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邀請 邀請 邀請受訪者 邀請 受訪者 受訪者 受訪者
在定好研究的主題與方向後,便須進一步思索該邀請 誰來說故事,成為我探究中的受訪者。承襲一貫的研究脈 絡,我選擇受訪者的首要條件為「父母雙方均為聾人的聽 力正常子女」,並非「父母親僅一方為聾人,另一方則為聽 人」,此乃因為當聽子女與父母為聾的那一方相處遭遇困難 時,可透過聽的另一方加以協助或解決,如此一來,當研 究對象為父母單聾時,所經歷的經驗與感受可能不若父母 雙聾來得強烈。
在行前初探時,從黃老師輔導聽子女與聾父母的經驗
中,令我思索到「年齡」可能會讓聽子女的經驗與行動有 所差異。我遍尋文獻後,發現在現有文獻中,僅 Preston (1994) 的研究結果對聽子女的年紀進行畫分。Preston (1994)認 為,年輕的聽子女常為聾父母翻譯,年老的較少,這是因 為以前的電話、電視不甚發達,所以年老的聽子女並不需 為聾父母翻譯的緣故。Preston 對「年輕」的定義為 30 至 65 歲;對「年老」的定義則為「超過 65 歲」。
不過,我認為本研究不宜採納 Preston 對「年輕」和「年 老」的畫分,一則因為 Preston 的研究結果已為 14 年前,
時間的遷移,讓聽子女的年紀必然更為年長,逾越 79 歲以 上,實際上極難尋覓到如此年長且有意願的受訪者。二則 在前行初探時,黃老師認為 30 歲可能會是聽子女對待聾父 母方式有別的分水嶺(AI01-1),因而年齡在 30 歲以下之聽 子女的經驗,應仍有了解的必要。三則趙玉平(2002)老 師的書中曾提及,聽子女若萌生不能接受聾父母的心態,
大抵均發生於青少年時期。因而,若能邀請年紀正處於青 少年的聽子女成為受訪者,也許可以看到不同的經驗與觀 點。此外,我更主觀認定聽子女的年紀必然不能過於年幼,
因為深恐他們尚無足夠的人生經驗與深刻的感受可以敘 說。
在上述種種思維的考量之下,我將聽子女的年紀定於 青少年以上,相信若能尋覓到年紀分別在青少年和成年人 的受訪者,應能獲致比較豐富的經驗。
行前初探對我在受訪者的選擇上,有極具重要的啟 示,讓我體會須尋找「聾父母在聽子女的生活中比重佔很 重的人」。憑心而論,「比重」是一個極為抽象的詞,但我 對它則另有一番詮釋的意涵:即受訪者必須與聾父母相處
的時間極長。所謂「相處時間極長」,並非意味著從年幼自 年長皆與父母親居住,不曾分開,只是我的受訪者在成長 過程中,不能經年累月與聾父母分離,因為深恐他們會如 同行前初探的小鈣般,對父母的事情總以「不常在家,不太清 楚」一語帶過(BI01-3)。
儘管於探尋前人足跡時,曾發現 Lauritsen 以自身經驗 認為聽子女所承受的責任會因離家順序的先後,由長子女 漸次移交給愈趨年幼的子女(潘志鵬譯,1989)。Lauritsen 所言的是「責任」!從前人足跡的深究中可以得知:「翻譯」
屬於「責任」中的一環,因此單就翻譯而言,長子女的經 驗極有可能迥異於其他排序的子女。此外,他認為會移轉 給次子女的情境是「在長子女離家後」,若長子女不曾離家 呢?是否便不會發生責任移轉的現象?如此說來,「長子女 的經驗」別於「非長子女的經驗」有其發生的可能性。因 此,若能同時在研究中邀請到在家中子女排序不同的受訪 者,或許可以探索到截然不同的經驗。
在 Preston (1996)的研究中,發現「家庭的翻譯員」常 由「女兒」權充,由此 Preston 推測「長女」較「兒子」更 易成為聾父母的翻譯員。因此,「性別」或許也是造成經驗 的歧異的因素之一。
於是,在開始尋找受訪者的初期,我想尋找的研究對 象相同特質為父母雙方均為聾人、非獨生子女,且聾父母 在他們生活比重佔很重的的聽子女,不同的特質在於年齡 有段差距(例如青少年和成年);或年齡相仿,但在家中的 子女排序分別為長子女和非長子女;又或者性別不同的聽 子女,瞭解他們的故事。
審慎思考完聽子女所需具備的特質後,我竭盡所能地 懇切拜託各方人士,尋覓適當的人選,所嘗試的管道包括:
一、以服務聾人為宗旨的民間機構;二、專長為聽障領域 的教授;三、於啟聰學校任教的學姐;四、手語教師;五、
我就讀大學和研究所階段的同學;六、我所認識的朋友和 同事。
在尋找聽子女的過程中,我所採取的做法是:先以電 子信箱寄有關研究方向與內容的簡要研究說明予協尋對象 者,請他們交予特質符合的聽子女閱讀並加以考慮。若他 們對此主題饒富興趣,再請他們提供聯絡方式,我將主動 與之聯絡。有關研究說明的內容,詳見附錄一。另一個方 式則為:我與協尋對象者親赴場所,向有聾父母的家庭成 員說明我的研究方向,再請他們思考是否願意參與研究,
然後靜候回音,因為我深深知曉,這是急不得、勉強不得 的。
在最初的三個月中,我僅是不斷地放長釣線,希冀能 有豐碩的漁獲,但是,魚兒不曾有所回應。於是,我鍥而 不捨地益加努力,將釣線伸展至更多方向與層面,盼望著 有緣的魚兒能翩然游至。等待佳音的過程是痛苦的,我鎮 日守候著電話、手機、MSN 與電子信箱,深恐稍一不慎,
便錯失與訪談對象接觸的機會。彼時的心中五味雜陳,一 方面經歷著尋尋覓覓、極端渴望卻與音信全無的苦楚;一 方面則感動著所有我原本熟識與陌生之人,在這樣一個尋 尋覓覓的過程中,對我的慨然相助。此兩種情緒不斷相伴 同行,一則不斷予我冰冷之感;另一又持續予我源源不絕 的暖流,伴我度過炎炎酷暑的炙人六、七月。
就在襖熱的七月上旬時,我心已愈來愈慌張之際,經 由上述的管道,出現了一位頗有意願參與研究的聽子女雨
(化名),令我徬徨不安的心,開始有了定然的感覺。反覆 不斷地練習說明自己的研究後,我鼓足勇氣撥打電話,一 個晚上連撥三通,雨均未回應。翌日再次撥打,尚未有足 夠時間說明己之研究,即得到「我現在在忙!」的漠然回 應。於是,我當機立斷,還是先用電子信箱聯絡好了,心 中想著,有緣即成吧!無緣亦不強求,研究不是本該如此 嗎?(但或許是懼怕再次受傷的心作祟吧!)。寄出信件,
石沉大海了數日,友人得知我的窘境,咸起勸我放手。我 則猶豫不決,畢竟這是得來極其不易的線索。
又過了數日,就在我決定不再等待時,雨主動來信,
信上有「自從上次您打來我正在忙著處理事情,請您稍後再打,就 再也沒接到您的來電,不知有何能夠幫忙的地方,若有需要請撥打 09××××××××」(CM01)的字樣。我方才知曉,原來雨在電話 中的回應並非冷淡,而是我撥打的時機真的不對。我趕緊 再次撥打電話,並更進一步得知,雨並無接到我的電子信 件!至此猛然驚覺,原來我差一點在自以為是的誤解中,
錯失了首位受談對象!這樣的想法讓我不禁冷汗涔下…。
這樣的經驗將提醒著我,單純運用電話互動,須審度再三,
因為我無從得知他人當下的心情如何,而以電子信箱寄文 件時,更不可被動地等待回應,應主動確認對方是否真的 已閱讀到該封郵件。
因著雨的一封簡短信件,開啟了我們之間對話的契 機。雨在第一次受訪時便表示:「我希望對[聾人]這一塊有一點 點貢獻」(CI01-15)。首次會面之後,我瞭解到,雨的父母親 從小並未教雨手語,因而雨在正式學手語之前,與父母間 並無太多的互動,學手語之後,親子間的溝通則番然丕變,
這讓我深覺雨是一位具有豐富故事性的人。如此一來,便 確認了我研究中的第一位敘說故事的人。爾後的我,更深 深發覺若非雨正處於留職停薪的休息狀態,平日工作繁忙 的她,根本不可能有時間參與研究,我為自己的好運感到 慶幸不已。
與晴(化名)的相遇,則是番偶然,她是我研究所同 學同事的朋友服務對象的女兒。聽聞我們關係的友人,都 發出「關係還真近!」的反話讚嘆。在我得知該位朋友的 聯絡方式之後,便時常在 MSN 上等待他上線,企圖有期而 遇,以便說明我的研究內容。聯絡上後,該位朋友十分熱 忱地協助,甚至願意提供工作場所,做為日後的訪談地點。
不經數日,便提供我晴的聯絡方式。幾經聯絡,終於得已 會見。
相見之後,發現雨與晴的經歷差異頗大,晴的母親從 小即教他們兄妹比手語,因此晴覺得與父母可溝通無礙。
如此與雨截然不同的典型,令我確認了第二位敘說故事的 人,而我對與晴這番突破層層關卡的偶然際遇,格外珍惜。
與風(化名)的相逢,則純粹是意料之外!我透過友 人,得知風願意參與研究的心意,令我喜不自勝。於是想 先聽聽風之故事的我,在獲悉風的聯絡方式後,雀躍不已 地主動致電和寄有關研究的簡要說明給風。但風告知並未 收到,於是她轉而向我索取電子信箱,寄信給我,信上寫 著「請寄上您研究的資料,我也想了解自己哦~~」(EM02)。風的 簡短言語,令我在歡欣之際,更多的感覺其實是荷在肩上 的任重而道遠。
首次與風接觸訪談之後,意外發現原來即便聽子女從 小即擁有不錯的手語能力,但與父母的溝通仍有窒礙!不 一定便如同晴與父母溝通般的無礙。於是,風成為敘說故 事的第三人。以下將詳細介紹雨晴風的資料。
故事中的三位主角 故事中的三位主角故事中的三位主角 故事中的三位主角::: : 一
故事中的三位主角 故事中的三位主角故事中的三位主角 故事中的三位主角::: :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