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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咸、同時期清廷政治背景

三、班兵制度與流弊

第三節 道、咸、同時期清廷政治背景

道光時期的國內形勢,可以用「江河日下」來形容。在經過「康雍乾盛世」後,

此時國勢已走下坡,史稱「嘉道中衰」,主要表現在吏治腐敗、武備廢弛、國庫空虛、

民眾反清鬥爭頻頻等事件上;對外則有西方列強勢力東侵以及鴉片的流弊。

而發生於道光時期戰役中,對外主要以中英「鴉片戰爭」最為重要,並因這一 戰爭而訂下了〈江寧條約〉。鴉片戰爭影響中國甚鉅,「在此以前,中國閉關自守,

自稱『天朝』;從此以後,形勢一變,幾遭瓜分。道光的禁撰政策,不能不說是正 確的;但是,他對國內外情勢的無知,卻是駭人聽聞的。他對英國打仗,卻不知道 英國在什麼地方。他以為英、俄是壤土相接的;他一直相信英國人是『直腿』的,

祗要『誘其登陸』,就可予以殲滅。他動員了全國的兵力,卻從來沒有打過一次勝 仗;英國人到處亂竄,如入無人之境。尤其荒唐的,〈江寧條約〉明明是喪權辱國 的『城下之盟』,而皇上上諭卻說是『焻 人 就 撫 』49」。臺灣在這一戰爭中也受到波 及,鴉片戰爭中共有三次和戰,第一次和戰主要在廈門,並造成定海失守,後在廣 東議和,因英國政府不承認琦善與義律所定草約,議和不成,遂又有第二次和戰,

49 見周憲文,《清宣宗實錄選輯》弁言,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 年,頁 1。

英軍攻擊虎門,後有廣州和議。第三次和戰中,英軍陷舟山、鎮海及寧波,杭州嘉 興同時戒嚴,隨著吳淞、上海及鎮江的陷落,於道光廿二年七月廿四日簽訂《南京 條約》。清朝跟英國打了一場敗仗,禁煙不成,還要割地、賠款,且暴露了中國自 己的軟弱無能,引來日後更多列強的覬覦,影響近代中國的發展。因為鴉片戰爭對 中國近代的關係太深了,而同時甲午戰爭也可說是鴉片戰爭的延續,臺灣淪為日本 殖民地也可說是鴉片戰爭的間接結果。

在鴉片戰爭期間,臺灣與英國人有過二次接觸(一在道光二十一年八月間,一 在道光二十二年一月間)。據當時的臺灣鎮總兵達洪阿、臺灣道姚瑩奏報,都 打了大勝仗,共「獲洋人一百六十餘」。但在《江寧條約》簽訂以後,英國人 索還戰俘(大部分已經「正法」),說那些原是「遭風難民」,達洪阿、姚瑩「冒 功捏奏」;道光「令閩浙總督怡良渡臺查辦」。怡良「渡臺後沿途訪察,兩次 洋船之破,一因遭風擊碎、一因遭風沉擱,並無與之(英國人)接仗及計誘等 事」(道光廿三年(1843) 三月);而李廷鈺、蘇廷玉兩人說得更徹底,謂「洋 船遭風浮至臺灣,被居民關閉村中,該鎮、道再三向索,始行交出;迨聞洋 人『正法』,居民等有『洋船若來,惟有戕官以圖解免』之語」。這是如何可 怕的現象50

咸豐皇帝對內碰到的最大難關,是太平天國的興起。

道光三十年(1850)正月,咸豐即位,同年十二月,就發生太平天國起事。這 場蔓延十四省,歷經十四年的內亂,讓清朝的元氣大傷,國力動搖。

而咸豐對外碰到的最大難關,則是英法聯軍入侵北京。

從咸豐四年(1854),英、美、法三國向清政府提出修改《南京條約》等要求,

卻遭到拒絕開始,清朝就開始陷入這場紛爭之中。首先,咸豐六年(1856),英國藉 口「亞羅號」事件,進犯廣州,被擊退。咸豐七年(1857)十一月,英法聯軍再次 攻陷廣州。當時的兩廣總督葉名琛兵敗被俘,後解送印度加爾各達,死於囚禁。

結果在咸豐十年(1860)春天,英、法各自派遣軍隊,陸續攻佔舟山、煙臺。

六月時又向大沽進攻。清僧格林沁率兵守大沽,而疏防北塘。到了七月,英法聯軍 由北塘登陸。咸豐戰和不定,痛失殲敵良機。英法聯軍攻陷塘沽後,又攻佔天津。

後因清廷與英法間談判不成,當時負責談判的大臣載垣、穆蔭,拘又囚禁英國使者

50周憲文,《清宣宗實錄選輯》弁言,頁 1~2。

巴夏禮等人,解到北京,因此英法繼續進攻通州。當英法聯軍進逼北京時,咸豐皇 帝除派恭親王奕訢為欽差大臣,便宜行事,辦理和局外,他自己卻以「秋獮木蘭」

為名,從圓明園啟程奔往熱河。

咸豐年間除對內的太平天國之亂,及對外的英法聯軍外,內亂上尚有「捻亂」

及「回亂」。其中僧格林沁、曾國藩及李鴻章都先後參與勦捻之役;而回亂的範圍分 佈零星,雲南、貴州及陜甘的回民,都曾發生動亂。

清文宗(咸豐)在位十一年又五月(自道光三十年正月至咸豐十一年五月)。道 光是清政權的轉捩點,咸豐開始走下坡路。在這短短的十一年又五月中間,

對外則有咸豐十年(1860)的英、法聯軍進佔北京,帝、后避熱河;對內則有 咸豐三年(1853)的太平天國攻陷金陵,烽火半中國。臺灣原為「多事之地」, 在這清廷內憂外患交相煎迫的時期,應當是有變化的,但卻出於意外的平靜;

其間雖有咸豐二年洪紀之亂,咸豐三年林恭、張佑、黃再基、林義、王烏番 之亂,都被迅速解決51

不管是太平天國事件或是英法聯軍,在事件發生當時,都剛好有臺灣本土文人 在大陸,尤其是李逢時和陳維英;或者是雖不在大陸,但仍給予這事件高度關注,

如鄭用錫及林占梅。

號稱「同治中興」的是清穆宗朝(1862~1874),計歷時十三年六個月。因為長處 於內憂外患之中,引發同治皇帝的改革決心,因此這一段時間出現了難得的勵精圖 治同治朝在內政上,除了慈禧太后與恭親王奕訢間的權力衝突外,安德海的伏誅、

圓明園的修復,都在當時國內造成不小的衝擊,也可見慈禧權力的大增,而外交上,

還發生幾次的「教案」,其中「天津教案」與臺灣有關。

教案與安平事件(又稱樟腦事件):按自中英、中法天津及北京條約簽訂以後,

允許外國人開埠通商與傳教的結果,不時引起糾紛;臺灣自不例外。同治七 年(1868)四月,鳳山教堂被毀、教民被害,臺灣府繼之而起;七月,復有教 堂搗毀之事前後數起。同年,教案之外,又有樟腦事件。官吏在梧棲港沒收 英商怡記(Elles)洋行樟腦,並在鹿港襲擊洋行代理人必麒麟(Pickering);

駐安平英國領事吉必勳(JohnGibson)便向其本國乞援,武 官 鑘 噹 (Gurdon)竟

51周憲文,《清文宗實錄選輯》弁言,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 年,頁 1。

率兵登陸攻擊守軍。後經當局允予賠償兵費,並締訂所謂「樟腦條約」。此外,

另有九年(1870)因天津教案所引起的籌防措施,亦曾及於臺灣52

同治時期有關臺灣的大事,一為初年的戴潮春事變,一為末年的日兵侵犯琅嶠 事件53

戴潮春字萬生,彰化人(原籍福建漳州龍溪)。咸豐十一年(1861),招集黨羽,

稱天地會,假名團練。同治元年(1862)三月間,官府嚴治會黨,潮春等輒舉 事發難,占領彰化縣城,戕殺鎮、道等官員,稱帥稱王。各地附從份子,亦 紛紛興起。後經巡道丁曰健、提督林文察、總兵曾玉明等統兵攻勦,直至四 年(1865)才次第平定。就清代臺灣歷次重大的事變而言,這是第三次(第一次 為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事變,第二次為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事變;如以道光十 二年張丙事變合計,應為第四次),而其延續的時間較以往各次為久。當戴潮 春起事之前,正太平天國勢力擴展至浙江的時候,由於閩浙總督兼轄關係,

曾募臺勇援浙。迨戴潮春變亂形成以後,清廷又有「各營臺勇聞變,不無內 顧,誠恐別生事端」的困惑。直至三年(1864)六月間清兵攻陷金陵以後,太 平天國的殘餘力量轉由江、閩邊境延伸至海濱漳州地區。當四年(一八六五) 之初,戴潮春雖被誅戮已及一年,其餘份子尚圖掙扎;清廷又有「漳州一帶 賊氛(按指太平天國侍王李世賢而言)尚熾,難保不勾結臺灣匪類乘機煽惑」

的顧慮。在軍事指揮調度上,每把兩事聯在一起,不能截然劃分;因此,關 於這一事件所選的範圍,亦較為廣泛。至「戴案」是否與太平天國有關聯,

乃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姑持保留態度54

至於日兵侵犯琅嶠事件即「牡丹社事件」:

同治十年(1871),中日訂立通商條約,十二年(1873)四月,兩國批准互換。

在訂約之初不久(十月十五日),有琉球人六十六名因風漂至臺灣南端,其中 五十四名不幸被琅嶠牡丹社先住民殺害,餘人由官府予以優恤,遣回琉球。

52周憲文,《清穆宗實錄選輯》弁言,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 年,頁 2。

53同前註,頁 1。

54同前註。

日使(正使副島種臣)至天津換約後,副使柳原前光曾向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口 頭提出此案,探詢意見,儼然以琉球宗主國自居;翌年(1874)三月,日人便 藉口此案啟釁,由西鄉從道統兵侵犯琅嶠。清廷即派遣船政大臣沈葆楨至臺 相機籌辦,交涉與防禦並行。日兵後以在臺灣傷病甚重以及其他種種顧慮,

終亦要求賠款了事。由於這一事件,引發此後臺灣積極籌防的新契機;同時,

亦已啟二十年後臺灣淪於日本殖民地之漸55

同治十三年「牡丹社事件」的發生,對於臺灣而言是一個轉捩點,因為這一事 件,使清廷對臺政策由消極治臺改為積極,並取消「渡臺三禁」,之後的光緒時期,

因為面臨割臺命運,文人本身同時具有「清朝舊遺民」與「被日本殖民者」二種身 份,詩文內容與國族認同不如之前單一,因此以同治十三年作為一個討論的切割點,

適足以同時呈現當時政治環境與文學作品內容二個面向,及這二面向間的關係。

55周憲文,《清穆宗實錄選輯》弁言,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 年,頁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