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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內容之研擬已參考「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編撰指南」所列之計畫擬定基 本原則,研擬各篇之計畫內容,其擬定基本原則詳細說明如下。

、 確立災害防救對策與措施之基本方向

( 一 )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為各級學校推動災害防救業務之 實施 計畫,應以學校所 在區域為範圍,屬於大方向、原則性、整體性之規劃。

( 二 ) 計畫期程以四年內可執行、達成事項為原則,惟因社會變動、業務執行需求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視需要檢討、補強,針對特殊狀況(如特別或重大災害或 有人事變更 ),宜規定作必要之即時修正,原則每二 ~ 四年進行整體的修正 。

、 成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推動小組

( 一 )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內容須函括各類型災害,由學校相關災害業務處室成 立計畫研擬及推動之工作小組,並建立相關權責單位之編組與分工,同時 也可依據學生特性考量學生參與可能性。

( 二 ) 需要專業團隊支援協助之部分,尋求相關專業團隊建議、諮詢,或共組工作 小組進行計畫之研擬與推動。

( 三 ) 執行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考量與學校周邊之社區防災組織、校外救援單 位及醫療單位密切相互配合,研擬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時如有需要應邀請前 述相關人員參與。

、 掌握學校災害特性進行學校災害潛勢評估

( 一 ) 應確實考量影響學校之災害因素(颱風、豪雨、地震、火災、有害性化學物品 等)、地質(急傾斜地、軟弱地盤、斷層等)、設施與設備(老舊校舍建物、

危險物設施之集中地區等)、歷史災例等要因,以掌握學校災害特性。

( 二 ) 應用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了解該區域災害潛勢簡易調查資料 , 參考直轄市、縣

(市)政府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所設定各類型災害可能引發之最大災害規模 , 進行科學化、綜合性之校園災害潛勢評估。

、 計畫內容應涵蓋各災害類型與各災害管理階段

( 一 )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的內容,涵蓋學校所在地區內可能發生之各類型之重大 災害,學校依據該校之災害潛勢評估分析之結果,優先針對危害度較高之 災害擬定專篇計畫,而後逐年增訂其他災害類別之專篇計畫。

( 二 ) 因應各類型重大災害之防救作業,必須考量平時減災、災前整備、災時應變 及災後復原重建等各災害管理階段之工作內容。

、 協調整合學校相關處室之災害防救業務與經費應用

( 一 ) 學校各單位從平時起就能夠協調、整合,確實推動全面性之學校災害防救業 務,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由各相關處室共同參與研擬,以期有效推動、落實 ( 二 ) 學校各相關處室應依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各項內容,就其業務執掌範圍,

擬訂災害防救業務執行計畫並編列所需相關經費,以作為業務推動之依據。

、 運用災害防救相關資料與資訊

( 一 ) 運用學校所在區域之基本資料(例如人文、社會、經濟、歷史災害、校園災害

潛勢資料等)、建築特性(例如校舍結構、校舍高度等),作為校園災害防 救計畫之基礎。

( 二 ) 考量學校不同性質與學生特性,將各級學校學生自主能力、上下學交通方式 等列入疏散避難計畫之參考。

( 三 )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中應包括災害防救業務所需應用資料、資訊之建置或更新 方式。

、 製作校園災害防救圖資

( 一 ) 掌握學校所在區域之災害潛勢資料、參考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製作之災 害防救相關圖資等,建立考量該校災害特性之防災地圖。

( 二 ) 校園防災地圖內容應明確標示校內危險處所、校內避難場所、校內避難路線、

學校附近防災機關與避難中心、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布該鄉、鎮、市之避 難路線、學校周邊之救援單位及醫療單位等資料。

、 建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自評機制

( 一 ) 為能確實有效落實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所列各項內容,於計畫中訂定自評機 制,以作為各項災害防救業務執行管考之依據。

( 二 ) 自評內容包含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容,及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執行成效等。

( 三 ) 執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自評之方式,由學校邀集相關處室與專家學者組成 評鑑小組,進行瞭解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擬定內容與執行情形之具體程度。

、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考量該校特殊師生之需求,審慎納入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之編撰內容。

、 學校編撰與執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時,與學校災害防救教育內容結合,藉由 教學、災害演練等學生參與過程,強化校園災害防救功能 。

第二篇 共通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