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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區的郊區化現象探討

第三章 臺北都會區變遷與發展

第二節、 都會區的郊區化現象探討

產生全球性的普及性效應(Fischer,1984;Rothblatt & Garr,1989)。但台灣都會區 的郊區對於居民的意義和美國是相當不同的(章英華、蔡勇美,1991)。

郊區化這個議題上,台灣的研究是呈現矛盾的看法。有研究顯示台灣的郊區 化與美國郊區化是多有出入的,甚至於很難去界定出台灣有所謂的郊區化發展 (章英華,1995),但是也有些研究則宣稱台灣已經出現了郊區狀態(陳紹馨,1963;

於臺北市區的外圍地區(臺北縣綜合發展計畫(1),1993:23-24)。

國民政府遷台初期,為了改善台灣的經濟環境,政府積極施以「工業化」為 越顯著(李國鼎,1981;施添福,1982;張丕繼、王玲,1987)。

五○年代的進口替代經濟政策,終因台灣市場過於狹小而出現了生產過剩的 現象,於是在六○年代便改採以出口導向為主的經濟策略。由於臺北本身被賦予 的歷史重任以及中央極權的政治結構,使得臺北都會區,尤其是臺北市的中心地

(1950-1960 年)的臺北地區已經出現了附廊地帶的口增加率高於中心都市的現象,

6 分散化與去中心化指的都市人口向外擴張的現象,兩者皆源自於英文的 decentralization。雖然

從二○年代起都市便出現了 decentralize 的現象,但是一直延續到現今,decentralize 也因發展的 脈絡而呈現出兩個不同的階段性意涵。最早的 decentralize 現象強調的市人口雖然向外擴散,但

是仍與市中心有著強烈的依存關係,因此龍冠海便將此字譯為「分散化」;但是隨著時間的演變,

郊區的發展已進入到郊區都市化的階段,同樣是 decentralization,然而對於此階段更適切的說法

應該是「去中心化」。因此,以分散化和去中心化來看待美國郊區整個發展的流程,並以此來檢

視台灣的人口發展狀況。

Graff,Michael A. Graff 於 1975 至 1976 年間曾於臺北居留一年,撰寫其博士論 文”Changing Urban Population Density Gradients in Taipei”一文,Graff 廣泛收集臺 北都會區的人口、土地、經濟、即交通資料,並深入地理考察,確定臺北都會區 發展為都市使用」(Graff,1976)。經建會住都處也於 1979 年更進一步分析臺北地 區各行政區的人口組成、行職業結構、通學、通勤、即購物等調查資料、主張都 會區應包括臺北市當時十六個行政區及板橋、三重、新莊、新店、永和、中和、

汐止、土城、樹林、鶯歌、蘆洲、五股、林口、龜山(一部分)、八里、淡水、泰

值持續下跌,都直接反證地理學家 Berry、Simons、and Tennant(1963)所提出的 西方型及非西方型的都市發展模型。7Graff(1976:156)認為,「與其強調社會文化 的差異性,不如注重經濟發展的程度,以求說明人口分布變遷的趨勢」。陳寬政 概念。但陳寬政(1981)指出,事實上,Graff(1976)的資料處理是將 488 個里合併 為 30 個同心圓瓣而計算人口密度,屬於一種聚合(aggregation)或加權平均的程序,

使其模型判定係數較黃萬居等人高,但不影響黃萬居等人的研究可靠度。且由於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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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區人口對市中心點的「平均距離」(Winsborough,1963);更正確地說,是都會 區人口分布的尖峰距離。根據以上的推導,我們得以明確指出,當負指數模型係 數 b 之倒數趨大時則都會區的人口重心向外圍移動,郊區化程度或趨勢就可藉此 量化而加以比較(陳寬政,1984)。

區」(community)的意涵予以檢視。N.B.S Gras 由經濟觀點出發,認為一個「經濟 的都會」(economic metropolis)是一位處最高層級的都市,且為人類事務的核心;

而都會區則仰賴該都會之地區。在此區域中,都會擁有較大的人口規模,地區內 的群集(constellation),且之間存在著主從的相互關係。McKenzie 尚就此做了具 體描述,「各區域是圍繞一核心都市或具支配力的焦點所組織起來的,該核心都 市內具有可服務整個區域的組織或服務並與其他區域整合。而次要的商業核心在 組織與服務結構上則相對較不完備。它們需仰賴主要核心以獲取更專業或完整的 機能。8」至於都會區實際能於地理空間中擴張至何種程度,則端是都市所能發 揮的支配力而定;然 Robert E. Dickinson 就此進一步補充,「主要都市影響力甚 至會超越『交易地區』(trade area)的範圍而向更遠處擴張,那些地方雖與該都市 內知地方組織或生活少有關聯,卻又為內部地區影響所及之範圍,而獲許可內部

8 Robert E Dickinson,19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