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發展民宿評估架構之確立
3.3 評估架構次要項目之彙整分析
3.3.2 評估架構次要項目調查結果
在政府相關貸款與補助將自宅發展為民宿。
三、經營收益:評估若未來遊憩景點開放後,在民宿方面的收益上是 否可改善當地居民的生活狀況。
四、天候因素:評估天災等不可預料之因素對於發展民宿上的衝擊是
否嚴重到足以使當地民宿不適合發展。
整體觀光主題
100%
0%
同意 不同意
當地生活文化體驗
86%
14%
同意 不同意
內部觀光主題
93%
7%
同意 不同意
圖 3.7 整體觀光主題 圖 3.8 當地文化生活體驗 圖 3.9 內部觀光主題
(二)硬體設施
1.聯外道路交通可及性:此問項達 86%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 斷該問項已達到其適切性。
2.聯內道路交通可及性:此問項達 79%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 斷該問項已達到其適切性。
聯外道路交通可及性
86%
14%
同意 不同意
聯內道路交通可及性
79%
21%
同意 不同意
圖 3.10 聯外道路交通可及性 圖 3.11 聯內道路交通可及性
3.公共服務空間:此問項達 71%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問 項已達到其適切性。
4.道路交通:此問項達 50%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問項未
達到其適切性,予以刪除。
公共服務空間
71%
29%
同意 不同意
道路交通
50%
50%
同意 不同意
圖 3.12 公共服務空間 圖 3.13 道路交通
(三)環境景觀
1.整體建築意象:此問項達 71%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問 項已達到其適切性。
2.週遭環境視野風景:此問項達 93%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 問項已達到其適切性。
3.14 整體建築意象 圖 3.15 週遭環境視野風景
3.環境衛生:此問項達 71%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問項已達
4.承載量管制 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問項未
整體建築意象
71%
29%
同意 不同意
週遭環境視野風景
93%
7%
同意 不同意
圖
到其適切性。
:此問項達 21%
達到其適切性,予以刪除。
圖 3.16 環境衛生 圖 3.17 承載量管制
(四)政府政策
:此問項達 93%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問項已達
2.文化推廣: 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問項已達
3.生 斷該問
項已達到其適切性。
1.觀光發展
到其適切性。
此問項達 71%
到其適切性。
環境衛生
71%
29%
同意 不同意
承載量管制
21%
79%
同意 不同意
文化推廣
71%
29%
同意 不同意 觀光發展
93%
7% 同意不同意
圖 3.18 觀光發展 圖 3.19 文化推廣
態與環境保護:此問項達 86%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
4.交通與公共建設:此問項達 71%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問
項已達到其適切性。
生態與環境保護
86%
14%
同意
不同意 交通與公共建設
71%
29%
同意 不同意
圖 3.20 生態與環境保護 圖 3.21 交通與公共建設
5.觀光教育訓練:此問項達 71%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問項 已達到其適切性。
6.住宅改善補助措施:此問項達 86%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 問項已達到其適切性。
圖 3.22 觀光教育訓練 圖 3.23 住宅改善補助措施
(五)地方意識
意願:此問項達 93%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問
2.政府單位溝通協 同意該問項,故判斷
3.保護生態環境之共識 問項,故判
觀光與教育訓練
71%
29%
同意 不同意
住宅改善補助措施
86%
14%
同意 不同意
1.發展民宿
項已達到其適切性。
調:此問項達 86%人數
該問項已達到其適切性。
:此問項達 50%人數同意該
斷該問項未達到其適切性,予以刪除。
圖 3.24 發展意願 圖 3.25 溝通協調 圖 3.26 保護生態共識
(六)經濟評估
:此問項達 86%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問項已達
2.貸款方式: 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問項已達
3.經 問項已達
到其適切性。
1.居民經濟
到其適切性。
此問項達 71%
到其適切性。
保護生態環境之共識
50%
50%
同意 不同意 發展民宿意願
93%
7%
同意 不同意
政府單位溝通協調
86%
14%
同意 不同意
居民經濟
86%
14%
同意
不同意 貸款方式
71%
29%
同意 不同意
圖 3.27 居民經濟 圖 3.28 貸款方式
營收益:此問項達 93%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
4.天候因素:此問項達 86%人數同意該問項,故判斷該問項已達
到其適切性。
經營收益
93%
7% 同意
不同意
天候因素
86%
14%
同意 不同意
圖 3.29 經營收益 圖 3.30 天候因素
二、補充部分:
有部分專家表示各主項目皆缺乏某些需考慮之次項目,以下是專 家們針對各主項目所補充之次項目:
(一)觀光主題:除了架構原本所具備的三項次項目外,應考慮未來遊 憩景點開放後之影響,以評估開放後對當地觀光產業、文化宣導 與傳承、生態環境之影響。
(二)硬體設施:應加入公共設施之評估,以評估當地是否擁有良好之 公共設施使遊客休憩,或是讓居民舉辦活動以吸引遊客。
(三)地方意識:應加以考量當地之文化宣導與傳承,以評估退休返鄉 從事文化方面之人士是否足夠延續當地文化宣導與傳承,以維持 當地觀光旅遊形象;由於當地組織對於當地有一定程度之影響,
故需考量當地組織,以評估當地組織對於文化、生態與環境保護、
觀光推廣以及民宿經營方面是否能夠有效結合政府相關單位進行 永續發展,並降低降低遊客前往觀光旅遊對於生態環境之衝擊。
3.4 發展民宿評估架構之建立
本研究將專家問卷所得資料加以分析,並以此為根據建立雪霸國
家公園雪見地區發展民宿評估架構,在此針對雪霸國家公園雪見地區
發展民宿評估架構各主要項目與次要項目做一說明。
圖 3.31 雪霸國家公園雪見地區發展民宿之評估架構
主項目一:觀光主題
主要評估當地所擁有之觀光主題,是否足以吸引遊客前往觀光旅
遊,並使民宿可提供遊客特殊體驗。而觀光主題之次項目有下列四項:
一、整體觀光主題:觀光主題是主要吸引遊客前往民宿居住的主因,
故需評估當地整體之觀光主題。
二、當地文化生活體驗:文化生活體驗是當地民宿可提供遊客不一樣 體驗之處,故需評估遊客可否親身充足體驗當地所擁有之傳統文 化與生活方式。
三、內部觀光主題:評估當地各個地區有何主要自然資源與觀光產業,
以及此主要自然資源與觀光產業是否足以吸引遊客前往觀光旅 遊,並使當地民宿可提供遊客經歷特殊體驗。。
四、未來遊憩景點開放後之影響:評估開放後對當地民宿經營、觀光 產業、文化宣導與傳承、生態環境之影響。
主項目二:硬體設施
主要評估當地整體在區位、交通、道路寬度與舖面、指標、停車 空間以及公共設施服務空間是否達到足以吸引遊客前往觀光旅遊之水 準。而硬體設施之次項目有下列四項:
一、聯外道路交通可及性:評估由外地到此地區遊玩之後回程,整個 過程所需時間是否需要留宿。
二、聯內道路交通可及性:評估此地區到內部各遊憩據點(如:自然資
源、觀光產業)所需時間是否太長。
三、公共服務空間:評估當地是否擁有良好服務空間,例如:部分道 路在交通頻繁度與道路寬度是否可容許足夠且適當之車輛停放。
四、公共設施:評估當地是否擁有良好之公共設施,以南三村為例,
評估雪見地區南三村是否有適當之公共設施(如:活動中心、休憩 平台)使遊客休憩或是讓居民舉辦活動以吸引遊客。
主項目三:環境景觀
民宿若要發展,則環境景觀方面是非常重要的。故需評估當地整 體意象如:週遭環境、視野、風景、入口意象、建築意象、道路設施 及相關設備、環境衛生等是否達到足以吸引遊客前往觀光旅遊之水 準。而環境景觀之次項目有下列三項:
一、整體建築意象:評估當地在整體建築意象(包括入口意象、道路設 施、指標、建築物、解說牌等任何建設)給予遊客之感官方面是否 凌亂;以及當地整體建築是否可給予遊客充分之當地傳統文化風 格。
二、週遭環境視野風景:評估當地是否可提供遊客良好環境視野風景。
三、環境衛生:評估當地是否有可提供遊客良好之環境衛生。
主項目四:政府政策
主要評估政府相關單位之政策對於當地在整體發展上是否有實質
上的效益。而政府政策之次項目有下列六項。
一、觀光發展:評估政府之政策對於當地在休閒農業、生態旅遊、民
宿推廣、甚至是新的觀光主題如溫泉以及風景區是否有實質上幫 助,以吸引遊客前往。
二、文化推廣:評估當地是否可將當地文化推廣及傳承;以及政府相 關政策是否有助於文化推廣,並減少旅遊對文化帶來之衝擊。
三、生態與環境保護:當地若要永續發展,則主要吸引遊客前往的生 態與環境就需要保護,以減少旅遊帶來的衝擊。故需評估政府之 政策是否能有效保護生態與環境以減少破壞。
四、交通與公共建設:評估政府政策對於是否能有效改善當地交通狀 況,並且藉由公共建設來促進當地之發展。
五、觀光教育訓練:評估政府政策是否能有效提升當地居民觀光解說 以及民宿經營等觀光產業相關事項之能力。
六、住宅改善補助措施:評估政府政策是否能有效改善當地居民住宅 現況,並以此增進當地居民發展民宿之意願。
主項目五:地方意識
主要探討當地居民對於發展民宿的相關議題之意見是否對於當地 發展民宿上有正面的影響。
一、文化宣導與傳承:評估退休返鄉從事文化方面之人士是否足夠延
續當地文化宣導與傳承,以維持當地觀光旅遊形象。
二、發展民宿意願:評估當地居民對於發展民宿是否有濃厚之興趣。
三、地方組織:評估當地組織對於文化、生態與環境保護、觀光推廣 以及民宿經營方面是否能夠有效結合政府相關單位進行永續發 展,並降低降低遊客前往觀光旅遊對於生態環境之衝擊。
四、政府單位溝通協調:評估是否可經由招開說明會促進當地在民宿 上相關議題上之發展。
主項目六:經濟評估
主要評估當地居民是否有足夠資金發展民宿,以分析當地居民在 投資上是否可藉由自有資金或是需政府協助來發展民宿。
一、居民經濟:評估當地居民是否有能力建造新民宿。或是藉由在經 濟許可之情況下,將部份狀態良好之自宅發展為民宿。
二、貸款方式:有部分居民想發展民宿但資金不足,是否可經由政府 在政府相關貸款與補助將自宅發展為民宿。
三、經營收益:評估若未來遊憩景點開放後,在民宿方面的收益上是 否可改善當地居民的生活狀況。
四、天候因素:評估天災等不可預料之因素對於發展民宿上的衝擊是
否嚴重到足以使當地民宿不適合發展。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