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研究⽬的與問題
三、 藝術觀光
繼上段討論的⼀般觀光旅遊和節慶⽂化觀光後,進⽽討論藝術觀光這種更特 定的觀光類型,不同於前兩者,藝術觀光除了參與節慶活動外,還與特殊的空間、
藝術的品味、地點的氛圍有關係。藝術也許是⼀種特殊的精神⽂化產品,也許是
⼈類⼼裡真實情感的反映,藝術為城市帶來的是⽂化、吸引⼒、美感,對⼀個城 市來說,⾳樂節和藝術觀光的出現和發展成為經濟、社會和⽂化上的重要因素,
⽽當我們提到藝術與觀光時,⾸先想到的可能是參訪博物館或美術館,然⽽節慶 作為藝術觀光的⼀種⽅式,能夠讓藝術更加的貼近⼈群,增強⼈們想欣賞藝術的 動⼒,藝術、節慶與觀光三者有緊密的連結,越來越多城市以⼤型節慶發展觀光,
因此,“藝術觀光”為城市帶來很⼤的吸引⼒。
⽂化是⼀個⾮常廣泛的概念,通常包括了“遺產”和“藝術”兩者(Richards,
2000)。對於⼀個城市來說,我們從它歷史遺產和藝術中就能看出此地的⽂化,
當有良好的觀光發展時,不僅是⽂化和遺產被看⾒,藝術的氛圍也能被⼈們感受 到,藝術是⼀個發展觀光很好的途徑,它增加了地⽅的吸引⼒,也為城市、地區 建⽴很好的觀光意象,歌劇和⾳樂是藝術的⼀⼤部分,
Stokes (1999) 說到⾳樂
觀光正在慢慢的成⾧,這些發展⾳樂觀光的地⽅,不僅吸引了⾳樂家、愛好⾳樂 的⼈,甚⾄是為了⾳樂⽽到當地旅⾏的旅客。Zeppel & Hall(1992)也說過藝術 作為觀光的元素,能改善產品內容,增強其吸引⼒,使得觀光產品更容易銷售。Schmitt (1999) 提到藝術節慶實際上作為⼀系列體驗,作為商品化和提供感官 體驗,包括感覺、感受、思維、表演和關聯。藝術注重的是品味、真實性、完整 性,⽽藝術觀光能夠協助擴⼤多元化的藝術市場,為藝術提⾼知名度,雖然藝術 觀光的優點確實能夠提升藝術的吸引⼒,不過在品味層次上,藝術和觀光之間有 衝突也有連結,兩者的品味是截然不同的。Hughes (2013) 提到藝術被認為更加 苛刻,並且需要努⼒去欣賞,在某些⽅⾯⽐娛樂更加嚴肅,因此藝術與許多其他 活動截然不同,參與的⼈⾮因花費多寡的原因⽽出現在那,無論貨幣價值如何,
他們聲稱藝術是值得的,然⽽在⼆⼗⼀世紀初,藝術在這種⾮商業性基礎上⽣存 變得越來越困難。
藝術觀光顯然為城市帶來許多優勢,不僅能提升城市的國際知名度,更能促 進當地經濟、社會、⽂化發展。Smith (2009) 也曾說過在藝術觀光蓬勃發展的⽬
的地中,旅遊組織傾向把藝術當作⼀種深具吸引⼒的途徑來推展⽂化觀光產品。
藝術觀光包含表演藝術、美術和娛樂,雖然藝術觀光與遺產觀光之間有⼀些重疊,
特別像是參觀藝術博物館,藝術觀光⽐遺產觀光更以當代的⽂化形式為中⼼
(Richards, 2000)。藝術觀光的活動包含了參觀博物館及美術館、參與各種⾳樂 節及藝術節、⼿⼯藝及觀光⼯廠等,在⽂化觀光市場中,藝術觀光是最具活⼒的 類型之⼀,⽽藝術⽣產變得更商業化並依賴於訪客的收⼊,因此藝術觀光的發展 包含越來越多流⾏的⽂化元素。
藝術觀光中的創意帶來⼀起的兩個極端:藝術和商業市場(Urry, 2003)。雖 然藝術和觀光互惠互利,但卻有可能在創意化的過程中失去本質,並演變成系列 複製的問題,以布雷根茨⾳樂節的例⼦來說,雖然不像薩爾斯堡有著名⾳樂家莫 札特作為光環,卻能以有別於其他⾳樂節的舞台設計,以獨樹⼀格的⾵格創造⾃
⼰的藝術品味。⾳樂節要如何包裝?如何使⾳樂節成功地串連在地觀光,使藝術 觀光有良好的發展?⾳樂節可以為觀光客帶來⼗分強烈的感官體驗,⾳樂節的意 象和觀光⽬的地是為了觀光凝視⽽設計的,這些中介使觀光客接觸並看到⾳樂節 的不同⾯向。Urry(2016)提到鑒於觀光消費強調視覺感官之體驗,⽽且觀光客 的⽬光⼜總是給引導⾄作為凝視對象的建築物上,有必要全⾯檢視建築物在美學
⾵格、樣式、造型、主題上的變化和⾛向。
Kirschenblatt-Gimblett (1998)表明說節慶是遊客融⼊⽬的地和體驗當地⽇常
⽣活的理想⽅式。來到藝術觀光景點參與節慶的觀光客,不單只是來觀賞演出,
更多的是感受當地氛圍和在地⽂化特⾊。MacCannell (1976) 認為成功的景點必須 要能夠提供「有意義的體驗」(meaningful experience)以及「視覺參與」(sight involvement),前者決定了⼀處景點是否被認可為真實物件或經驗,後者的涉⼊
程度則取決於觀看者和所⾒事物、其標⽰物(marker)的連結關係。藝術觀光可 能是浪漫的、視覺體驗強烈的、古典的、創意化的,來到布雷根茨⾳樂節的觀光
客以各種藝術觀光活動親⾝體驗在地的⽂化,不僅如此,吸引眾⼈⽬光的舞台更 是使觀光客有視覺的參與,真實地體驗歌劇的創意化。
觀光凝視對於觀光客到特定的區域或城市旅⾏,就是為了建⽴在視覺、印刷 品或其他⼤眾媒介訊息的期待感,體驗他們對於地景的期待 (Urry, 2007, 轉引⾃
劉怡君, 2018, p.24)。 Schmitt (1999) 說到藝術節實際上是將感官體驗商品化,並 將節慶作為⼀整套體驗組成的⼀部分,包含了感覺,情感,思考,⾏為。Hughes (1996) 將⽂化觀光客主要的消費⽅式分類,有⽂化的、偶然的或是意外的,意味 著節慶觀光客都與⼀般遊客有著根本的不同,並不是每個⼈到了在節慶期間的⽬
的地都可以被認為是⼀個節慶觀光客,因此,我們有必要認識到⼀系列潛在的動 機和觀光客⾏為以及兩者與旅遊形式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