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四節 討論
本小節統整前述本研究提出的假設,依照三個年齡族群(18-40 歲;41-64 歲;65
歲(含)以上)分別於人口學變項,以及個人層次與國家層次之交互作用是否支持、不支
持的整體比較,如表 4-11。
一、 預測構面對主觀幸福感之影響
研究結果中,全部樣本及三組不同年齡層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結果指出,身
心健康、人際關係、自我肯定與幸福感呈現正相關。
依據文獻回顧之內容,來探討相關預測變項與主觀幸福感之關係。國內外諸
多文獻指出要達到幸福感,與自我肯定、人際關係、生活滿意、身心健康與主觀
快樂程度,五個內涵有不可或缺的關係。因此,主觀幸福感可定義為指人們根據
自己的價值標準和主觀偏好來對自身生活狀態所做出的滿意程度的評價 (許文英,
2011)。綜合以上討論,本研究採支持自我肯定、人際關係、身心健康與主觀快樂
程度有不可或缺的關係,與研究結果相符。亦可說明自我肯定、人際關係、身心
健康可作為主觀幸福感的測量指標。
二、人口學變項對主觀幸福感之影響
(一) 性別:在陸洛學者這在 1997 年的研究指出,中國文化的社會支持和幸福感的
顯著相關,以及社會支持會導致性別差異,進而使性別影響幸福感。而且隨著
社會的變革,女性的社會地位與分工都有改變。當女性面臨著和男性同樣的競
爭環境,承擔著一樣的工作時,兩性在情緒表達上的差別變得模糊不清。這也
可能導致男女在情緒體驗上逐漸趨向一致 (彭錦鵬、李俊達,2014)。根據上述
文獻顯示,性別與幸福感之關係尚無定論,與研究結果相符。
(二) 年齡:陸洛學者於 1998 年指出年齡越大,快樂的程度越大,因年齡的增加較
懂得排解壓力和釋然,所以負向情感會隨著年齡增長而明顯下降 (Diener,
Sandvik, & Larewn, 1985)。另外有文獻指出年齡與幸福感呈 U 型相關,年齡增
加幸福感下降,中年為最低點,之後逐漸上升。Helliwell 與 Putnam 兩位學者
在 2004 年的研究指出,隨著年齡增加至 45-54 歲,生活滿意度和快樂程度隨
著年齡增加而下降;之後 55-64 歲時,生活滿意度和快樂程度開始緩緩上升。
在眾多年齡與幸福感的文獻中,也發現不同年齡層在幸福感上有顯著差異 (黃
國城,2003)。然而,亦有研究指出年齡在幸福感上並無顯著差異 (陳密桃、陳
玲婉,2007),顯示年齡與幸福感之研究結果並不一致。因此本研究比較不同
(三) 婚姻狀況:分別對已婚與未婚單身做探討。相關研究發現,已婚者比未婚者擁
有較高的幸福感 (Helliwell & Putnam, 2004; Orviska et al., 2014; Portela et al.,
2013; Rözer & Kraaykamp, 2013; 林崇逸,2007;亱辰宜 2006;陳俞靜,2007;
郭珮怡,2008)。亦即當婚姻愈美滿,人們的幸福感愈高。故本研究假設,有
伴侶者幸福感較高,與 18-40 歲的研究結果相符。
三、 宗教參與次數與主觀幸福感之影響
宗教信仰是人們精神生活的一部份,也是安定人心,使人幸福的重要因素。過
去研究發現有宗教信仰者,幸福感較高 (Portela et al., 2013; Rözer & Kraaykamp,
2013)。陳毓茹 (2005)研究高雄縣市的成年人發現,有宗教信仰者比無宗教信仰者
在整體幸福感及分層面上有顯著差異。亦有文獻顯示人們宗教信念愈強且頻繁參與
教堂活動與主觀福祉有強烈的正相關,同時也可以促進社區人與人之間的互動
(Helliwell & Putnam, 2004)。因此本研究假設宗教參與與幸福感呈現正相關。此研究
假設與全部樣本、41-64 歲、65 歲(含)以上相符。
四、 教育程度
Frijters、Haisken-DeNew 和 Shields (2004)以 21 至 64 歲的徳國居民為研究對
象,發現教育程度較高,生活滿意度也較高。顯示教育程度與幸福感有正相關
(Orviska et al., 2014; Rözer & Kraaykamp, 2013)。亦有研究發現低學歷者的幸福感反
而高於高學歷者 (陳毓茹,2005)。在 2004 年 Helliwell 與 Putnam 學者也指出教育
影響的效果並不顯著,反而教育對於健康有顯著正向影響。亦即教育似乎對主觀幸
福感沒有直接影響。由於本研究為橫斷式研究,僅能看出其中的相關性,因此本研
究假設教育程度與主觀幸福感呈現正相關。此研究假設與研究結果相符。
五、工作收入
在1992年,Mills、Grasmick、Morgan 和 Wenk學者研究330 位成年人發現,
經濟負擔與幸福感有相關。有研究顯示,在高星級酒店職工整體幸福感之調查研究,
亦發現不同職務與收入對幸福感產生顯著差異 (周寧、劉將,2008)。另一篇文獻,
對國際觀光旅館餐飲部中階主管的研究中,亦發現不同性別、年資、工作區域以及
不同餐廳類型的主管在幸福感上有顯著差異 (張惠棉,2013)。因此,Campbell、
Converse 與 Rodgers學者 (1976)認為,收入對於幸福感有顯著程度之影響,高收入
者的幸福感高於低收入者。此結果獲得大多數研究的證實,收入對於幸福感具有正
向的影響。因此本研究假設工作薪資狀況有薪者,幸福感較高。此研究假設與全部
六、居住都市化程度
2011 年 Easterlin 等 3 位學者研究指出在貧窮的國家中的都市與鄉村的城鄉差距
較大,因此居住愈都市,相對主觀幸福感愈高 (Easterlin, Angelescu & Zweig, 2011)。
另有研究指出,綠地相對較多的城市,居民心理壓力較小,幸福感也相對較高 (White,
Alcock, Wheeler, & Depledge, 2013)。因此本研究假設居住愈都市,幸福感愈高。此
研究假設與研究結果不符。
七、治安狀況
影響民眾幸福感的因素也涵蓋著社會、經濟、治安等 (陳嘉鳳、周才忠,2012)。
根據臺灣 25 縣市近兩萬民眾的主觀快樂的調查結果中,使用「社會」、「經濟」、「治
安」、「工作」、「社區」、「教育」、「家庭」與「個人」層面等共八個層面,發現其中
在幸福感中層面也提到對於治安也是會有相當影響。另外中國三十一個城市調查城
市總體幸福感也顯示,一個城市的治安狀況是城市幸福感的基本條件,治安狀況愈
好,城市總體幸福感也愈高 (中國評論通訊社,2007)。因此本研究假設治安狀況與
幸福感呈現正相關。此研究假設與全部樣本、41-64 歲研究結果相符。
八、生活滿意度
在生活滿意度定義下的幸福感較強調認知層面,認為幸福感是來自於個人根據
自己的標準,對過去一段時間的生活品質進行評估之後所獲得的整體感覺 (陳郁茜,
2009)。根據《How’s Life? Measuring Well-being?》報告,評估民眾主觀的快樂幸福
感,個人的生活滿意度或情緒平衡度是關鍵的參考依據,而其深受個人家庭經濟、
就業收入、居住品質、健康狀況、工作條件、休閒生活、社會網絡等不同層面的客
觀或主觀條件所影響(OECD,2011)。Diener (1984)強調個人認知對幸福感的影響,
並認為幸福感為一種對生活評估的結果,因此生活滿意度可代表個人對生活整體層
面的評價,透過生活整體的評估後,便可反應個人幸福感的高低。因此本研究假設
生活滿意度與幸福感呈現正相關。此研究假設與研究結果相符。
九、身心健康
個體健康的健康程度與幸福感的關係,長期以來不斷被加以探討。根據 1967 年
Wilson 學者指出,健康與幸福感具有強烈的關連性。亦有其他相關研究顯示自覺健康
狀況良好者,其幸福感較高 (Orviska et al., 2014; Rodríguez-Pose & von Berlepsch,
2014)。本研究假設自評健康與幸福感呈現正相關。此研究假設與研究結果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