,

並使技能標準可以作為教育訓練與工作市場的橋樑,特別提供兩個向度的資 訊,一為「工作導向」(work-oriented)的資訊,也就是完成工作需要的技能標 準;另一為「工作者導向」(worker-oriented)的資訊,也就是工作者本身需要

的知識、技能、或個人屬性等。工作導向的架構如圖 2-1-3 所示,包括:

(一) 重要工作功能(critical work functions):職業領域內的主要工作或功 能,通常以最多 15 項重要工作功能為原則。

(二) 關鍵活動(key activities):為了完成一個重要工作功能,所需要執行 的任務或活動,通常以 3 至 6 個關鍵活動為原則。

(三) 表現指標(performance indicators):評量是否完成關鍵活動的規準,

通常每一個關鍵活動以 3 至 6 個表現指標來評量。

在工作者導向方面,工作者需要具備的知識和技能,可分成三個範疇:

(一) 學術知識與技能(academic knowledge and skills):是指一般的學科 能力,也是進一步學習的基礎,包含讀、寫、數學與科學四種。

1. 讀(reading):可以看懂文字、表格、圖形,可以詳讀、摘要、分析 等。

2. 寫(writing):可用簡潔、正確的文字表示觀念與資訊。

3. 數學(mathematics):如算數、量測、機率、統計、代數、幾何、與 三角等。

4. 科學(science):如物理、化學、生物、行為科學、應用科學、實驗 科學等。

某職業

重要工作功能 重要工作功能 重要工作功能

關鍵活動 關鍵活動

關鍵活動

表現指標 表現指標

表現指標 圖 2-1-3 美國技能標準架構

資料來源:研究者彙整。

(二) 就業知識與技能(employability knowledge and skills):一般工作場所 共同需要的知識與技能,包括 13 項:聽、說、應用資訊與通訊科技、

蒐集與分析資訊、分析與問題解決、決策與判斷、組織與計畫、運 用社交技能、適應能力、團隊工作、領導他人、建立共識、自我與 生涯發展。

1. 聽(listening):參與、接受、傾聽他人談話,也能夠由別人的談話 語氣、姿勢、表情等,瞭他人談話的內容。

2. 說(speaking):以口語清楚表達自己的觀念和想法。

3. 應用資訊和通訊科技(using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運用電腦、電傳、網際網路、電子郵件、傳真機、複 印機、計算機等。

4. 蒐集和分析資訊(gathering and analyzing information):透過觀 察、討論、研究、搜尋等方式,蒐集、組織、整合、與分析資料。

5. 分析與問題解決(analyzing and solving problems):找出問題原 因、分析潛在危險、運用邏輯推理、發展解決方案。

6. 決策和判斷(make decisions and judge):考慮各種優缺點、選擇 替代方案、進行決策判斷。

7. 組織和計畫(organizing and planning):計畫工作程序、設定優先 次序、預判可能遇到的阻礙、並運用各種人力物力資源、達成工作目 標。

8. 運用社交技能(using social skills):以友善、謙虛方式與他人互 動、尊重個人及文化差異、為他人設想等社交技巧。

9. 適應能力(adaptability):改變個人行為或作事方法以適應他人、

能接受新事務、新資訊、新環境等。

10. 團隊工作(working in teams):與他人共同合作、共享觀念、共享

資源、共同達成團隊工作目標。

11. 領導他人(leading others):激勵、鼓舞、引導他人,達成工作目 標。

12. 建立共識(building consensus):以溝通、協調、分享、共享等解 決分歧、達成共識。

13. 自我和生涯發展(self and career development):了解自己的興趣、

能力、訂定生涯規劃、追求自我成長。

(三) 職業技術知識與技能:與技能標準的職業或工作上需要的技術知識 與技能,由於職業或工作的不同,會有不同的項目與內涵,因此沒 有固定的格式,但大致不出下列幾項:工具設備、環境條件、安全 衛生、資訊資源、維護製造、庫存管理、與企業政策等。

NSSB 將學術知識技能與就業知識技能的每一個項目,都劃分成低(L)、

中(M)、高(H)三個等級的複雜度(NSSB,2000b),並且列出每一項重要工作 功能所需要的能力等級,其格式如表 2-1-4 所示,在縱軸部份是重要工作功 能,而在橫軸部份則是學術知識與技能、就業知識與技能等共 17 項能力項 目,在縱軸與橫軸相交的地方則是能力等級,例如功能 1 需要讀的能力等級 為 M。這種將重要工作功能與學術知識與技能、就業知識與技能整合在一 起,也就是將專業能力標準與一般能力標準相互整合的作法,更能顯示知識 的重要性,對於後續的教育訓練教材發展與評量需求的訂定,助益極大。

表 2-1-4 NSSB 重要工作功能與學術知識與技能、就業知識與技能的整合

表 2-1-5 我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的架構

共同科目 專業知能

科目 檢定項目 相關知識 工作項目 技能種類 技能標準 相關知識

四、美國、英澳、與我國技能標準架構之比較

我國、英澳、與美國在能力標準架構上有相同,也有不同的地方,其比 較如表 2-1-6 所示,重要工作功能、能力單元、與工作項目三者,雖然名稱 不同,但其內涵相近。第二層的關鍵活動、能力元素、與技能種類,在內涵 上也是相近的,但在敘述的方式上,美國、英國、澳洲均以動詞帶頭,我國 的敘述則未統一格式。表現指標、表現規準、與技能標準三者,都表示應該 要達成的水準,是評量或檢定的基準。

美國技能標準比較特殊的部份是學術知識與技能、就業知識與技能兩 者,並且已經和重要工作功能整合在一起。英、澳的能力標準較特殊的地方 是範圍敘述(變異範圍),可以顯示不同的情況,例如收取付款的變異範圍可 能有簽帳、現金、支票、信用卡等。證據指引也是較為特殊的部份,用來告 訴評量者如何蒐集能力表現的證據。

表 2-1-6 美國、英澳、與我國技能標準架構之比較

美國技能標準 英、澳的能力標準 我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 重要工作功能 能力單元 工作項目

關鍵活動 能力元素 技能種類

表現指標 表現規準 技能標準

職業技術知識與技能 (知識需求) 相關知識 學術知識與技能

就業知識與技能

範圍敘述(變異範圍) 證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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