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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自我、華人女性自我與伴侶關係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華人自我、華人女性自我與伴侶關係

近年來,文化與自我構成的議題逐漸被學者所注意,一般而言,文化對社會 成員性格形成的影響已經被肯定。社會文化被認為不僅形成個人的思維與性格特 質,供給行為的規範與準繩左右行為的範圍與方式,也影響人我關係的模式(曾 文煋編,1995)。本節先從華人文化的重要內涵瞭解華人在社會文化中形成的自我 特徵;再就華人社會歷史中,對女性在兩性關係中角色的諸多的期待與規範,理 解華人女性在兩性秩序中的自我樣貌;最後,回到變遷社會、雙元文化的角度,

探討當代華人自我、華人女性與伴侶關係所具有的特徵。

一、 華人的自我與人我關係

中國傳統的道德美學,對「人」有著高度的關注,諸子百家對人生價值、人 生理想、人生準則、人生修養、完美人格等內容有充分的論述。雖然作為文化規 範的「做人」概念與日常生活問題的「做人」概念之間有現實與理想的差異,但 文化規範所體現的生活路向代表了該文化中個體成員最為典型的生活路向(彭泗 清,1993)。因此,以下從華人文化的重要內涵與價值理解生活在此中的個人,其 自我與人我關係的特徵。

(一)、華人文化的和諧價值

錢穆(1979 )認為華人的民族性不和合性多於分別性,傾向於愛好和好、和順、

和陸、安和、崇尚和平等,不喜歡抗爭、違逆、對立、競爭、爭鬥。楊中芳(1992) 分析華人的價值體系指出,無論在文化、社會或個人層次上,華人的價值體系均 以追求和諧、和合、秩序、穩定、均衡為中心思想、或基本價值。深入探究中國 哲學的內涵,「和諧」一直是各家思想的核心觀念。可以說,中國哲學史乃以「和 諧觀」為主調 (黃囇莉,2006)。

李亦園(1992 ) 根據田野資料曾指出包含自然系統(天)、有機體系統(人)以及人 際關係系統(社會)三個子系統,中國文化最基本的運作法則是追求和諧與均衡,也 就是「致中和」。

黃囇莉(2006)認為中國人的和諧觀具有豐富的意涵,在宇宙觀、人倫社會、

國家均有不同層次的轉化。其中在人倫、社會、秩序的層次,則轉化為「調和式 和諧觀」,強調異中求和,調節相異或相反之事物,使其在限制內保持分別性,以 達相輔相成之整體性和諧,強調「禮」的節制性與不爭性。

綜合上述,無論就宇宙觀、世界觀、形上思維、價值觀等諸面向來討論或從 文化層次、社會層次或個體層次來觀照,「和諧觀」均是中國文化的核心觀念,「和 合性」也是華人心靈之所繫。換句話說,和諧觀是華人的共同意識態。(黃囇莉,

2006)

(二)、華人社會的關係性

影響華人社會至鉅的儒家思想是以人為核心,「仁者,人也」,在儒家的想法 中,一人只是「身」,二人之問才衍生「心」,只有在二人關係界定後,才能確定 自我,才能夠去愛人(孫隆基,1985)。反映出儒家的根本設計中,不重個別的個 人,重在人倫,也提示儒家文化影響下華人社會具有的一種關係結構。

國學大師錢穆(1979)由歷史看中國的民族性及文化指出,中國人最看重人 與人的關係。許多研究也不斷指出華人社會中,個體的自我及人我關係所具有的 關係性。費孝通(1948)用「差序格局」指出華人以自己為社會關係的中心,層 層外推、具等差次序特徵的關係結構;許烺光則提出「心理社會平衡」的觀點,

他認為華人社會自我與社會文化緊密相連,為人的意義存在於人際關係中,個人 位於關係網絡中必須與他人保持一種動態的平衡關係,維持一個滿意的心理與人 際關係的平衡狀態(Hsu,1985)。黃光國(2005)闡述華人的「關係主義」是在 儒家的倫理規範下,對不同的社會角色關係作出不同的社會行為反應;以不同的 法則與不同關係成份的人互動。

費氏、許氏、黃氏三人的論述大致呈現華人社會中具層次等差的關係結構以 及由關係特質的考量採取社會行動,達到個人社會與心理的平衡的特點。而楊國 樞及何友暉的論述則進一步呈現出華人自我多面向的運作與關係之於華人自我的 深刻意義。

楊國樞以「社會取向」相對於西方的個人取向,描述華人所具有之「順服、

配合及融入環境,與環境保持和諧關係甚至合而為一」的自我特徵,他指出華人 社會所具有的四大機制,亦即華人在四大社會生活場域中的主要互動方式,包括:

「家族取向」、「關係取向」、「權威取向」、及「他人取向」(楊國樞,2004)。

其中「他人取向」表示的是華人心理上容易受到他人影響、顧慮人意、順從他人、

關注規範及重視名譽的一種強烈趨向,顯現出自己和他人兩個系統間界限相當有 滲透性,自己系統隨時會參照他人系統的情況而改變(楊國樞,2005;K.S.Yang,

1995)。而「關係取向」則是華人在人際網絡中的主要運作方式,強調:(1)關係 形式化(角色化):以角色來界定自己,每個人在自己的角色位置上恪守本分。(2) 關係決定論:以「關係」親疏決定彼此對待的原則與方式。(3)關係互依性(回報性):

人際互動中兩造對偶角色的互依互惠。(4)關係和諧性:追求所有人際關係的和諧。

(5)關係宿命觀:以「緣」的信念,強調關係的必然性或不可避免性。

何友暉同樣也指出儒家文化下,關係為華人帶來的身分(角色)辨認與自我認 同,以及在五倫關係的主導下,個人被賦予的角色優先於內在性格對其行為展現 的影響,他將這種由其重要的社會關係所界定,以關係為重的自我認同,稱為『關 係的認同』(relational identity);並將這樣的自我,稱之為「關係性自我」 (relational

self)(Ho,1995)。「關係性自我」對其他人的存在具有高度的覺察能力,在其現象 世界中,自我的浮現伴隨著他人的存在意識一起出現,自我與他人同體,並在現 象世界中分化開來,而形成「在他人關係中的自我」。進一步何氏更指出華人在關 係完成的自我意義:「個人的生命是不完整的,它只有透過與其他人的共存才能 盡其意義。」(何友暉,陳淑娟,趙志裕,1991)正如杜維明(1988)所說,「通過有 意義的他人,自我獲等了深化與擴展。」(引自彭泗清,1993)。

綜合上述學者之論述,可以清楚看見在儒家文化中華人社會層層的關係結構 以及在此關係結構下華人深植於關係中的自我,不僅以關係建基合宜的人我互 動,建立關係性的自我認同,更在關係中尋求自我的完善,完成自我的意義與價 值。

(三)、華人關係性與和諧性文化下的自我特徵

儒家文化引導了華人關係結構的社會與和諧的核心價值,其學說的中心關注 便在於如何在以人為中心的世界中在各種關係之上建立和諧的世俗秩序 (金耀 基,1992)。透過儒家人倫與道德規範的建立,有如在社會上安放了和諧化的機制,

華人自我呈現出異於其他文化所特有的樣貌。

1. 對和諧關係之追求

在上述華人文化的和諧性與社會結構的分別性(差序性)之下,華人的人際 關係反映著以「和」為最高的指導原則與理想境界(黃囇莉,1996),強調與追求 所有人際關係的和諧(楊國樞,2005)。

而文化對關係和諧的追求,經由強調和諧之家庭教化與社會教化歷程,便形 成華人對不和諧或衝突的一種「不和焦慮」或「衝突恐懼」(楊國樞,2005)。楊 國樞指出,華人為了和諧而和諧,先破壞和諧的人,就背上「不對」的罪名。為 了維持關係的和諧,個人努力去做對方期望的事,不去做對方不期望的事;在做 人方面處處小心,盡力保護他人的面子,避免可能的衝突(楊國樞,1992)不幸破壞 了和諧,也立即予以彌補,為恢復和諧,強調「識大體」、「為和諧」、「為大家」、

「家醜不可外揚」,不必真正弄清楚誰是誰非(楊國樞,2005)。黃囇莉(1996)

也指出華人行為中隱含著特有的和諧化機制,以人際和諧為背景,華人對衝突有 特殊的意涵與化解方式。

2. 強調個人的「至善」的道德修養

儒家思想強調個人的「至善」的道德修養為維繫社會和諧的基礎。透過「禮」-、「仁」、「義」與「樂」(黃囇莉,2006),提供的多樣化和諧化機制,構成華人社 會基本社會教化的內容,成為傳統華人的基本道德規範,影響華人的心理與行為。

一些學者針對這些教化的內容,作為華人心理行為的指引,於華人自我所顯現的 特徵作分析。

文崇一(1988 )歸納基本文化教材「論語」當中「仁」所傳達的人我互動內涵,

包涵:1.節制自己,遵從社會規範。 2.處處替別人著想。3.用謙和的態度建立人際 關係。4.勇於實踐。

楊中芳(1990)從華人的語彙中整理華人對「自己」的價值觀,歸結出四個特徵:

1.自制,與「克己」、「修己」有關(包括自省、自愛、自覺、及自分)。2.憎惡自 滿。3.崇尚自奮自發自強。4. 將「個己」「去私」逐漸擴大成為包括「社會」的「自 己」。 楊中芳認為社會教化強調「自制」及「去私」來幫助一個人「克己復禮」、

超越「個己」,將「小我」變為「大我」。而所謂「犧牲小我,完成大我」是「修 身」過程中,初步的超越轉化步驟。實際上,當小我已擴散至與大我合一,忘記

「個己」或不覺「個己」的存在,就無所謂犧不犧牲。

楊中芳分析中國人的「自己」的靜態結構,即包涵了上述的「界線的伸縮性」,

除此之外,尚有「內容的社會規範性」以及「組織的零散性」。

「內容的社會規範性」,指的是華人的自己與社會角色緊密相連,以禮為行為 準則,使「自己」的內容趨於社會規範化。楊氏認為相較於西方價值體系下個體 對自身「個己」感受、性情、喜好的敏感,「自己」的內容包括比較多有關「個己」

心理特質的資料,且偏向對自己樂觀;華人以克服缺點來修養自己(自省自問)、 把自己相對於「典範」來學習以及在父母「好還要再好」的要求下,對自己的缺 點特別敏感,使「自己」的內容傾向於負面性。

至於「組織的零散性」,則是相對於西方人的「自己」具有的分析性、有層次、

至於「組織的零散性」,則是相對於西方人的「自己」具有的分析性、有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