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本節之目的在於為至今仍未統一名稱之負責轉播運動賽事人員,明確其名稱及定義,

並探討其應具備之形象條件,分別敘述如下:

一、賽事主播之定義

媒介與運動之結合,讓大眾傳播的領域再延伸,運動的發展在大眾傳播媒介的推波 助瀾之下,提高曝光率、能見度、加速體育運動的推廣,體育運動的精彩表現則提供媒 體播報的材料 (周靈山,2002) 。現今,閱聽人往往因為距離、時間、價格等因素而無 法到達現場欣賞比賽,而因為電視的普及化,閱聽人藉由媒體的實況轉播來欣賞比賽,

透過電視實況轉播體育運動競賽的立體性及快速性,閱聽人可以得到完整且快速的競賽 活動內容 (李淑珍,1994) 。透過電視立即實況轉播,讓閱聽人如親臨現場的感官刺激、

比賽過程一覽無遺以及運動員的精彩動作可靠慢動作重播再次呈現,再搭配賽事主播詳 盡獨特的解說,讓閱聽人對整個比賽有更真實的接觸 (周靈山,2004) 。但賽事主播的 呈現方式,也會影響賽事帶給閱聽人的效果,並表達出不同的運動觀和意識形態 (吳美 瑩,2006) 。莫季雍 (2003) 也指出運動賽事節目要能使閱聽人看得深入並抓住閱聽人 的興趣,所有運動項目的規則、觀看重點和參與知識等皆需教導,轉播不僅在於過程的 描述、相關背景、選手表現記錄、相關專業知識都應該是在轉播時能提供的,因此賽事 主播的角色十分的重要。

目前國內對於負責轉播運動賽事人員,並無一致之名稱,如表 2-2 所示:

16

表 2-2

各研究轉播運動賽事人員之稱謂

名稱 相關研究

播報員 王梅香 (2009) ;陳維智 (2005)

體育主播 周靈山 (2004) ;陳湘眉與廖主民 (2004) 運動講解員 王梅香 (2009)

運動比賽主播 吳美瑩 (2006)

主播人員 張庭彰、何育敏、王瑞麟與石金龍 (2008) ;陳冠瑋 (2010) ; 陳維智 (2005) ;趙晉文 (2008) ;鄭欣怡 (2001)

體育節目主持人 高佳義 (2010) ;高越男 (2007) ;劉鷗 (2008) 賽事主播 中華職棒 (2012) ;緯來體育台 (2012)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由上述可知,對於轉播運動賽事人員並未有統一名稱,因此,本研究採取緯來體育 台及中華職棒在轉播節目之稱謂,稱其為「賽事主播」。且本研究認為賽事主播為轉播 電視運動賽事時,扮演負責轉播之角色,根據其角色功能包含依據運動員過去參加比賽 的資料 (名次、資歷) 和數據統計 (得分、失誤) ,隨時針對比賽的最新動態,進行本 身獨特且詳盡的解說,讓閱聽人如親臨現場,對比賽有更真實的接觸經驗且從中學習運 動知識,與播報體育新聞主播的角色功能仍有差異,故本研究認為「賽事主播」一詞較 能代表且較符合該角色之工作內容。

二、賽事主播應具備之形象條件

本研究旨在探討中華職棒賽事主播的形象,因過去鮮少針對賽事主播形象的研究,

資料蒐集不易,故採間接的模式,由性質接近之新聞主播及相關從業人員之形象條件的 數種因素之文獻資料來探討及歸納出賽事主播的形象條件為何。

(一) 由新聞主播探討賽事主播的形象條件

傳播學者從各個角度來探討新聞主播的專業形象,包括學者專家評判何者為新 聞主播應該具備的形象指標,以及探討閱聽人心目中的新聞主播形象條件,茲分述 如下:

專家學者針對新聞主播所提出形象條件之文獻包含張勤 (1994) 在其《電視新 聞》一書論及主播記者的條件,書中提到美國米蘇里州聖路易城 KMOX 電視台主

17 (Cathcart,1970 (引自蘇瑞仁,1988) ;Hunter & Gross,1980;李雅靖、宋怡萱,

2005;李慶安,1996;張繼高,1995;馮小龍,1996) ,整理如表 2-3 所示:

表 2-3

18 (rapport with other staffers) 」。

黃新生

19

20

21

體育記者之相關研究有陳欣宏 (2000) 則以體育新聞從業人員為研究對象,瞭 解其專業性,在研究討論部份指出,體育新聞從業人員與一般新聞從業人員的差異 是因為體育新聞從業人員必須具備五個部分:1. 專業經驗與背景;2. 專業知識與 能力;3. 專業態度、信念或價值觀;4. 專業責任;5. 專業自主。其中提及,適用 於賽事主播所需具備的形象條件,包含本身就算不具備體育傳播的背景,一定要熱 愛運動並深入體育運動環境,這樣才能快速具備運動與比賽的知識,瞭解運動員的 心理。其他條件亦有外文能力、瞭解體育大環境訊息、分析評論的能力、自我充實、

肯學與細心、輕鬆與趣味、推廣與維護體育運動並宣傳其價值……等。

體育新聞主播之相關研究有周立里 (2001) 曾在指出電視體育主播的條件應具 備:1. 長相要端正;2. 服裝儀容要整齊;3. 聲音表情要豐富;4. 咬字要清楚;5. 要 具新聞專業素養;6. 臨場應變能力要佳;7. 對各類新聞的內容要充分掌握;8. 播 報要具親和力;9. 面對鏡頭不需要矯揉造作有太多的面部表情;10. 要諳即席口譯 外語的能力。

賽事主播之相關研究有吳美瑩 (2006) 則在「國內電視運動轉播媒體人員專業 素養之探討」研究中特別針對賽事主播加以探討,認為賽事主播應同時具備新聞傳 播能力和運動項目專業包含:1. 至少專精單一運動項目的知識;2. 需具備基本的 體育相關知識; 3. 不斷充實自己;4. 注意播報的原則;5. 本身要喜歡體育運動;

6. 具有播報技巧。

高越男 (2007) 在「體育節目主持人的特定把握」一文中,指出在賽事節目中 主播的形象定位應包含:1. 專業知識;2. 很好的現場把握能力;3. 獨特的個人魅 力;4. 體育運動的愛好者。其亦認為賽事主播首先必須明確瞭解自己的身分與責任,

其次進行風格定位,第三則是針對現場效果進行適當地調整,最後對賽事能明確地 掌握。

高佳義 (2008) 在「如何做好體育節目主持人」一文中,指出賽事主播的條件:

1. 專業知識的提升;2. 專業水準的提升,包含專業思維的提升及專業意識的提升;

3. 主持風格的創新與打造個性品牌,包含: (1) 應調整播音狀態,使之自然、放

22

鬆; (2) 集中力量,強力打造個性品牌,提升媒介的精華品質; (3) 建立完善的 社會關係網絡,增加附加價值,擴大漣漪效應。

除了上述研究指出賽事主播所需具備條件之外,棒球主播錢定遠 (2000) 曾指 出要成為一個專業的棒球主播,除了要口齒清晰也需具備專業的棒球專業知識和現 場判斷能力;何世芳 (2004) 曾撰寫以「愛恨體育主播」為題之新聞報導,內容指 出職棒開打及體育專業頻道出現之後,體育主播也開始專業化,其煩惱也變成如何 發明新語言;民視體育主播陳建君則認為賽事主播對運動有興趣及喜愛運動是首要 條件,接著也須瞭解棒球基本規則、掌握球員表現及相關表現數據、口條清晰、懂 得掌握球賽重點及帶動球賽氣氛 (謝育貞,2004) ;中國廣西電視台沈怡育 (2012) 則將認為賽事主播要對體育項目和賽事具備豐富的知識跟專業的研究,在以良好的 有聲語言為基礎之下能結合比賽內容有邏輯性表達、與真實情感自然融合、學會科 學用聲及搭配內在素養 (具有專業知識、具有正確把握輿論導向的能力、堅持客觀 公正的態度、善於挖掘鮮明個性色彩) ,及是賽事主播所需具備之條件;陝西電視 臺體育健康頻道的李一鴻 (2010) 則認為真實為體育電視節目主持人的生命之源,

亦提出其個性特點和個人魅力都決定了節目的優劣,且須合理運用體育知識,機智 更是在臨場反應跟掌握能力的反應。

根據上述針對相關從業人員之相關探討,可以發現賽事主播不同於新聞主播除 須具備新聞傳播的專業之外,還須具備深厚的運動專業知識,輔以其魅力風格吸引 觀眾的觀賞,將相關體育運動知識傳達給觀眾,引領觀眾更能投入及喜愛運動,讓 觀眾將收看賽事節目視為日常的休閒活動,成為推廣全民運動的火車頭,提升參與 運動之意願。

(三) 賽事主播形象條件彙整

國內仍未有針對賽事主播形象條件之研究,因此研究者參考與賽事主播性質相 似之新聞主播及相關體育從業人員之國內外文獻進行歸納與整理符合賽事主播應 具備之 33 個形象條件,如表 2-5 所示。

23

24

25

26 聞相關從業人員之評述 (錢定遠,2000;謝育貞,2004;沈怡育,2006;;李一鴻,2010;

何世芳,2004) 。賽事主播也屬於體育新聞從業人員之一,吳美瑩 (2006) 指出臺灣電 視運動轉播媒體從業人員少有新聞傳播專業和運動項目專業具備者。因此可以知道賽事 主播的形象條件也必須具備新聞傳播的專業亦須包含運動項目的專業,故透過新聞主播 及體育新聞相關人員之文獻歸納整理出賽事主播應具備之形象條件,共計 33 個。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