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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數乘法的歷史發展與中等課程結構

數學知識的本質結構均源自於數學發展歷史。歷史上所誕生的數學元件,往 往成為課程所需要介紹給學生的數學知識。每一個數學元件在歷史上的發展,都 是從簡單的概念,朝向複雜的結構來進行。由數學史發展的先後順序,可以看出 各種數學概念簡單或複雜的部分。因此,研究數學的發展史可作為分析數學概念 的依據。

每一種數字系統的發明,不僅要定義出其元素的意義和符號而已;從代數學 的角度來看,還必須定義其元素之間的運算,此運算建立了元素之間的關係。以 複數乘法為例,處理z1‧z2 = z3之中乘「‧」這個記號,是在建立z1、z2z3的 關係。然而同樣是使用乘的符號,卻因複數的結構不同,而有不同的運算方式。

這點可以從複數的歷史發展中看出。複數的誕生與發展過程可參考表 1 複數發展 編年史。

表 1 複數發展編年史

西元年代 複數的發展

1545 卡丹諾首先使用 15等表示虛數。

1572 邦貝利訂出

 1

的四則運算。

1693 沃利斯提出複數可視為正數與負數的比例中項。

1722 棣美弗提出定理(cosx 1sinx)n cosnx 1sinnx。 1748 歐拉提出公式eix cosxisinx

1797 威塞爾、阿爾龔提出複數平面概念。

1831 高斯使用數對 ( a , b ) 對應他所命名的複數 a+bi,賦予 在複數平面上的完整幾何概念。

在現今的數學世界裡,提到「複數」就會想到a + b i 的形式,包含實部及 虛部,這是經過數學家多年的努力,所淬鍊出的精華,設計出讓學習者容易建構 的概念。但是在四百多年前,複數的概念剛開始萌芽的時期,數學家卻不是如此 想。十六世紀之前,數學家面對解一個負數的平方根時,如同現今國內國民中學 的數學課程一樣,將之視為不存在,而不是實數。然而十六世紀卡丹諾等人在處 理三次方程式的公式解,卻時常需要面對這種負數的平方根。卡丹諾在解

4

3  x15 

x 時,使用公式得到一解x3 2 1213 2 121,似乎不是一 個實根,但是他發現此根應該是實數 4。這造成卡丹諾的困惑,尤其是在當時對 複數一無所知的時代,他並不知道應該如何妥善去處理這個式子,能夠把兩個不 是實數的式子合併成為一個實數。

這也可能是現今學生最初面臨複數的一種困惑。「我們都不知道這個數字是 什麼,要如何去化簡它,要如何去將它進行運算呢?」最早脫離這個窘境的是邦 貝利。他利用實數算則與代數式的模式,建立

 1

的四則運算,但是他並未真 正把

 1

視為一個數,其目的是藉由這些運算找到應該是實數的根。這似乎是 很多學生在面臨新概念時,常常使用的手法。「我不知道它是什麼,但是我會拿 它來作運算。」邦貝利的工作為後來的數學家提供方向,不僅使實數系很自然地 擴大到複數系,而且為建立複數的計算規則帶來便利。由於處理方程式的根,常 會產生實數部分與非實數部分,所以數學家必須將此二部分分開處理,演變成複 數的實部與虛部。在進行兩個 a + b

 1

形式的式子的乘法時,沿用代數的分配 律來處理,並利用

 1   1   1

計算結果。然而當時(十六至十七世紀)大部

分的數學家連複數的存在都無法接受,主要原因是一般數學家認為數應該有某種

O 的距離。θ表示複數 z 的輻角。考慮複數平面上兩個複數點的乘積,

與此兩點對應之極式進行乘法動作,兩極式的乘積中,輻角為兩極式的輻角 和,在複數平面上可視為旋轉的動作,即將其一複數點對原點旋轉另一複數 點的輻角;極式的乘積中絕對值為兩極式的絕對值乘積,在複數平面上可視 為將一複數點伸縮另一複數點的絕對值倍數。故可以把複數平面上兩個複數 點的乘積,以幾何動作「旋轉」及「伸縮」來表示(如圖 1),如此賦予極 式乘法法則的幾何意義。此種複數平面的乘法方式,在本研究中統一稱為「幾 何變換」。由於此種幾何變換,需要整合極式乘法法則與代數幾何之間的表 徵轉移,故其概念層次較單純代數表徵的極式乘法法則為高。

圖 1 複數平面上兩複數乘法的旋轉與伸縮

由上述的分析,以及考慮數學發展史上的先後順序,本研究提出複數乘法的 數學結構可分為三個層次:

(一)一般式運算程序。

(二)極式乘法法則。

(三)幾何變換。

由於後者均建立在前者的概念之上,前者認知概念未建構完備時無法直接建 構後者的概念。故後者的層級較前者為高。「一般式運算程序」與「極式乘法法 則」著重於代數結構的處理方式,「幾何變換」則包含幾何結構的動作,及整合 代數表徵與幾何表徵連結的過程。而極式乘法法則與幾何變換兩者概念的區分方 式,不論是代數表徵或是幾何表徵,如果進行乘法時,是使用圖形的旋轉與伸縮 概念,即可歸屬於幾何變換;但如果進行乘法時只是著重於輻角相加、絕對值相 乘來找到代數結果,而並未從旋轉伸縮的角度來考量的話,則僅歸屬於極式乘法 法則。

複數的歷史發展,經過三百年左右才完全為數學家所接受。同樣的,在目前 的高中課程中(九五暫行綱要),高一學生在一開始面對複數這個概念時,是否

z

1

z

2

z

1

z

2

也會產生與卡丹諾相同的困擾呢?當學生建構了複數乘法的「一般式運算程序」

的概念時,需要建構「極式乘法法則」與「幾何變換」等較高層次的複數乘法概 念時,會產生哪些問題?我們就複數乘法的數學結構之三個層次來看目前高中的 教材編排,如表 2。

表 2 複數乘法在高中課程中的安排

數學結構 高中課程編排 教授時間

一般式運算程序 第一冊第一章 高一上學期(約九月~十月)

極式乘法法則 第二冊第三章 高一下學期(約六月)

幾何變換 課程中並未強調 課程中並未強調

複數乘法的一般式運算程序部分,在高中課程是在第一冊第一章中介紹複數 一般式,定義四則運算時教授。此部分亦採用分配律來說明複數一般式乘法的運 算模式,與歷史發展相符。極式乘法法則是在第二冊第三章,介紹完三角函數概 念時教授。由於要避免牽涉複雜的微積分學(eixeiyei(xy)並非高中課程範 圍),故需要使用一般式的運算程序之分配律,及三角函數公式來證明極式乘法 法則,此與歷史發展稍有不同。一般式運算程序與極式乘法法則兩部分教授時間 相距約八個月,高一學生是否能夠建立完備的知識連結,是否因為時間相距久遠 而影響新概念的建構,相當值得我們研究。

另外,高中課程中並未強調複數乘法在複數平面上的幾何變換。複數平面的 介紹,安排在第一冊第一章介紹a + b i 的對應點,以及第二冊第三章介紹極式的 絕對值與輻角的幾何意義,與極式乘法的代數表徵運算規則,均未牽涉到乘法的 幾何變換。然而在大學入學測驗中,曾經出現需要使用幾何變換概念的題目。學 生是否能在學習極式時,自行建構代數與幾何表徵之間的關係;教師要如何使用 其他輔具,來協助學生建構幾何變換的概念,進而統整各種表徵並解決問題,也 相當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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