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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因與結構

資訊中介(information intermediary, infomediary)的概 念來自於市場中的交易中介,而隨資訊在市場中逐漸扮演 更重要的角色,以及資訊本身亦已成為交易的標的之一,

故將資訊中介自一般交易中介功能中分列而出。Wimmer, Townsend and Chezum (2000) 指出中介者,利用本身所具 有的專門知識(domain knowledge)與運用資訊的蒐集、加 值、彙整、流傳,促成市場上買賣雙方完成交易,並能降 低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增進福利,同時也為自己謀取 更大的利益。尤其在資訊技術的進步和引入之下,市場中 介者的功能,明顯地由交易中介邁向以資訊中介為重心 (Hagel III and Rayport 1997; Womack 2002)。資訊中介者的 存在,乃是因為買賣雙方無法順利獲得彼此完整資訊所導 致的市場失靈,即使中介者參與交易活動會導致交易成本 (transaction cost)的增加,但是中介者的加入可以使得市場 上的買賣雙方,即便不在完全競爭市場的情境下,也能夠 促成原本不可能進行的交易,或是降低交易過程中所支付 的過高代價與不便(Rose 1999)。

圖 4 資訊中介

自功能面檢視,資訊中介者基本上可以視為一個資訊 系統,其必須依照資訊使用者的需求(claim),自外在環境 中擷取可用的各項資訊-輸入(input),再利用本身的專業 知識和技能,將外來資訊予以分析、整理、結合-處理 (processing),最後將符合使用者要求的特定(specific)資訊 傳達至使用者-輸出(output),如圖 4。因此,資訊中介者 必須注重資訊處理的效率和成本,如此方足以獲取競爭優 勢,並保有一定的利潤(Rose 1999)。

2. 主要功能

自資訊觀點審視,資訊中介必須提供基本工作:資訊 的取得(acquisition)、資訊的處理(processing)和資訊的散播 (dissemination)(Rose 1999),其中的資訊運作包括:接收 (receiving)資訊、儲存(storing)資訊、運用(manipulating)資 訊、轉化(altering)資訊和傳送(sending out)資訊等。運用資 訊是資訊中介的核心資訊活動和加值來源之一,透過綜 合、分類和分析等過程而達成;轉化資訊,則是針對資訊

中介累積許多的專業經驗,從而能將此經驗轉化為新的核 心能力,並開創未來新的資訊活動。

除了承接交易中介所具有的功能之外,Bhargava and Choudhary (2004)認為資訊中介對資訊需求和供給者所展 現的活動,可以區分為媒合服務(matching services)和加值 服務(value-added)。媒合服務之內容包含如列舉、探尋價 (specific domain knowledge)的嚴格要求,資訊中介者因而 需有專業人士(specialists)參與,而非純粹資訊系統的運作

資訊中介對交易成本的影響,基本上如同交易中介者 所為,Hagel III and Singer (1999)表示,對資訊中介者而 言,交易成本代表交換資訊和構想上的成本,而應稱為「互 動成本(interaction costs)。因為資訊中介將眾多供需雙方的 資訊活動集中,助於降低協調成本(coordination costs)。此 外,因為資訊中介必須擷取多個資訊來源,也就是跨越多 個領域的資訊服務。換言之,資訊中介所面臨的挑戰之 一,即是必須將資訊系統、資料庫(database)或資料倉儲 (data warehouse)、以及所具有的專門知識,結合成一共同 的運作平台,此即資訊整合的要求(Roth et al.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