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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險理論之實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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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2.4 實證之文獻回顧

2.4.1 避險理論之實證研究

一、國外實證部分

Ederington(1979)以美國政府抵押券(Government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GNMA)、美國國庫券,另加入小麥、玉米 期貨為實證對象。樣本期間自 1976 年 1 月至 1977 年 12 月,利用 價差迴歸式,估計二週與四週兩種避險期間的最適避險比率與避 險效果。研究結果發現:(1)所求出的避險比率大部分小於 1,

異於傳統避險理論,尤其是避險期間為二週更加明顯;(2)四週 避險的效果皆優於二週避險,顯示避險效果隨避險期間的拉長越 有效;(3)除了 GNMA 以外,距到期日最近之合約避險效果較佳。

Chen, Sears & Tzang(1987)針對原油、燃料油及含鉛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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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能源期貨作事後避險效果之實證。樣本期間為 1983 年 7 月 20 日至 1986 年 3 月 31 日期間最近六個月之期貨契約,資料來源 取自華爾街日報每週三的收盤價,分別使用最小風險法和風險報 酬法驗證一週和二週的避險效果。結果發現:(1)兩種方法的避 險績效皆大於 1;(2)最小風險法的避險比率皆為負數,顯示應 賣出期貨契約進行避險,而在風險報酬法方面與上述不同並非所 有避險比率皆小於 0,此與 Howard and D’Antonio(1986)的結 果相同;(3)二週避險的 R2值高於一週避險的 R2值,所以藉能 源期貨契約的買賣可降低價格風險。(4)越接近交割日避險效果 越佳,且避險期間越長避險效果越佳。

Lindahl(1989)針對衡量避險績效的 R2 提出自己的看法。

他認為 R2值所代表的是相對的,並非絕對的。Lindahl 將以往的 研究化分成四大類:(1)相同現貨、不同期貨契約;(2)不同現 貨、相同期貨契約;(3)相同的現貨與期貨契約,但不同的資料 期間(Data Set);(4)不同的現貨與期貨組合。Lindahl 以第二 類為例,舉出 R2值可能被誤用的情況,其以 1987 年 1 月至 1988 年 5 月的資料,比較紐約商品交易所的石油期貨應用於不同現貨 市場(Alaska North Slope 原油和 West Taxas Intermediate 原油)

的避險成效,結果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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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差風險 R2 Alaska North Slope 0.23 0.84 West Taxas Intermediate 0.009 0.812

雖然 Alaska North Slope 原油的 R2較佳,但避險者所關心的是基 差的變動,然而 West Taxas Intermediate 原油的基差風險卻比較 低。故只有第一類的 R2可做為判斷避險績效的的有效性,其餘皆 不適合。

Lindahl(1992)以風險最小法研究 MMI 和 S&P500 兩種股 價指數的避險效果。作者利用 1985 年 8 月至 1989 年 8 月的 MMI 和 1983 年至 1989 年的 S&P500 週報酬率為樣本資料,應用 OLS、

多元迴歸、RLS 三種實證模型估計避險期間為一週、二週、三週、

四週的避險比率。另外亦探討避險比率的期間效果和到期效果。

結果發現:(1)避險比率隨著避險期間增長而逐漸增加;(2)避 險 比 率 會 隨 著 到 期 日 的 接 近 而 增 加 , 並 且 有 向 1 逐漸收斂的趨 勢。顯示因到期日的的接近,避險比率應作動態調整;(3)R2值 步隨到期日的接近而增加,但隨避險期間的增加而愈大。

Holmes(1996)以最小風險法,利用最小平方法(Ordinary Least Squares,OLS)、誤差修正模型(Error Correction Mechanism,ECM)

和 一 般 化 自 我 迴 歸 條 件 異 質 變 異 數 模 型 ( Generalized Autoregressive Conditional Heteroscedastic,GARCH)三種數量方 法估算避險比率,研究 FTSE-100 股價指數期貨的避險效果。研 究期間為 1984 年至 1992 年 6 月,樣本資料為週報酬。另外也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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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了避險比率的期間效果和到期效果,結果發現:(1)險比率及 避險效果隨著避險期間增加而增加;(2)避險比率有期間效果;(3)

所得到的避險比率在樣本期間是穩定的;(4)以 OLS 估計的避險 比率,避險效果比其他複雜的計量方法好。

Satyanarayan & Somensatto(1997)使用 MYMEX 西德州中 級原油規避厄瓜多爾出口原油的風險做實證。其先令期貨與現貨 資料成為穩定的(stationary)價差序列,再進行預測,之後將資 料區分為樣本內與樣本外進行避險。其使用均異模型的理論,並 假設風險趨避係數趨近無窮大,以便與風險最小法的避險比率相 比較。結果發現:(1)避險比率介於 0 和 1 之間,確實能降低厄 瓜多爾出口原油的風險;(2)當風險趨避係數在 100 和無窮大之 間時,風險趨避係數的大小並不會影響最適避險比率。若風險趨 避係數小於 0.1 時,原油出口業者應改以買期貨來避險;(3)以 報酬率降低百分比除以變異數降低百分比表示避險成本,在報酬 與成本的取捨方面,顯示每降低 1﹪的風險會降低 0.65﹪的報酬。

二、國內實證部分

傅鍾仁(1992)以我國進口原油為例,使用風險最小模型探 討西德州中級原油期貨的直接避險、交叉避險和投資組合避險的 避險比率與避險績效。樣本期間為 1989 年 1 月至 1992 年 2 月,

並以 1990 年 8 月 2 日(伊拉克攻打科威特)將樣本劃分成兩個次 期間。結果發現:(1)原油期貨大約可規避七成以上的油價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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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2)使用到期日愈遠的期貨契約避險,其最適避險比率較 大,而避險期間愈長得到的最適避險比率愈大、避險效果越佳;(3)

波斯灣戰爭發生後確實對避險策略產生了一些衝擊,而且使避險 效果大幅提昇;(4)避險效果越高的期貨,其最適避險比率穩定 性愈高,受到突發事件之衝擊時影響愈小;(5)一般而言,直接 避險之績效較交叉避險佳,而投資組合避險之績效會依現貨部位 組成不同而介於兩者之間,其中中東原油所佔比率較低者,所呈 現的避險績效愈佳,而不同現貨部位組成間之最適避險比率大小 關係,則恰與前述相反。

洪皓凱(1998)針對國內玉米進口業者所需面臨的價格風險 與外匯風險問題,使用風險最小模型為基礎,計算只以玉米期貨、

與同時以玉米期貨及新台幣兌美元的遠期外匯契約之最適避險比 率的估計與避險效果,並配 合時間序列預測方法(ARIMA 與指 數平滑法)作樣本外的評估,另加入了美國本土玉米現貨價格加 以對照。結果發現:(1)由於台灣進口玉米的運輸成本較高,因 而與美國期貨的相關性降低,故以台灣玉米採購價為現貨價所估 計的最適避險比率遠比以美國玉米現貨價所估計的最適避險比率 低,若同時考慮價格與匯率風險,使用玉米期貨與新台幣兌美元 的 遠 期 外 匯 契 約 的 最 適 避 險 比 率 低 於 只 採 用 玉 米 期 貨 的 避 險 比 率;(2)同時考慮價格與匯率風險的避險策略,其避險效果皆優 於只採用規避價格風險的避險策略;(3)就不同避險期間來看,

若 以 避 險 前 後 報 酬 變 動 的 幅 度 為 考 量 , 不 宜 採 用 過 長 的 避 險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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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若以避險前後風險變動的情形為考量,適合採用較長的避險 期間;(4)在不同預測方法的避險效果方面,ARIMA 模型適用 在較長的避險期間,而指數平滑法較適用在短期的避險期間。

王呈晃(1999)將傳統的價差避險比率估計方法加以推廣,

進一步利用 ECM、GARCH、ARIMA 轉換模型來評估 TAIMEX 股價指數期貨不同期間的避險效果。研究期間為 1998 年 7 月 21 日至 1999 年 3 月 31 日,樣本資料為每日現貨或期貨的收盤價。

結果發現:(1)若投資者將指數期貨加入其投資組合中,將會有 效地降低其所承擔的風險;(2)本篇文章使用較複雜的計量模型,

其避險效果並未比傳統方法來得好。

陳思穎(2000)以西德州中級原油與中油購油契約價為現貨,

選用一、二、三、六個月西德州中級原油期貨(或布蘭特原油期 貨)與 30、60、90、180 天期新台幣對美元遠期契約做為估計最 適避險比率的研究對象。使用風險最小模型搭配 ARIMA 模型與 指數平滑法兩種方法預測原油期貨價格與及其匯率的變動,設計 出不同的選擇性避險策略;然後以避險後購油成本降低程度(或 利潤增加的程度;HER)、風險降低的程度(HEV)和單位風險利 潤變異的程度(HERV)三項指標衡量避險績效。結果發現:(1)

以增加報酬為目標,即期望降低購油成本,此時建議同時進行三 個月的西德州輕原油期貨與 90 天期遠期外匯避險;(2)若以降低 風險為目標,建議同時進行一個月布蘭特原油期貨,30 天期遠期 外匯避險;(3)若同時考慮預期風險與報酬,建議同時進行二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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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的布蘭特原油期貨與 60 天期遠期外匯避險。

劉家文(2001)以 NYMEX 西德州原油、無鉛汽油、燃油和 IPE 布蘭特原油、Gsa Oil 做為探討對象,並以價差交易理論組成 四種期貨投資組合,之後運用風險報酬模型、傳統模型和 OLS 靜 態 模 型 尋 找 出 各 期 貨 投 資 組 合 最 適 持 有 比 率 。 樣 本 期 間 為 1991 年至 2000 年的期貨成交價。結果發現:(1)價差具有平均-反轉 行程的特性,但在市場內價差投資組合之價差可能比較容易受市 場趨勢的影響,產生追漲或趕跌的情形,因此其平均-反轉行程的 特性並不顯著;(2)風險報酬隨機模型和 OLS 靜態模型在決定持 有比率時的動機不盡相同,前者屬於動態模型而後者屬於靜態模 型,故兩模型各自持有的比例並非呈現同向變動;(3)因為投資 組合的風險報酬隨機模型較傳統模型和 OLS 靜態模型具有較高 的單位風險下之報酬率,故在風險及報酬之間的取捨可得到一個 最佳的平衡點。

潘耀燦(2002)以 TAIFEX 台灣加權指數、電子類股指數、

金融保險類股指數及 SGX-DT 摩根台股指數現貨與期貨之日資 料為研究對象。樣本期間為 1999 年 7 月 1 日至 2002 年 4 月 26 日止,使用 OLS、ECM 與基差平穩化模型,以事前分析觀點利用 移動視窗法,比較不同的樣本選取期間與避險期間之避險效果。

結果發現:(1)OLS 避險模型估計之避險比率最低且不穩定,基 差平穩化模型估算之避險比率最穩定;(2)避險績效隨樣本期間 與避險期間增長而有較佳之表現;(3)OLS 模型避險效果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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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M 居次,基差平穩化模型最佳;(4)TAIFEX 加權股價指數期 貨避險之交易成本低於 SGX-DT 摩根台股指數。

張小彤(2003)根據匯率理論研究至今,有許多的因素皆會 影響匯率,且匯率有需多不同的預測方法。因此以匯率歷史變動 方式對匯率未來的預測作研究,故採用 ARIMA 模型來預測匯率 在 2003 年的趨勢變化。結果發現:(1)在驗證期為 2002 年的月 匯率資料中,其平均誤差為 0.2152,發現 3 個月的預測能力優於 6 個月與 12 個月,且 MSE 與誤差變異數最小,因此以季預測的 效果較佳;(2)在 2003 年第二季的匯率走勢呈升值的趨勢,新台 幣兌美元匯率會由 34.7011 升值到 34.6911。

綜上所述,可知同時考慮價格風險與匯率風險時,其最適避 險比率較未考慮匯率風險之最適避險比率來的低,且最適避險比 率變動幅度亦低於未考慮匯率風險之最適避險比率變動幅度。在 避險標的選擇方面,直接避險的績效優於交叉避險的績效。另外,

Chen, Sears & Tzang(1987)以原油、燃料油及含鉛汽油做為實 證對象,研究結果與 Howard and D’Antonio(1986)相同,即最 小風險的避險績效優於投資組合的避險績效。因此,本文將以最 小風險法為基礎,同時考慮價格風險和外匯風險最為避險策略,

並以 ARIMA 模型預測原油期貨和匯率的變化,進行最適避險比 率與避險績效的估計。其中,價格型態為價格水準。最後茲將國 內外的避險實證結果整理於表 2.3 至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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