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諮商專業能力的定義與內涵
有鑑於我國諮商心理師教育的發展多參酌北美制度設計,美國心理師教育思 維模式近十年來有重大轉變,本節先說明美國近年諮商教育對專業能力訓練思維 的變化,再探討諮商專業能力的定義與內涵。
一、 以專業能力為訓練本位的思潮興起
近十年美國心理學界掀起一股以專業能力為訓練本位(competency-based models)的思潮,幫助實務心理學家因應社會變遷並有效能地工作;以專業能力 為訓練本位的思維運動影響美國心理專業教育模式的改變,強調重新界定各領域 的專業能力,從原本以核心課程為規範的教育目標,轉向以專業能力的訓練與評 量為導向(Falender et al, 2004;Kenkel, 2009;Robert, Borden, Christiansen, & Lopez, 2005;Rubin et al., 2007)。以專業能力為訓練本位的意涵是指受訓者基於已確認的 能力標準加以訓練與評估,強調以專業能力的訓練成果作為專業養成教育與評估 的基礎,從 2002 年能力共識會議(Competencies Conference)之後有比較明確的 共識。
能力共識會議最初由 Association of Psychology Postdoctoral and Internship Centers(APPIC)發起,後來陸續獲得 APA 各分會、加拿大、墨西哥等教育訓練
協會等共 30 個單位的贊助(Elman et al., 2005),總計超過一百三十多位的心理學 家參與為期三天的能力共識會議,舉辦目的主要有四(Kaslow et al., 2004):1.集 合眾人之力討論各領域專業能力的辨識、訓練與評估以凝聚共識;2.透過會議凝 聚共識的過程促進各專業協會的連結;3.增強心理學家的專業能力;4.培養出有能 力的心理師提供大眾更好的心理服務。重要的目標還包括:從既有的專業訓練模 式辨識其核心能力,為專業能力的辨識與評估提供適當的策略,以建構具有發展 性與整合性的訓練模式來訓練下一代的心理學家。
值得注意的是,以專業能力評量與訓練的前提是:專業能力是可被辨識的、
個人能透過教育與訓練發展出專業能力、以及專業能力是可被評量的(Kaslow et al., 2004)。在此三大核心信念下,討論專業能力的內涵與標準始具有專業發展與 訓練的意義。
能力共識會議依不同的心理學專業領域,包括心理學與研究的科學基礎
(scientific foundations of Psychology and research)、倫理、法律、公共政策與倡導 及專業議題(ethical, legal, public policy / advocacy, and professional issues)、督導
(supervision)、心理評鑑(psychological assessment)、個人與多元文化(individual and culture diversity)、介入(intervention)、諮詢與跨專業關係(consultation and interdisciplinary relationships)、專業發展(professional development)等八個心理 學專業領域,最後另增加二個主題:專業能力的評估(assessment of competence)
和特殊專長(specialties),總計十個共識小組,針對其核心能力的辨識、訓練及 評量議題進行討論。每小組要完成的任務是:辨識出每個專業領域能力的要素,
說明專業能力的重要性,並從專業發展的觀點辨識出有助於核心能力發展的教育 訓練及實務經驗,並說明對不同階段的能力標準與訓練期待(Kaslow et al., 2004)。
共識會議後,各小組陸續將其共識結果發表(Elman et al., 2005;Falender et al., 2004;Kaslow, 2004;Kaslow et al., 2004;Rodolfa et al., 2005;Spruill et al., 2004),
之後眾多學者也致力討論能力本位思潮的轉變對心理學專業訓練的影響(Johnson
et al., 2008;Peterson, 2004;Roberts, Borden, Christiansen, & Lopez, 2005;Rodolfa et al., 2005;Rubin et al., 2007;Schulte & Daly III, 2009),專業能力的評量模式、
挑戰(DeMers, 2009;DeMers, Van Horne, & Rodolfa, 2008;Leigh et al., 2007;
Lichtenberg et al., 2007)、專業能力評量的建議、原則、方法(Kaslow et al., 2007;
Kaslow et al., 2009)、臨床實務能力的訓練與提昇(Barnett, Doll, Younggren, &
Rubin, 2007)、及以能力本位的督導訓練(Falender et al., 2004)等,帶動一股重 視專業能力與評量的訓練風潮。
APA 學程認證委員會自 2002 年起要求各專業學程以期待畢業生的能力標準 為教育訓練目標,從博士班課程訓練開始到資深心理學家的專業發展歷程,界定 出每個階段應具備的知識、技能與態度。各專業學程要獲取 APA 的認證即需清楚 界定專業能力的標準與評量(Falender et al ., 2004);運用能力建構的概念,明定 諮商教育應採取有次序、聚焦於專業能力發展的教學策略與活動,發展適當、有 效能的專業能力評量策略與工具,並考量對學生能力評量相關的倫理議題(Elman
& Forrest, 2007;Johnson et al., 2008)。
綜合上述可知,美國心理學界透過共識會議的倡導、倫理守則的制定、教育 學程的認證、課程活動設計與訓練成果的評量等整體制度與核心理念產生轉變,
以專業能力為訓練本位的思潮逐漸改變美國心理學專業教育訓練,朝向重視實務 專業能力的方向發展。
二、 諮商專業能力的定義
能力(competence)一直是心理學中難以定義與測量的構念,心理學家致力 於探討要具備什麼專業能力才能讓專業工作更有效(Petzel & Berndt, 1980;
Roberts et al., 2005;Rodolfa et al., 2005;Tyler & Weaver, 1981 )。由於接受心理 服務的案主群個別差異大且多元化,諮商專業人員必須了解服務案主的個別差異 與多元需求,提供服務時考量每位案主獨特的特質和需要,與之有良好互動,以
確保專業能力及專業工作對大多數的個體是有效的(Hass & Malouf, 2005;
Overholser & Fine, 1990)。
Mentkowski (2000) 認為專業能力是複雜互動的集合,包括專業理論與程 序的知識、技巧與能力、行為與策略、態度、信念與價值、個人特質與氣質、自 我知覺與動機等之總和,使個人能夠執行各種專業活動。
Epstein 與 Hundert(2002)定義專業能力是:在日常執業時,能深思熟慮並 習慣地運用溝通、知識、技巧、臨床推理、情感、價值觀及反思,為所服務的個 人與社區提供最大利益。
Kaslow(2004)認為專業能力是基於特定專業教育訓練的認可,能展現某種 品質的動機與行動,以適當、有效能的態度去完成特定任務,任務達成過程與專 業規範的期望一致。此外,專業能力的展現與情境有關,專業能力的內涵與執行 視工作場域和環境而有所不同。
Rubin 等人(2007)認為專業能力是關於整體專業表現的適當能力,意指專 業人員能反思自己的知識、技能與態度以及整合三者,強調專業能力與所處的環 境脈絡有關,受環境脈絡的影響漸進發展。
由上述眾多學者的定義可知,專業能力是個抽象、整合、複雜互動的心理構 念集合,並非單一能力概念;涉及專業知識、技能、信念與價值、臨床推理、反 思、溝通、行為策略、及對所處環境脈絡的考量與專業判斷等各內涵能力之綜合 能力。光有專業知識和技巧,並不能稱具備專業能力;具備專業能力意指能根據 專業知識做判斷,據以提出適當、有效的決策與行動。依獨立專業的認定,專業 能力並包含能遵循專業同儕認可的專業價值與工作指引.基於保護社會大眾的倫 理標準下執行專業角色(Kaslow, 2004)。
通常專業知識是經由正式教育、訓練、閱讀等方式獲得;專業技能、態度與 價值的發展是透過實習(兼職與全職)的實務經驗,以及個人在專業工作中持續 被督導所發展出來;而專業判斷則是個人基於專業倫理與法律規範的前提下,面
臨實務工作過程的不確定、矛盾、困難等情緒壓力下,避免讓情況惡化所做的專 業判斷及後續行動(Barnett et al., 2007)。實務中特別強調臨床推理、獨立思考、
分析判斷的能力(Shaw & Dobson, 1988),專業判斷能力的展現需考量所處的環 境場域、服務對象的變異,視情境脈絡而有不同的評估與表現(Kaslow, 2004)。
統整上述學者的定義,專業能力共包含下列五項要素:
1.是一種具有專業知識及運用專業知識的應用能力;
2.是一種專業態度,基於專業價值基礎下展現出對待人處事的價值觀;
3.是一種評估、判斷的內在思考歷程,據以成為專業行為表現的基礎;
4.是一種表現在外的專業行為,包括與人的溝通、關係建立、心理評估、介入、
諮詢等為達成專業功能所執行的專業行為與活動;
5.是一種人際互動的影響力,透過專業行為或活動發揮某種程度的人際影響力以 滿足系統或服務對象的需求。
綜合言之,有專業能力的諮商心理師具備諮商與心理學的專業知識與技能,
能根據對自我、他人及人際互動的覺察,進行分析評估;展現在外的是個人的專 業行為、態度,並具有建立人際關係與影響的能力。本研究界定專業能力的定義 是基於專業知識、技能與專業態度三者之內涵,並根據對自我、他人與情境的覺 察與評估,對外採取符合專業倫理規範的行為或活動。
三、 諮商專業能力的內涵
辨識專業能力的目的是為了提供專業教育有明確的訓練目標以協助個人發展 專業能力;Kaslow 等人(2004)指出專業能力需要被重新界定為明顯的、普遍 的、可轉移、可證實、有外在效度的行為。有鑑於專業能力概念的複雜性,Rodolfa 等人(2005)提出一個專業能力立方模型說明專業能力的三個面向,包括基礎能 力(foundational competency)、功能能力(functional competnecy)以及專業發展 階段(stages of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做為理解專業能力內涵的架構(如圖 2-1)。
圖 2-1 Rodolfa 等人提出的專業能力立方模型
譯自 Rodolfa et al.,(2005). A cube model for competency development: Implications for psychology educators and regulators. Professional Psychology: Research and
Practice, 36(4), 347-354, p350.
Fouad 等人(2009)根據 Rodolfa 等人(2005)所提的「專業能力立方模型」
為基礎,進一步發展出一套評量美國專業心理師的能力指標,並彙整出 15 項核 心能力類別,依心理師的專業發展階段條列每個核心能力的定義、能力要素及行 為指標,目前已獲得 APA 正式採用,要求其認可的專業訓練學程均需依此專業能 力行為指標做為心理專業人員養成教育與訓練評量的準則(Fouad et al., 2009)。
茲統整 Rodolfa 等人(2005) 與 Fouad 等人(2009)所提出專業能力的定義 與內涵,分述如下:
(一)基礎能力面向
基礎能力面向共分成七大基礎能力向度,分別為:
基礎能力面向共分成七大基礎能力向度,分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