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示範區選訂及基本資料蒐集分析
第三節 綜合治水理念落實於都市設計策略研擬
壹、建構地區性整體都市設計減洪規劃方案
掌握地區基本資料與綠色基盤資源後,可依循系統之排水路徑及方向,對 公共設施用地點、線、面綠色資源,與其他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等不同 用地類型中可推動治水減災策略之土地,進行調適功能分派,使每一塊土地能 夠清楚其對於都市綜合治水策略中負擔或扮演之角色。
蘆洲都市計畫北側地區性整體都市設計減洪策略如下,並如圖 5-5 所示:
一、經指認與劃定主要道路為地區線型綠色基盤開放空間,蘆北地區可於排水 溝兼供道路用地、河道兼供道路用地兩側落實建築線退縮為雨水貯集及滲 透空間並規範設置 LID 設施。
二、排水溝現況加蓋做為停車使用,易增加地表逕流,建議暗渠兩側建築基地 保水規範應較明渠段更為嚴格。(如提高建築線縮寬度及逕流分擔量。) 三、透過園道及綠帶之暫時貯集入滲設施,匯集上游無法就源處理之雨水,進
行滲透或緩速將逕流引至下游滯洪空間。
四、強化既有雨水下水道交會處淹水潛勢較高地區之公共設施滯洪功能 五、住宅區及商業區除應予規劃貯集設施外,退縮留設之法定空地亦應確保其
透水效果,限制開挖並規範設置 LID 設施。
六、上游公設用地於整地階段予以降低高程,增加大型滯洪空間,減緩下游洪 水負擔。
七、計畫道路之交通節點未來將成為雨水下水道及地表逕流匯集處,應提高周 邊公共設施及建築基地之逕流分擔標準。
而細部之減洪規劃手法則如表 5-5 所示,包含了非結構性減洪措施(如最 小不透水面積規劃及自然景觀保育;結構性減洪措施(如直接入滲型設施、貯 集型設施及貯集加入滲型設施),本研究建議結構性減洪措施其中建築線退縮、
開挖率、逕流分擔量、綠覆率與不直接連結排水系統之規範,應提升其法律位
階為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管制項目,以確實執行。而滲透側溝/排水管、
綠地/被覆地/草溝設計、透水鋪面、雨撲滿、筏基、屋頂綠化、雨水花園、滲 透陰井、景觀貯集滲透水池及大型滯洪池等結構性減洪措施,則以鼓勵性質推 廣。
圖 5-5 蘆洲都市計畫北側地區性整體都市設計減洪規劃方案構想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表 5-5 蘆洲都市計畫北側地區各類用地適用減洪調適策略一覽表
貳、公共設施或單一私人建築基地減洪及保水設施規 劃作業原則與程序
減洪及保水設施規劃作業員則與程序內容主要引用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02 年社區及建築基地減洪防洪規劃手冊,以該手冊為基礎,建構「公共設施 減洪及保水設計方案規劃作業程序」。
一、蒐集基地現況資訊
確立公共設施及單一私人建築基地規劃範圍,以及評估規劃範圍內 之開發前後之地文、地質環境,並蒐集相關資訊,瞭解基地內之排水現 況、排水限制等影響因素。
(一)公共設施 - 以新北市蘆洲區蘆洲國民中學為例
蘆洲國民中學,於 1968 年成立至今,是蘆洲第一所公立中等學校。
本區地勢低平,因易受到淡水河的潮汐影響,常造成淹水問題;學校土 地利用現況及建築物配置鳥瞰如圖 5-6 所示,校地面積約 41,935m2,校 內最低窪處高程為-0.02m,該區亦為校內過去時常淹水的區域。
圖 5-6 蘆洲國中區域衛星鳥瞰圖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2012;引用自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13)
(二)單一私人建築基地 - 以新北市中和區壽德新村為例
壽德新村社區鄰近重慶國小,位處山坡地且大部分已開發為不透水 區域,適逢豪大雨大量排水湧入市區內;本案例針對本社區之甲、乙兩 區及鄰近之公園等進行規劃(統稱為壽德新村),此區面積共約 46,156m2,
社區土地利用現況配置鳥瞰如圖 5-7 所示。
圖 5-7 壽德新村國宅衛星鳥瞰圖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2012;引用自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13)
二、了解水文環境及土地利用型態公共設施及單一私人建築基地開發後因基地內地文條件的改變,水 文環境也遭受影響,將造成開發後洪峰逕流量增加,時間縮短;要如何 達到基地開發與水文環境間之穩定與平衡發展解決方式,首要除了需考 量開發基地面積、位置地點、地形地勢、土壤和植披條件,以及不滲透 區域資料外,亦需包括基地周圍自然環境、基礎設施、排水設備和所有 其他相關的水文學因素等;歸納彙整主要可包括項目有排水特性資料及 土地利用型態資料。
(一)公共設施 - 以新北市蘆洲區蘆洲國民中學為例
圖 5-8 蘆洲國中土地利用現況圖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13)
(二)單一私人建築基地 - 以新北市中和區壽德新村為例
德壽新村土地利用現況包括有建築、道路、綠覆、人行道/中庭等四 類,各類別、細項現況及面積彙整如圖 5-9 及表 5-7 所示。
表 5-7 壽德新村社區土地利用面積一覽
土地利用型態 面積(m2)
建築
建築1(第一區) 1,287
建築2(第一區) 2,031
建築3(第一區) 3,066
建築4(第二區) 601
建築5(第二區) 587
建築6(第二區) 1,172
建築7(第二區) 1,120
建築8(第三區) 434
建築9(第四區) 672
土地利用型態 面積(m2)
建築10(第三區) 1,168
建築11(第四區) 1,209
建築12(其他未改建建物區域) 3,589
人行道/中庭
人行道/中庭1(第一區建築1~3) 7,314 人行道/中庭2(第二區建築4~7) 3,085 人行道/中庭3(第三區建築8、10) 1,142
人行道/中庭 4
(第四區建築 9、11) 1,432 綠覆(花園、
小公園等)
綠覆1(小公園) 761
綠覆2(其它花園) 2,340
道路 13,146
總計 46,156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13)
圖 5-9 壽德新村社區土地利用現況圖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13)
三、訂定規劃目標逕流分擔量
為了達到有效的減洪規劃,對於新公共設施及單一私人建築基地等 新開發區域應要求控制開發後的過多逕流,新開發社區因開發後不透水 區域擴大,導致洪峰、逕流量增加而對區域排水系統或鄰近地區造成衝 擊,故應透過各項減洪設施方式、規劃與設計;以減緩或消彌如此開發 後對水文環境的衝擊影響。即以消減開發之「洪峰流量增量」、「逕流體 積增量」為減洪目標。
依循地區整體性都市設計減洪規劃方案,以「內政部營建署都市總 合治水綱要計畫」規範之各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每單位面積最 低應分擔之逕流量為考量,另配合各地方自治條例有關雨水貯留及綠建 築等基地保水規範,計算各公共設施與私人單一建築基地之最低逕流分 擔量,作為評估設計之目標準則。
(一)公共設施 - 以新北市蘆洲區蘆洲國民中學為例
蘆洲國中整體基地總面積為 41,935 m2,以「內政部營建署都市總合 治水綱要計畫」規範之學校用地每單位面積最低應分擔之逕流量
0.075m3/m2為考量,其至雨水貯留設施容量少應設置 3145.13m3。
(二)單一私人建築基地 - 以新北市中和區壽德新村為例
壽德新村社區整體基地總面積為 46,156 m2,以新北市都市計畫規定 設置雨水貯留及涵養水分再利用相關設施申請作業規範規定雨水貯留滯 洪及涵養水分再利用設施設置與最小貯留量 0.05m3/m2,其雨水貯留設施 容量至少應設置 2307.80 m3。
四、配置方案(選擇適用的減洪、保水設施)
根據規劃區域內有限的環境條件下,如何選擇適合的減洪設施進行 規劃配置,將影響到減洪設施之成效表現,尤其減洪設備之選擇適當與 否、各項減洪設施對雨水貯集容量表現的關係等,將直接對逕流體積、
洪峰流量之削減有重要影響。
當無法決定何者為適合之減洪設施型式時,規劃時首先可特別針對 設施減洪成效或者基於雨水貯集容量的要求,進行擇選;在這些情况下,
建造費用可能成為適合的減洪設施選擇的首要考量。
(一)減洪設施的大小抉擇
減洪設施的大小抉擇與資金投入的依據,其規劃配置原則主要可 依:
1. 決定需要貯留的雨水體積容量 2. 決定需要入滲的雨水體積容量 3. 選擇雨水蒐集的集水區域 4. 選擇可供設置貯留/入滲的區域
首兩項抉擇主要在決定設施或設備的體積大小,以滿足最有效的削 減基地開發後的暴雨逕流量;後兩項選擇主要是針對雨水蒐集的來源對 象、配置地點,進行最有效的設施配置規劃。
(二)減洪設施空間需求
在配置規劃的過程中,要進一步確定各種減洪設施的型式、大小、
數量及相對位置,通常減洪設施的空間需求一般取決於:
1. 規劃區域的降雨強度或降雨量,以及預期的暴雨逕流削減量。
2. 規劃區域開發後的不透水面積。
3. 可滲透區域的面積及滲透率。
4. 雨水暫存的收集容量,可以暫時保留雨水直到入滲到地底下。
(三)減洪設施細部規劃
初步瞭解減洪設施的空間需求後,接下來可以依照下述方式細部規 劃:
1. 依循前篇地區性整體都市設計減洪規劃方案之綜合治水理念落實於都 市設計策略研擬,確立公共設施或單一私人建築基地在綜合治水策略 中負擔或扮演之角色,使各項減洪設施之設置區位得與周遭建築基地 串聯,提高減洪效益。
2. 如果透水區域為滲透性不佳之土壤層,可考慮改造其土壤型態或改成 其它減洪設施替代,以確保更多逕流削減量。
3. 減少計算規劃區域內的不透水面積,替換成透水舖面或其它可入滲設 施,或者可將較小的不透水區域匯集逕流排入較佳的滲透型設施,以 不增加逕流排出量為主要原則。
4. 計算降雨逕流量及其可削減的體積(包括需透過入滲及雨水貯集量), 通常單位為立方公尺(m3)。
5. 確定設施配置用地面積、區域,並確立減洪設施的搭配能滿足預先的 暴雨逕流量削減目標。
6. 調查評估選定的減洪設施配置情況與規劃區域搭配組合是否適用。
(四)公共設施 - 以新北市蘆洲區蘆洲國民中學為例
經初步篩選減洪設施基本組合型式,評估可供配置設施包括如屋頂 綠化(或雨水貯集兼備)、透水舖面、可入滲的景觀設計、滲透陰井/溝、
雨花園,以及滯(蓄)洪設施等。然而前述的初步篩選減洪設施基本組 合要注意的是,如果遇到過大暴雨情形發生,小型減洪設施無法應付這 些超量的雨水體積,最後仍必須溢流後與建築基地附近較大型之公共滯
雨花園,以及滯(蓄)洪設施等。然而前述的初步篩選減洪設施基本組 合要注意的是,如果遇到過大暴雨情形發生,小型減洪設施無法應付這 些超量的雨水體積,最後仍必須溢流後與建築基地附近較大型之公共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