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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參章 準則解說及建築防火避難 相關設計規範

第二節 防火滅火計畫

一、 防止起火

建築物本身是不會自行引起火災的,主要係由“人”的因素 所引起的,人為的使用不慎、疏忽或故意縱火,是建築物火災發 生的主要原因。從過去建築物火災的統計資料顯示,由於微小火 源而造成嚴重傷亡及損失的案例,為數極為可觀;為進一步防止 因微小火源而釀成大禍,如何防止微小火源的產生,實為建築物 防火安全上的第一要務。

(一) 基本考量

防止起火是減少火災危害最佳、最先、最有效的對策之 一,也是建築物火災安全上,至為重要的工作,為防止起火 得分別就火源、消防設備,著火物等三方面研擬對策,包括:

空間、設備的硬體面及管理、教育的軟體面,本節僅針對建 築物計畫的硬體面對策,為探討重點。

1、 火源對策

禁止使用具有高熱能、有起火危險之器具設備,儘 量避免使用高熱、易燃性物品;此外,對於瓦斯洩漏檢 查、緊急切斷裝置…等安全防護措施,需妥適設置,並 嚴密檢查。

2、 消防設備對策

早期發現火災而迅速予以滅火,是減少火災危害相 當有效的對策;因此,需妥善裝置火災感知器、警報器、

滅火器具…等設備。

3、 著火物對策

落實採用認證合格的防焰性及耐燃性之室內裝飾

(修)材料,係防止室內起火燃燒及擴大燃燒的有效方 法;同時,嚴格落實防火材料使用檢查與維護管理工 作,方能達成預期目標與成效。

(二) 檢討項目

在防止微小火源的產生上,最希望是根本沒有火源,並 對火源進行有效管理,以期沒有火源產生,也就不會引起火

災。同時,希望一旦不幸產生火源時,即能被早期偵測到,

置…等防護措施。

(4) 燃油設備—油槽防護牆、油氣偵測、油量管理…等 防護措施。

(5) 電纜線防火性能—耐火性、發煙性、毒性分析…

等。

(6) 其他—避雷設備、防震裝置、可燃物存放與管理…

等。

2、 早期感知(探測)、警報與滅火設備

要讓建築物火災的危害程度,減少到最小的範圍,

早期的發現是非常重要的課題,為了要能早期發現,需 依靠消防設備的功能,包括:火災自動感知(探測)設 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等。當火災不幸發生時,消防 設備一旦自動早期發現後,如能有效地進行滅火工作,

即能使火災不至於擴大燃燒,而迅速撲滅,方能使火災 危害降低至最小,這些滅火設備,包括:自動撒水設備、

滅火器、消防栓…等。有關早期感知(探測)、警報與 滅火設備,需檢討項目包括如下:

(1) 感知(探測)設備 a. 熱感應器

* 定溫式—係周邊溫度到達一定溫度以上時 感應。

* 差動式—係周邊溫度上昇達一定溫度差以 上時感應。

b. 煙感應器

* 光電式—係藉煙霧的散亂光線或減火現象 而感應。

* 原子化式—係藉電流產生的煙霧原子變化 作用而感應。

c. 火焰感應器

* 紫外線式—係從火焰放射出來的紫外線而

感應。

* 紅外線式—係從火焰放射出來的紅外線而 感應。

(2) 警報設備

a. 自動警報設備—警鈴鳴動、自動廣播、火警受 信總機…等。

b. 手動警報設備—手動報警機、手提擴音器…等。

c. 通報消防機關—自動通報系統、手動撥號通報 作業…等。

(3) 滅火設備

初期滅火旨在火災未釀成災前,予以壓制,以 減輕受害程度;初期滅火設備分為:手動式與自動 式兩種,前者包括:滅火器、消防栓…等,後者包 括:撒水設備、噴水槍…等,其檢討項目包括:

a. 滅火器—依裝設滅火劑之不同,分為:水霧滅 火器、乾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 火器…等幾種。

b. 消防栓—分為:室內消防栓及室外消防栓等兩 種

* 室內消防栓—係於火災初期、消防隊未到達 前,提供室內人員先行進行初期滅火,主要 平均配置在室內各樓層適當位置,以便及 時、有效地進行噴水滅火工作。

* 室外消防栓—係提供於火災發生、消防隊到 達時,起動加壓設備,打開開關,即可進行 噴水滅火工作。

c. 撒水設備:依撒水頭開關狀態,分為:密閉型、

開放型及預動型等三種,說明如下:

* 「密閉型」撒水設備,分為:濕式與乾式兩

種;密閉濕式,係指平時管內貯滿高壓水,

撒水頭動作時即撒水;密閉乾式,係指平時 管內貯滿高壓空氣,撒水頭動作時先排空 氣,繼即撒水。此型撒水頭均呈關閉狀態,

但設有熱感應器,於到達一定溫度以上時熱 感應器會自動破壞,而進行撒水。

* 「開放型」撒水設備:平時管內無水,撒水 頭均呈開啟狀態,於火災發生時,經自動或 手動方式開啟後,一齊開放開關閥,使水流 入管線內進行撒水動作。

* 「預動型」撒水設備:平時管內貯滿低壓空 氣,以感知裝置啟動流水檢知裝置,且撒水 頭動作時即撒水。

d. 噴水槍:噴水槍為最新型的初期撒水設備,對 於無法設置撒水設備的空間,如:室內展覽場、

大型室內運動場…等,可採用此種噴水槍,透 過加壓後,可將水噴射達 90m 左右處。

3、 防焰性室內裝飾薄材料

當火源一旦不幸產生時,會經由所接觸的媒介材料 開始著火,因而發生局部燃燒的起火現象,為了不使火 災在短時間內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除前述火源的防 護措施及初期消防設備外,希望室內裝飾薄材料的防焰 性能,來防止火焰擴大燃燒、或自行熄滅,且不易產生 濃煙與毒氣,以增加避難時間及逃生機會;有關防焰性 室內裝飾薄材料之使用,主要檢討項目包括如下:

(1) 種類—依消防法與相關子法之規定,主要分為:

a. 地毯等地坪舖設物。

b. 窗簾、布幕…等懸掛物。

c. 沙發布、床單、寢具…等纖維織物。

d. 展示用廣告合板…等板材。

e. 施工用帆布及其他薄材料。

(2) 性能—在微小火源狀態下:

a. 具有避免引起著火的著火性與吸熱性。

b. 具有防止擴大燃燒或自行熄滅的延燒性(燃燒 速度)。

c. 燃燒時,不易產生有害濃煙及有毒氣體的發煙 性與毒性分析。

二、 控制火災

當微小火源無法自行熄滅時,火災的發生將是無可避免的,

這時候希望能利用室內裝修材料(包括:水泥板、無機礦物板、

合板、塑膠板、複合板…等)的耐燃性能、構件(防火門、防火 牆…等)與結構(柱、樑、樓版、屋頂…等)的耐火性能,控制 火災在局部空間或樓層內,於可燃物燃燒結束後,即可自行熄 滅,不再擴大燃燒或延燒;這種控制火災的方式,是建築物防火 安全的第二道防線。

(一) 基本考量

所謂「控制火災」,係指:當火災不幸發生時,室內可 燃物逐漸引燃,使得燃燒面擴大,為了不使火災造成更大的 危害,希望運用各種對策與方法,使火焰侷限於已發生燃燒 的地點,以防止燃燒成長;或將火災控制於已造成全面燃燒 的空間與樓層內,以阻止延燒擴大;另外,為避免火災高溫 影響結構安全,耐火構造的設計,實有必要。

1、 防止燃燒成長對策

萬一微小火源未能及時撲滅,而繼續擴大成長時,

主要使用耐燃性裝修材料來控制燃燒的成長,一者希望 材料燃燒後不會產生濃煙及毒氣,二者希望它的燃燒速 度十分緩慢,讓人們有足夠的能力及時間脫離火災現 場,經過避難逃生路徑,到達安全地區。

2、 阻止延燒擴大對策

當全面燃燒的閃燃現象發生時,室內所有可燃材料

的表面,迅速地產生燃燒狀況,因而火災強度與室內溫 度快速成長到達最高點;此時「控制火災」的對策,主 要有:(1)控制火災於已造成嚴重燃燒的空間與樓層 內,避免擴大延燒到其他空間與樓層;(2)控制火災 於已造成嚴重燃燒的建築物內,避免擴大延燒到其他相 鄰的建築物,其內容分別略述如下:

(1) 阻止延燒擴大到其他空間與樓層

如 果 火 災 於 燃 燒 成 長 階 段 無 法 有 效 控 制 的 話,將進入火災旺盛階段,屆時火場內所有可燃物 將全面燃燒;這時候將以具耐火性能的防火門、分 間牆、樓板…等構件及結構,所組成的防火區劃,

將火場範圍區隔開來;一者希望能讓這封閉的空間 減少氧氣供給量,使火勢減弱,甚至於慢慢熄滅;

二者希望能封鎖火勢,使火焰不至於任意擴展,僅 在已發生火災的空間內燃燒而不會蔓延到其他空 間,以確保其他空間與樓層的安全。

(2) 阻止延燒擴大到外部及其他鄰近建築物

當防火區劃無法防止火勢的擴大延燒時,將形 成建築物全面性的燃燒,此時需使用具耐火性能的 構造,並規劃有效的防火距離及適當的鄰棟間隔,

以阻止火焰向上層延燒、或波及鄰近建築物,並避 免火災的高溫危害與破壞,希望已發生火災的建築 物不會倒塌,而波及鄰棟建築物。

3、 耐火構造設計對策

當閃燃發生後,火災現場持續在高溫狀況一段較長 的時間,由於室內溫度甚高、火焰仍強,在火場的人員,

已無存活的可能,火災的危害直接影響到構件與結構 上,此時希望這棟受火害的建築物,其結構體仍是安全 的,沒有遭到破壞,而能承受應有的載重,使建築物於 火災後,僅須略為修護、清理,即可再使用。

(二) 檢討項目

從前述「控制火災」的對策,可由:(1)建築物耐燃

a. 目的性區劃

防火區劃以防止火焰延燒擴大為目的,故需 要具備耐火性能,並以耐火結構為設計原則;防 煙區劃則以防止煙霧擴散為目的,故要求具隔煙 性,並以氣密式結構為原則。防煙區劃不一定是 耐火結構,祇要由耐燃材料構成即可。通常,於 防火區劃採用之牆壁或金屬門窗…等,因具氣密 性,故兼具防煙區劃功能。

b. 功能性區劃

以防止擴大為目的而設置之防火區劃、防煙 區劃,依其功能得分面積區劃、層間區劃、垂直

以防止擴大為目的而設置之防火區劃、防煙 區劃,依其功能得分面積區劃、層間區劃、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