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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親子關係的意義及相關研究

親子關係適應良好者,其親子之間能相互信任、分享、情感上的交 流及和睦相處;親子關係不良者,會使子女感到缺乏父母愛,或親子間 產生較多的衝突(黃春枝,1986;詹珮宜,2000;謝品蘭,1992)。家是孩 子的第一個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所以稚嫩的孩子就像一塊 蓬鬆的海綿,全盤吸收家庭與學校給予的一切知識,孩子更像一塊天然 的璞玉,需要父母、老師給予細心地琢磨和呵護,健康的家庭是孩子人 生成功的墊腳石(張瑛,2005)。

一、親子關係的意義

何謂親子關係?雖然廣義的親子關係可包含孩子與父母、祖父母、

外公、外婆,甚至叔伯姑姨、褓母等長輩間的關係,然而大部分學者通 常是以狹義的親子關係來定義,認為親子關係就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 係,它是一種透過雙方互動所構成的人際關係(蔡春美、翁麗芳,2001)。 社會工作辭典解釋的親子關係為「父母對子女教養態度以及親子之間的 心理交互反應,這種交互反應就是雙方溝通互動的關係」(引自陳風傑,

2009:10)。親子關係是指在家庭中父母與子女互動所構成的一種人際關 係(黃鳳珠,2007:32)。「親子關係」是一種很特別也很複雜的動態關 係,其關係品質之良窳,深受彼此間情感的交流、訊息的交換、觀念的 溝通、彼此的期待等互動模式而互受影響。(吳美鳳,2009:7)。親子關 係是具有雙方地位不平等性、各具獨特性以及相互影響性等特性;亦即

一方面父母對子女的行為方式,影響著子女對待父母的態度,而另一方 面,父母對待子女的態度,也被子女對待父母的行為方式所左右,甚至 產生互為因果之關係(吳美鳳,2009:24)。

劉焜輝(1986)研究亦說明親子關係之態度特性是採親子雙方互動 機制,親子關係的態度特性可分為以下兩項:

(一)父母對子女的態度:接納性的程度,由拒絕到接納程度的特 性,意指父母是否能傾聽子女的意見、承認子女的行為,能否關懷子女,

且能鼓勵子女並表示親密的態度;二則是理解性的程度,意指父母是否 對子女冷淡、不與理睬,及是否經常下命令、嘮叨、謾罵、威嚇、專制、

獨斷的管教行為。

(二)子女對父母的態度:一則是獨立性的程度,意指子女是否事 事依賴父母或者具有自主性、獨立性及自主性與判斷的能力;二則是信 賴性的程度,意指子女是否對父母具有信賴、誠實的態度(轉引自黃鳳 珠,2007:34)。

綜合以上各學者對於親子關係的定義,親子關係是指父母與子女間 的雙向動關係,對於子女的教養方式在情感上、心理上與行為上彼此相 互影響的雙向人際關係。可以發現親子關係是一種很特別也很複雜的關 係,也是家庭中最基本、最親密的人際關係。親子關係內涵,發現建立 良好親子關係的關鍵在於父母對於子女有適切的教養態度、親子間有積 極的情感互動、親子間有良好的溝通。因此,本研究認為親子關係是親 子間的互動關係模式,包括親子之間「相處的感覺」、父母「對子女的觀 感」和親子間彼此間「分享與依附」三個層面,也就是說親子關係內含 父母親對子女的管教行為與態度、親子間的情感互動及親子間的雙向溝 通,過程裡蘊含多樣化的心理交互反應。

二二二

二、、、親子關係的理論、親子關係的理論親子關係的理論 親子關係的理論

在親子關係相關理論的研究中,符號互動論、社會控制理論、依附

理論、親子溝通金字塔論、家庭系統理論、社會學習理論、認知發展論、

生命歷程理論等是常用來解釋親子關係的理論(胡博惇,2006)。其中 社會控制理論所探討的大多屬於犯罪行為部份,不在本研究討論範圍;

此外,本研究主題是著重在探討親子之間的互動關係,而非著眼於研究 孩子性格與行為的發展學習,故僅就與本研究較相關的符號互動論、依 附理論、家庭系統理論做闡述,以藉此形成本研究的基礎。

(一)符號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 theory):

符號互動論的主要概念,大部份源自於 Mead 的社會心理學理論(黃 桂英,2007:35)。其認為個體的行為、所扮演的角色是透過互動的過程 而決定的,經由互動使得參與互動的個體瞭解存在於整個互動系統中規 範,也讓參與互動的個體瞭解所應扮演的角色為何(李正傑,2001)。在 家庭中,家人的互動也遵循著這樣的原則,強調家庭成員如何解釋自己 及他人的角色,以及家人如何看待這些自我解釋(周麗端,1999),所以 父親所扮演的角色是會受到母親及孩子扮演的角色所影響。符號互動論 所強調的親子關係,是經由定義與再定義的過程。子女與父母互動的過 程中,其實是不斷的詮釋父母行為的意義,有些行為是天經地義、理所 當然的;有些行為強烈代表愛與關懷;有些行為則暗示父母有擺佈、修 剪模塑子女的權力。愈是社會文化中共同認定的角色規範或期待,就愈 是人們對行為符號的共同詮釋,所產生的互動,也就極可能獲得大致上 與文化中父母形象及親子關係一致的親子關係知覺(羅國英,1997)。 符 號互動論主張的是從微觀面來看個人與社會間互動,焦點放在個體互動 的過程、看問題的視角上,以及在具體的互動情境中如何學習意義和符 號。

而本研究重點之一,即是女性軍訓教官親子關係的互動,主要是母 親在與配偶間的配合下和子女間的互動情形,包括外在行為、認知與情 感間的互動,因此,符號互動論在此便可提供本研究探討方向。

(二)依附理論(attachment theory)

目前親子關係中最常被提及以及廣泛使用的理論為依附理論,依附 理論最初是由英國精神病學家 Bowlby 在 1969 年所提出,用來解釋幼兒 與主要照顧者之間所建立的情感連結(affectional bond)(引自莊麗雯,

2002)。Bowlby 提到,在人類的發展中,嬰兒在半歲至一歲之間,開始 形成對主要照顧者的依附,如果照顧者可察覺到嬰兒的需求,並有適當 的回應,嬰兒即產生信任與安全感,形成安全的依附關係;相反的,則 形成不安全的依附關係。一些研究發現(洪聖陽,2002;劉修全,1997),

父母以高關懷的教養方式,子女感受到來自父母的情緒支持,會降低不 安全依附的產生。反之,威權的父母對子女冷漠,會讓子女不安、逃避,

使得親子之間情緒疏離、人際能力較差。

Ainsworth 等人(l978)除了闡揚 Bowlby 的理論外,並研究嬰兒以 母親為安全據點的情形,進一步奠定依附理論的定位,且根據嬰兒在陌 生情境測驗中的行為反應,將嬰兒分為三種不同的依附類型: 第一類是 安全依附型(secureattachment);第二類是抗拒依附型(insecure-resistant attachment),第三類則是逃避依附型(insecure-avoidant attachment)。

Lopez(1995)認為依附就是個體對特定他人強烈而永久的情感連結,

其基本目的是為了尋求親近和獲得安全感。起初依附理論指的情感是一 種單向的連結,是由兒童去依附照顧者,後來,學者認為它是一種雙向 的連結,它是兒童與照顧者共同具有的特徵,也就是說,父母經常也會 依附自己的小孩(轉引自黃桂英,2007:35)。由於個人與外在環境互動 的經驗,可能造成個體對不同對象有不同的依附,或是童年時期和成人 時期有不同的依附型態。在依附理論中,Bowlby 認為孩童時期的發展對 成人時期有很大的影響,即孩童的依附對日後的人格發展有很大的關係。

在依附理論中,Bowlby 認為孩童時期的發展對成人時期有很大的影 響,孩童的依附對日後的人格發展有很大的關係。在親子關係部份,針

對孩子在幼兒時期受到父母親的養育照顧,子女會對父母產生依賴,而 父母親對子女的影響也是非常直接且有效的,這個時期是很漫長的,一 直到成年後。等到孩子長大至青少年期,對父母的依賴程度減少,轉向 同儕朋友之間,造成親子關係上的改變。面對親子依附關係,父母親必 須去調整其心態,重新面對孩子的成長。因此,在面對親子依附關係的 變換中,父母親必須調整其心態,重新面對孩子的成長。本研究所探討 女性軍訓教官家庭生命週期廣泛,故將依附行為也納入作為親子關係的 討論範疇。

(三)家庭系統理論(family systems theory)

家 庭 系 統理 論 (family systems theory) 源 自 一 般 系 統理論 (general system theory);系統理論最初是德國生物學家 Ludwing von Bertalanffy 於六○年代所提出來的,其主要的理論內涵來自生物學上的有機體

(organism)概念,強調把有機體做一個整體或系統來考量(顏澤賢,

1993)。家庭系統理論視家庭為一個整體,也是一個由幾個次系統組成能 運作的系統,強調整體大於部份的總和。在家庭系統中,個別成員可被 視為一個次系統,而其中最主要的 3 個次系統(subsystem)為親子次系 統、夫妻次系統和手足次系統(孫頌賢,2002)。家庭成員之間都有著一 份關係存在,經由彼此關係與互動的方式,形成一個複雜的互動網絡,

如果有一方失衡,則會影響到其他次系統的穩定。家庭系統理論認為,

家庭不僅是幾個個人的組合,而是一個彼此之間有互動的有機體,其在 彼此互動的過程中不斷尋求一個恆定的狀態(王大維,1995)。因此其在 解釋家庭現象時,主要是以個人與家庭成員間互動來討論家庭動態、組 織及過程,而在運用家庭系統理論分析家庭時,則必須注意成員間的不 同關連、互動方式,以洞悉其複雜的互動網絡(黃桂英,2007:37)。

由於家庭系統理論,主要在說明家庭關係中,將家庭成員視為許多

由於家庭系統理論,主要在說明家庭關係中,將家庭成員視為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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