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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圖書館事業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鄉鎮圖書館事業

如前節所述,戰後初期,台灣的鄉鎮圖書館多為接管自日治時期各街庄的圖 書館,然因館藏多為日文書,且疏忽管理,故原有鄉鎮圖書館漸趨解體。直至 1968 年,桃園縣推動縣內鄉鎮圖書館設立,翌年促使台灣省政府公布〈台灣省各 鄉鎮市圖書館組織規程〉,但法令簡單不夠周延。由於十二項建設的推動,各縣 市文化中心及文建會的設立,各級政府重視地方文化建設方興未艾,1985 年台灣 省政府訂頒〈台灣省加強文化建設重要措施〉,「一鄉鎮一圖書館」於焉成形,對 於鄉鎮圖書館建設奠下良好基礎。

壹、鄉鎮圖書館的角色與功能

依據教育部於 1991 年訂定之〈公共圖書館營運管理要點〉,指明公共圖書館 之設立應配合地方特性與需要,蒐集、整理、保存圖書資料及地方文物等,並肩 負下列四大使命:(1)保存地方文獻,弘揚民族文化;(2)教育社會民眾,提供 終身學習場所;(3)傳佈知識訊息,滿足民眾知的需求;(4)倡導休閒活動,導 正社會風氣(黃文玉,2004,頁 13)。與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IFLA)及聯合國 教科文組織(UNESCO)1994 年修訂的《公共圖書館宣言》(UNESCO Public Library Manifesto):「公共圖書館是地方的知識門戶,提供個人及社團終生學習、獨立 判斷及文化發展的環境」(IFLA,1994)有異曲同工之妙,強調公共圖書館應該 發揮教育、文化與資訊的功能。因此,依據 2002 年教育部〈公共圖書館設立及 營運基準〉第四條規定:「公共圖書館之設立應配合地方特性與需要,蒐集、整 理、保存圖書資料及地方文獻,謀求普遍利用,提供圖書資訊、推展社會教育及 辦理文化活動。」職是之故,鄉鎮圖書館是國內公共圖書館中最基層的機構,與 地方民眾關係最密切,作為讀者的生活中心、社區居民的休閒中心及學習中心(盧 荷生,1990,頁 33-35),抑或是地方文獻保存中心、永久教育中心、社區資訊中 心、休閒活動中心誠屬必然。

由此可知,鄉鎮圖書館作為公共圖書館的基層機構,不僅是提供圖書資料借 閱,而是一個不斷延續知識活動的機構,經由圖書館對知識整理與加值,秉持公 平、免費服務之原則,讓民眾更有效率地獲得資訊,扮演潛移默化的教育功能,

發揮影響社會的動力,支援全民終身學習、豐富民眾生活為其重大使命(侯秀育,

2005,頁 22)。

國立台中圖書館自 2003 年 4 月起帶領全國 301 所公共圖書館,投入行政院

「公共圖書館強化計畫」,密集辦理九個梯次「公共圖書館經營管理人才培訓計 畫」的課程,以期能協助各公共圖書館增強營運管理;結果參與學員獲得很大的 啟發與激勵,因此該館乃將講師授課簡報集結成書出版《鄉鎮圖書館工作二十 講》。此書內容最大的特色在於強調公共圖書館(鄉鎮圖書館)運用社區資源的 成功經驗,如大社鄉、宜蘭市、壯圍鄉、長治鄉、萬里鄉、新竹市以及台北市立 圖書館天母分館等成功經驗的分享。要言之,鄉鎮圖書館營運管理的利基在於:

社區化、生活化、便利化與健康化,圖書館不但是社區化知識資訊的平台,也是 便利化知識資源取用的平台,更是生活化知識交流、學習與健康享用的平台。其 中,揭示了鄉鎮圖書館未來營運上的主要方向之一:融入社區營造與結合地方文 化。公共圖書館要從過去地方上「社會教育機構」的格局,進一步擴展其「社區 營造機制」的作用,藉由與地方的學校、社團合作,成立志工組織,擴展人力資 源,邀請居民共同來支持圖書館的營運。如此一來,鄉鎮圖書館不僅只是一個閱 讀書籍的地方,而是成為地方「資訊交流」、「知識交流」與「情感交流」的中心,

大家可以共同來營造一個可以閱讀地方環境、閱讀地方文化、閱讀地方人事物、

閱讀地方共同經驗的場域(國中圖,2004)。

要而言之,各地方鄉鎮圖書館若要持續發展,似乎必須逐步邁向多元化經營 發展。善用地方資源與借助民間團體或社區義工等力量,以支持鄉鎮級公共圖書 館的發展等。因為公共與鄉鎮圖書館具有濃厚的地域屬性,因此如何加強公共與 鄉鎮圖書館從業人員的自主性,能依據地方與社區的需要,經營出有地方特色的

圖書館,應是當前公共圖書館經營的遠景。因此,圖書館若能與社區的終身學習 活動相結合,善用社會團體義工的人力資源,並加強圖書館與社區的公共關係,

不但有助於圖書館營運,而且也可以展現圖書館對社會服務與影響力(莊道明,

2000,頁 109-121)。

貳、鄉鎮圖書館的行政體制與組織編制

設置圖書館的相關法令最早可溯自 1953 年〈社會教育法〉,1980 年又修訂,

各級公共圖書館屬於社會教育機構,可分為國立、省(市)立、縣(市)立、鄉 鎮(市)立圖書館等四級。由此可知,早年政府仍將圖書館視為社會教育的附屬 事業。

直至 2001 年 1 月 17 日總統令正式公布施行台灣圖書館的根本大法-〈圖書 館法〉,終於明訂圖書館之主管機關、圖書館之設立,圖書館類型、服務、業務、

人員、館際合作、呈繳制度、輔導等。不過,其中對於公共圖書館的經營並無相 關明文規定,只得依據第五條規定:「圖書館之設立及營運基準,由中央主管機 關定之」(胡述兆、王梅玲,2003,頁 510)。於是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委由 國家圖書館負責召集修訂各類型圖書館之營運要點,經過多方討論後,於 2002 年 10 月 28 日正式公告〈公共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成為鄉鎮圖書館營運時 可依循的準則(胡述兆、王梅玲,2003,頁 516-522)。

不過,依據 1999 年 1 月 13 日公布施行的〈地方制度法〉,其中第六十二條 第三項規定:「鄉(鎮市)公所之組織,由內政部擬定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 鄉(鎮市)公所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鄉(鎮市)民代表會同意後,報 縣政府備查。」其中圖書館為其所屬機關,並視需要另訂圖書館組織規程。只是 鄉鎮圖書館若依〈鄉鎮圖書館組織規程〉第一條規定:「隸屬鄉鎮公所管轄」;〈社 會教育法〉第六條規定:「社會教育由鄉鎮市設立者是為鄉鎮市立」。所以鄉鎮立 圖書館隸屬鄉鎮公所,其人事任用與事務管轄權亦隸屬鄉鎮公所,是為現行行政

體系的合理規定(黃文玉,2004,頁 20-22)。

加上,公共圖書館向來被視為社會教育一環,隸屬於各級教育行政機關之 下,未有獨立的圖書館科(或課)。國立圖書館直屬教育部社教司,省(市)立 圖書館直屬省教育廳或直轄市教育局,縣(市)立圖書館直屬教育局,鄉(鎮、

市)立圖書館直屬鄉(鎮、市)公所。但,1997 年台灣省政府文化處成立後,省 立台中圖書館(1998 精省後,1999 年 7 月 1 日改為國立台中圖書館)改隸省文 化處。2000 年,各縣(市)文化局成立後,多數設有圖書資訊課,且原縣(市)

立文化中心內之圖書館,改為文化體系;亦有少數縣(市)維持在教育體系。故 公共圖書館之歸屬教育或文化體系,至今仍有爭議。

要而言之,在行政隸屬上縣(市)教育局或文化局是鄉鎮圖書館之主管機關,

但鄉鎮圖書館是鄉鎮公所二級機關,其人事任用與經費、事務管轄權亦隸屬鄉鎮 公所,以致無法形成健全公共圖書館輔導體系。因此,宋建成早就主張:使縣(市)

立圖書館擁有足夠人員與經費,由縣(市)立圖書館擔當集中管理中心,而各鄉 鎮圖書館猶如分館功能(宋建成,1976,頁 20);盧荷生接受省教育廳委託,針 對「鄉鎮縣轄市立圖書館行政體系隸屬問題」進行專案研究,研究結果亦顯示:

各縣市立文化中心如果能在行政上得到充分的支援,願意接受各鄉鎮市立圖書館 改隸為分館,提升鄉鎮圖書館之專業、節省人力、管理效能、暢通人員進用管道 等(盧荷生,1989,頁 99-107)。2001 年張惠真的研究調查中,發現台灣地區鄉 鎮圖書館館員對於鄉鎮圖書館行政隸屬,北市圖模式的支持度最高,以期達到事 權統一、專業領導、人事管道暢通、經費充裕等優勢(張惠真,2001,頁 111-114)。 可是,直至今日,除了五都之外,鄉鎮首長依舊民選,無法改成官派,鄉鎮圖書 館的行政體系,形成「中央-縣市-鄉鎮」一條鞭的體系依然遙遙無期。

三、鄉鎮圖書館館員的專業形象

圖書館員、讀者、館藏三者是構成圖書館的存在與服務的鐵三角,而圖書館 員更有「行政之鑰」(the key to administration)之稱,是圖書館工作基本動作的來源,

其素質之良窳關係著一館工作的成敗(程良雄,1996,頁 1-2)。

壹、公共圖書館員的角色

圖書館是一個不斷成長的有機體,早期圖書館在任務上,不論是東方或西 方,大多不離蒐集、保管及整理之範疇,亦即「將人類思想言行的各種記錄,加 以蒐集、組織、保存,以便於利用」的最基本功能,因此服務於此的圖書館員通 常是受過高等教育或甚係飽學之士,對於經典之出處、內容、分類、位置等都瞭 若指掌,終其一生,因博覽群書而被譽為「活目錄」,這同時也是十九世紀之前,

一個優良館員的標準形象。在彼時,圖書館純粹是「藏書中心」,特別重視文獻、

資料的入庫典藏,各項圖書分門別類、井然有序地被排列於書架(櫃)上,採行 閉架管理,館員唯有埋首書堆一途,以本身多年累積的經驗與知識,方能最為盡 忠職守,迅速確實的滿足讀者。

當時序進入二十世紀,知識的發展一日千里,不僅社會結構發生變遷,圖書 館的服務重心也跟著時代的腳步而有所異動,雖不改其「蒐集、組織、保存及利 用」之宗旨,另外還增加了許多時代賦予的責任與使命,最重要的是「表現的方 式」也由傳統的保守、被動,走向自由、開放,以「讀者為中心」的風潮漸次主 導圖書館的經營管理方向,並秉持滿足讀者群為訴求目標,發揮積極、創新求變

當時序進入二十世紀,知識的發展一日千里,不僅社會結構發生變遷,圖書 館的服務重心也跟著時代的腳步而有所異動,雖不改其「蒐集、組織、保存及利 用」之宗旨,另外還增加了許多時代賦予的責任與使命,最重要的是「表現的方 式」也由傳統的保守、被動,走向自由、開放,以「讀者為中心」的風潮漸次主 導圖書館的經營管理方向,並秉持滿足讀者群為訴求目標,發揮積極、創新求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