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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變數的定義與衡量

本研究變數的操作性定義、衡量及參考來源(見表3-1),是參考過去文獻,並配 合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加以發展而成。本研究之測量尺度係採用Likert 五點尺度 (Likert 5-point Scale) 進行衡量,其範圍從「非常不同意」至「非常同意」,分別給予 1 到 5 的分數。各變數之操作性定義及衡量題項如下:

一、 個人創新

Agarwal and Prasad (1998)將「個人創新」定義為個人嘗試新資訊科技的意願。本 研究中所定義之「個人創新」為使用者願意使用任何創新事物的意願。本構面所衡量 變項參考Agarwal and Karahanna (2000)之問卷量表,作為衡量個人創新之問項依據,

將問項中的「資訊科技」改為「創新事物」,共有4 個衡量問項。

二、知覺有用性

Davis(1986)認為「知覺有用性」是指,組織環境裡使用者使用某系統,會提昇工 作績效表現的主觀期望機率。本研究所定義之「知覺有用性」為使用者使用智慧型手 機,所感受到的有用程度。本構面所衡量變項參考Cyr et al. (2006)之問卷量表,共有 4 個衡量問項。

三、知覺易用性

「知覺易用性」是指,潛在使用者在學習某一特定資訊系統時操作的容易程度 (Davis,1986;Davis, 1989)。「知覺易用性」在本研究中的操作定義為使用者在使用智 慧型手機的過程中,其在學習使用智慧型手機所提供之各項功能,所付出之心力。

本構面衡量變項參考Walczuch et al. (2007)之問卷量表,並將第四題的反向題改為正 向題,共有6 個衡量問項。

五、態度

本研究對「態度」的定義為使用者透過智慧型手機,所感受到的正面或負面的看 法。本構面衡量變項參考Taylor and Todd (1995)之問卷量表,共有4個衡量問項。

六、行為意圖

本研究「行為意圖」之操作型定義為使用者願意使用智慧型手機的可能性強度,

本構面衡量變項參考Moon and Kim (2001)之問卷量表,共有 3 個衡量問項。

七、智慧型手機的使用狀況

本研究之問卷包含6 項智慧型手機使用狀況的問項,前 5 項是以類別尺度衡量,

分別是:

1. 目前實際使用的智慧型手機數目,包括:1 支、2 支、3 支、4 支以上。

2. 目前這支智慧型手機大約使用多久,包括:一個月以內、一個月以上至六個月以內、

六個月以上至一年、一年以上至兩年、兩年以上至三年、三年以上。

3. 目前這支智慧型每月手機通訊費用,包括:200元(含)以下、201~300元、

301~600元、601~800元、801~1,000元、1,001~1,500元、1,501~2,000元、

2,001~3,000元、3,001元以上。

4. 目前這支智慧型目前使用行動電話之系統公司,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 傳電信、亞太電信、威寶電信、大眾電信、其他。

5. 目前這支智慧型智慧型手機廠牌,包括:Acer、Apple iPhone、BlackBerry、CHT、

Garmin-Asus、Gigabyte、HTC、LG、Motorola、Nokia、 Samsung、Sony Ericsson、

不知道、其他。

6. 最後一項是以Likert五點尺度衡量智慧型手機的13項功能,包括:電話、簡訊、玩 遊戲、聽音樂/廣播、拍照/錄影、看相(圖)片/影片、閱讀電子書、使用網頁、收 發電子郵件、導航定位、掃描QR碼、資料管理、應用軟體下載及使用等功能,分 別從1至5代表從未使用、很少使用、偶爾使用、有時使用及經常使用。 

八、基本資料

基本資料有六個題項,分別是:

1. 性別分別為:男性及女性。

2. 年齡分為以下八個級別: 18 歲(含)以下、18~24 歲、25~34 歲、35~44 歲 、45~54 歲、55~64 歲、65~74 歲、75 歲(含)以上。

3. 教育程度(含在學)分為以下六個級別: 國小(含)以下、國中/初中、高中/高職、

大學/專科、碩士、博士。

4. 平均每月可支用所得(食衣住行育樂等生活花費) 分為以下七個級別: 5,000元(含) 以下、5,001元~10,000元、10,001元~20,000元、20,001元~30,000元、30,001元~40,000 元、 40,001元~50,000元、50,001元(含)以上。

5. 目前居住地區分為以下八個級別:北北基、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高屏、宜 花東、離島地區、其他。

6. 職業分為以下十七個級別:學生、軍公教、金融保險業、餐飲業、營造業、電子業、

大眾傳播業、製造業、運輸物流業、通信業、農牧業、自由業、家務、醫務人員、

待業中、退休、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