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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語言功能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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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所做的文獻探討包含四個主要部分:首先介紹語言功能理論,包含語 言形式與語言功能論者各自不同的主張,以及聚焦於語言風格中的正式程度,並 提出前人對正式程度歸納出的幾個語言特徵;其次為語言態度的相關理論與研究 成果,以及調查方法;第三,回顧語言學習動機理論,以及語言態度、語言動機 與學習成效的關係;最後,介紹與華裔短期華語語文班相關的研究成果。

第一節 語言功能理論

一、結構主義論者與社會語言學家對語言學的不同看法

從上個世紀 60 年代開始,以生成語法 (generative grammar) 為核心的語言 學研究議題盛行,語言學界整個研究焦點幾乎都放在語言本身的結構,結構主義 者主導了語言學的研究方向,至於語言的溝通功能或語境則甚少被關注。代表人 物 Chomsky (1965) 在瑞士語言學家 Saussure 的理論基礎上,提出語言能力可以 分為兩個層面,一個是人類天賦的語言能力,他稱為「語言知能」(competence);

另一個是實際運用語言的能力,這種能力屬於社會範疇,他稱為「語言使用」

(performance)。正由於後者有太多其它因素干擾,所以他認為語言研究只應該注 意前者。這一個觀點正是結構主義論者的主要看法。3

相對於結構主義論者關心抽象的結構以及漂亮的公式表述,社會語言學家則 把重點放在語言變異研究 (linguistic variation) 上,認為變異是語言不可或缺的 成分,是語言的本質。以 Labov (1966)為首的語言變異研究,因結合了實證調查

3儘管 Chomsky 被認為是結構主義學派的「叛逆」,但他的理論沒有超出結構主義成分理論的範圍,

他引入深層結構的理論只是為了填補結構主義理論在語義學上的空白(胡壯麟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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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統計手段,科學性的研究方法使研究結果更可靠,成為社會語言學研究的主流 模式(楊永林,2004)。

社會語言學家試圖通過分析各種複雜多變的言語特徵,找出模式化的規律性 (patterned regularity) ( Hymes 2000),以及這些變異跟某種社會因素,如社會階層、

經濟能力、職業、年齡、性別等的關係,從中探究語言變體和語言社區(speech community)成員之間的對應關係,進一步瞭解語言溝通的功能如何在實際語境之 中發揮作用。4

二、語言形式與語言功能(Language Form and Language Function)重要理論回顧

基於對語言性質所抱持的不同觀點,當今語言學派大致可分為功能主義 (functionalism) 和形式主義 (formalism) 兩大領域。胡壯麟 (1990) 介紹社會語言 學家 Halliday 的語言歷史觀中指出,Halliday (1977) 認為,從歷史淵源上講,西 方語言學一直是沿著古希臘哲學兩種對立的哲學觀念發展起來的,一派以普羅塔 哥拉斯 (Protagoras) 和柏拉圖為代表;另一派是以亞里斯多德為代表。前者認為 語言是文化、社會性的,語言是描述性的;後者認為語言是哲學性、邏輯性的,

語言是規範性的。5楊永林 (2004) 延續上述觀點,認為語言功能論是偏向普羅塔 哥拉和柏拉圖一派;語言形式論是偏向亞里斯多德一派。而社會語言學研究屬於 功能一派。

功能主義可以追溯到 V. Mathesius 在 30 年代所創立的布拉格學派(Prague school of linguistics)。功能主義基本假設是:語言有認知和溝通的功能,這種功 能對語言的音系、語法和語義結構有決定性的影響。功能主義研究的目的是論證 語言功能決定語言形式,人們的語法知識主要來自後天的經驗(顧鋼 2002)。功 能主義學派按其發源地可細分為歐洲功能主義學派、美國功能主義學派及系統功

4 Hymes (2000), p. 314

5 胡壯麟 (1990:2) 分 10 個方面介紹 Halliday 的語言歷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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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學派(孫亞 2008)。

關於語言形式論,顧鋼 (2002) 把 Chomsky 生成語言學作為形式主義的代 表。他引用 Newmeyer (1992) 的敘述,介紹 Chomsky 的理論以哲學為本,認為 人們的語法知識是由生物基因決定的。其目標有兩個,一是用形式化的術語來定 義語言內在的成分、原則和參數,即普遍語法(Universal Grammar, UG) 的特徵;

二是用形式化的方法揭示個別語言的語法特徵,即揭示語言使用者對本族語不自 覺的語法知識,即語言知能(competence)。

顧鋼 (2002) 指出功能主義和形式主義的歧異,在於形式主義以哲學為本,

把語言的生物屬性放在第一順位,認為語言研究是自然科學的範疇。功能主義以 人類學為本,以語言的社會屬性為第一位,將語言研究納入社會科學的範疇。形 式主義和功能主義之間的分歧不在於是否承認 UG 會受到語言功能的影響,而是 在於是否承認語言的生物屬性是第一位的。

語言功能論者如 Hymes (1974),Gumperz (1972),Leech (1983) 等學者,提 出的幾個相對於語言形式的重要觀點影響至今:第一,語言的變異現象 (variation) 是明顯存在的事實。但形式論者只注重核心指涉意義 (core referential meaning),

即語言結構本身;第二,同樣的語意,用不同形式表達,形式主義者認為是自由 變體,功能相同,但從語言功能來看,不同形式、風格的擇用,具有不同的表達 意圖 (intention) ;第三,功能論者認為,有了真實的語境 (contexts) ,才有語 言的使用;第四,語言的教學,要把語言形式與語言使用分開處理;第五,語言 形式與語意並非一對一的對應,可能是一對多,也可能是多對一;第六,語言形 式與功能是彼此影響;第七,語言功能應用在社會中,可解決語言引起的社會問 題;第八,由於語言形式的擇用不只牽涉形式的正確與否,還包含他人對語言使 用者的看法 (evaluation) ,因此教學上至少要教導語言學習者有能力辨識非標準 的語言形式 (nonstandard form)。

本研究認為,目標語學習的最終目的乃是能在使用該語的社區(或社會)中 正確、適當地使用,因此除了合乎標準的語言教學外,也應為華語學習者提供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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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功能教學,例如對於非標準的語言形式,找出其使用規律,以融入華語教學之 中。

三、語言的溝通知能 (communicative competence)

Hymes (1966, 1967) 首先提出了語言溝通知能的概念,他修正了 Chomsky (1965) 對語言知能的主張,Chomsky 所稱的語言知能是與生俱來的,語言理論 所關心的是在單一的語言社區中理想的說話者與聽話者。Hymes 則擴大了語言知 能的範圍,認為除了語言知識,語言使用還需配合真實語境,調動各種互動技巧 (interactional skills)、文化知識 (cultural knowledge),而這個概念他用溝通知能來 概括。

Hymes (1966,1967) 的溝通知能包括了兩方面,一是語法性 (grammaticality),

二是可接受性 (acceptability)。亦即,我們所說的話,必須得體,並符合特定的 語境。Gumperz (1981) 在 Hymes 的理論基礎上,進一步界定溝通知能的範圍:「對 說話者而言,語言知識與相關的溝通慣例同等必要,如此才能參與對話的開啟與 持續。」自此,溝通知能的概念裡,言談 (speech) 以共享對話者 (interlocutors) 和 語境訊息 (contextualization cues) 的知識為基礎 (Huang 2009)。

投入溝通知能研究的學者很多,吳琳 (2004) 引用祝畹瑾、陳松岑等人所撰 社會語言學相關書籍,綜合各家說法,提出溝通能力的重要內涵為語言結構、語 言使用和社會生活三者有機結合的產物,它是通過人的社會化過程獲得的,包含 編碼(運用)和解碼(理解)能力,體現在言語行為的各個方面。她將溝通能力 分成三方面:第一,能針對具體的情景使用恰當的語言變體,這是一個基本的適 應環境的能力;第二,能運用語言作為調節溝通關係的手段,這是通過利用已有 知識主動改善環境的能力;第三,懂得談話的規則和策略,這是一種在更大範圍 內更強的適應能力。社會語言學非常關注與溝通知能密切相關的現象,並力求作 出科學的解釋,進而提出培養溝通知能的可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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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語言風格 (style)

Style 一詞在中文裡有語言體裁、語體、風格等異稱。

語言風格一詞,在《理論與應用語言學英漢辭典增訂版》中如此陳述:「由 於具體運用語言時,受到不同的溝通場合和不同的溝通目的的制約而構成的特殊 的言語氣氛,稱為語言風格。」並舉出外交辭令、家裡說話、科學論著、藝文創 作等語言文字所營造的氣氛皆不相同為例。辭典裡進一步指出:「語言風格事實 上就是在具體使用語言時所產生的言語變體,即由全民共同語所分化出來的各種 言語變體。」6辭典中將語言風格分為一般溝通功能的風格;文藝作品的風格與 個人的言語風格。本研究所指稱的語言風格指的是第一類「一般溝通功能的風 格」。

錢乃榮 (2002) 認為,人們在不同的活動領域內使用全民語言進行溝通時,

由於語言環境的不同,各自形成了一系列各具特點的言語體式,稱之為功能語體 (functional style)。這種不同的體式,稱為語言的功能變體,簡稱語體。Verschueren (2003) 認為「風格」 (style) 是在不同情況下,語碼的正式性高低的變異性,以 及從隨意 (casual) 的語言到高度正式 (formal) 的語言使用的變異情形。所有語 言在使用中都得服從風格的變異。

為求行文統一,本研究將 style 翻譯做「語言風格」。

從以上的陳述,我們可以得到與語言風格相關的幾個重要觀念:語言風格是 一種語言變體,具有不同的溝通功能,通常隨語碼正式程度而變異。本研究從語 言功能的正式程度辨認作為語言功能教學的切入點,進行教學實驗。

五、影響語言風格的語言特徵

6《理論與應用語言學英漢辭典增訂版》,陳新雄等編,2005,台北:文鶴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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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在實際語境的溝通過程中,時常隨著談話的對象、環境、話題等社會因 素有意識或無意識地改變語言風格 (style shifts)。 Holmes (1992) 列舉了兩個句 子,說明同樣的訊息如何藉由文法與詞彙的變異表達不同的語言風格:

(a) Refuse should be deposited in the receptacle provided.

(b) Put your rubbish in the bin, Jilly.

首先,(a) 運用了被動式 should be deposited,並且避免使用任何人稱(無論 是代名詞或姓名);(b) 句中用了使役動詞 (imperative verb) put,並且直呼人名 Jilly,相較之下 (b) 句的表現方式直接得多。此外, (a) 句中的 Refuse,deposited,

receptacle 等詞彙通常用在正式場合中,和 (b) 句中的 rubbish,put,bin,相比,

(a) 所使用的詞彙顯然屬於使用頻率較低的詞彙。由此可以推知,觀察語言風格 正式程度的高低,可以藉由歸納語言形式的特徵而得到某些規則。而正式語言風

(a) 所使用的詞彙顯然屬於使用頻率較低的詞彙。由此可以推知,觀察語言風格 正式程度的高低,可以藉由歸納語言形式的特徵而得到某些規則。而正式語言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