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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訪談分析

第一節 訪談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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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訪談分析

東莞的土地產權型態是以「集體所有」為主,企業前往投資時往往無法直 接取得土地的「使用權」,而可能在經營上較容易遭遇土地問題。東莞早期為 農業縣,在中國對外開放後,以「三來一補」企業為主,大力發展加工出口業,

並在1988 年升格為地級市,直屬廣東省管轄(王永儀等,2011)。在這過程中,

東莞的產業結構由農業為主轉變為工業為主,帶動當地朝城市化發展,然而土 地產權的型態卻未隨之「城市化」,而仍以農村與郊區的集體所有為主。臺商 在1980 年代末期開始進入東莞投資,當地工業是發展在以集體所有為主的土 地上,往後當制度改變時便可能較容易受到衝擊。相較之下,之後才逐漸崛起,

以江蘇蘇州為代表的長江三角洲地區,則是以大規模徵收的方式先將農村土地 徵為國有,再出讓土地「使用權」(楊友仁等,2004),因此企業進入投資時,

取得土地的產權較單純。

在第二章文獻回顧當中,我們也歸納出政策變化對於臺商經營型態的策略 上有所影響;第三章的中國土地制度中,我們發現在土地產權以集體所有為主 的地區,在土地所面對到的變遷不僅是來自於制度的改變,還有中央與地方之 間權力之間的往來。東莞這樣的環境下,許多臺商製造業仍在當地投資二十餘 年,其經營過程中應當經歷過許多的衝擊與挑戰,並能試圖找出因應之道,持 續經營至今。因此,本研究選擇東莞作為主要研究的地區,試著釐清臺商這當 中所遭遇到的土地課題。

第一節 訪談設計

一、 訪談對象選取

本研究以東莞的臺商製造業者為主要訪談對象,透過臺商協會聯繫,請他 們推薦適合的受訪者;同時亦直接向數間規模較大的業者聯繫,說明訪談之動 機與立意後,與願意進一步受訪的業者約定當面訪談。本研究於2014 年 3 月 至9 月間,分別在臺灣與中國訪談共 10 間製造業者之公司負責人或財務部門、

資產管理部門主管,對象涵蓋大型集團與中小企業。當中除 D 集團外,其餘 六間製造業者皆以東莞為中國投資設廠的第一個據點。同時,研究過程中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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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中國房地產、建築專業的律師進行訪談,以其執業過程中的不動產相關法 律服務經驗,提供本研究補充與諮詢。

由於業者多認為土地問題往往牽涉與地方官僚的協商,或是土地具有較高 的資產價值,相關議題較為敏感,因此普遍較為低調,更有對象在聯繫後表示 不願意受訪。為確保受訪者不願公開身分的要求,本研究將受訪者以代號方式,

僅列出公司業種、受訪者職稱、訪談時間地點。將受訪者資訊整理如下頁表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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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訪談題綱

本研究透過當面訪談的方式,從各業者分享其經營過程中所遭遇之土地問 題以及處理經驗,整理歸納出進入投資二十餘年間,在中國制度變遷下,作為 生產要素的土地在市場化過程中,臺商與地方政府、村集體組織之間對於此一 課題的應對方式。訪談過程中以輕鬆的方式,在訪問者提問後,交由受訪者自 由陳述該公司之經驗。過程中並可能就受訪者的回答,將問題進行延伸,並作 為未來訪談時的提問參考。訪談問題主要分為進入前的取得、經營過程的使用,

以及可能的結束某一據點並處分土地,大綱如下:

1. 取得:最初前往中國投資設廠時如何取得土地,以及是否有取得使用 權證保障?取得權整與否在往後會造成明顯的差異嗎?

2. 使用:取得土地後,在使用過程會遭遇什麼問題?例如持有或使用土 地的稅、費。

3. 處分:隨著經濟發展與都市擴張,是否想過將工廠遷往他處,申請將 原本土地轉變為住、商用地進行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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