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關係型式
一、關係型式
人是群居動物,人際互動會形成相互依存和相互聯繫之社會關係,包括朋友、同窗、
同鄉、同事、師生、僱傭、戰友及隸屬等各種不同關係。每個人都有其獨特之思想、個 性、態度、行為模式及價值觀,然人際關係對每個人的情緒、生活、休閒、工作皆有相 當程度之影響,甚至對組織之運作、溝通、氣氛、效率及個人與組織之關係有不同程度 之關聯。
Dwyer, Schurr and Oh (1987)歸納以往學者的研究後,認為關係的發展是依循著 認知、探索、擴張、承諾、終止等階段而演進而來的。而企業與顧客發展關係的動機不 同,顧客發展關係之動機可能包含:解決問題、簡化決策、降低知覺風險、減少知覺犧 牲、創造超額利潤、增加社交互動等;企業發展關係之動機可能包含:行銷效率(留住 顧客、善用資源、增加客源)、行銷效率(個人化行銷、顧客參與、減少負面形象)。
Kotler and Armstrong(2004)指出,吸收一位新顧客所花的成本是維繫一個舊顧客的5 倍,而且企業只要能提高其顧客維持率5%,就能提高25~85%的利潤(Reichheld & Sasser, 1990),因此如何營造良好的顧客關係,採取有效的關係策略,便是當前學術界與企業 實務界努力的課題。
關係型式的分類,過去學者已有許多的研究做出分類。如人類社會學者Fiske
(1991)將關係模式區分為四類: (1)共有分享(communal sharing):是個體視對方是 否與自己隸屬於同一團體,而有不同的對待方式。關懷、親近、仁慈、愛護、利他是這 類關係的表現行為,例如親密關係或家人間的關係;(2)權力驅使(authority ranking):
強調依據年齡、階層、與地位等標準,而形成不對等的權威與順從關係;相對不同位置 認定決定能得到什麼樣及多少資源,以及他們行動是否自由。關係結構是上下尊卑的區 分,例如老師與學生或老闆與員工的關係;(3)對等互惠(equality matching):是一對 一的對應性關係,雙方是彼此分開且平等的,譬如:平衡式的回報,均等分配或同樣貢 獻,以及輪流使用等。也就是說雙方立足於彼此平等地位,強調對等的回報與平衡,例
如同事或同學的關係;(4)市場議價(market pricing):是基於理性原則考慮利害得失,
並且以金錢折算各種交易物品的價值,雙方比較不同的物品,並計算彼此在交易中的個 人損益比例,例如商業夥伴的關係。
黃光國 ( 1988 ) 更把中國社會裡個人可能擁有的關係,分成(1)情感關係 ( expressive ties ):係指長久而穩定之社會關係,如家庭、同儕、密友等原級團體
(primarygroups)中之人際關係,建立這種關係之目的係為滿足關愛、溫情、歸屬感、
安全感等情感方面的需要;(2)工具性關係(instruments ties):係指短暫和不穩定之社 會關係,如店員與顧客、司機與乘客、護理人員與病人等,此關係是為達到某種目的而 暫時發生之關係,雙方無須認識,交往也不涉及私人感情;(3)混合性關係(mixed ties):
此關係則介乎上述兩種關係之間。
Clark and Mill(1979,1982)以社會交換心理學的觀點,將人際關係分為二類:共
有關係(communal relationships)與交易關係(exchange relationships),和上述情感的 關係及工具性關係相類似。惟社會交換理論立基於人類的理性,強調相對利益之衡量,
以及互惠交換模式;它由行為主義切入,從個體行動的結果檢視其決策與行為過程,並 對人類的社會行為提出解釋。因此 Clark and Mill 所指的共有關係是人與人之間的社會 情感性關係,兩者關係建立在友誼上;交易關係則是指市場上的交易關係,建立在利益 交換上。共有型關係可比喻為家人或親密朋友之間的關係,而交易型關係可比喻為一般 商家或商人與顧客之間的關係。Clark and Mills 指出,共有型關係的形成不容易出現在 一個或兩個交易中,通常這些關係會是持續一段時間的;反之,若時間有限的情況下較 易成為交易型關係。但 Clark and Mills 並不否認存在長久交易關係,如交易夥伴關係,
並認為時間長短和關係型式建立可能是獨立的 ( Clark & Mill, 1993)。Clark and Mills 的 研究也顯示,當目標對象對受測者的吸引大時,受測者會希望彼此可以成為共有型關 係,若目標對象不具吸引力 (或受測者不感興趣時) 時,則希望成為共有型關係的傾向 會降低。另外,受測者與目標對象的知覺相似性大,可形成共有型關係;反之若受測者 與目標對象的知覺相似性小,可形成交易型關係。整體而言,過去的研究發現顧客關係 型式形成會受到目標對象與受測對象間吸引力大小、知覺相似性程度的影響,而形成共
有型或交易型關係型式。
本研究以 Mill and Clark ( 1979 ) 將人際關係分為二類:共有關係與交易關係觀 點,將關係型式定義為「廠商與管理處為相對共有朋友關係或交易夥伴關係」。
二、關係規範
關係規範係由關係交易理論 ( relational exchange theory ) 所衍生而來。Macneil
(1980)認為關係規範是一種用以維持、提升及鞏固彼此關係之行為。從組織角度考量,
雙邊交易係為追求長期交易與擴展目標,透過非法律契約方式,例如建立一致性、相互 性、彈性、角色完整性的行為期望,可幫助治理交易關係。因此,將關係規範可視為跨 組織間之互動過程中該有的行為與義務表現,與兩者關聯的程度。而多數行銷研究則將 關係規範視為是一種可預期彼此行為之表徵(Noordewier, John, & Nevin ,1990 ; Boyle, Dwyer, Robicheaux, & Simpson, 1992 ; Dant & Schul, 1992)。Cannon, Achrol, and Gundlach(2000)認為關係規範是透過規範與標準行為之建立,讓交易夥伴間能確立雙 方的角色定位。Heide and John(1992)認為關係規範提供專業化結構,讓組織可用以 管理交易夥伴之關係,幫助提升組織內部價值與彼此承諾,並提供夥伴間互動之方針。
Dant and Schul (1992)整合關係規範的定義,認為此係個人或組織彼此合作形成一種 可預期之行為特徵。Ring and Van de Ven(1992)將關係規範定義描述為建立組織間的 行為關係,並涉及預期未來夥伴關係之理念。Cannon, Achrol and Gundlach(2000)認 為關係規範可促成態度和行為的持續合作,進而達到共同和各自的目標。
關係規範(relational norms)所指的是合作雙方對於此合作關係中適當以及不適當 的行為所具有共同的價值觀及期望。而買賣雙方擁有一個良好的關係規範,能夠促進和 滋養雙方的經濟交流進而降低交易成本 ( Levinthal & Fichman, 1988; Seabright,
Levinthal, & Fichman, 1992)。
三、交易及共有型關係規範
Clark and Mills ( 1979 ) 兩位心理學者所提出的關係型式,及多年的相關研究已建 立出明確的關係規範,主張在關係規範獨特的治理機制下,雙方會規定(或承諾)和禁 止某些行為(投機行為)( Joshi & Stump, 1999 )。舉例而言,Clark and Mills 的研究
發現,若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為共有型關係時,當目標對象獲得幫助時,目標對象以無價 值回饋 (例:口頭道謝) 可增加目標對象對提供協助者的吸引力;反之若目標對象獲得 協助時以有價值回饋 (例:現金贈與),可能破壞彼此之間的關係。若為交易型關係時,
當目標對象獲得幫助時,以有價值回饋是可以增加目標對象對提供協助者的吸引力,但 若此時若以無價值回饋,則會降低目標對象對提供協助者的吸引力。
Clark(1984)的研究則進一步顯示,當人們是處於在交易型關係型式中,若最終 的報酬是依據個人的投入程度來給予,會積極區分自己與他人的付出程度;反之,當人 們是處於在共有型關係型式中則不會計較彼此的付出程度,因為他們希望獲得的不是依 個人付出程度所分配到的獎金,而是希望與共有型關係的目標對象可以在未來發展如友 誼或愛情的關係。
另外 Clark(1986)探討這兩種關係型式在需求追蹤的差異。實驗結果顯示:在共 有型關係中的人們,心裡普遍會覺得個人有義務責任去關心有關他人的福利,他們給予 利益來回應他人的需求或愉悅他人;但在交易型關係中的人們,心裡卻認為個人並沒有 義務責任去關心有關他人的福利;他們給予利益,藉由預期回報利益上的知覺來比較利 益。
Aggarwal(2004)將過去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型式連結到人與品牌之間的關係,他的 研究結果發現,當目標廠商對提供特殊服務收費時,共有型品牌關係者會以負面評價該 收費的行為及整體品牌,因為收費違反了共有型關係規範;但由於收費並不違反交易型 關係規範,所以收費提供特殊服務對於交易型品牌關係者之品牌評價無影響;此外,他 的研究也發現,交易型品牌關係者偏好可比較的利益 (如金錢) 回報,且對該回報會採 取較正面的態度來評估該可比較利益回報行為及整體品牌,但是共有型品牌關係者偏好 非比較的利益 (如衷心的感謝) 回報,因為可比較利益回報違反共有型關係規範。
Lisa , Michael and Robert ( 2011 ) 發現,當發生服務失誤時,若顧客與服務業者為 共有型關係時,會對於服務的需求跟服務失誤更加敏感,被背叛感跟負面反應也會增 加。並且當發生明確為服務業者造成的服務失誤時 (例如:明確的餐廳定位承諾),共
有型關係的顧客負面情緒會加劇。當發生服務失誤時會因為關係規範的不同,而產生不
四、交易及共有型關係規範與知覺信任
信任通常被視為關係(relationship)成功的要件(Dwyer et al., 1987 ; Moorman, Deshpande, & Zaltman, 1993 ; Morgan & Hunt, 1994)。Morgan and Hunt(1994)認為 信任存在於一方對交換夥伴深具可靠 (credibility)與正直(integrity)的信心。 Lewis and Weigert ( 1985 ) 將人際信任分類為認知信任及情感信任。前者是指信任者相信被信 任者之能力,對其產生值得信任感的知覺,而後者則源於信任者與被信任者雙方長期交 互作用,產生情感上的依賴。方世榮、陳連勝與張雅婷 ( 2008 ) 研究認為當顧客與公 司建立關係傾向時,由於對公司提供的服務、產品及程序感到熟悉,因此會經常前往消
信任通常被視為關係(relationship)成功的要件(Dwyer et al., 1987 ; Moorman, Deshpande, & Zaltman, 1993 ; Morgan & Hunt, 1994)。Morgan and Hunt(1994)認為 信任存在於一方對交換夥伴深具可靠 (credibility)與正直(integrity)的信心。 Lewis and Weigert ( 1985 ) 將人際信任分類為認知信任及情感信任。前者是指信任者相信被信 任者之能力,對其產生值得信任感的知覺,而後者則源於信任者與被信任者雙方長期交 互作用,產生情感上的依賴。方世榮、陳連勝與張雅婷 ( 2008 ) 研究認為當顧客與公 司建立關係傾向時,由於對公司提供的服務、產品及程序感到熟悉,因此會經常前往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