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開放原始碼之於 開放原始碼之於 開放原始碼之於 開放原始碼之於嵌入式產品的 嵌入式產品的 嵌入式產品的 嵌入式產品的系統程式開發 系統程式開發 系統程式開發 系統程式開發

7.2 訪談內容與歸納 訪談內容與歸納 訪談內容與歸納 訪談內容與歸納

7.2.3 開放原始碼之於 開放原始碼之於 開放原始碼之於 開放原始碼之於嵌入式產品的 嵌入式產品的 嵌入式產品的 嵌入式產品的系統程式開發 系統程式開發 系統程式開發 系統程式開發

此部份的問題是想要瞭解在受訪者任職的公司中,使用開放原始碼的情形,藉此得 知開放原始碼在嵌入式產品開發所扮演的角色與用途,另一方面也嘗試瞭解受訪者對於 開放原始碼的認知。也就是探求廠商對於開放原始碼的起源、用途與限制的理解程度,

以及身為開放原始碼的使用者時,對於開放原始碼的看法與評價,最後則與受訪者討論 系統開發時,使用開放原始碼所能提供的助益。

7.2.3.1 對開放原始碼的認知 對開放原始碼的認知 對開放原始碼的認知 對開放原始碼的認知

根據訪談結果可以發現,受訪者對於自由軟體的認知,通常會與共享軟體所提供的 試用功能混淆,而認為可以免費使用的軟體便是自由軟體,而且受訪者普遍存在一個迷 思,認為程式的開發者既然將原始碼大方的提供在網路上,使用時自然不會受到限制。

換言之,受訪者的想法相當於,著作權人在提供原始碼時,便放棄了著作權法所賦予、

87

保障的所有權利,也就是將開放原始碼視為是公共領域的範疇,由此可以發現廠商對於 開放原始碼瞭解相當不足,也可能因此而衍生風險。

受訪者 B1 認為,開放原始碼就是寫出來讓大家可以自由使用的程式,而使用者若 需要使用根據這個自由軟體而改出來的原始碼時,使用者所開發出來的原始碼也應該要 提供給大家使用,也就是共同開發的意思。

在搜尋引擎相當發達的今日,使用者透過網路可以取用的資源相當多,受訪者 D1 便表示︰

「…就是現在網路上你如果想要什麼小東西,你打一些關鍵字進去,然後他就會已 經寫好,你就可以下載下來使用,他可能就會提供什麼功能這樣子,然後如果你需要的 話,就是不需要透過任何的金錢就可以…」。

受訪者 C1 認為,開放原始碼就是提供給大家,讓大家都可以任意在上面修改程式 的開放性的軟體,而且軟體明確標示著不用錢的而可以自由使用,而且因為可以集眾人 之力來發展,將原始碼提供給大家,如果他人有新的想法就會幫忙修改,因此程式的品 質可以越改越好。

根據訪談可以發現,受訪者普遍對於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有著很模糊的概念,但是 其限制為何則明顯對其認知不足,公司關於開放原始碼的取得來源,也未特別予以規 範,因此系統程式的開發者,可能知道系統程式中的部份程式屬於開放原始碼,但對於 取得方式,則因為公司沒有提供一套管理制度,導致非真正採用開放原始碼的開發者,

也不清楚其他人是以何種方式,由何處取得開放原始碼,甚至不知道系統程式中的哪些 部份需採用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例如受訪者 C1 便表示:

「…就我所知,他們都說是拿 open source 啦,那 open source 到底怎麼 open 我 就不知道…」。

7.2.3.2 開放原始碼之於嵌入式系統開發的用途 開放原始碼之於嵌入式系統開發的用途 開放原始碼之於嵌入式系統開發的用途 開放原始碼之於嵌入式系統開發的用途

受訪者 B1︰

「…比如說一些常用的小,一些常用的程式,比如說,之前有那個什麼,像我們會 找一些測試效能的東西,或是說有時會找就是像,嗯,比如說我們要寫一個除法,就會 找網路上看有沒有類似的範例程式這樣子…」。

88

B1 表示若參考開放原始碼時,其作法是參考開放原始碼的流程與觀念,然後自己 再重新寫出一套原始碼,而這與 C 公司的作法大不相同。

受訪者 C1 表示,雖然在取得開放原始碼後,仍必須對開放原始碼稍加修改後,才 能真正應用在自己的產品上,即便如此,此種作法所花費的力氣,仍比自己從無到有的 開發更省事。受訪者 C1 並表示,使用開放原始碼相當於他人已經提供了組裝圖,自己 只需要照著圖示來操作即可,因此會想要利用開放原始碼,以及搜尋可用之開放原始碼 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我們如果要開發一個新的功能,應該不是新功能,應該是把一個既有的東西,

加在我們的產品上面的話,我們會拿,因為沒有必要去自己花時間去做這件事情…」。 對系統開發廠商而言,因為原始碼主要由供應商提供,較少對系統程式的原始碼進 行改動,因此直接使用開放原始碼的情況較少,也不需要針對自己所需要的功能,而在 網路上找尋開放原始碼。也就是說,系統開發廠商對於開放原始碼的需求度不如晶片設 計公司來的強烈。對系統開發廠商而言,使用開放原始碼的目的,大多是為了要驗證系 統程式的功能,因此使用的是完整而可執行的免費軟體,至於是否為開放原始碼則不要 求。

藉由訪談可以發現,受訪者由網路上取得的軟體,可以分為附帶取得原始碼的開放 原始碼,以及不提供原始碼而只有可執行格式的免費軟體。後者指的是,將個人電腦當 作一個暫存該軟體的平台,利用此暫存平台執行所取得的軟體之功能,藉以輔助驗證自 己所開發之程式功能是否正確,這種類型的使用因為不涉及原始碼的修改,也不會將其 應用於嵌入式產品的系統程式中,因此本研究不討論廠商使用免費軟體的方法。

反觀前者,因為涉及了開放原始碼的修改與否,因此可以再針對受訪者的使用方式 進一步分為兩類,一為開發者認為能利用開放原始碼來節省開發時程,而會在進行新功 能開發時,習慣性的先透過搜尋引擎來尋找相關資訊,確認使否有開放原始碼提供類似 功能。若有,便利用找到的開放原始碼作為開發時的基礎,接著再根據自家系統的特性,

將得來的開放原始碼加以改進,例如對開放原始碼進行瘦身(刪減不必要的功能),或 對開放原始碼的功能進行最佳化120;另一種類型則是使用者雖然取得開放原始碼,但受 訪者僅將開放原始碼做為參考,而於個人電腦中使用並測試,但這些開放原始碼僅做為 受訪者個人的參考使用,並不會將開放原始碼整合或更新至公司的系統程式中,因此不 至於發生違反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的情形。

120這是因為有些程式在網路上提供的時候,利用的是個人電腦系統的平台,而嵌入式系統的處理器與記 憶體等元件,均無法與個人電腦上相提並論,因此原本在個人電腦上開發的程式移植至嵌入式產品時,

往往因為系統資源的考量,將比較龐雜、消耗系統資源的原始碼刪除。

89

7.2.3.3 對於著佐權的看法 對於著佐權的看法 對於著佐權的看法 對於著佐權的看法

受訪者認為,以獲利為目標的商業公司,必然是以己身獲利作為考量。因此廠商若 使用了具有著佐權效力的開放原始碼時,往往會相當抗拒,並採取排斥的處理方式。而 這也是因為在現行產業分工的模式下,上游的供應商對於下游的客戶提供的原始碼仍有 限度,遑論依據 GPLv2 授權條款的規定,對產品開發最末端的一般使用者(消費者), 提供系統程式的原始碼。

受訪者 B1︰

「…我覺得是一個幫助吧?你可以踩在別人的肩膀上,實際上是一種幫助吧!可是 你踩在別人的肩膀上卻又不想讓人家踩在你的肩膀上,這就很奇怪,反正重點是這樣,

如果人家可以幫你邁開一大步,你就可以再從那一步再往上走…」。

但是受訪者 B1 在被進一步被問到,如果因為開發嵌入式產品,而被要求提供系統 程式的原始碼時,則表示不認為有必要配合 GPLv2 授權條款的規定,而提供完整的原始 碼給客戶︰

「…對客戶而言,他今天只要他那個功能可以用,這就是他買產品的目的阿,沒有 人要買產品就要把程式碼全部都給他的吧!…」。

由此似乎可以窺見,嵌入式產品的開發廠商雖然認為,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的要求 尚屬合理,但會採取預設客戶其實並不需要程式原始碼的立場,遑論是終端的使用者。

在被問到遵守著佐權的感染效力,並問及是否會配合 GPLv2 授權條款的規定,而提 供系統程式的原始碼時,受訪者均表示,一但提供原始碼,便等同於幫助競爭對手,這 也說明了廠商的顧慮。受訪者 E1 便表示:

「…基本上你把這個東西 release 出去,基本上第一件事情就是人家看你怎麼寫然 後就直接抄…」。

7.2.3.4 對開放原始碼不提供擔保的看法 對開放原始碼不提供擔保的看法 對開放原始碼不提供擔保的看法 對開放原始碼不提供擔保的看法

儘管這部份的問題並不在事先準備的訪談大綱中,但由受訪者在訪談中所提到的這 些想法也可以看出,嵌入式產品開發廠商在使用開放原始碼時的一些考量。舉例來說,

受訪者 B1 認為開放原始碼的麻煩在於,沒有辦法取得需要的支援服務,因為開放原始

90

碼是不用錢的,一旦開放原始碼的功能有問題的話,也要自己去找才找的出來並解決。

因此 B1 表示,在決定是否使用開放原始碼前,會先判斷開放原始碼的成熟度,如果夠 成熟的話必定會是選擇使用開放原始碼,因為夠成熟的話代表問題會比較少,如果開放 原始碼的成熟度不夠的話,則寧可自己重新撰寫、開發程式。

受訪者 C3 也表示,在需要品質要求比較高的考量下,會選擇使用商用軟體,由此 也可以看出,嵌入式產品開發廠商對於開放原始碼的品質不具信心,而抱持著品質堪虞 的不安心態。這部份的反應則與一般開放原始碼開發者認為,集眾人之力而開發的開放 原始碼,會因為在更多人監督下發展,而能提供較佳品質的思維截然不同,這可能也是 因為嵌入式產品的異質性較高,社群在發展開放原始碼計畫時,無法像在個人電腦一樣 以相同的開發平台作為發展基礎,進而使合作的效果較為分散所導致。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