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報告建議與政策追蹤
第二節 賴比瑞亞真相委員會建議與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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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的經濟賦權。
第二節 賴比瑞亞真相委員會建議與追蹤
壹、最終報告建議
LRTRC 法案第十條規定,政府應執行 LRTRC 所提出的建議。總統應在收到 最終報告後的三個月內,將報告送交至立法機關,並且在報告送交的三個月後向 國會報告執行成果。賴比瑞亞真相委員會判定 LRTRC 法案授權所有真相委員會 的建議具有拘束力,且法律效力等同於準司法指示命令(quasi-judicial directives); 因此,賴比瑞亞政府與國家立法機關必須執行這些建議。276
最終報告的建議部分主要針對問責性、經濟犯罪、賠償與海外流離人士等議 題提出相關建議,並且也對於賴比瑞亞政府和國際社會提出進一步相關作為的建 議。與女性直接相關的建議則是規範在賠償建議、「給賴比瑞亞政府的建議」中 的「女性的權利、保護和賦權」以及針對海外流離者的建議之中。各項建議的採 取原因和實踐方式,則可見於最終報告第三卷附件一的女性專章。277最終報告的 建議部分,呼應了 LRTRC 對於社會結構中的性別不平等問題,與衝突對於女性 所造成各種形式傷害的認知。
LRTRC 建議在界定賠償議題時,賠償方案中的女性賦權部分不應侷限於戰 爭中直接受害的女性,而須擴及到所有的女性生還者。賠償方案應透過提供小額 貸款與商業知識技能的傳授,使女性能夠有機會進行小型商業活動、培養獨立的 經濟能力。278LRTRC 同時認知到,由於女性在傳統社會下被賦予扶養孩童的角 色,因此認為對於女性進行經濟或是知識賦權的同時,也必須提供其孩童免費教
276 The TRC of Liberia, Volume II: Consolidated Final Report, 348.
277 參考 The TRC of Liberia, Volume II: Consolidated Final Report, 386-387; The TRC of Liberia, Volume III: Appendices, Title I: Women and the Conflict, 81-94.
278 The TRC of Liberia, Volume II: Consolidated Final Report,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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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機會做為配套措施,才有利於女性自主發展的達成。因此,LRTRC 要求中央 銀行等政府主管機關,確保商業與借貸機構能夠提供女性較為優惠的貸款條件,
並且推行相關計畫至鄉村地區,以避免城鄉差距再度惡化女性的發展落差情況。
279
針對賴國政府施政部分,LRTRC 則是提出多重面向的政策建議:280
一、 策略建立:廢止社會中各種對於女性或是少數族群的歧視與暴力;賴 比瑞亞政府應立即制定對於衝突受害者,尤其是女性的相關的醫療、
心理、以及社會服務的計劃方案。
二、 健康醫療服務:賴比瑞亞政府應重視女性的弱勢群體,包含難民、內 部流離失所者、女童、年長女性、從事性工作、鄉村地區女性、心理 或是生理殘疾者的健康需求以及權利;政府應提供在衝突期間遭受 SGBV的受害者全面免費的醫療服務。
三、 賠償信託基金的優先項目:無論賠償方案的信託基金是否建立、運作,
或是在正常運作之後,性暴力受害者的康復政策必須是最為優先考量 項目。由於衝突對於女性的傷害不僅是生理性的,而是包含心理和社 會層面,因此這些賠償計畫必須具有持久性,包含有助於矯正社會中 的性別不平等,以及提升女性在社會、經濟、文化與政治的權利。
四、 國際法的落實:相關措施確保賴比瑞亞尊重與確實執行CEDAW的規 範,包含監控、顧問與資訊回報。
五、 經濟賦權:透過教授商業技巧,以及由賴比瑞亞政府確保優惠條件下,
擴大提供對於女性的微型貸款等與微型金融等機會;這包含在農業發 展上對於女性的支持與合作,使女性成為有助於國家發展的實業家。
六、 教育提供:在後衝突架構下,政策與法律必須朝有利於女性追求教育 和資訊的方向制定,例如透過成人識字計畫。同時,透過家庭計畫與
279 The TRC of Liberia, Volume II: Consolidated Final Report, 379.
280 The TRC of Liberia, Volume II: Consolidated Final Report, 38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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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健康教育,來防止未成年懷孕以及愛滋病的傳播。
七、 母子重聚機制的建立:協助在衝突過程中,因為遭強暴而出生但被迫 分離的母子能夠有重聚的機會;這包含協助在衝突過程中,被迫離開 家人的婦女和女童有機會重新找回、融入家庭。
八、 和平建立經驗的學習:政府部門、公民團體和發展援助夥伴應學習賴 國女性的和平倡議經驗。利害相關者應將這些經驗轉化成永久性的衝 突解決與和平建立機制,並且擴及地方以及全國社群和機構之中。
九、 性騷擾防治法案:矯正社會中盛行的性騷擾情況,並且制定性騷擾防 治法案,以增進女性在工作場合、家庭與社群中的自信和生產效能。
這個法案應抵制對於性別的刻板印象,提供嚴格的懲罰與賠償條款,
且公私領域皆應適用。
壹、 建議與政策實踐追蹤
一、 LRTRC 建議的執行爭議
LRTRC 所有的任務與活動直到 2010 年才告完成,且有各方聲浪強調執行賴 比瑞亞真相委員會建議的必要性。強森-瑟麗芙總統雖於 2010 年提交給國會一 份 LRTRC 建議執行季度報告,但被外界認為該報告的形式作用遠大於實質。281 截至 2014 年 6 月,賴比瑞亞政府當局並未對於 LRTRC 最終報告建議執行有更 進一步明確的政治行動,而聯合國秘書長也在 UNMIL 彙報中建議,總統強森-
瑟麗芙應儘快重啟真相委員會建議的執行情況報告。282
281 James Butty, “Liberia’s President Sirleaf Submits First Report on TRC to Parliament,” Voice of America, 24 March 2010,
http://www.voanews.com/content/butty-liberia-trc-report-president-mulbah-25march10-89088132/153 853.html.
282 UNMIL, “Implementing TRC Recommendations: Five Years On, an Opportunity for a Fresh Start,”
United Nations Mission in Liberia, 30 June 2014,
http://www.unmil.unmissions.org/Default.aspx?tabid=3979&ctl=Details&mid=6797&ItemID=436860 5&language=e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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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現任副總統 Joseph N. Boakai 於近期接受賴國國媒體訪問時表示,政府 應落實真相委員會建議才有助於解決國家當前面臨的問題。283但是最終報告中所 提出的建議被外界認為極具有爭議性,284尤其是公開名單(naming names),285以 及進行國內起訴機制或是禁止擔任公職的部分。因為這些建議涉及賴比瑞亞當前 政治局勢中不少的重要政治人物,例如現任總統強森-瑟麗芙,而可能對於賴國 政治權力結構造成巨大衝擊。
LRTRC 最終報告中所提出的起訴或是褫奪公權等名單,並不具有直接的司 法判決效果,仍必須透過司法機制的調查運作才能產生實際影響。但對於賴比瑞 亞大眾而言,他們大力支持最終報告中「公開姓名」和建議透過國內法起訴等建 議作為。一般民眾對於建議的普遍支持態度,則是來自於加害者長期以來對於受 害者的迫害,甚至部分加害者不知悔改,仍在聽證會中進行不實言論等令人髮指 的行徑。286
雖然依據 LRTRC 法案第十條第四十七節的規定,總統應定期向國會報告 建議執行情況,以及所有建議都應被執行。但是相關條文卻沒有明確規定建議執 行的時效性,以及針對不作為的處置方式。另外,在最終報告建議部分,無論是 時間或是執行單位上也缺乏明確性,而僅僅以「賴比瑞亞政府」作為施行建議的 對象。法規的鬆散以及最終報告建議的不明確性都對於追蹤以及實踐最終建議造 成極大的困難度,故因此降低已充滿爭議的 LRTRC 建議在落實上的可能性。
二、 賴比瑞亞的性別政策發展
賴比瑞亞總統強森-瑟麗芙於 2005 年的大選中,順利成為賴比瑞亞和非洲
283 “Boakai Wants TRC Recommendations Implemented,” Daily Observer, 30 January 2014, http://www.liberianobserver.com/news/boakai-wants-trc-recommendations-implemented.
284 事實上在最終報告出版不久後,便有由曾參與衝突的現任官員所組成的團體,要求法院判決
最終報告無效,以及抨擊 LRTRC 主席的作為是為了推翻強森-瑟麗芙政府,參考 Aaron Weah,
“Hopes and Uncertainties: Liberia’s Journey to End Impunity,” 5-6.
285 Priscilla B. Hayner, Unspeakable Truths: Transitional Justice and the Challenge of Truth Commissions, 138-139.
286 Aaron Weah, “Hopes and Uncertainties: Liberia’s Journey to End Impunity,”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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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位女性元首。強森-瑟麗芙在選舉中的勝出,反映女性社群對於女性領 導者帶領賴比瑞亞走向和平的期望,以及賴國女性對於政治參與和動員的能力。
強森-瑟麗芙在 2006 年總統就職演說中說到:
我的執政團隊應致力於提供賴國女性在我國所有事務中展露頭角的機
會,並在所有領域進行女性賦權。我們將會支持與增進有關重塑女性尊嚴的 法律,並且慎重處理對於女性非人道對待的罪行。我們不會恐懼或是偏袒地 頒布近期由過渡國會通過的強暴法令。我們鼓勵所有家庭提供孩童,尤其是 女童教育機會。我們也應努力制定經濟計劃,使賴國女性能夠在國家經濟重 建過程中重新取得她們適切的地位。287
強森-瑟麗芙總統在上任後領導一系列改革措施,企圖改善賴國長久以來性別不 平等情況,以及因衝突而進一步惡化的性別關係。雖然真相委員會的運作直到 2009 年才完成,但賴國政府自 2006 年起已推動諸多與女性相關的法令與發展計 畫等,以提升女性的社會地位和人權保障。
強森-瑟麗芙總統上任後的作為反映出,當少數女性擔任重要政府高層職位 所展現的女性參政象徵的同時,也必須思考如何讓女性的政治參與能夠實質地提 升一般大眾女性的發展能力與機會。畢竟,賴國多數女性人口仍是生活在艱困的 處境中,有效地改善多數女性的生存條件,才有助於達成政治以及經濟社會等面 向的性別平等。
(一) 政治與領導者
強森-瑟麗芙於 2006 年甫上任時,企圖在政府機構的人事任命中,達成性 別平衡以及女性領導者形象的承諾。因此,她的內閣組成中有相當高比例的女性 擔任部長等高階官員職位,包含四位部長以及八位副部長。288強森-瑟麗芙亦曾
287 Ellen Johnson Sirleaf, “Inaugural Address of H.E. Ellen Johnson Sirleaf,” The Executive Mansion, 16 January 2006, http://www.emansion.gov.lr/doc/inaugural_add_1.pdf.
288 四位部長分別屬於司法、財政、商務、性別與發展、以及青年和運動事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