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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個案研析

第一節 萬有紙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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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研究還加入一則新聞所報導之買樓風波,藉由此等個案來共同做為 問卷設計之基礎。

本章對上述九個個案進行研析,討論其舞弊之手法,以辨識出以房地產為舞 弊工具之舞弊有何特徵,得以做為查核人員評估受查者舞弊風險的指標。下述每 個個案之討論,將先自人(Who)出發,釐清相關人士之關係並做為判別關係人之 用後,再論及所進行舞弊之手法(How and What)。

第一節 萬有紙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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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物

本案被告共六人,詳如下述:

(一)、許老有-民國 52 年創立萬有紙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萬有公司),

自當時起即擔任董事長,迄 87 年 3 月 3 日止。

(二)、許清俊-係許老有之長子,於 68 年底至 69 年底擔任萬有公司總經理,

78 年底至 81 年間擔任萬有公司副董事長,87 年 3 月至 6 月擔任董事長,

87 年 7 月再轉任副董事長。

(三)、陳世榮-係許老有之大女婿,自 79 年 6 月至 87 年 3 月間擔任該公司 總經理,87 年 3 月後擔任董事,並任總監之職。

洗錢手法與該書中所提到的方法如出一轍,因此,作者橘玲還曾經一度被懷疑是山口組的洗錢顧 問。

14 參考最高法院 97 年度台上字第 1688 號刑事判決、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 92 年度金上重訴字 第 1450 號刑事判決、及台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88 年度偵字第 45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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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蘇俊哲-係許老有之二女婿,自 79 年起,即先後擔任財務部經理、

協理職務,實際負責萬有公司及許老有個人之財務調度,86 年間並擔 任萬有公司董事。

(五)、許玉芬-係許老有之大女兒。

(六)、許玉欣-係許老有之二女兒。

二、背景

85 年 9 月間萬有公司因經營不善發生鉅額虧損,87 年 3 月萬有公司出現財 務危機,至 87 年 6 月 30 日萬有公司已面臨倒閉之虞。

三、手法

(一)、虛偽買賣

本案中該手法之運作概念如下圖所示:

圖 3-1 萬有紙業案:舞弊手法概念一

(http://www.dearsir.com.tw/StockNews/News_9683.html,最後瀏覽日 2011 年 6 月 12 日),敏有實 業為萬有紙業之法人關係人。

、王碧蓉、盧淑芬、盧吳秋桂、李蔡介美、陳秀敏、

吳太郎、黃純寶、王月英、許玉欣等人,該等買賣總計價金為 325,140,824 元。然後,許老有藉口該等不動產交易,使萬有公司在 86 年 12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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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舞弊之掩飾

在 86 年 12 月至 87 年 6 月間,萬有公司購入 39 筆土地之虛偽買賣 即為此舞弊手法下之掩飾。由於該等買賣契約書係整批寫好,致 17 份 買賣契約書多有不完全及疏漏之處(例如:各買賣契約均未記載如何辦 理移轉及交付產權文件)。

據上所述,推測萬有公司之帳上應有如下之分錄:

Dr. 土地 291,406,070

Cr. 股東往來 291,406,070 Dr. 股東往來 291,406,070

Cr. 應付票據 291,406,070 以及:

Dr. 土地 33,734,754

Cr. 應付票據 33,734,754 (二)、抬高賣價

本案中該手法之運作概念如下圖所示:

圖 3-2 萬有紙業案:舞弊手法概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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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舞弊之發生

此部分所涉土地共 3 筆,均是由許老有在 78 年間購入,而後以原 價格之 18 倍出售予萬有公司,但因係農業用地,故以許玉欣名義辦理 信託登記16

其中 2 筆許老有向前地主購入之價格,共為 4,953,170 元,後於 85 年 4 月 30 日,許老有以 90,106,334 元之價格出售予萬有公司,並且,

訂約當日,萬有公司即以現金 83,609,144 元支付與許老有。另外 1 筆許 老有當初購入之價格為 2,173,200 元,86 年 6 月間則以 39,057,000 元之 價格出售予萬有公司。

惟依據本案中檢察官提出泛亞不動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鑑價報告,

該報告指出前 2 筆土地在 85 年 4 月時市價僅 23,658,828 元,後 1 筆土 地在 86 年 6 月時僅 11,478,000 元。

2.舞弊之掩飾

許老有為掩飾將土地高價賣給萬有公司之實情,尚委託中聯不動產 鑑定公司進行鑑價(判決中未載明該鑑價報告之結果,但自判決內文觀 之,應與交易之價金相差不遠),並以該鑑價報告做為掩飾舞弊之工具。

據上所述,推測萬有公司之帳上應有如下之分錄:

16 私有農地的買賣,依照舊土地法第 30 條之規定:「私有農地所有權之移轉,其承受人以能自 耕者為限,並不得移轉為共有。但因繼承而移轉者,得為共有。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所有權之移 轉無效。」惟土地法第 30 條,對農地承受人資格的限制,已於民國 89 年 1 月 26 日修正公布予 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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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Dr. 土地 90,106,334

Cr. 現金 83,609,144

股東往來 6,497,190

以及:

Dr. 土地 39,057,000

Cr. 股東往來 39,0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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