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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族地區民族教育課程實施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阿美族地區民族教育課程實施相關研究

一、阿美族文化

「阿美」是卑南語「北方佬」、「北方人」的意思。阿美族人自稱Pangtsah「邦 查」、「班查」,為「人」或「同族人」的意思(廖守臣、李景崇,1998),「邦 查」被卑南族人叫成「AMI」阿美或是「AMIS」阿美斯(洪英聖,1993)。語言 和其他台灣原住民與亞太地區土著一樣,屬於南島語族,傳統上為母系社會,有 嚴格的年齡階級組織,考古學民族誌資料顯示,阿美族在台灣東部的平原地區所 居住的年代約可推溯到距今五千年至二千五百年前。由於官方以阿美AMI為族名,

故今以阿美為稱之(阮昌銳,1969)。以下茲針對阿美族文化的地理分布、擴散與 起源、文化特質、社會階級、家庭婚姻制度及祭典生活現況等做簡單概述:

(一)阿美族的地理分布

阿美族族為台灣原住民第一大族,人口近十四萬人,佔台灣原住民總人口 數的 39%,大都居住於台灣東部的台東縱谷平原與海岸山脈兩側山麓一帶,以 及南部的恒春等地,族群分布區域廣,跨花蓮、台東、屏東等三縣境。主要分 佈於於台灣東部地區平原的地帶,學者依其分布的地理區域與部落遷徙事實,

將阿美族分成五個地域群,即南勢阿美、秀姑巒阿美、海岸阿美、馬蘭阿美與 恆春阿美(黃宣衛,1999)

宮本延人(1992)依據地理位置又將阿美族細分為五個族群,如下:

1.南勢阿美族的住區:北自新城鄉境的北埔起到壽豐溪為止,包括今新城、吉 安、壽豐三鄉及花蓮市、鳳林鎮,為阿美族最北的居住區域,主要的部落 有里漏社、薄薄社、荳蘭社、七腳川社等等。

2.秀姑巒阿美族的住區:北自花蓮溪支流壽豐溪,南到富里鄉虌溪及學田,這 一帶阿美族因居住在秀姑巒溪及其支流,故稱秀姑巒阿美,主要部落有奇密 社、太巴塱社等等。

3.海岸阿美族的住區:北從花蓮豐濱,南迄台東知本溪,居海岸山脈東側沿海 一帶,主要的部落有新社、貓公社、大港口等等。

4.卑南(馬蘭)阿美族的住區:北自成功,南迄知本溪,即今成功鎮、太麻里 鄉之一部、東河鄉及台東市,居台東卑南附近一帶地區,主要的部落有都歷 社、加路蘭社、馬蘭社、太麻里社等等。

5.恒春阿美族的住區:分布於台東縣池上鄉、鹿野鄉及關山鎮、太麻里鄉,及 屏東縣恒春一帶,居住區域最遠,全是由東海岸移民過去的。

而研究者所研究的場域是位於台東縣境內海岸山脈的東側海岸線的東河鄉 及西側的關山鎮,使用的族語則為分別為馬蘭阿美語及恆春阿美語。

上述的五分法,只是依據其地理區域及部落遷徙的事實,就其文化、語言、

體質的差異而言,此一分類並無太大意義。台東縣阿美族人口數有四萬餘人,

也是台東縣原住民人口數最多的一族(台東縣政府,2005)。

(二)起源與擴散

對於阿美族的起源與擴散問題,截至目前為止,尚無普遍被接受的定論。

阿美語屬於南島語族印度尼西亞語系、台灣亞語系的一支,它的語音、語根和語 法與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甚至太平洋各島嶼內的語言都有相當程度的關連與類

似之處(黃貴潮,1998)。「邦查」人被東台灣南部的卑南王國叫成「阿美」(AMI 意即「北方人」),「阿美」一名終於取代了「邦查」。

黃宣衛(2002)的研究發現,1830 年代後,由於國家勢力逐漸在東台灣建立,

族群之間的關係不再如此緊張,再加上平埔族移入東台灣,影響了阿美族人的遷 移。1850 至 1860 年代間,恆春阿美或因土地狹小,或因受漢人壓迫,逐漸向卑 南阿美的北部遷移。先有一部份人納入馬蘭、猴子山、都蘭等卑南阿美的部落,

其後又遷移到卑南溪上游至新武呂溪下游的平原地帶,其後再向北到達大禹,與 秀姑巒阿美一同混居。其中有一些族人甚至向北到達花蓮北方沿海一帶,但尚未 定居即南返,有一些則混入南勢阿美的村落,另一部份則在太麻里社西邊建立 Takilis 社(德棋社)。

1970 年之後當台灣經濟開始迅速發展的同時,住在原居地的阿美族人,為了 種種原因,逐漸遷徙到台灣北部、西部與南部居住。根據統計,目前居住在都市 地區的阿美族約佔全族人口數的三分之一,其中以臺北縣汐止鎮山光社區、基隆 市的八尺門,桃園縣八德鎮的儲蓄新村,還有彰化縣、高雄市等地,為居住在都 市的阿美族較為集中之地。

本研究之阿度蘭部落,相傳發源於知本社南部,後遷居初鹿社之上南部時,

因常與卑南社人發生紛爭,逐漸向北移動至目前加走灣長濱北方,後又南移至新 港西南,方更南移至八里芒社之西方,於此再度移住至現在的地方,其間遷移時 間約七十餘年。雷公火部落則是源自於屏東滿州,約於 1807 年間向北多次遷移 至今現址,該部落至今仍保有頭目制度傳統年齡階層文化。

(三)文化特質

從文化特質而言,阿美族偏重於大陸文化系統。分析這些文化特質的結果,

多可證明他們起源於大陸長江中游的雲夢大澤一帶,自此傳入今南洋群島。」(廖 守臣、李景崇,1998)另外,在物質文化表現上,阿美族也顯見較為先進。其生 產方式早己進入水田牛耕階段,捕魚為重要生業之一,打獵則退居儀式與娛樂地 位。由於生產力高,聚落較大,甚至有竹編城牆以抵禦外侮。工藝表現上,製陶 工藝為台灣本島(雅美族除外)原住民中僅見,可上承自史前靜浦文化,甚至卑 南文化。除此之外,竹編亦享有盛名。從太巴塱(花蓮縣光復鄉)傳統家屋得知,

阿美族早期也有精美的木雕藝術,惜今己失傳。

(四)社會階級

阿美族之男性組織,繫於其年齡階段之制度,男性在經過成年禮儀進入組織 後,接受一級組之專名,終身不易。其長幼地位與社會責任,則隨其全級之進移 升進而循序變更。此種專名組織以公廨為中心,屬男性之單性組織,女性被除外,

此以阿美族制度為典型(台灣原住民阿美族文化,1998)。由於阿美族人口多、分 布廣,因此其年齡階級組織有些小差異。大體而言,可分成兩個基本型:一為馬 蘭型,一為南勢型。南部馬蘭型的組名是創名制,每產生一新組即一新名,部落 長老會根據當時的代表性的人、事或物給予級名。另外,不同的年齡階級階段另 有一個集合名稱的通名,例如年齡大約在12~36歲中的年齡層稱之為

malikoday

(青少 年組);37~66歲則稱之為

matataparay

(壯年組);67~77或78歲以上則稱之為

tu'as

(老 人組) (蔡政良,2004)。北部南勢型為襲名制,只有傳統的九個組名循環使用,

因此最老的一組與最新的一組常偏向南勢型,往南則偏向馬蘭型(國立編譯館,

民87)。

(五)家庭婚姻制度

阿美族的婚姻型態原則上是嚴格採用單偶制(廖守臣,李景崇,1998)。阿 美族文化於台灣原住民族中也頗富異彩,其中最具特色者為母系社會制度與男子 年齡階級組織。婚姻採招贅制,婚後共居女家,有關家庭親族事務與財產由女性 戶長作主,遺產由母系長嗣繼承,子女亦連母名。由此可知在阿美族過去母系社 會的親屬組織中,女性處於優勢的地位,相較於男性掌握較多的資源。為與女性 親族地位相抗衡,阿美族男子乃致力於地緣組織中的權力發展,並創造出嚴密的 男子年齡階級組織制度,掌管部落內的政治、司法、戰爭、宗教等公共事務(黃 貴潮,1998)。長久以來阿美族以母系社會定下的標準維持整個族群的繁衍、生 存,建立世界上珍貴難得的社會分工組織,並且成為台灣原住民當中人口數最龐 大的一族。

(六)祭典生活現況

主要有捕魚祭、豐年祭,其說明如下:

1.捕魚祭

北部阿美稱之為 Miladis,海岸阿美稱之為 Misacepo,秀姑巒阿美稱之為 Kumoris,舉行時間為豐年祭之前,各地區時間不一。大致在六至八月之間,捕 魚祭代表年度的終止。傳統上以毒籐毒魚,目前多改為撒網、垂釣或漁撈。為 男子的活動,女性禁止參與。居住在海邊的阿美族人會下海捕魚,沿溪居住者 則在河中捕抓,不過在下水捕魚之前,必須先舉行祭拜河神的儀式,即用酒、

肉和麻糬到海邊祭神,祈求神明的佑助,能夠有好的收成。捕魚活動是由年長 階級指揮,捕魚的少年們將捕獲的魚全部集中起來,一起下鍋烹煮。將一道佳 餚排列整齊後,再依年齡階級由大至小分發共享,藉此告訴年輕的族人們,要 懂得敬老尊賢,遵從長者的指導。而年長者也會將分剩的魚蝦,再分給年齡階 層較低或表現優異的少年們,以表示鼓勵與嘉許。

2.豐年祭 (Ilisin)

其為阿美族的過年,原始意義為感謝神露的宗教活動,西方宗教進入以 後,傳統的宗教意義漸漸淡薄。祭典儀式是「部落」生命的核心,惟近百年來 在主流文化、社會、經濟等力量的衝擊下,原住民部落已生機斷盡,每年七月 中旬,由台東的阿美族揭開序幕,依次往北推,至花蓮吉安鄉已是八月底或九 月初,各村有自發性的豐年祭,時間由一至七天不等,是真正表現阿美族文化 的祭典。按照傳統的習俗,豐年祭在夜晚揭開序幕,第一天禁止女孩子參與,

最後一天則是女孩子必須全部參加,並由女孩子的歌聲作為結束。嚴格來說,

豐年祭是男子為主的活動,其間包含了對年輕男子生活禮儀、歌謠、舞蹈的訓 練,而非外界認知純粹娛樂性的歌舞。

二、阿美族原住民學生傳統學習方式

瞭解了原住民學童的學習特性之後,就不難理解其在學習上容易產生的困境 了。原住民傳統的學習通常是在自身文化脈絡之下自然產生,而Kanu(2002)認為 孩子思考、溝通、學習、動機等都是透過社會化學習而來。因此,在文化脈絡下 如何將學生社會化,使其產生學習或遷移,是需要加以探討的。Kanu(2002)藉由

瞭解了原住民學童的學習特性之後,就不難理解其在學習上容易產生的困境 了。原住民傳統的學習通常是在自身文化脈絡之下自然產生,而Kanu(2002)認為 孩子思考、溝通、學習、動機等都是透過社會化學習而來。因此,在文化脈絡下 如何將學生社會化,使其產生學習或遷移,是需要加以探討的。Kanu(2002)藉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