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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目的之討論

本研究的目的比起其他相關研究,最特別的地方是重點都集中在民眾 自負額上;關於民眾自負額的分析,多數的研究都是從民眾財務負擔上著 手。

此外,對於民眾自負額部分的分類,因是本研究的重點,本研究也將 對其所做的分類,其他研究中僅將自負額分為3 類:

1.部分負擔,

2.差額負擔, 與 3.民眾自負項目。

而本研究中則包含了:

1.藥費以外之部分負擔,

2.藥費之部分負擔,

3.掛號費,

4.合理差額負擔(健保不給付範圍),

5.不合理差額負擔(健保有給付範圍),

6.民眾自負的部分負擔及差額負擔以外項目:

(1)非處方藥,

(2)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與器材,

(3)其他非中、西醫療法,及

(4)其他屬於醫療服務之自負費用。

這當中之第4 和 5 項為本研究之重要特點。

藥費的自負額部分也是本研究的分析重點,由於藥費支出佔種醫療支 出的比率快速成長,在總額支付制度下,藥費的各種自負額之成長有必要 予以評估。

歸納本研究和其他研究在目的上與執行上之差異,主要在本研究集中 於評估總額支付制度下民眾自負額之多寡,這對不同所得民眾所造成之財 務負擔影響,以及探究「不合理」之自負額。

第二節 研究方法之討論

本研究所欲收集之資料,完全集中在民眾自付醫療費用。因本研究集 中於自負額,但不收集民眾意願資料,所以本研究在自負額方面得以收集 較其他研究更細的資料。

資料收集方面,本研究在其他自負額方面的資料收集,採用家戶訪查,

同時更採用家戶訪查和二個月的家戶就醫日誌。配以家戶日誌,得以捕捉 在縱面家戶訪查所無法獲得的更詳盡醫療支出資料。家戶日誌的採用,可 以說是本研究在資料收集上,和其他研究的最大區別。

第三節 研究結果之討論

由於本研究之資料收集採行家戶訪視,礙於社會詐騙行為盛行,同時 輔以二個月的家戶就醫日誌,訪視過程中遭遇相當大的困難。受訪者當中 高達239 位民眾不願意配合填寫家戶日誌,但扣除其不配合之份數,兩個

醫比率37% (平均年齡為 44 歲、訪員為當地公衛護士) 略微低估。而本研 究較其低估原因有二:第一、本研究受訪者平均年齡為38 歲,較為年輕。

第二、本研究訪員多為在學學生,對受訪戶當地之地域性並不熟悉,且民 眾配合度較低。

本研究於研究目的中曾提及,本研究最重要之目的除建立例行調查方 法外,更欲探討及評估:

1. 影響民眾自付醫療費用之因素?

本研究發現「就醫次數愈多者」及「商業健保附加險之保費愈高者」, 自付醫療費用愈高,達到統計學上顯著相關(p<0.01)。

2. 全民健保制度下,特別是總額預算支付制度實施後,民眾自付的醫療費 用之總金額;以及評估民眾自付醫療費用中屬於「隱性部分負擔」之總 金額?

本研究目前已計算出兩個月期間民眾「隱性部分負擔」的總金額為 30,850 元;而自付的醫療費用之總金額則為 2,757,767 元。

文獻探討中曾提及以民眾自付醫療費用為主題的研究文獻,在國內外 均非常缺乏。相關的文獻,多半在國家衛生保健支出帳及健康保險部分負 擔中出現。因其研究重點,均與本研究不同,這部分文獻供參考者很有限。

本研究結果,兩個月間平均自付醫療費用共951 元,若將兩個月之自付醫 療費用乘上六,去推算一年的自付費用則為 5,706 元。最後,下表 5-1 則 比較本研究與國內幾位學者對於保險對象自付醫療費用之研究。由表 5-1 可以發現本研究所推算出一年的自付費用 5,706 元皆較其他學者低(石曜 堂等人,6,340 元;盧瑞芬等人,6,902 元;李丞華等 6,755 元),低估原因 除不含住院部分外,主要為採家戶訪視且工作期為兩個月,困難度高。

表 5-1、比較本研究與國內自付醫療費用之相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