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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勞工領取薪資未達基本工資分析結果

第四章 台灣基本工資調整對各勞工族群的影響

4.4 部份勞工領取薪資未達基本工資分析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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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4-1 及 4-2 可知,「受雇人員薪資調查」中受雇勞工,無論本研究是以 領取「平均月薪」或「平均時薪」進行分析,其資料分析結果均顯示出,總受 查廠商中約有 6.5%左右的受雇勞工他(她)們的平均薪資是低於民國 99 年基本工 資 17,280 元(月薪)或 95 元(時薪)。惟因勞動基準法第 21 條規定:「工資之議定 暨基本工資,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前項基本工資,

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故上述情 形是否合法?合理?殊值深究,故在下一節(4.4 節)中,本研究將續用「人力資源 運用調查」資料庫進一步深入分析此 一結果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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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剔除,剔除後總受查受雇勞工減為 27,904 人。在上述有效的受雇勞工中,本 研究從總受查受雇勞工中統計出其中有 2,231 人其領取「平均時薪」低於當年度 基本時薪(新台幣 95 元),並且經由計算後得知,受雇勞工領取「平均時薪」低 於當年度基本時薪的對應比率為 7.99%,此一比率與「受雇人員薪資調查」其分 析結果大致相近,亦可顯見此一結果之存在性,為了進一步瞭解「人力資源運 用調查」中受雇勞工領取「平均時薪」低於當年度基本工資(時薪)者所屬職業 別,本章將逐一核對 受雇勞工所屬職業別,並作進一步深入探討。

本研究針對「人力資源運用調查」中之受雇勞工樣本,特別針對以下變數 進行分析:(A)a23_a 變數(你的工作的身分是什麼?主要的工作:(1)雇主;(2)自營 作業者;(3)受政府雇用者;(4)受私人雇用者)。(B)使用上述變數將受雇勞工所屬 工作身分區分為:(1)自營作業者和雇主;(2)受政府雇用者;(3)受私人雇用者。

本研究結果顯示,受雇勞工領取「平均時薪」低於基本工資時薪者其主要特徵 為:(1)屬於自營作業者和雇主有 1,097 人;(2)屬於受政府雇用者有 12 人;(3)屬 於受私人雇用者有 1,122 人。而在上述資料中其身分屬「自營作業者」和「雇 主」達 1,097 人,就此部份樣本而言,因其身分非屬「受雇者」故不在本研究的 討論範圍內,可勿須再做討論。

本研究續分析受政府雇用者及 受私人雇用者的個人資料,本研究的分析主 要變數為:「b2_a 變數:你的主要工作是全日或者是部份時間工作?」,由表 4-3 所示,受政府雇用者中有 11 個人為全日時間工作、1 個人為部分時間工作,而 受私人雇用者的部份有 1059 人為全日時間工作、63 人為部分時間工作。其中部 份時間工作者無法精準計算出平均時薪,故部份時間工作者領取平均時薪低於 基本工資時薪 95 元的情形,本研究認為尚屬合理,本研究另將對全日時間工作 者作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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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就全日時間工作者的分析部分,將使用「人力資源運用調查」中 b3_m 變數:「你在目前的主要工作場所工作多久了 ?」,如表 4-3 所示,全日時間 工作者且受私人雇用者,其工作一個月以內者有 35 人,另有 1,024 人為工作期 間達一個月以上。因工作一個月以內者,領取平均時薪計算不易,可勿須再做 討論。

本研究續分析全日工作者且已經工作一個月以上的 受雇勞工,此一部份的 分析須使用「人力資源運用調查」資料庫中 a22_a 變數:「你在工作場所內的職 務是什麼?」為之,其相關所有職務分類資料請詳見附錄八,如表 4-3 所示,私 人雇用者經由 a22_a 變數整理後區分為:(1)農、林、漁、牧工作者為 300 人;

(2)個人服務工作人員為 277 人;(3)模特兒、售貨員、展售人員 為 257 人;(4)小 販及服務工為 77 人,由上述職業可知,除模特兒外均屬自營業工作者,其因自 營業工作者上班時間及薪資無法精準 計算得出,故得出該業領取平均薪資低於 基本工資時薪之結果尚屬合理現象,另模特兒此職業較多屬論件計酬, 故得出 模特兒領取平均薪資低於基本時薪之結果 亦尚屬合理。除上述情形外,私人雇 用者中,全日工作之受雇勞工者須再做補充說明如下:其中 15 人因工作收入虧 損使其領取平均時薪經由計算後低於基本工資時薪,另有 83 人雖薪資高於基本 工資 17,280 元,但因上班時數太長故使得領取平均時薪經由計算後低於基本工 資時薪 95 元;最後有 15 位勞工因本研究並無足夠的資料可分析且解釋清楚。

續將受政府雇用者且工作一個月以上者區分如下:(1)農、林、漁、牧工作 人員為 3 人;(2)個人服務工作人員為 1 人;(3)模特兒、售貨員、展售人員為 1 人;(4)小販及服務工為 1 人,上述職業除模特兒外均屬自營業工作者, 因自營 業工作者因上班時間及薪資無法精準 計算得出,故該職業領取平均時薪低於基 本工資時薪結果尚屬合理,而模特兒此職業較多為論件計酬,導致領取平均時 資低於基本工資時薪也屬合理情形。另有 2 個勞工是領取薪資高於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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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工作時數過長使得平均時薪換算後低於基本工資 95 元,最後 2 位勞工因本 研究無足夠的資料可 分析且解釋清楚。

由上述「人力資源運用調查」樣本分析結果得知, 部分受雇勞工(7.99%)領 取「平均時薪」低於基本工資時薪,乃因以下幾種原因導致:(1) 工作時間的關 係;(2) 職業別的關係;(3)工作未滿一個月,這樣的分析結果,可以得知台灣有 一部份的受雇勞工,因其工作時間過長,導致領取薪資低於基本工資的時薪,

當然這也和台灣雇主喜愛用責任制的工作方式,並藉故不給予加班費有部份關 係。

此外,第二點所述勞工所屬職業別的原因,導致有部分勞工領取薪資低於 基本工資,我們可以由本節結果得知,個人服務工作者、模特兒、售貨員、展 售人員、服務工等職業別,這些職業別有較多的受雇勞工領取平均薪資低於基 本工資,由此可知,職業別為影響受雇勞工領取薪資的重要原因之一,為此,

本研究之後將分析當基本工資比率 41%時,其受雇勞工所屬職業別之涵蓋率分 佈,且更進一步分析各受雇勞工族群(性別、年齡、學歷等)其領取基本工資的涵 蓋率分佈,藉此可以全面瞭解除了職業別為影響受雇勞工薪資領取外,其他易 領取基本工資的受雇勞工所屬族群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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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 受雇勞工領取薪資低於基本工資人數分佈表

資 料 來 源 : 人 力 資 源 運 用 調 查 -民 國 99 年 資 料 庫

平均時薪未滿 95 元(2231 人)

雇主、自營工作者 (1097 人)

\

受政府雇用者 (12 人)

受私人雇用者 (1122 人)

部分時間工作者 (1 人) 全日時間工作者

(11 人)

全日時間工作者 (1059 人)

部分時間工作者 (63 人)

個 人 服 務 工 作 者

1

人 模 特 兒

、 售 貨 員

、 展 售 人 員

1

人 小 販 及 服 務 工

1

人 領 基 本 工

17280

元 以 上

2

人 農

、 林

、 漁

、 牧 工 作 人 員

3

人 無 法 解 釋

2

、 林

、 漁

、 牧 工 作 人 員

300

人 個 人 服 務 工 作 者

277

人 模 特 兒

、 售 貨 員

、 展 售 人 員

257

人 小 販 及 服 務 工

77

人 領 基 本 工

17280

元 以 上

83

人 因 工 作 虧 損 導 致

15

人 工 作 未 滿 一 個 月

35

人 無 法 解 釋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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