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防治網絡、服務方案與經濟補助
壹、 婚姻暴力防治網絡
我國在 1998 年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各縣市依規定成立家庭暴力暨性 侵害防治中心(以下簡稱家防中心),推動性侵害與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的宣導、
緊急救援、庇護服務、後續追蹤輔導服務等等(潘淑滿,2007)。實務工作者之 處遇著重於安全議題、增強權能、做決策(離開暴力關係與否)、創傷處理,以 及生活重建,協助婦女脫離暴力或降低受暴頻率(宋麗玉,2013;周月清,1995)。
一、一線服務與二線服務
家防中心之實務工作者扮演個案管理者的角色,結合社政、衛政、警政、司 法、教育、戶政、民政、及勞政形成防治網絡。然而由於案量逐年增加,且因各 縣市資源條件之限制,人力顯然吃緊,為紓解個案負荷量,家防中心委託民間單 位共同提供服務,包括一線服務之初次接案篩選以及危機處理,二線服務之後續 輔導服務(宋麗玉,2013;游美貴,2010)。
(一) 一線服務
在一線服務階段,緊急通報的來源有二:第一個是責任通報單位:依據「家 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規定,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
警察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依法必須在 24 小時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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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書面通報;第二個是其他非責任通報單位:本人、親友、一般民眾與鄰居等,
則可運用 24 小時免付費電話「113」婦幼保護專線通報或諮詢。
當家防中心接獲通報以後,視危急程度決定是否進一步結合警察人員進行緊 急救援工作,除了緊急救援之外,在危機處理階段提供的服務還包括驗傷診療、
庇護安置與代為聲請保護令(潘淑滿,2007)。
(二) 二線服務
在婦女沒有人身安全議題後,若婦女仍有其他問題與需求,同時也表達接受 服務意願,,那麼家防中心之工作者則將婦女轉介給承接二線服務之民間團體,
連結相關資源,提供個案輔導(電話諮詢、安全計畫、陪同服務)、心理諮商與 治療、經濟協助、法律協助、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住宅輔導、目睹兒童關懷輔 導、轉學與寄讀、支持性團體與外展關懷服務等(游美貴,2010,2011)。
二、垂直整合模式
然而,上述模式衍生的問題為婦女在接受一線服務(危機處遇)、二線服務
(後續追蹤服務)時為不同的機構,主責工作者亦不同,易造成服務的切割或重 疊的事情,導致服務無法充分到位(游美貴,2010)。為了減少婦女在進入防治 網絡後,不斷轉換主責機構的情況,且要適應不同工作者的壓力,部分縣市採垂 直整合模式,採「一案到底」的精神,即「通報後即啟動服務」,由同一位工作 者提供危機處理和後續追蹤服務(游美貴,2010,2011)。
三、部分垂直整合模式
垂直整合模式的缺點為案量過高,常遇見通報案件資訊不足、個案不願留下 詳細資料或個案無服務意願等情形。桃園市政府於民國 102 年啟動「家暴被害人 多元處遇服務通報案件追蹤暨評估方案」。在個案通報之初期,依據臺灣親密關 係暴力危險評估表
(TIPVDA)
之得分,做資源評定與轉介。若得分在8分以上,就同垂直整合模式,由該區的工作者提供危機處理和後續追蹤服務;若得分在7 分以下,則依據婦女的需求,轉介最適合婦女的服務單位或資源(中華民國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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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女青年協會,2013)。
貳、 受暴婦女經濟協助之相關服務
協助受暴婦女經濟之相關服務太多,不玫盛舉。本研究將這些服務分為就業 型服務、團體型服務、綜合型服務以及消費者個人債務清理事件法律扶助專案,
並各以一個臺灣北部地區典型的方案為例。
一、 就業型服務:勵馨受暴婦女階段性就業服務
林桂碧、杜瑛秋、鄭敏菁(2007)在其研究指出受暴婦女在受暴到復原期間 分為危機期、混亂期、調適期與重建期等四個階段,依據受暴婦女所處不同階段,
勵馨給予不同的就業扶助,目的為培養受暴婦女的就業自信、意願及競爭力,促 進經濟生活穩定,藉由經濟獨立降低暴力頻率或脫離暴力的環境。勵馨認為受暴 婦女就業服務最重要的目標為提升受暴婦女的工作能力以及就業競爭力,日後婦 女可不必仰賴工作者,自行求職或轉換工作,如此達到獨立生活的目的(勵馨官 方網站,2015):
研究者曾至此方案之巧克力工坊以及物資分享中心實習。該職場針對受暴婦 女面臨的困境而設計,婦女常常必須親自處理法律訴訟、子女安排、居住安排等 事宜,只要婦女向職場主管說明請假的原因,她即可請假處理上述議題。該方案 之就業社工員主責婦女在經濟、就業上的困難,但婦女仍普遍有「創傷後症狀」
的身心影響、照顧議題、性創傷、先生騷擾等議題,就業社工員與婦保社工員分 工合作,協助婦女連結適當的社會相關資源解決上述問題。
研究者認為該服務適合長久未外出就業的婦女,該職場的重點不在於學習一 技之長,而是透過各項就業促進課程、團體、個別輔導提升其婦女之工作能力、
就業競爭力,並透過工作訓練,提高婦女工作專注力及其自信心。受暴婦女在準 職場中學習團隊合作的重要性、排解與調適人際關係的衝突、如何與主管溝通、
表達自己的意見等,學習人際互動能力有助於受暴婦女在競爭性職場的適應。
該服務的目的是強化婦女的就業信心和就業能力,最終進入競爭性職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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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就業社工員提升婦女尋找就業資訊的技能;協助婦女做應徵與面試前的準 備,以角色扮演模擬應徵及面試過程,降低婦女尋職的緊張感,增加錄取的機會;
透過舉辦支持團體,提供婦女分享職場經驗的平台及獲得同儕支持;婦女在競爭 性職場就業後,就業社工員追蹤其職場適應情形以及進行職場關懷。
二、 團體型服務:女人「錢」進自由—經濟賦權團體
現代婦女基金會於2013年參考美國經濟賦權方案,融入本土社會文化脈絡,
發展出「女人『錢』進自由—經濟賦權團體」,內容包含:認識經濟暴力、建立 信用、記帳、預算、儲蓄/投資/退休計畫。團體目標為自我檢視遭受經濟暴力經 驗、教導財務知識等等(陳姿樺,2015)。
婦女在課程中要為自己設立短期財務目標。首先從每日的記帳開始,檢視收 支的分配比例,找到省錢和增加收入的方法,同時搭配財務講師提供個別理財諮 詢,依婦女的期待提供專業建議,婦女在實踐財務目標的過程,受到團體動力的 影響,可達到互相支持、增加信心的效果(侯宜伶,2015;廖麗霞,2015)。
研究者認為經濟賦權團體有別於傳統服務的思維:婦女需要什麼,工作者就 連結資源。該團體是從婦女個人層面賦權,增加她們對於經濟暴力的認識以及理 財觀念的知識,婦女從過程中學會如何達到收支平衡,能在長期經濟穩定的情況 下,有點餘錢做投資增加自己的經濟安全。最後婦女是靠自己的力量,達到經濟 獨立與經濟安全。
三、 綜合型服務:勵馨「受暴婦幼生活重建多陪一里路方案」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勵馨)在多年來的實務經驗觀 察到:當受暴婦女脫離暴力環境後,因沒有人身安全的議題,婚暴服務隨即結案,
婦女馬上面臨生活重建的困難及壓力,尤其在居住、經濟和關係重建三方面特別 需要協助。勵馨自籌經費成立「受暴婦幼生活重建多陪一里路方案」(以下簡稱 多陪一里路),陪伴婦女走過生活重建時期,直到生活趨於穩定。「多陪一里路」
以「經濟」、「居住」和「關係重建」等三個議題為主軸。在經濟方面提供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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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階段性就業服務、提供生活物資、申請經濟扶助、提供技職訓練/醫療/急難/
托育/獎助學金等現金扶助。在居住方面提供的服務為獨立宿舍、陪同找房、提 供房租補助、開發愛馨房東或愛馨房仲。在關係重建方面提供陪伴輔導、定期辦 理各項團體/活動/講座、協助建立社會支持網絡(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2015)。
長期遭受經濟暴力的婦女,通常離開暴力環境時,缺乏經濟和居住資源,社 會支持網絡也被嚴重削弱,研究者認為「多陪一里路」正能回應婦女在經濟、居 住和關係重建的需求,適合本研究的訪談。
參、 法定經濟補助
有關受暴婦女在經濟生活的保障,常使用的法定經濟補助為「特殊境遇家庭 緊急生活扶助」。當婦女獨自撫養未成年子女時,可申請以兒童少年為中心的「弱 勢兒少生活補助」。工作者評估婦女及隨行子女需要長期的經濟協助,則可申請
「社會救助法」之「中低收入戶」資格認定。
一、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受暴婦女因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第三項「家庭暴力被害」
的身分,可向政府申請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 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等等。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申 請緊急生活扶助者,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倍核發,每 人每次以補助三個月為原則,同一個案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為限。
二、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
該計畫為協助發生變故或功能不彰之弱勢家庭紓緩經濟壓力,維持未成年子 女生活安定,原則上每人每月補助 3000 元,扶助期間以六個月為原則,經工作 者實地訪視如認有延長必要,最多延長六個月,且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為限。若
該計畫為協助發生變故或功能不彰之弱勢家庭紓緩經濟壓力,維持未成年子 女生活安定,原則上每人每月補助 3000 元,扶助期間以六個月為原則,經工作 者實地訪視如認有延長必要,最多延長六個月,且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為限。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