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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文獻回顧

2.1 跨理論模式

跨理論模式(Transtheoretical Model, TTM)是綜合心理治療和行為改變的各家理論 而發展出來的一套模式[2.2]。此模式包含四部分及其定義如下[2.3]:

(1) 行為改變階段(The stage of change):

個人目前行為所到達之階段。

(2) 改變過程(The process of change):

為了改變個人行為所需用到的策略與技巧。

(3) 自我效能(Self-efficacy):

在某些會阻礙個人行為執行的情況下,仍能執行該行為的信心程度。

(4) 決策權衡(Decisional Balance):

個人對於行為改變時,認為其所能帶來的益處與壞處。

跨理論模式有系統地整理了行為改變時間(When)、行為改變過程(how)和影響行為 改變的因素(which factor)三大重要概念。其中行為改變階段與行為改變時間有關[2.4];

改變過程則是和行為改變過程有直接關聯[2.4, 2.5];自我效能則採用自 Bandura 社會學 習理論之重要變項[2.6],決策權衡則採自 Janis 和 Mann 之理論[2.7],此兩項則與影響 行為改變的因素有關。

2.1.1 行為改變階段

Prochaska 與DiClemente(Prochaska and DiClemente, 1982)認為沒有一個單一的理論 可以解釋複雜的人類行為,人類行為的改變,是要經過一系列的有次序階段性動態過程,

在任何一個階段都是循序漸進(往前進展)。根據跨理論模式,行為的建立可分為五個 階段:

(1) 無意圖期(precontemplation):

Prochaska 與 Norcross提出人們之所以會採取行為改變,經常是因為警覺到行 為問題的嚴重而給予威脅後,才會有所行動 [2.8]。而處於意圖前期者,因為對問 題是處於未警覺的狀態,故在預知的未來(通常是以未來六個月作為衡量準則),

個人於此期間是沒有意圖要採取行為改變。另一處於此階段的可能情形,為個人已 警覺問題的存在,雖曾經採取行為改變,但在改變的過程中,曾讓個人感受到羞愧、

罪惡、困窘等負向影響,使得個人產生阻抗或防衛,以及試圖避免談論、閱讀與思 考相關此問題行為的任何議題。因此,個人經常被當作沒有行為改變的動機[2.8, 2.9,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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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意圖期(contemplation)

於此階段個人警覺到問題行為的存在,並意圖於六個月內採取行為改變。由於 個人明瞭行為改變所產生的利益,及警覺行為改變的障礙,故有些人會花費許多的 時間,甚至達數年之久,考慮此行為改變的利益與障礙之間,如此個人太慎重思考 問題,以致遲遲沒有行動產生,此現象被稱為長期的意圖 (chronic contemplation) 或 行為的延遲(behavioral procrastination) [2.4, 2.10]。

(3) 準備期(preparation)

於此階段個人意圖不久的未來將採取行動,通常在一個月之內會有一些明顯的 行動。雖然,個人在過去,已有一些零星的行動或斷斷續續的執行計畫,以幫助自 己改變行為,但結果仍未達原本所設立的行為目標之標準。只要個人承諾不久要採 取行動,以及個人已有產生零星的行為改變,即使只是立即性的採取行動也算是處 於準備期,如此狀況比意圖前期、意圖期要往前一階段進行,呈現較多的可能性,

故準備期不是一個穩定的狀態。

(4) 行動期(action)

個人主動採行新行為,且在過去的六個月內行為型態有明顯改善,也就是行為 改變已達到原本所設立的標準。此處所指的標準為專業人員所認定,足以降低疾病 產生的準則,並非個人認為有行為改變即代表處於此行動期。於此階段個人為了能 克服原本舊有行為,運用一些能激勵、提醒自己行為改變的方法,如獎勵自己或改 變生活環境,期能避免回復現象的產生。

(5) 維持期(maintenance)

維持期階段是指行為已能持續維持六個月以上。此階段延續行動期,並且將繼 續維持穩定的行為改變,以避免回復 (relapse) 至較早的階段(無意圖期、意圖期、

準備期),以及避免回復原本的問題行為,是持續改變的階段。因為,個人處於維 持期時,對自己行為改變較有自信,能繼續維持行為改變,進而達到行為終止,故 個人不易因為受到誘因即返回舊有行為,以及不需像行動期一樣,需採用一些協助 的改變程序避免回復現象。

因此,藉由行為改變階段可瞭解研究對象目前所處的行為階段及其特性,進而掌握 行為改變狀態、運用合適的方法與策略。

2.1.2 自我效能

自 我 效 能 理 論 (self-efficacy theory) 是 Bandura 社 會 認 知 理 論 (Social Cognitive Theory)中的重要概念(Bandura, 1977),是指個人主觀評估自己在特定情境下,能完成 特定行為的能力或把握程度。其主要的涵義有三種:(1) 自我效能是屬於一種特殊情境 的信念。(2) 自我效能是一種能力的信念。(3) 自我效能具有動機的作用。此外,自我 效能還包含了認知性、社會性與行為技巧所組成的一種統合性能力(generative capability),

個體會將此三種要素整合成一系列行動,以達到所預期的目標。

Bandura以自我效能理論說明與行為之關係時 [2.6],主張行為會受到效能期待 (efficacy expectation) 與結果期待 (outcomeexpectation) 的影響,個人具高的效能期待所 產生的行為,較能符合結果期待的行為期望。其中「效能期待」(或稱自我效能),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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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自評在特定情境中完成特定行為所具備的能力,因此,是個體主觀對能力的感受,

而非個體真正所具備的能力來影響行為。至於「結果期待」則指個體對特定行為是否可 導致某種結果的信念。個人開始從事某項行為前,必須事先預期此行為可產生好的結果 (結果期待),且認為自己有能力完成這項行為(效能期待)。

Bandura亦指出自我效能可決定個人面對困難情境時的反應[2.6],這些反應包括:(1) 決定個人是否願意面對問題:當個人自認為能力不足以解決問題時,自信心會降低,此 時易因產生焦慮而採逃避的反應。(2) 決定個人應付問題的努力程度:自我效能高者,

願意面對問題且會努力的克服障礙,並相信因努力可達成功,故而願意繼續面對問題或 維持行為。(3) 決定個人面對障礙時的持久度:當面臨困難時,自我效能高的人,因相 信努力可達到成功,而願意繼續面對障礙。

先行研究也證實自我效能與行為改變階段之關係,即五個階段中,無意圖期維持 期之自我效能得點呈現一正向直線關係(亦即無意圖期分數最低,維持其最高) [2.11]。

2.1.3 改變過程

跨理論模式名稱之由來,原是為了整合精神治療領域中之許多不同理論與體系。在 行為改變過程中,共可歸納出十個改變過程,包括 1.意識覺醒,2.情感喚起,3.環境再 評價,4.社會解放,5.自我再評價,6.自我解放,7.助人之人際關係,8.情境替代,9.增 強管理,10.刺激控制[2.4]。

此外,Prochaska等學者亦提出問題行為者改變其行為之重要策略[2.5]。各時期之改 變策略如圖2所示。

圖2 行為改變階段與方法

無意圖期 意圖期 準備期 行動期 維持期 方

意識覺醒 情感喚起 環境再評價

社會解放

自我再評價

自我解放

助人之人際關係 情境替代

增強管理 刺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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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決策權衡

決策權衡採自Janis和Mann之理論[2.7]。早期Janis和Mann認為,人們於行為改變做 決定時,會權衡行為改變的利弊得失。但加入跨理論模式後則被簡單地區分為好處與壞 處或所謂利益與障礙[2.4]。跨理論模式中之決策權衡則是個人認為某行為改變帶來的好 處大於壞處時,其會從某一行為階段往前邁向下一個階段,如由無意圖期進入意圖期或 由準備期進入行動期。

已有先行研究證實決策權衡與行為改變階段之關係,即五個階段中,無意圖期所察 覺之好處越小,維持期所察覺之好處越大;相反地,無意圖期所知覺之障礙越大,維持 期所知覺之障礙越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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