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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計畫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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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系統供需現況調查與分析

3.1 調查計畫研擬

界定調查範圍 調查先期作業

問卷檢核

確認調查單位

問卷印製

調查實施

發放問卷 電話聯繫

決定VPS/ETC&CVO之子系統參考項目 調查結果分析與探討

問卷回收與整理

抽選專家學者樣本

追蹤調查 進度控制

問卷設計

各子系統項目之供需強度確認與 發展優先性排序

圖3.1 供需問卷調查與分析流程圖 3.1.1 確認調查對象

本調查之對象,主要可分為公部門與私部門之專家學者/業者兩大 類,系統供給、需求調查對象之角色界定說明如下。

一、公部門:

公部門指與 ETC 及 CVO 或 VPS 應用有關之參與或決策部 門,包括國道高速公路建置與管理單位、執法單位、監理單位與 高速公路交通相關決策單位等。需求問卷所調查公部門之政府單 位專家對象包括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 局、交通部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部路政司、交通部公路總局、

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屬監理單位、交通部電信總局、交通部運輸研 究所、交通局運輸規劃室;學術界係針對與VPS 應用於 ETC 或 CVO 研究領域相關的學者進行調查。而需求與供給問卷邀訪之 研究機構專家對象,則包括有中華電信研究所、工研院、資策會、

無線通訊聯盟、運輸顧問公司等單位。

二、私部門:

需求問卷之受訪產業係以 VPS/ETC&CVO 使用者─商用重 車貨運業者(包括具私人車隊與無車隊業者)為主要調查對象;供 給問卷所邀訪之相關產業除了包括目前直接參與國內ETCB.O.T.

招標案之競標團隊外,另亦包含與應用整合系統有關之資訊業、

通訊業及系統週邊產品業等系統供給廠商/技術服務提供者。而技 術領域方面,則涵蓋了電信/通訊、車輛定位、交通工程/控制/監 控/管理、交通違規取締、電腦/資訊處理技術、感測、自動收費 及帳務處理技術等,並依照應用整合系統本身可能應具備之各項 子系統,就國內業者之技術內容、技術成熟度與已完成之實體業 績,進行供給能力界定。

3.1.2 調查問卷設計

以下分別就系統需求、系統供給兩種問卷之設計概念進行說明。

一、系統需求問卷:

系統需求問卷主要以ITS 觀點出發,參考本研究所回顧之先 進國家發展 VPS/ETC&CVO 相關之系統功能項目與應用技術,

歸納設計出本調查問卷之整體系統項目,包含六大子系統項目 (OBU、管理中心系統、外部監控中心、路側系統、加值服務系 統、與帳務資訊處理系統項目)和 58 個細部項目。系統需求問卷 的詳盡內容請見附錄一之 A。

問卷中,系統需求分別針對需求建議、系統需求型態、建議 優先強度進行調查。需求建議勾選系統建議發展方式;系統需求 型態勾選相對應之系統需求型態,包括自行研發:建議國內廠商

自行研發與設計、合作研發:建議國內各廠商合作研發與設計、

委託研發:建議國內廠商委託國內外具該技術之廠商研發、採購 /外製:建議廠商僅自其他先進國家引進採購或委託外製該項技 術;建議優先強度則就營運管理觀點針對系統功能需求。

二、系統供給問卷:

系 統 供 給 問 卷 主 要 以 國 內 相 關 系統 基 本 產 業 觀 點 為 出 發 點 , 參 考 已 回 顧 以 及 本 研 究 所 彙 整 之 先 進 國 家 發 展 VPS/ETC&CVO 相關系統項目與應用技術,歸納設計出本調查問 卷之整體系統項目,將子系統區分成三大類(車輛子系統、站場 設施與運行控制系統類目)和 61 個細部項目。供給問卷內容請詳 見附錄一之B。

系統供給主要針對技術有無、技術型態、技術成熟度進行訪 問。其中技術有無由相關產業受訪者勾選該單位是否具備該項技 術;技術型態則就所具備的技術,勾選其相對應之技術型態,包 括研發/設計:指廠商具有自行研發及設計能力、製造:指廠商具 有製造之技術能力、銷售/代理:指廠商僅自其他先進國家引進代 理或銷售該項技術、系統整合:指廠商具有該項技術之完整系統 或(含軟/硬體)整合之能力;技術成熟度就所具有的技術,勾選其 技術成熟度(國際專(同)業標準)。為確保各子系統細部項目現階 段與未來發展的可行性,本研究另外就未來部分,針對產業界未 來預備(可能)研發/引進之 VPS/ETC&CVO 相關技術或應用產品 與對應之技術項目屬性及預備引進型態進行調查。

3.1.3 問卷調查與回收

本研究根據本調查計畫的實施步驟,採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進行 問卷調查。首先與受訪對象電話連繫,簡略說明調查緣由,依對方之 要求選擇問卷送達方式,強調問卷回收期限,並持續以電話追蹤問卷 填寫狀況,以求得較高之有效樣本回收率。

由於本研究所提出之 VPS/ETC&CVO 整合系統對國內而言尚屬 新引進之觀念,故目前國內各界對於此應用整合系統發展領域能全面

了解的專家學者均不多,導致本調查所能發放的問卷數有限,截至 2004 年 2 月 28 日為止共計發放系統需求問卷 66 份及系統供給問卷 26 份,總共發放92 份供需問卷。系統供需問卷之發放單位名冊列於附錄 二中。在所回收的43 份需求問卷中,總計回收 36 份有效樣本問卷,

其中以學術單位的有效問卷回覆比率最高,達該類別80%;而以貨運 業者的有效問卷回收比率40%為最低;政府單位與研究機構的有效問 卷回覆比率,則分別佔該類別的53.85 %及 53.33%。供給問卷方面,

亦以研究機構之有效問卷回覆比率為高,達該類別的70.77%;而產業 界方面,則由於國內系統供給廠商/技術服務提供者能提供相關的商業 情報不多,故系統供給廠商/技術服務提供者之有效問卷回覆比率只占 該類別的 35.29%。需求與供給調查部份之問卷執行及回收狀況如表 3.1 所示。有效系統需求問卷回收率為 54.54%,系統供給問卷回收率 為50%,所有問卷之有效回收率為 53.26%。表 3.1 為本研究問卷調查 樣本分佈情形。

表3.1 問卷調查樣本分佈表

回收份數

類別 問卷

發放份數

總份數 無效 樣本數

有效 樣本數

有效問卷 回收率 系統需求問卷 66 43 7 36 54.54%

A. 貨運業者 15 8 2 6 40%

B. 政府單位 26 18 4 14 53.85%

C. 學術單位 10 9 1 8 80%

D. 研究機構 15 8 0 8 53.33%

系統供給問卷 26 13 0 13 50%

A. 研究機構 9 7 0 7 70.77%

B. 系統供給廠商/

技術服務提供者

17 6 0 6 35.29%

總份數 92 56 7 49 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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