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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歷史遺緒及制度分析

第四章 中國電信產業發展過程的權力互動與本文結論

第三節 觀念、歷史遺緒及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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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觀念、歷史遺緒及制度分析

觀念。觀念指涉的是影響領導階層與民眾對政府政策的思想根源,由思想導 引的偏好決定了政策的產出與實踐。而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的政治思想 成為主流,鄧思想修正了毛澤東思想,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為思想中 心,在經濟面倡導社會主義式市場經濟。他提出的四項基本原則、「一個中心、

兩個基本點」等黨政路線,在 1997 年的十五大中被寫入黨章,構成改革開放後 政府施政的原則。而江澤民的「三個代表」則嘗試把黨國體制的權力基礎與經濟 面的國有、非國有企業做連結,使改革後的制度變遷具有正當性。

因此,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也須依循著這些觀念前進。過去電信產業被 視作國民經濟的命脈,亦即所謂「戰略性的基礎產業」,市場經濟所強調的平衡 供需、有效資源配置與競爭機制等,顯然用不到電信產業上。然而,隨著自然壟 斷理論備受挑戰,以及鄧思想對市場經濟的重視,政府開始了對中國電信產業一 系列的自由化政策措施。我們可以這樣說,沒有觀念的改變,就不會有後來具體 的改革政策。

歷史遺緒。早期中國電信產業曾歷經外國的欺凌,恐外心態對往後官方保守 的電信改革政策多少有相當影響,而中國在推動經濟改革的過程中,不是用波蘭 的震盪療法,而是用漸進式改革策略,57國家不斷地平衡於宏觀經濟的穩定、人 民承受能力以及各項改革間的配套,然後國家拿捏速度進行改革。因此中國電信 產業改革過程中呈現謹慎、漸進、摸著石頭過河的路徑特色,也就是Shirk(1994)

所說的試錯模式。

此外,改革之初,既有的公用網與專用網多元並存的電信網絡結構,是中國

57 有關震盪療法與漸進改革的典範分析與論辯,可參考吳玉山(2003)、樊綱(1996)及吳敬璉

(1996)之研究。

中央大型國營企業的控制機制仍未有鬆動情形。58Yeo(2009)甚至認為,2008 年大部制改革下成立的工業和信息化部,嘗試集中國家力量來推動工業化和信息

58 John P. Burns, “Public sector reform and the state: The case of China,” Public Administration Quarterly, Vol.24, No.4, 2001, pp.419-436.

59 Yukyung Yeo, “Remaking the Chinese state and the nature of economic governance? The early appraisal of the 2008 “super-ministry” reform,”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Vol.18, No.62, 2009, pp.72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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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職責,所有人與經營者間的委託代理關係透過國資委來實現,實際上形成兩種 委託代理關係,一為行政性的,另一為經濟性的。行政性的委託代理關係建立在 經營者的政府官員身分定位上,考核的標準為政府意志的實踐,明確的說法為政 績的表現;經濟性的委託代理關係則建立在經營者的企業家身分定位上,考核的 標準為企業利潤或業績表現,也因為經營者身分的雙重性,對現代企業制度中重 視的激勵機制與約束規則的效果大打折扣,國資委可能透過此恩庇侍從關係對經 營團隊下指導棋。此外,以目前三大電信營運商的股權結構來看,60國有股權仍 占有絕對優勢,各界對中國各電信營運商的企業自主性存疑,代理問題依然無解。

歸根究底,核心問題仍在產權結構,以目前中國電信產業的情況而言,若不 能改善一股獨大的情況,抑或使監管體制健全化,都將直接衝擊其電信產業的經 營績效。

60 中國移動的股權結構中,官股比例約 75.7%;中國聯通的股權結構中,官股比例約 62.9%;

而中國電信的股權結構中,82.7%,皆呈現國有股權占絕對控制地位。有關中國電信產業股權結 構問題可參考http://www.catr.cn/zcfg/zcyj/201106/t20110607_2222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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