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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護理人員的健康促進生活型態

一、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現況分析

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主要是探究護理人員目前的生活方式或個人習慣,包括自 我實現、健康責任、壓力處理、人際支持、營養、運動等六個層面。選項為「從 不」得1分,「總是」得4分,得分愈高表示執行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的情形愈好。

由表 4-2-1 得知,經標準化得分排名後,社會支持行為得分最高為 72.75,其 次依序為自我實現行為、營養行為、壓力處理行為、健康責任行為,而運動行為 得分最低為44.75。

與鄭小玉(2005)、林美聲(2004)林女理(2002)運動行為得分最低的研 究結果相同。

表4-2-1□健康促進生活型態及分量表得分情形

變項名稱 平均值 標準差 標準化得分 排序 健康促進生活型態 96.12 16.30 61.62

社會支持行為 17.46 3.42 72.75 1 自我實現行為 21.64 5.52 67.63 2 營養行為 12.86 2.68 64.30 3 壓力處理行為 20.06 4.05 62.69 4 健康責任行為 16.94 4.20 52.94 5 運動行為 7.16 3.07 44.75 6 註:標準化得分=(分量表得分平均值÷分量表滿分數)×100

由表4-2-2 得知,得分平均值最高之前五題依序為吃早餐、知道生命中哪些對 我而言是重要的、樂於和親近的人保持聯絡、對別人表現關心、愛心和溫暖、和 我所關心的人保持聯絡。而得分平均值最低的五題依序為參與娛樂性質的運動(如 散步、游泳)、做伸展操每週至少三次、做運動時會測自己的脈搏、每週至少做三

次,每次20-30 分鐘之激烈運動、參加有人指導的運動課程或活動。由各項健康促 進生活型態得分排序中,發現護理人員執行社會支持行為比例較高,其中前五名 中,即有三名為社會支持行為構面;護理人員參與運動行為,以參加有人指導的 運動課程或活動比例最少。因此發現,護理人員執行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主要以臨 床執行精神科護理照護相關技巧為選擇因素,得分結果顯示運動行為執行人數最 少,乃因護理人員所使用之健康促進行為以應用精神科護理照護相關技能作為選 擇的重要原因。

社會支持行為構面中以「樂於和親近的人保持聯絡」的平均得分最高為2.97

(SD=.80),其次是「對別人表現關心、愛心和溫暖」的平均得分為2.95(SD=.61),

而「和親近的人討論個人問題及關心的事件」的平均得分最低為2.85(SD=.70)。

自我實現行為構面中以「樂於和親近的人保持聯絡」的平均得分最高為2.97

(SD=.80)及「知道生命中哪些對我而言是重要的」的平均得分最高為2.97

(SD=.70),其次是「重視自己的成就」的平均得分為2.81(SD=.72),而最低的 二項「發現每天都是充滿樂趣及挑戰的」的平均得分為2.44(SD=.76),「欣賞自 己」的平均得分最低為2.38(SD=.74)。

營養行為構面中以「吃早餐」的平均得分最高為3.10(SD=.83),其次是「每 日三餐時間和量都正常」的平均得分為2.57(SD=.78),而最低的二項為「飲食中 含有富纖維質的食物」的平均得分為2.39(SD=.69)、「每日進餐都包括五大類食 物」的平均得分最低為2.24(SD=.63)。

壓力處理行為構面中以「知道生活中的壓力來源所在」的平均得分最高為2.87

(SD=.72),其次是「會注意自己不愉快的情緒」的平均得分為2.80(SD=.68),

而「每天有15-20分鐘的時間練習放鬆」的平均得分最低為1.95(SD=.81)。

健康責任行為構面中得分以「看食物包裝上的營養成分說明」的平均得分最 高為2.54(SD=.80),其次是「至少每月一次觀察自己身體有無改變或異狀」的平 均得分為2.21(SD=.75),而最低的二項為「參加個人健康照顧方面的教育課程」

的平均得分為1.98(SD=.72)、「做運動時會測自己的脈搏」的平均得分最低為1.76

續表4-2-2□ 護理人員健康促進生活形態(N=94)

急性病房、護理之家>院本部,有顯著差異外,其餘變項皆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

依衛生署玉里醫院院區特色來看,年紀較大的護理人員工作單位大多在於新興院 區、長照病房,加上護理之家發展以復健休閒的照顧模式,使得護理人員在執行 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的機會較其他院區、單位的護理人員的多。

年齡愈大,健康促進生活型態得分愈高(林女理,2002;蕭順蘭,2002;林 美聲,2004;鄭小玉,2005;邱慧娟、吳巧鳳、李秀蘭、陳美燕,2008)。

年齡的高低與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無差異(陳美燕,1993;宋素真、黃瑞美、

林麗英,2001)。

在營養行為方面,除工作班別(p<.05)達顯著水準,但事後比較則無顯著差 異外,皆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

在健康責任行為方面,年齡、工作單位、院區(p<.05、p<.01)達顯著水準;

經事後比較後,51-60歲>26-30歲>25歲以下>31-40歲、長照病房>急性病房、長照 病房>慢性病房、新興院區>萬寧院區、新興院區>院本部,有顯著差異外,其餘 變項皆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長照病房護理人員在健康責任行為方面得分高於 急性病房、慢性病房(p<.01),顯示長照病房護理人員的健康責任行為優於急性 病房、慢性病房護理人員。新興院區護理人員在健康責任行為得分高於萬寧院區 及院本部護理人員(p<.05),顯示新興院區護理人員的健康責任行為優於萬寧院 區及院本部護理人員。

在自我實現行為方面,工作單位、院區、考慮辭去工作(p<.05)達顯著水準;

經事後比較後,護理之家>急性病房、溪口院區>院本部,有顯著差異外,其餘變 項皆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考慮辭去工作與自我實現行為(F=2.64,p=.039)有 顯著差異。顯示甚少考慮辭去工作的護理人員自我實現行為高於偶而考慮辭去工 作的護理人員。護理之家在自我實現行為得分高於急性病房護理人員(p<.05),

顯示護理之家護理人員的自我實現行為優於急性病房之護理人員。溪口院區護理 人員在自我實現行為高於院本部護理人員(p<.05),顯示溪口院區護理人員護理

人員的自我實現行為優於院本部護理人員。

在社會支持行為方面,教育程度、院區(p<.05)達顯著水準;經事後比較無 顯著差異外,其餘變項皆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

在運動行為方面,年齡、護理總年資、進階層級(p<.05)達顯著水準;經事 後比較後,31-40歲>26-30歲、11-15年>5年以下、N4>N1、N4>N0,有顯著差異外,

其餘變項皆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

在壓力反應行為,工作單位、院區(p<.05)達顯著水準;但事後比較無顯著 差異外,其餘皆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

(一)年齡、教育程度

由表4-2-3,年齡在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總分、營養行為、健康責任行為、運動 行為達顯著水準(p<.05、p<.01);經事後比較後,51-60歲得分顯著高於26-30歲、

25歲以下、31-40歲、31-40歲得分顯著高於26-30歲。教育程度在社會支持行為達 顯著水準(p<.05);但經事後比較後,無顯著差異外,其餘在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總 分、營養行為、健康責任行為、運動行為上皆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

與陳美燕、廖張京隸(1995)年齡與教育程度是執行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的影 響因素,年齡愈大,其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的執行愈好有相同的結果。

表4-2-3□不同年齡、教育程度於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之差異分析

續表4-2-3□不同年齡、教育程度於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之差異分析

續表4-2-4□不同子女數、每月收入於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之差異分析

表4-2-5 不同目前工作年資、考慮辭去工作於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之差異分析

依變數

變異

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檢定 事後比較 目前工作年資

健康促進 組間 432.82 5 86.57 .31 生活型態 組內 24276.89 88 275.87

總和 24709.71 93

營養 組間 21.88 5 4.38 .60

組內 645.32 88 7.33

總和 667.20 93

健康責任 組間 54.08 5 10.82 .60 組內 1589.54 88 18.06

總和 1643.62 93

自我實現 組間 64.15 5 12.83 .41 組內 2773.55 88 31.52

總和 2837.70 93

社會支持 組間 114.13 5 22.83 2.07 組內 971.20 88 11.04

總和 1085.33 93

運動 組間 52.07 5 10.41 1.11

組內 824.54 88 9.37 總和 876.61 93

壓力反應 組間 18.93 5 3.79 .22

組內 1506.69 88 17.12

總和 1525.62 93

續表4-2-5 不同目前工作年資、考慮辭去工作於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之差異分析

表4-2-6□不同護理總年資、工作單位於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之差異分析

依變數

變異

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檢定 事後比較 護理總年資

健康促進 組間 1366.20 4 341.55 1.30 生活型態 組內 23343.51 89 262.29

總和 24709.71 93

營養 組間 48.80 4 12.20 1.76 組內 618.41 89 6.95

總和 667.20 93

健康責任 組間 131.47 4 32.87 1.94 組內 1512.14 89 16.99

總和 1643.62 93

自我實現 組間 95.13 4 23.78 .77 組內 2742.58 89 30.82

總和 2837.70 93

社會支持 組間 48.62 4 12.16 1.04 組內 1036.71 89 11.65

總和 1085.33 93

運動 組間 99.75 4 24.94 2.86* 11-15年> 5年以下 組內 776.86 89 8.73

總和 876.61 93

壓力反應 組間 51.39 4 12.85 .78 組內 1474.24 89 16.56

總和 1525.62 93

續表4-2-6□不同護理總年資、工作單位於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之差異分析

表4-2-7□不同工作班別、院區於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之差異分析

依變數

變異

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檢定 事後比較 工作班別

健康促進 組間 835.90 3 278.63 1.05 生活型態 組內 23873.82 90 265.27

總和 24709.71 93

營養 組間 63.46 3 21.15 3.15* 無顯著差異 組內 603.74 90 6.71

總和 667.20 93

健康責任 組間 81.21 3 27.07 1.56 組內 1562.41 90 17.36

總和 1643.62 93

自我實現 組間 59.53 3 19.84 .64 組內 2778.18 90 30.87

總和 2837.70 93

社會支持 組間 8.58 3 2.86 .24 組內 1076.75 90 11.96

總和 1085.33 93

運動 組間 49.45 3 16.48 1.79 組內 827.15 90 9.19

總和 876.61 93

壓力反應 組間 5.50 3 1.83 .11 組內 1520.12 90 16.89

總和 1525.62 93

續表4-2-7□不同工作班別、院區於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之差異分析

表4-2-8□不同職位、進階層級於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之差異分析

續表4-2-8□不同職位、進階層級於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之差異分析

進階層級

健康促進 組間 1308.69 4 327.17 1.24 生活型態 組內 23401.02 89 262.93

總和 24709.71 93

營養 組間 51.60 4 12.90 1.87 組內 615.60 89 6.92

總和 667.20 93

健康責任 組間 81.68 4 20.42 1.16 組內 1561.93 89 17.55

總和 1643.62 93

自我實現 組間 99.37 4 24.84 .81 組內 2738.33 89 30.77

總和 2837.70 93

社會支持 組間 51.63 4 12.91 1.11 組內 1033.70 89 11.62

總和 1085.33 93

運動 組間 110.46 4 27.61 3.21* N4>N1 組內 766.15 89 8.61 N4>N0

總和 876.61 93

壓力反應 組間 81.37 4 20.34 1.25 組內 1444.24 89 16.23

總和 1525.62 93

*p<.05

(七)晉用資格、健康危害因子

由表4-2-9 得知,晉用資格與健康危害因子在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總分及各構面 皆未達顯著水準。

表4-2-9□不同晉用資格、健康危害因子於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之差異分析

表4-2-9□不同晉用資格、健康危害因子於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之差異分析

健康危害因子

健康促進 組間 905.61 3 301.87 1.14 生活型態 組內 23804.10 90 264.49

總和 24709.71 93

營養 組間 46.89 3 15.63 2.27 組內 620.31 90 6.89

總和 667.20 93

健康責任 組間 43.66 3 14.56 .82 組內 1599.95 90 17.78

總和 1643.62 93

自我實現 組間 39.10 3 13.03 .42 組內 2798.60 90 31.10

總和 2837.70 93

社會支持 組間 33.62 3 11.21 .96 組內 1051.71 90 11.69

總和 1085.33 93

運動 組間 40.32 3 13.44 1.45 組內 836.29 90 9.26

總和 876.61 93

壓力反應 組間 20.04 3 6.68 .40 組內 1505.58 90 16.73

總和 1525.62 93

*p<.05

由表4-2-10發現,婚姻狀況、在職進修在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總分及各量表的執 行上無顯著差異,而無宗教信仰的護理人員在自我實現行為、社會支持行為的執 行上有顯著差異,從平均數來看,無宗教信仰者在執行自我實現行為及社會支持

由表4-2-10發現,婚姻狀況、在職進修在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總分及各量表的執 行上無顯著差異,而無宗教信仰的護理人員在自我實現行為、社會支持行為的執 行上有顯著差異,從平均數來看,無宗教信仰者在執行自我實現行為及社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