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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 邀請 邀請受訪者 邀請 受訪者 受訪者 受訪者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邀請 邀請 邀請受訪者 邀請 受訪者 受訪者 受訪者

在定好研究的主題與方向後,便須進一步思索該邀請 誰來說故事,成為我探究中的受訪者。承襲一貫的研究脈 絡,我選擇受訪者的首要條件為「父母雙方均為聾人的聽 力正常子女」,並非「父母親僅一方為聾人,另一方則為聽 人」,此乃因為當聽子女與父母為聾的那一方相處遭遇困難 時,可透過聽的另一方加以協助或解決,如此一來,當研 究對象為父母單聾時,所經歷的經驗與感受可能不若父母 雙聾來得強烈。

在行前初探時,從黃老師輔導聽子女與聾父母的經驗

中,令我思索到「年齡」可能會讓聽子女的經驗與行動有 所差異。我遍尋文獻後,發現在現有文獻中,僅 Preston (1994) 的研究結果對聽子女的年紀進行畫分。Preston (1994)認 為,年輕的聽子女常為聾父母翻譯,年老的較少,這是因 為以前的電話、電視不甚發達,所以年老的聽子女並不需 為聾父母翻譯的緣故。Preston 對「年輕」的定義為 30 至 65 歲;對「年老」的定義則為「超過 65 歲」。

不過,我認為本研究不宜採納 Preston 對「年輕」和「年 老」的畫分,一則因為 Preston 的研究結果已為 14 年前,

時間的遷移,讓聽子女的年紀必然更為年長,逾越 79 歲以 上,實際上極難尋覓到如此年長且有意願的受訪者。二則 在前行初探時,黃老師認為 30 歲可能會是聽子女對待聾父 母方式有別的分水嶺(AI01-1),因而年齡在 30 歲以下之聽 子女的經驗,應仍有了解的必要。三則趙玉平(2002)老 師的書中曾提及,聽子女若萌生不能接受聾父母的心態,

大抵均發生於青少年時期。因而,若能邀請年紀正處於青 少年的聽子女成為受訪者,也許可以看到不同的經驗與觀 點。此外,我更主觀認定聽子女的年紀必然不能過於年幼,

因為深恐他們尚無足夠的人生經驗與深刻的感受可以敘 說。

在上述種種思維的考量之下,我將聽子女的年紀定於 青少年以上,相信若能尋覓到年紀分別在青少年和成年人 的受訪者,應能獲致比較豐富的經驗。

行前初探對我在受訪者的選擇上,有極具重要的啟 示,讓我體會須尋找「聾父母在聽子女的生活中比重佔很 重的人」。憑心而論,「比重」是一個極為抽象的詞,但我 對它則另有一番詮釋的意涵:即受訪者必須與聾父母相處

的時間極長。所謂「相處時間極長」,並非意味著從年幼自 年長皆與父母親居住,不曾分開,只是我的受訪者在成長 過程中,不能經年累月與聾父母分離,因為深恐他們會如 同行前初探的小鈣般,對父母的事情總以「不常在家,不太清 楚」一語帶過(BI01-3)

儘管於探尋前人足跡時,曾發現 Lauritsen 以自身經驗 認為聽子女所承受的責任會因離家順序的先後,由長子女 漸次移交給愈趨年幼的子女(潘志鵬譯,1989)。Lauritsen 所言的是「責任」!從前人足跡的深究中可以得知:「翻譯」

屬於「責任」中的一環,因此單就翻譯而言,長子女的經 驗極有可能迥異於其他排序的子女。此外,他認為會移轉 給次子女的情境是「在長子女離家後」,若長子女不曾離家 呢?是否便不會發生責任移轉的現象?如此說來,「長子女 的經驗」別於「非長子女的經驗」有其發生的可能性。因 此,若能同時在研究中邀請到在家中子女排序不同的受訪 者,或許可以探索到截然不同的經驗。

在 Preston (1996)的研究中,發現「家庭的翻譯員」常 由「女兒」權充,由此 Preston 推測「長女」較「兒子」更 易成為聾父母的翻譯員。因此,「性別」或許也是造成經驗 的歧異的因素之一。

於是,在開始尋找受訪者的初期,我想尋找的研究對 象相同特質為父母雙方均為聾人、非獨生子女,且聾父母 在他們生活比重佔很重的的聽子女,不同的特質在於年齡 有段差距(例如青少年和成年);或年齡相仿,但在家中的 子女排序分別為長子女和非長子女;又或者性別不同的聽 子女,瞭解他們的故事。

審慎思考完聽子女所需具備的特質後,我竭盡所能地 懇切拜託各方人士,尋覓適當的人選,所嘗試的管道包括:

一、以服務聾人為宗旨的民間機構;二、專長為聽障領域 的教授;三、於啟聰學校任教的學姐;四、手語教師;五、

我就讀大學和研究所階段的同學;六、我所認識的朋友和 同事。

在尋找聽子女的過程中,我所採取的做法是:先以電 子信箱寄有關研究方向與內容的簡要研究說明予協尋對象 者,請他們交予特質符合的聽子女閱讀並加以考慮。若他 們對此主題饒富興趣,再請他們提供聯絡方式,我將主動 與之聯絡。有關研究說明的內容,詳見附錄一。另一個方 式則為:我與協尋對象者親赴場所,向有聾父母的家庭成 員說明我的研究方向,再請他們思考是否願意參與研究,

然後靜候回音,因為我深深知曉,這是急不得、勉強不得 的。

在最初的三個月中,我僅是不斷地放長釣線,希冀能 有豐碩的漁獲,但是,魚兒不曾有所回應。於是,我鍥而 不捨地益加努力,將釣線伸展至更多方向與層面,盼望著 有緣的魚兒能翩然游至。等待佳音的過程是痛苦的,我鎮 日守候著電話、手機、MSN 與電子信箱,深恐稍一不慎,

便錯失與訪談對象接觸的機會。彼時的心中五味雜陳,一 方面經歷著尋尋覓覓、極端渴望卻與音信全無的苦楚;一 方面則感動著所有我原本熟識與陌生之人,在這樣一個尋 尋覓覓的過程中,對我的慨然相助。此兩種情緒不斷相伴 同行,一則不斷予我冰冷之感;另一又持續予我源源不絕 的暖流,伴我度過炎炎酷暑的炙人六、七月。

就在襖熱的七月上旬時,我心已愈來愈慌張之際,經 由上述的管道,出現了一位頗有意願參與研究的聽子女雨

(化名),令我徬徨不安的心,開始有了定然的感覺。反覆 不斷地練習說明自己的研究後,我鼓足勇氣撥打電話,一 個晚上連撥三通,雨均未回應。翌日再次撥打,尚未有足 夠時間說明己之研究,即得到「我現在在忙!」的漠然回 應。於是,我當機立斷,還是先用電子信箱聯絡好了,心 中想著,有緣即成吧!無緣亦不強求,研究不是本該如此 嗎?(但或許是懼怕再次受傷的心作祟吧!)。寄出信件,

石沉大海了數日,友人得知我的窘境,咸起勸我放手。我 則猶豫不決,畢竟這是得來極其不易的線索。

又過了數日,就在我決定不再等待時,雨主動來信,

信上有「自從上次您打來我正在忙著處理事情,請您稍後再打,就 再也沒接到您的來電,不知有何能夠幫忙的地方,若有需要請撥打 09××××××××(CM01)的字樣。我方才知曉,原來雨在電話 中的回應並非冷淡,而是我撥打的時機真的不對。我趕緊 再次撥打電話,並更進一步得知,雨並無接到我的電子信 件!至此猛然驚覺,原來我差一點在自以為是的誤解中,

錯失了首位受談對象!這樣的想法讓我不禁冷汗涔下…。

這樣的經驗將提醒著我,單純運用電話互動,須審度再三,

因為我無從得知他人當下的心情如何,而以電子信箱寄文 件時,更不可被動地等待回應,應主動確認對方是否真的 已閱讀到該封郵件。

因著雨的一封簡短信件,開啟了我們之間對話的契 機。雨在第一次受訪時便表示:「我希望對[聾人]這一塊有一點 點貢獻」(CI01-15)。首次會面之後,我瞭解到,雨的父母親 從小並未教雨手語,因而雨在正式學手語之前,與父母間 並無太多的互動,學手語之後,親子間的溝通則番然丕變,

這讓我深覺雨是一位具有豐富故事性的人。如此一來,便 確認了我研究中的第一位敘說故事的人。爾後的我,更深 深發覺若非雨正處於留職停薪的休息狀態,平日工作繁忙 的她,根本不可能有時間參與研究,我為自己的好運感到 慶幸不已。

與晴(化名)的相遇,則是番偶然,她是我研究所同 學同事的朋友服務對象的女兒。聽聞我們關係的友人,都 發出「關係還真近!」的反話讚嘆。在我得知該位朋友的 聯絡方式之後,便時常在 MSN 上等待他上線,企圖有期而 遇,以便說明我的研究內容。聯絡上後,該位朋友十分熱 忱地協助,甚至願意提供工作場所,做為日後的訪談地點。

不經數日,便提供我晴的聯絡方式。幾經聯絡,終於得已 會見。

相見之後,發現雨與晴的經歷差異頗大,晴的母親從 小即教他們兄妹比手語,因此晴覺得與父母可溝通無礙。

如此與雨截然不同的典型,令我確認了第二位敘說故事的 人,而我對與晴這番突破層層關卡的偶然際遇,格外珍惜。

與風(化名)的相逢,則純粹是意料之外!我透過友 人,得知風願意參與研究的心意,令我喜不自勝。於是想 先聽聽風之故事的我,在獲悉風的聯絡方式後,雀躍不已 地主動致電和寄有關研究的簡要說明給風。但風告知並未 收到,於是她轉而向我索取電子信箱,寄信給我,信上寫 著「請寄上您研究的資料,我也想了解自己哦~~(EM02)。風的 簡短言語,令我在歡欣之際,更多的感覺其實是荷在肩上 的任重而道遠。

首次與風接觸訪談之後,意外發現原來即便聽子女從 小即擁有不錯的手語能力,但與父母的溝通仍有窒礙!不 一定便如同晴與父母溝通般的無礙。於是,風成為敘說故 事的第三人。以下將詳細介紹雨晴風的資料。

故事中的三位主角 故事中的三位主角故事中的三位主角 故事中的三位主角:::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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