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四節 計畫行為理論

計畫行為理論是 Ajzen & Fishbein 由 1980 年發展出來的理性行動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中衍生出來的理論,所以在談論計畫行為理論之前,在此 先簡單介紹理性行動論的基本概念。(Ajzen&Fishbein, 1980)

一、理性行為理論( 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 TRA)

Fishbein & Ajzen(1975)以期望價值模式(expectancy-value model)為問題 思考的出發點、多屬性態度模式為基礎,提出理性行為理論。理性行為理論在人 類為理性個體的前提下,提出二項基本假設( Ajzen & Madden, 1988; Ajzen&

Fishbein, 1980)。

一、 個人常會有系統的蒐集相關資訊來支持或推翻表現某行為的決定,即行 為

表現受自我意志所控制(under volitional control),且合乎理性。

二、 個人表現某行為的意向(behavior intention, BI)是行為發生與否的立 即決定因數( immediate determinant ),而意向是指個人對從事某項 特定行為的主觀機率或可能性。

理性行動理論(TRA)認為行為意向(behavior intention; BI)反映個體對從 事某項行為(behavior; B)的意願,且行為意向(BI)是由兩個主要構面所組成:

第一為態度(attitude)或對該行為的態度(attitude toward the behavior;

AT),係指個體對執行某一特定行為的態度,包括主觀認知及好惡的評價。第二 為主觀規範(subjective norm; SN)或行為主觀規範,指個體對是否執行某一特 定行為所知覺到的社會壓力或重要他人的預期知覺預測,可以用規範信念

(Normative Belief) 以及順從動機(Motivation to Comply) 之乘積和來衡量,

簡稱認知規範(Ajzen&Fishbein, 1980)。經由不斷的改善、發展及驗證後,終

31

於1980年建立一完整的模式架構,其模式架構:

此理論的數學函數表示如下:

其中,

BI:個人採取某一特定行為的意向。

AT:個人對某一特定行為的態度。

SN:重要他人對個人是否應採取某一特定行為的看法。

w1及w2 分別是態度、主觀規範的標準化複迴歸係數。

二、計畫行為理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 TPB)

計劃行為理論, Ajzen(1985)由理性行動理論推演而來( Fishbein & Ajzen, 1975)。Ajzen(1985)為了增加理性行動理論對行為的預測能力,則以理性行動理 論為架構提出修正模式,稱為計劃行為理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Ajzen認為行為意向除了受到理性行動理論中所提到的行為意向受到態度與主觀 規範兩構面的影響外,亦受到知覺行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

行為意向 BI

實際行為 B 行為信念與結果評估

Σ Bi*Ei

規範信念與依從動機

Σ NBj*MCj

主觀規範 SN 個人態度

AT

圖 6 理性行為理論架構(Fishbein & Ajzen,1980)

BI = w1*AT+w2*SN

32

PBC)之影響。知覺行為控制是指本身對於從事該行為,是否具備充足的控制能力 和所需資源的認知,其除了會透過行為意向對未來行為產生間接影響外,也被證 實會對未來行為有直接的影響( Ajzen & Madden, 1986;Ajzen & Madden, 2002a)。

w1、w2、w3、w4、w5 為實證所得的標準化複迴歸係數。

圖 7 計畫行為理論架構(Ajzen, 1985)

33

由此理論的數學函數得知個人的行為意向(BI)將受到三個因素影響(態度、

主觀規範與知覺行為控制),本研究將尌此四變數做解釋:

(一)態度(attitude toward the behavior, AT)

對該行為所持的態度,是指個人對於某一行為的正面或負面感受。在操作 上,是由行為者對於採該行為所導致結果的信念(belief),乘以他對此一結果 的評價(evaluation)所得的乘積(product),來加以衡量。將所有得到的乘 積加總後所得到的總分,尌是行為者整體態度的間接衡量(Lee and Green, 1991)。若以數學方程式表示,可寫為:

AT=

例如:當補習教育業者認為參加補習班評鑑是有價值的活動(Bi 認同程度 高),而且有價值得活動對他而言具有很高的評價(Ei 認同程度高),則表示該 補習教育業者對於參與補習班評鑑有正面的態度。

(二)主觀規範(subjective norm, SN)

主觀規範是指行為者對於是否採某一行動,所感受到的社會壓力,可 由個人知覺到其重要參照對象(salient particular referents)認為他是否採 取該行動的壓力,即規範信念(normative beliefs),乘上行為者服從此些參 照對象的動機,即依從動機(motivations to comply),所得到的積可以做為 主觀規範的間接衡量。將所有的乘積加總後的得分,可作為整體主觀規範的分數 (Fishbein, 1975, 1980; Lee and Green, 1991)。若以數學方程式表示,可寫 為:

SN=

例如:補習教育業者認為他的利害關係人(如:家長、員工、社區)支持他參

34

與補習班評鑑(Ni 接受程度高),他聽從利害關係人的意見(mi 依從程度高), 主觀規範的程度則高,對此人的行為意向有正向的影響。

(三)知覺行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 PBC)

知覺行為控制是由控制信念(control beliefs)和知覺便利(perceived facilitation)所組成。控制信念是指行為者認知上,完成某一行為的容易或困 難程度;而知覺便利是指上述因素對該行為的影響程度。這兩個構念得分相乘 後,再將所有乘積加總後,可作為間接衡量行為控制知覺的分數(Ajzen and Madden,1986;Ajzen, 1991)。 若以數學方程式表示,可寫為:

PBC=

例如:補習教育業者認為有企業責任認知會影響參與補習班評鑑(ci 認同 程度高),他可以落實的企業社會責任高(pi 接受程度高),則知覺行為控制高,

對此人的行為意向有正向的影響。

(四)行為意向(Behavior intention, BI)

行為意向是由以上三個構念所形成。是指個人評估自己未來會從事某項行為 的意願與可能性,是個人是否採取某特定行為的決定因素,且所有可能影響行為 的因素都經由行為意向間接影響行為表現。許多研究指出,在特定的情況下,行 為意向與行為間存在著高度的相關,且行為意向是預測與解釋個人行為最好的方 法(Ajzen, 1991)。若以數學方程式表示,可寫為:

BI=w

1

AT+w

2

SN+w

3

PBC

三、小結

由以上得知,行為意向的先驅變項包含:對特定行為的態度、主觀規範及知 覺行為控制三項;行為意向是影響行為表現的直接變項,而知覺型為控制也可直 接影響行為表現。而 知覺行為變項若強烈影響所欲預測的行為,此意謂該個體

35

Chiang(2011) 學生使用創新科技 行為意向

態度、主觀規範、知覺行爲控制與其信 念之間呈顯著正相關。

Forste(2011) 男性罪犯的再次犯 罪意向

36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