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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發展之定義與內涵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觀光發展之定義與內涵

針對水里地區觀光之研究,必須先針對所謂觀光作一明確之定義,故先就國 內外學者對觀光所擬之定義作概括性的介紹,再據之加以整理出符合本研究之觀 光意涵 。

一、觀光之定義

Burkart & Medlik(1974)認為觀光是一種特殊休閒時間和特殊型態的遊 憩,但不全然包括各種休閒時間的使用與各種型態的遊憩,其著重的差異點在於 遷徙距離的不同。Mathieson & Wall(1982)為觀光所下之定義: 觀光是指人 們離開平常工作及居住的地區到觀光據點的暫時性移動,所有人們在觀光據點所 從事的活動類型,以及為符合人們需求而建的相關設施。 Alister M. (1984) 認 為觀光是短暫的離開工作與居住場所,選取適合其需要的目的地,做短暫的停 留,並從事有關的遊憩活動。

陳思倫等(1997)與夏鑄九(1989)引用Miecz kswki 之圖,表明本質上觀 光與遊憩是相同的,只是觀光的範圍較廣,尚包括商務、專業或私人旅行的遊憩

活動。

Tourism U.S.A

一書指出觀光可包含渡假、商務、訪友、探親或參與遊憩

活動、或前往某一地點、其與遊憩相近,主要差異在於實質活動上的認知。

(University of Missouri, 1986)

三田義雄(1987)認為觀光有觀賞文化風光之意,觀光之內涵限定以活動為 中心,其包含空間移動與其他活動有別。倪執中(1987)指出觀光是吾人為達成

驗新環境中的事物或其他特色。唐學斌(1984)認為觀光有狹義及廣義兩種,狹 義有四種要素,人們離開其日常生活居住地,向預定的目的移動,無營利目的,

觀賞風土文物。廣義觀光指對他地他國的人文觀察,包含文化、制度風俗習慣、

產業結構和社會型態提高知識素養。Kelly (1990)提出觀光是一種動態的遊憩,

離開家裡從事旅遊活動,以尋求某方面的滿足。

表 2-1-1 觀光意涵 觀光意涵

作者 空間 時間 核心概念

Burkart & Medlik(1974)

空間的遷徙。 特 殊 休

Tourism U.S.A

(1986)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故據各學者所述,為本研究所涉之觀光作一概括性的定義:就空間上而言,

觀光是一種為達預定目的的空間移動且目標所在與工作處、居住地有別;就時間 而言,觀光是利用特殊休閒時間以達其預定目的;就內涵而言,觀光乃以活動為 中心,為達成心中的滿足,對他地的人文、自然、環境提高識覺,從而在歷程中 達到預定之目的。

二、觀光要素

觀光既然是一種為達預定目的的空間移動;就其預定到達之目的地而言必須 要有充足的條件以滿足觀光者,提高觀光者對當地的識覺,故一地之觀光要成 形,需其必要之因素。

Sessa (1983)指出,觀光遊憩產業形成的要素,除了獨特、優雅的觀光自然 與人文資源外,尚須1.一般公共建設設施,包含交通、社會、電信設施。2.容納 設施,飯店、民宿、公寓、第二住宅、私人別墅、餐飲業。3.娛樂運動設施,運 動設施、休閒文化設施。4.觀光服務設施,旅行社、飯店旅社推銷廣告公司、資 訊公司、出租汽車、導遊翻譯人員。

依Jansen-Verbeke (1986)的觀點,認為地區的觀光發展需要第一級要素 (Primary element)即生產面;以區域場所而言即文化設施、運動設施及娛樂設 施。以其位置特性而言包含自然特形及文化特性、第二級要素(Secondary element) 即服務面及外加要素(Additional element)即輔助面所構成。

表 2-1-2 觀光要素表 第 一 級 要 素 (Primary

element)

第 二 級 要 素 (Secondary element)

外加要素(Additional element)

生產面 服務面 輔助面

資料來源:修改自Jansen-Verbeke(1986)

高俊雄(1995)將地區觀光開發的關鍵成功因素(critical success factors),區分為七項: 1.吸引力焦點 :觀光客選擇前往某一地區觀光除了

民應以友善的態度來對待觀光客,配合完善的公共建設,同時要有良好的治安。

6.觀光地區與觀光者間的連結橋樑 :橋樑有兩類:一是溝通,將觀光地區相關 資訊傳播給觀光者,並對觀光者屬性的瞭解;二是交通易達性,如飛機、汽車、

船、火車等。7.地區整合:觀光相關團體的結合,可以吸引與創造更多的商機,

其中的契機,須由三方面來整合:一是相關組織整合,二是氣氛塑造,三是適當 的規模。

綜上所述,觀光是屬於一種多元相關的課題,其發展對地方有實質與非實質 方面的利益,但一地的觀光要蓬勃發展,除了本身的自然、人文條件做為吸引力 焦點外,更應有多方面的配合;公共建設中尤以交通建設最為重要,增善地區之 易達性為觀光發展之促因。餐飲、住宿、資訊等服務設施,除滿足觀光者之民生 需求、提供觀光資訊外,更重要之處在可延長觀者光停留在當地之時間,助益地 區觀光發展。休閒娛樂設施補足觀光時間安排上的空檔,也增加行程中的新奇 感,是當轉化為觀光的誘因。地區觀光團體的整合,容納更多觀光發展策略、凝 聚共識,形塑地方觀光發展契機。

三、觀光需求

從觀光之定義內涵可窺,觀光活動的係由觀光者、設施、資源與空間四者相 涉而成,然設施、資源及空間是因「觀光者」的需求所產生,觀光者的需求驅策 觀光活動的成形;故觀光需求可謂觀光的原動力。

觀光需求相關的研究為數甚多,就其研究所得加以整理:

(一)、觀光需求本質

「需求」(demand)在經濟學上意指影響消費行為因素不變情況下,消費者 對於商品的購買量與商品價格之間的關係,但在觀光領域中有著不同的意義,在

又指觀光者對於觀光活動參與的欲望、期望。而本研究中所指的需求係以觀光者 對於觀光活動參與的欲望、期望為主。

Maw(1974)和 Lavery(1975)指出,不論觀光者是否實際使用觀光區中的 設施,或參與其中的觀光活動,「觀光需求」泛指觀光者對於觀光區現有設施的 使用和活動參與,以及未來使用、參與的欲望或需要。鄭琦玉( 1995)則將觀 光需求定義為:觀光者個人參與觀光活動之心理與生理上之需要或慾望。

綜合前述,觀光不單單只涉及商品購買行為,需求更著重的是觀光者的心理 層面,故可將觀光需求視為是觀光者對於某項特定觀光活動,所表現出的參與觀 光意願。

(二)、觀光需求影響因素

影響觀光需求之因素,各學者依據不同的觀點皆有不同的看法,Mercer

(1971 )年,根據Maslow 提出的需求階層理論(Hierarchy of Needs),說明 了影響人們遊憩需求的因素包含了:美的需求、心理、需要、安全、感情、自尊、

自我實現及個人發展等;陳昭明(1981)的研究中,乃將遊憩需求因素劃分為外 在因素(如個人所支配的所得)、中間變數(如休閒時間)、觀光區因素(如觀 光特質)三大類;段良雄(1988)的研究中則將影響觀光需求的因素可分為個人 因素、對觀光設施之認知程度、可用觀光機會之供給、閒暇時間、季節與氣候、

社會風尚等六類;Bergstrom & Cordell(1991)的研究顯示,觀光需求的決定 因素包含當地居民、居住地、收入、年齡、價格、遊憩品質等。

李銘輝等(1995)依據不同學者所提出的影響因素,將影響個體觀光需求的 因素綜合歸納為下列三類:

(1). 觀光據點相對吸引力,如資源發展型態、可供觀光時程及交通狀況等。

(2).個人外在、社會化因素:如年齡、職業⋯⋯。

(3).個人內在、心理因素:如自然及人工觀光設施偏好等因素。

(三)、觀光需求分類

關於觀光需求,Wall(1981)曾將遊憩需求歸納分為三類 :

(1).有效的需求者:有效的需求(effective demand)者,乃指目前實際參與觀光者。此類型的人們,

真正參與使用觀光區之設備和服務。(2).潛在的需求者:潛在的需求 (potential demand)者,乃指

目前受現實條件限制而沒有能力參與觀光活動,必須在社會或經濟狀況改善後。方有能力從事觀光

活動者。這種需求是會隨著時間及個人條件的變動而漸漸浮現。(3).延緩的需求者:延緩的需求

(deferred demand)者,乃指目前有能力參與觀光活動。但是因缺乏設施,或因缺乏對設施之資料知識。

而未參與者 。(李銘輝與郭建興,2000:159)

綜上所述,觀光需求的了解與創造對於觀光產業是重要的,觀光者對觀光區 的認知對參與需求有所影響,本研究除將研究區所涉之各項資料作深入頗析外,

更應運用問卷調查瞭解觀光者對研究區之觀光需求為何?以尋求有效的策略將研 究區觀光資料知識,傳達給有效的觀光需求者、潛在的及延緩的觀光需求者,以 期在觀光基本資料認知加深的前提下,強化觀光者對研究區的觀光需求;助益研 究區的觀光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