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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一、資料分析方法

資料分析(data analysis),就是針對蒐集的大量資料,從中整理出秩序、結構 或是詮釋出箇中蘊含的意義 (李政賢譯,2014) 。Crabtree & Miller(1992)提出一 套連續向度模式,可供描繪分析策略的分布情形。

從最左端是採用技術性、科學化與標準化的分析策略,到最右邊是融入策略,

不預先規劃範疇,仰賴直覺洞視與詮釋能力。模本分析有較多預先規劃範疇,編 輯分析則搜尋文本當中可分析的片段,發展意義範疇 (Crabtree & Miller,1992)(引 自李政賢譯,2014) 。

圖 13 分析策略的連續向度模式 (李政賢譯,2014) 典型質性資料大致可分為七個階段:

(1) 資料組織;

(2) 資料沉浸;

(3) 建立範疇與主題;

(4) 資料編碼;

(5) 透過分析備忘錄(analytic memos)提出詮釋;

(6) 尋求另類理解;

(7) 撰寫報告或其他形式的發表呈現。

上述每個階段都涉及資料化約(data reduction)與詮釋。資料化約是指將眾多 資料轉化為較容易管理的單位。詮釋則是從原始資料中將意義揭顯出來(李政賢 譯,2014)。

研究者將參考以上階段,使用適合自己的方式分析資料。本研究主要透過半 結構訪談和觀察來蒐集資料,並且使用價值-信念-規範理論來思考如何回覆研究 問題。

本研究中,研究者會先將蒐集到的資料組織起來,反覆閱讀,沉浸在資料裡,

以使自己更瞭解資料。同時,以 VBN 理論為基礎,預設類目表,並建立範疇,

把資料歸類進去,但也保持開放心態,以免錯失在範疇外的資料。在分析資料時 持續思考、反省並撰寫備忘筆記,隨時回頭檢視資料範疇。在編碼歸類範疇之後,

嘗試撰寫詮釋,並尋求另類理解或負面案例。在本研究中,研究者在分析過程中 的理解會詢問被研究者,以得到回饋。

二、信效度檢驗

Neuman(2000,朱柔若譯)的書中提到:信度(reliability)告訴我們關於一個指 標的可信賴程度與一致程度,效度(validity)告訴我們一個指標實際上是否掌握到 我們感興趣的建構所具有的意義。

在量化研究上,已發展了具體的測量方式來提高信度和效度,但在質性研究 中,信度和效度則有許多討論,但還是可以藉由一些方式來提高質化研究的信度 和效度。

(一)信度

有一些質性研究者提供一些建議以確保分析是自我一致並可信的。在此採

用王文科與王智弘(2006)對信度的建議。

1. 內在信度:指相同條件、資料的蒐集、分析與解釋一致的程度。本研究中,

研究者會請其他人一起觀察農夫市集的營運,並蒐集相關出版刊物和對於 農夫的介紹文章,以確保資料的蒐集是準確的。

2. 外在信度:處理獨立研究者在相同或類似情境中,能否複製研究的問題。

本研究中,研究者會儘量在訪談中對與談者使用一致的態度。

本研究採立意取樣方式,儘量詢問在同一個市集 擺攤一年以上的農夫的訪 談意願,以達到資訊飽和。

(二)效度

質性研究的效度確保不在於完全的真實,而是減少明顯的錯誤。以下效度方 式整理自各文獻 (吳佳綺譯,2010;陳向明,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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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描述型效度:對外在可觀察到的現象或事物進行描述的準確程度(陳向明,

2002)。在本研究,研究者盡量選取逐字稿文句來描述所欲描述的現象。使 用三角交叉驗證,在方法上,從對同一位農夫的訪談、觀察、市集經理人 的觀察,以這位農夫為主要介紹對象的文章來了解資料是否一致。從研究 理論,本研究使用VBN 理論,但會從價值觀、信念、規範和行為再尋找 不同的理論和文獻交叉比對。

2. 解釋型效度:質性研究者是否正確理解、和表達被研究者對事物所賦予的 意義的「確切」程度(陳向明,2002)。在本研究中,研究者訪談完後會把 訪談的錄音檔轉成逐字稿,接著進行轉譯編碼的動作,把重要句子寫下來 後會再以 E-mail 寄給與談人,請對方確認訪談內容和研究者的意思是不 是原先與談人要傳達的意思。

3. 理論型效度:又稱「詮釋效度」,指研究所依據的理論以及從研究結果中 建立起來的理論是否真實地反映了所研究的現象(陳向明,2002)。本研究 使用價值-信念-規範理論來探討擺攤農夫的環境行為,原本價值-信念-規 範理論為量化研究的方式,所以除了持續尋找文獻閱讀外,也會從中分析 各部分:價值、信念、規範理論和環境行為的理論和文獻,並和本研究進 行對話,在編碼時也持續和同學、教授討論編碼是否適當。

表 4 Coding 各範疇界定

相對於反生態的主流社會典範(Dominant Social Paradigm, DSP),而以自然為中 心,認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

Schwartz (1968a) Stern(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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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wartz (1977) Thøgersen (2006)

行為

Thøgersen (2006)

歸責他人 認為問題或後果的原因是他人造成的,他人

需要負責。 - 政府應如何或消費者應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