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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針對國內規劃設計相關文獻加以整理,分析國內工程專案於規劃設計階段中

,經常遭遇之缺失原因,並依此作為本研究問卷設計之基礎,如下:

一、當時審計部所屬各縣(市)審計室,分別對各地方機關辦理稽查一定金額(五千萬) 以上之營繕工程實施工程評鑑,翁丁煌及黃慶隆將評鑑中常見之缺失列出,避免重蹈覆 轍,其中所提出之缺失如下:【翁丁煌,黃慶隆 1999】

1. 規劃設計單位未現場實地勘查測量,任意套繪航測圖,並不符合現場地形地貌。

2. 數量計算錯誤。

3. 規劃功能未符合地方需求及操作能力,導致功能不足或設計過當。

4. 經費編列浮濫,未調查市面行情,且要求修正後,又任意提高設計價。

5. 甚或減做,降低功能,以提高單價。

6. 任意指定特殊規格或材料,以遂行綁標之目的。

7. 設計計算套用公式錯誤,或參數引用錯誤。

8. 未實際分析現場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的設計圖。

9. 計畫書千篇一律,直接借用其他同類工程報告,未符合實際狀況。

10. 設計時未考慮爾後施工特性及未來操作性,而有缺失。

二、規劃設計階段之管理缺失處處可見,可惜的是大多數的業主卻習以為常而並不 太在意。根據漢天下之統計與比較,台灣約 40 層樓高之建物的造價約為美國西海岸地 震帶約 40 層建物之 1.6 倍;而品質只為對方之 60%而已,此等數據值得業界警惕並尊 重營建管理的專業。本研究將其提出之規劃設計階段管理缺失彙整如下表2.2: 【劉福 勳 2000】

表2.2 規劃設計階段常見缺失(1)【劉福勳 2000】

8.材料、設備指 定不當

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材料設備之指定會因規劃之進度而有變更之需求;

因此,對於所有材料、設備指定時可能造成不當之原因:

(1) 過度重視業主之想法 (2) 未實施價值工程

(3) 未考慮建築設計之意象

(4) 選擇材料、設備未考慮實際需求 (5) 未考慮材料取得之難易及進場時機 (6) 指定單一廠商

(7) 過度強調系統之擴充性 9.系統間(內)之

不協調

主要原因在於設計單位與各顧問(機電、消防、空調)間之協調不足或未 協調,而產生許多設計介面之問題,導致頻頻變更設計之情況,使工程 蒙受進度及成本上之損失,甚至在工程完工後,建築設計上之諸多突 兀。因此顧問間之整合作業是必要的,並且需在設計進行中,時時調整 及協調,以提高設計之品質。

10.合約管理不 當

合約管理不當方面可以歸納為:

(1) 合約條文不明確 (2) 設計成果未量化 (3) 相關規定事項不完整

(4) 計價請款之問題及變更設計等相關事項 (5) 合約文件保存及管理不當

11.設計進度延 遲

建築物之規劃、設計階段所包含的思考層面甚廣,過程中所需之思維範 疇亦複雜,若不經由洽當之管理來控制設計之協調、溝通與進展、或不 經由管理來提供方案選擇及決策,則建築師往往會以自我認定之最佳設 計為標準,而常一在拖延交圖時間,違背了業主講求設計效率的原則。

12.未適時提醒

三、以往營建工程管理大都只以施工管制為焦點,很少將焦點擺於設計管理上。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