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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主要針對酒吧和運動酒吧進行探討,共分為共分為四個部分:一、酒吧的起源 與發展;二、酒吧之定義;三、酒吧之分類;四、運動酒吧。

一、 酒吧的起源與發展

「Pub」,即為 public house。根據大英百科全書 (1988),Pub 最早發源於英國的維 多利亞時期,為提供飲酒、社交、休閒及娛樂活動的場所,為現今歐美文化中常見的社 交空間。全英國有超過 50,000 家的 Pub (Time, 2018),不僅是人們休閒交誼的場所,其 創造的利潤收益對地方經濟也有不可忽視的重要性。酒吧不僅是喝酒談天的地方,更是 人與人之間維繫感情及拓展人際關係的重要場所。

Pub 和 Bar 由於發源地的不同,有眾多不同的說法。Bar 是 Pub 傳入美國文化後的 稱呼,在意思上都是屬於酒吧的別稱。Bar 在歐美國家屬於比較正式的場合,店內裝潢 較舒適典雅、播放輕柔的藍調音樂、穿著規定較為正式且消費價格也較為高些。

Pub 早期進入臺灣社會是在 50、60 年代。當時因美軍餐參與越戰,以臺灣作為後 備補給據點,因此引進了美式酒吧的休閒消費型態。最早期從臺北中山區的六條通及雙 城街開始,以美式、英式小酒吧為主,成為是外國人、上班族下班喝酒聊天的地方。在 1974 年間越戰結束後,隨著美軍撤離、主力消費人口流失,Pub 在台灣也急速沒落。直 到 1980 年末期,臺灣經濟起飛提高國民所得、民間的休閒意識開始興起,國民開始於 夜晚從事休閒活動。在此環境下,酒吧漸漸復甦,服務業日益興盛,吸引許多商業投資,

帶動休閒餐飲業快速發展 (吳秉忠,1998;沈俊志,2002)。從 1960 到 1980 年代,Pub

樂、舞廳、餐廳、歌唱、俱樂部、居酒屋等業種,逐漸變成複合式經營的商業型態。1990 年代,台灣的酒吧規模逐漸擴大,提供的產品和娛樂設施也變得多樣化。除了提供酒精 飲品外,也提供非酒精飲料。同時也增加如撞球檯、飛鏢機、電視轉播體育比賽等娛樂 設施,成為當時盛行的服務業 (吳克祥、范建強,1997)。直到 21 世紀的今天,隨著服 務業的蓬勃發展,連帶啟動了餐飲業的未來趨勢,酒吧的類型更是層出不窮,轉變結合 成各式服務的消費場所。

二、 酒吧之定義

對於臺灣來說,酒吧為一種外來文化。國內、外學對酒吧有諸多探討,所下之定義 也不相同。本研究彙整出,國內外研究者對運動酒吧之定義,整理如表 2-1 所示:

表 2-1 酒吧之定義

學者 年代 酒吧之定義

周海娟 1990 酒吧為具有商業特性,並以商業型態存在。

Note 1991 Pub 是讓人面會的公共場所。

蕭伊容 1995 Pub 為一種新興產業,結合舞廳、歌唱、俱樂部、餐廳等形成一 種複合式的經營型態。

Haine 1996

酒吧是一種休閒、娛樂空間的角色定位出現,並具有公共領域私 人化、私人行為的公開化特質,融入酒吧的人都必須 遵守酒吧 本身的規範,並且自身形成一種特有的文化識別。

王鴻泰 2000 酒吧是一種公眾的生活空間。

陳建勳 2004 酒吧被用來做為展現獨特自我或是個人品味的一種消費場所。

李怡陵 2006 Pub 文化在近年來的商業包裝之下,逐漸轉變成為次文化彼此辨 識現象。

賴韻代 2007 酒吧是一種既屬於公共空間又具隱密性的私人空間,不僅提供一 個獨特的消費空間,也可以在此空間放鬆達到休閒的感受。

趙家宏 2015

一種公眾生活的娛樂空間,具有公私領域、私人行為公開化特質 的消費場所,融入酒吧的人都必須遵守酒吧本身的規範,並且自 身形成一種特有的文化識別。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綜觀國內外學者之定義,可以知曉酒吧為可以展現個人品味的一種公眾生活空間,

但同時也兼具隱密性。因此,本研究根據趙家宏 (2015) 之研究,將酒吧定義為公眾生 活的娛樂空間,具有公領域、私人行為公開化特質的消費場所。進入酒吧的消費者都須 遵守酒吧自身的規範,形成一種特有的文化識別。

三、 酒吧之分類

現今酒吧分類眾多,不同酒吧內販售的酒類、裝潢風格不盡相同。鍾振華 (2003) 將酒吧類型分為靜態及動態,靜態酒吧包含:Piano Bar、Talking Bar、Jazz Bar、Lounge Bar、啤酒屋;動態酒吧包含:Disco Pub、運動酒吧,表 2-2 將做說明及細項分析。

表 2-2

主題酒吧之分類

主題酒吧類型 酒吧之敘述

美式酒吧 輕鬆的美式家庭氣氛,道地的美式餐飲與原木裝潢,能特別感受到 歡樂與溫馨,顧客較傾向主題餐點、視覺享受。

紅酒吧 店內有各種年份、產地、品牌、價格的紅酒,販賣的酒類可區隔出 酒客的類型,多以文雅人士居多。

現場樂團酒吧 最大的賣點就是有固定的樂團演唱,有的是搖滾樂團、駐唱歌手、

鄉村歌手,到這裡的酒客對於食物酒水的好壞是不太重視的。

爵士酒吧 店家強調慵懶的爵士樂、藍調音樂。不具吵雜的飲酒環境,酒客大 部分是爵士、藍調音樂的愛好者。

迪斯可酒吧 與美式酒吧雷同,多了盡情放鬆的舞池以及喧囂的電音、Hip Hop 音樂,酒客主要消費目的為紓解壓力及享受音樂。

運動酒吧

以複合式經營為主,整體風格偏向美式酒吧,有設置飛鏢機、撞球 台、播放國內外運動賽事,不定時舉辦比賽,酒客多為參與店內運 動競賽及觀賞運動比賽。

日式酒吧 室內裝潢以和風為主,提供日式料理及日本酒。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四、 運動酒吧

運 動 酒 吧 是 有 擺 設 體 育 相 關 紀 念 品 及 影 音 設 備 轉 播 運 動 賽 事 的 酒 吧 (Merriam-Webster Online, 2020)。昝家騏、劉榮聰 (2000) 提出運動產業是由提供客戶在 運動、體適能、休閒與娛樂等相關產品的市場所組成,大致可分為為運動服務 (sport service) 及運動商品 (sport goods) 兩大類產業型態。黃煜與林房儹 (2000) 衍生上述定

目類別。觀賞性運動商品提供消費者觀賞運動賽事的機會,如職業運動賽事。運動酒吧 即屬於運動服務中觀賞性運動商品。近幾年臺灣運動選手在國際舞台表現傑出加上舉辦 多場國際賽事,帶起臺灣民眾一股運動狂熱風潮。運動酒吧藉由提供賽事轉播及聲光效 果,顧客如同親臨現場般感受高潮迭起的比賽過程,營造出在家中無法感受的氛圍及無 法比擬之共識感。在酒吧內和旁人一起觀看能更加投入其中,充分享受、體驗現場的歡 騰及刺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