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正義理論之探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第三節 華爾澤之正義理論觀
215 83,Spheres of Justice: A Defense of Pluralism and Equality, N.Y.:Basic Books Inc
216 西(bads),同時也包含了包括像是利益與負擔(benefits and burdens)、好處與壞處(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等抽象的分配原則和價值判斷等意義。學者梁文韜將goods翻譯成「好東西」,
台北:揚智,120-130 頁、何宗恩,2009,「從Michael Walzer的角度論美國著作權判決的合法 性-以合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我們對什麼是社會物品與其服務目的的共通觀念來進行分配的217,故物品理論需 要加以解釋,以使我們能夠了解複合平等正義觀的分配原則。
華爾澤認為這分配的意思是給予、分配與交換,而焦點不放在製造者的行為 上,也不放在消費者的行為上,而是放在分配代理人及物品的接受者身上。我們 通常只關注我們自己的利益,只關注在特殊的與受限制的意義上我們的利益。我 們的天性是什麼?我們的權利是什麼?我們需要、想要、應得的是什麼?我們對 什麼擁有權利?我們在理想狀態下將會接受什麼?這些問題的答案,就會轉化成 被假定為控制著物品的分配原則218。
多元主義正義論反對以單一原則來概括社會正義考量,而華爾澤所分別建構 的正義論係試圖論證正義概念的多元性,不同正義原則各有其應用的範圍。不過 如何界定這些特定的應用範圍,華爾澤的做法是先界定什麼物品是社會正義所要 關注的,然後將其分門別類,並找出用以分配不同類別的物品所適用的原則。華 爾澤認為我們可以從被分配的物品於社會中的意義中,推敲出恰當的分配原則。
問題是每個人對某些物品應該以什麼原則來作分配可以有不同的理解,爭議的其 中一個源頭就是私心。在分配好東西R的時侯,對某些人來說,以M原則來分配對 他們有利;而對某些人來說,以N原則來分配對他們有利。不過,從華爾澤的角 度來看,他的理論在某個程度上消除這類型的爭議,原因是某種利益在某一社會
(社群)中的意思有其傳統,而不是少數人(個體)當下的意願可以隨意改變219。 華爾澤對分配正義的理論關注於社會中人們分配物品給其他人的過程,而一 般人對於分配正義所關注的重點卻只停留在誰控制了物品,誰又給了何種物品給 誰,如此只會簡化實際的分配過程。物品及其意義為社會關係中決定性的媒介,
物品在要分配前,物品意義就已浮現於分配的人心中。分配是依據人們所共享關 於物品的善是什麼與其用途為何的觀念中產生。分配代理人受他們們所掌握的物 品制約,也就是說,物品在人們中間自行分配。華爾澤認為應該以複合的觀點更 明確的指出人們設想及創造出物品的意義,之後才能在他們之間進行分配。因
217 應奇,1999,『社群主義』,台北:揚智,120-121 頁。
Walzer,M.
218 ,1983,Spheres of Justice: A Defense of Pluralism and Equality, N.Y.:Basic Books Inc Press,p6.
219 梁文韜,2005,「系絡、原則與社會正義—比較米勒及華爾澤的多元主義正義論」,『歐美研究』, 第 35 卷第 3 期,651-652 頁。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此,分配本身不只為單純的物品交換行為,而是在分配過程裡面所創造出物品的 意義。關於華爾澤的物品理論(A Theory of Goods)可歸納出以下內涵220:
1.分配正義所關注的物品都具有社會物品的意義。有些日常家庭物品之所以備
2.因人們之間的觀念和創造的不同,而使每一物品呈現出具體的特徵。在分配
3.不存在一組首要或基本的物品,是唯一的、可想像的、跨越全部精神和物質
4.物品的涵義決定了物品的分配方向及方式。分配的標準與制度的安排,並非
受喜愛,是因為出自於個人情感。但只有在文化中,情感才常常依戀於此類 物品。一個美麗的黃昏,一幅城市街景帶來的興奮,這可能都是個人珍惜的 物品,儘管它們明顯的同樣是文化評估的目標。出於同一個原因,物品在不 同的社會中會有不同的涵義。同一個東西因不同的原因而被重視,或者在此 處被喜愛的東西,卻在別處一文不值。世上的物品有著人們共享的意義,因 為觀念和創造都是社會的過程。
的過程中,若不能了解物品的特定意義,也就不能在人們間進行分配。在尚 未持有特定物品的人們,常不能被理解分配的行為。事實上,人們已經在與 一組物品產生了關係,他們不僅在相互之間,而且在他們所生活的精神與物 質世界之間發生關係。如果對物品沒有這樣的認知,他們也不會有如何進行 物品的給予、配給和交換的最初觀念。
世界。換言之,當物品已被構想的如此抽象,以致於它們對於思考特定的分 配問題時,作用甚微。
物品本身固有的,而是社會物品內在所需的。如果我們理解一個物品的意義 是什麼,它對那些將它看作一種善的人意味著什麼,那麼我們就能理解它應 當怎樣、由誰、為何原因去分配。所有的分配是否公平,是與利益有關的物 品的社會意義相關的。這很明顯是一種合法化且決定性原則,分配的標準和 安排不是物品本身所固有的,而是內在於社會物品221。
220 Walzer,M. ,1983,Spheres of Justice: A Defense of Pluralism and Equality, N.Y.:Basic Books Inc
221 沒有分配的標準,只有當物品賦予社會意義,在社會中對物品進行分配,
Press,p6-10.
也就是說,物品本身
才有所謂分配的正義或非正義的問題。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社會意義具有歷史性,因此分配是正義或不正義會隨著時間推移而有所變化 的。
6.分配必須是自主的。換言之,任何一種社會物品皆構成一個分配領域,在其 中只有某些特定準則與安排是合適的。例如金錢在教會職務領域為不恰當 的,這是來自另一個領域的入侵,而虔誠在市場領域毫無任何優勢。市場對 所有人都是開放的,能夠正當的出售任何東西都應該是既能賣給虔誠人,也 能賣給瀆神的人們,但教堂並非如此。當然,社會意義在任何社會都不是完 全清楚的、明確的。一個分配領域中發生的事情,會影響別的分配領域的事 情,因此我們也只能尋求相對的自主。但相對自主如同社會意義一樣,是一 個決定性原則,正如華爾則所要論證的,確實是一個根本原則。儘管它並非 是一個檢驗所有分配的惟一標準,但它仍然是根本的。並不存在唯一的分配 標準,但對於每一個特定社會物品來說,都有其各自的標準(即便這些標準是 相衝突的),並且這些標準常常被有權勢的人們破壞,物品被篡奪,領域被侵 犯。
二、支配與壟斷理論
華爾澤的「物品理論」提供了一個如何建構物品意義和分配原則的基本架 構,在這個架構中,華爾澤重視的是個人實踐與實際行動所造成的影響。物品理 論只是建構了一般的哲學認識的框架,但在接下來華爾澤要談的是個人在分配行 為的過程中,對於分配行為的自主性和其所發揮的影響力。因而當他進一步討論 有關於個人或社群在物品的社會意義建構的過程中,他提出了兩種不同的行為,
也就是「支配(dominance)」與「壟斷(monopoly)」。「支配」意味對某物品的統 治地位而言的,它決定所有分配的價值,它超越了其自身的價值;而「壟斷」則 是指一些人獨佔物品,以此來減少競爭或以此來打敗對手,這是一種佔有或控制 社會物品的手段222。
222 Walzer,M. ,1983,Spheres of Justice: A Defense of Pluralism and Equality, N.Y.:Basic Books Inc
Press,p10-11. 何包鋼,2001,「沃爾澤的多元正義理論評析」,『二十一世紀』,66 期,131 頁。
‧
224 Walzer,M. ,1983,Spheres of Justice: A Defense of Pluralism and Equality, N.Y.:Basic Books Inc Press,p10-1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帝之語的人將神權至上視為原則:他們是神的恩典及宗教職務的壟斷者。自認為 是天才者將精英統治或職業向有才能的人開放視為的他們的原則:通常他們大部 分為壟斷教育的人。自由交換則為那些明確表明願意拿錢去冒險的人的原則:他 們是金錢的壟斷者。這些群體以他們的物品原則和擁有物劃出自己的範圍相互競 爭最高權力。一個群體獲勝了,不久後另一個群體又獲勝了,或者達成聯盟,最 高權力就會被不穩定地分享了。沒有最終的勝利,也不應該有最終的勝利,但這 並不表示不同群體的要求皆肯定是錯的,或是說他們所要求作為分配標準的原則 是毫無意義的;原則通常在某特定領域的範圍內是明確的並公正的225。
對於資源分配(如漲價歸公之漲價-土地增值利益的分配)的問題,華爾澤 認為不少人認為不正義是在於支配性的好處被壟斷226,他卻認為不正義的原因不 是「壟斷」,而是來自於「支配」。因為支配的力量造成有支配權之人,支配比壟 斷更會危及人民的生活。因此華爾澤的正義理論就在反對支配,而不是打擊壟斷。
物品再分配必然要求國家持續干預,以打破壟斷,並壓制新的支配形式,故 國家權力會成為大家極力爭取的目標,因為政治是最直接通往支配的道路227,各 個集團會全力尋求壟斷國家權力,以加強他們對其他社會物品的控制。但試圖對 政治權力進行廣泛分配的民主政治的最危險的地方,不是多數的暴政,而是對處 理在社會上普遍產生再壟斷能力的削弱228。華爾澤認為當以壟斷建立政治勢力 時,壟斷是對的,但若將政治權利的壟斷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政治領域外的其他物 品時,則壟斷這件事就是錯誤的229。
總而言之,華爾澤認為一般人以簡單平等來思考分配正義,會產生很大的問 題,因為他們以為只要能對壟斷提出一個完美的描述,來說明這些價值和分配物 品為何對於社會是重要的,就能作為一個建立社會與自主性的基礎。他們只關心
總而言之,華爾澤認為一般人以簡單平等來思考分配正義,會產生很大的問 題,因為他們以為只要能對壟斷提出一個完美的描述,來說明這些價值和分配物 品為何對於社會是重要的,就能作為一個建立社會與自主性的基礎。他們只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