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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處理與實證程序

在文檔中 育成中心經營效率之研究 (頁 60-66)

第四章 育成中心經營效率之實證分析

第一節 資料處理與實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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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育成中心經營效率之實證分析

第一節 資料處理與實證程序

一、投入與產出單位的選擇

本研究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98 年度補助之 62 所育成中心為研究對象。在 資料包絡分析法中,衡量育成中心經營效率所投入變數之選擇,主要由經濟學的 觀點作為考量依據,其考慮要素為土地、勞力、資本等,因此對於育成中心而言,

主要投入要素為育成中心專兼任人員、專業諮詢總次數、行政支援總次數及培育 空間。而產出變數主要以育成企業月營業額帄均增加量及技術移轉總件數為主。

由於各育成中心之年度績效資料屬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之內部資料,因此本研 究僅以育成中心代碼表示,無法顯示出育成中心名稱。茲將本研究選取之 4 項投 入變項及 1 項產出變數之定義說明如表 4-1 所示。

表 4-1 投入產出項之定義

類別 變數名稱 單位 定義 投入項 育成中心專兼任

人員

人 指育成中心聘僱計畫之專、兼任主持 人、經理、秘書、助理等人員。

專業諮詢總次數 次 指育成中心輔導進駐廠商有關技術服 務、人才培訓、資金籌措、營運管理…

之諮詢服務。

行政支援總次數 次 指育成中心提供服務次數,包括:

1.提供共通性祕書行政。

2.協助新創公司之設立登記、商業登記 或工廠登記。

3.指導撰寫營運計畫書。

4.協助向政府申請新產品開發及新技術 發展輔導計畫。

5.協助建構各項對內或對外合約。

6.軟、硬體管理與維護。

7.門禁安全之管理。

培育空間 帄方公尺 指育成中心使用總樓地板面積。

產出項 育成企業月營業 額帄均增加量

元 指育成企業帄均月營業額總增加量/育 成企業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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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移轉總件數 件 指育成中心進駐企業由技術提供者透 過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或其他契約的方 式,根據約定提供技術、機器設備、技 術資料、製程資料或其他資訊與服務,

使技術需用者或技術接受者能夠據以 實施該等技術。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使用資料包絡分析法進行效率評估時,每增加一投入產出項目時,將使資 料包絡分析法的鑑別度降低。若有 4 項投入、2 項產出時,則可導出 8 項產出投 入比值,因此在理論上必頇至少有 8 以上的 DMU,才能發揮模型的鑑別能力。

Golany&Roll(1998)更提出資料包絡分析法使用的經驗法則,即「受評估的決 策單位個數,至少應為投入項與產出項個數總和的 2 倍」。本研究育成中心樣本 數共 62 所,符合該經驗法則。

此外,投入產出項之認定係利用所蒐集之投入產出資料,透過統計相關分 析,檢定各投入產出向是否符合「Isotonicity」之關係,換言之,投入數量增加 後,產出數量亦需增加,亦即兩者要有正相關程度。本研究運用 Pearson 積差 相關分析法,來分析初步之投入與產出項之間的關係,其結果如表 4-2。

表 4-2 投入產出相關分析表

投入 產出

育成中心專 兼任人員

專業諮詢總 次數

行政支援總 次數

培育空間 育成企業月營業

額帄均增加量

0.20 0.09 0.04 0.03 技術移轉總件數 0.13 0.23 0.22 0.10

二、育成中心之敘述性統計

在本研究分析育成中心使用資料,包含育成中心類型、區位、聘僱專兼任人 員、專業諮詢總次數、行政支援總次數、培育空間、育成企業月營業額帄均增加 量及技術移轉總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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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 投入及產出項敘述性統計資料

帄均值 標準差 最小值 最大值 投入項

育成中心專兼任人員 4.4677419 1.4888591 1 9 專業諮詢總次數 175.83871 114.34529 34 648 行政支援總次數 126.24194 137.11388 7 849 培育空間 786.5146 477.51193 0 2950 產出項

育成企業月營業額帄 均增加量

734196.998 938546.649 0 5849325.07 技術移轉總件數 1.8548387 2.3884586 0 9

由圖 4-1 所示,在育成中心類型部分,分為大學院校型、政府經營型及財 團法人型 3 類。在設置區位部分,分為北、中、南、東及離島地區。在經濟部中 小企業處 98 年度所補助的 62 所育成中心資料中,以北部區域家數最多,大學 院校型為主要類型。其中,北部區域共 24 所,包括大學校院型 21 所、政府經 營型 1 所、財團法人型 2 所;中部區域共 16 所,包括大學校院型 13 所、財團 法人型 3 所;南部區域共 18 所,包括大學校院型 17 所、財團法人型 1 所;東 部區域共 3 所,包括大學校院型 2 所、財團法人型 1 所;離島地區僅 1 所,為 大學院校型。

大學校院型 政府經營型 財團法人型

北部區域 21 1 2

中部區域 13 0 3

南部區域 17 0 1

東部區域 2 0 1

離島地區 1 0 0

0 5 10 15 20 25

圖 4-1 育成中心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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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由圖 4-2 所示,在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98 年度所補助的 62 所育成中心資料 中,各育成中心聘僱專兼任人員以 3~4 人最多,共計 28 所,包含北部區域 7 所,

中部區域 10 所,南部區域 8 所,東部區域 1 所;其次 5~6 人共計 26 所,包含 北部區域 14 所,中部區域 4 所,南部區域 8 所,東部區域 2 所;而 1~2 人及 7 人以上的育成中心均小於 5 所。

1~2人 3~4人 5~6人 7人以上

北部區域 1 14 7 2

中部區域 1 4 10 1

南部區域 0 8 8 2

東部區域 0 2 1 0

離島地區 1 0 0 0

0 2 4 6 8 10 12 14 16

圖 4-2 專兼任人員

由圖 4-3 所示,各育成中心 98 年度提供進駐企業專業諮詢總次數以 100~200 次最多,共計 23 所,包含北部區域 5 所,中部區域 9 所,南部區域 8 所,東部區域 1 所;其次,專業諮詢總次數 100 次以下共計 18 所,包含北部區 域 9 所,中部區域 3 所,南部區域 4 所,東部區域及離島地區各 1 所;專業諮 詢總次數 200~300 次共計 14 所,包含北部區域 6 所,中部區域 4 所,南部區 域 3 所,東部區域 1 所。

100次以下 100~200次 200~300次 300~400次 400~500次 500次以上

北部區域 9 5 6 3 0 1

50次以下 50~100次 100~200次 200~300次 300~400次 400~500次 500次以上

北部區域 6 1 10 4 1 1 1

<10萬元 10萬元~50萬元 50萬元~100萬元 100萬元~500萬元 ≧500萬元

北部區域 4 10 6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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