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民進黨政府的中國政策決策模式
第一節 陳水扁就任總統前的兩岸政策觀點
陳水扁總統上台後,把緩和兩岸關係作為其施政的重點要項之 一,花費了相當的精力建構新政府的大陸政策。他從沒有放棄過台獨 理念,不承認一中原則,但在言論上也沒有鼓吹台灣獨立,執政迄今 就是在這種「不放棄台獨,不承認一中」的前提下,期待能與中國大 陸大陸開展和解談判。有人說,陳水扁雖然主張台獨,但不是基本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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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派,他識時務,能屈能伸,他的就職演說已經間接承認了「一個中 國大陸」,可以看出是可以妥協的人;但也有人說,陳水扁所走的是
「抗統求和緩獨」路線,不僅完全繼承了李登輝路線,而且更具危險 性。向前陸委會蘇起便一語道破指出,陳總統的大陸政策實際上是「只 做不說的兩國論」1。綜觀陳水扁總統從政以來的兩岸政策觀點如下:
1. 1980 年,為黃天福參選立法委員助選時,首次提出「台灣前 途由台灣民眾決定」的自決言論。
2. 1990 年,針對國民黨政府提出的「兩岸關係條例」和新潮流 提出的「中國大陸關係法」,陳水扁仿照兩德條約,提出自己 的「基礎條約」,強調兩岸是兩個國家,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 共和國對於現在未來之事實上領土與主權互不侵犯,且負有 絕對尊重他方領土完整與主權獨立自主的意義;兩國保證以 和平方式解決爭端,相互放棄武力之使用或威脅,兩國並負 有共同防禦第三國武力侵略之義務;兩國同意金馬地區改為 非戰區,大陸沿岸軍區需裁撤關閉2。
3. 1992 年,陳水扁提出十大行動綱領3,重點為兩岸談判是政府 對政府的談判,而非黨對黨的談判;是中央對中央的談判,
不是中央對地方的談判。國統會應改名,成員由各政黨按國 會所佔席次比例加以推薦,經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特 任官,以為未來兩岸政治談判的官方代表。國統綱領應改制 為「台灣與中國大陸大陸基本法」。推動兩岸基礎條約(或協 定)應由國內兩大黨(即國民黨與民進黨)的黨對黨談判形 成共識,建立具正當性的基礎條約內容,再與中共進行政治 性談判,簽訂兩岸基礎條約(或協定)。兩岸基礎條約的簽約 主體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分裂國家的 政治模式,建立兩岸的政治性和平關係,而非只是政治實體
1 蘇起,《做而不說的兩國論》,〈海峽評論〉126 期,2001 年 6 月號
2 陳水扁,〈陳水扁雙贏的開始聲明全文〉,《台灣日報》,頭版,2001 年 10 月 25 日
3 人民網,http://tw.people.com.cn/BIG5/14811/14869/935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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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互承認關係。至於兩岸「三通問題」為我國有力的談判 籌碼,在兩岸未簽署兩岸基礎條約(或協定)或中共未在國 際間公開聲明放棄武力犯台之前,政府絕不與中共發展「三 通」關係,對於目前台商赴大陸投資設廠事項,應有更嚴格 的管制措施。
4. 1994 年,陳水扁參選台北市長時,不再提「台灣獨立」;在台 北市長任內,對於兩岸關係的態度亦趨謹慎,他的標準說法 是:「中國大陸,存在是一事實,而台灣的生存、尊嚴、發展 也不得不與中國大陸發生關係,所以台灣必須審慎面對因 應,為了避免雙方誤會,有必要進行兩岸的接觸及對話,以 期有朝一日雙方進行談判。」;「民進黨是負責任的政黨,不 會拿台灣人民生命開玩笑,更不會成為一個『麻煩製造者』,
自決其實是台灣人民的一種自保,而台獨黨綱也不必做任何 修正。」4
5. 1999 年 9 月,陳水扁以民進黨總統候選人的身份發表〈年輕 新台灣,正常新關係〉文章,強調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指 出 1990 年只有 15%的人認為「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到了 1999 年,這個比例上升到 90%。1990 年有 51%的人希望和中 國大陸統一,到了 1999 年,這個比例只有 16%,有 95%的人 認為台灣的領土只包括台澎金馬,100%的人不希望被中國大 陸政府統治。而對於如何推展台、中關係全面正常化,他表 示:「我們歡迎任何議題進行談判。我們主張在不危害國家安 全的前提下,開放對通航、通商、投資的限制。我們主張在 中國大陸承認台灣的對等國家地位、遵守聯合國『和平解決 爭端』原則、不預設未來走向等三項前提下,與中國大陸簽 訂和平條約或基礎條約,做為暫時規範兩岸關係的架構。」5 6. 1999 年 11 月,總統大選選前,推出了成套的「國家藍圖」,
4 資料來源,人民網:http://tw.people.com.cn/BIG5/14811/14869/2609659.html
5 資料來源,華夏網 http://big5.huaxia.com/2003617/00003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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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提到台灣定位問題。其中以陳水扁總統競選總部推出的
「跨世紀中國大陸政策白皮書」最具完整代表性,被視為他 上台後所依循的大陸政策主要架構,主要論點包括6:
(1) 和平的台灣海峽、共存共榮的兩岸、互助合作的亞太地 區,正是台灣對世界應該做出的允諾,也才是國家長治 久安的基礎。
(2) 民主進步黨認為,以下一個世紀為起點,推動台灣與中 國大陸關係的全面正常化,正是跨世紀中國大陸政策的 主軸。在這個主軸之下,台灣必須更堅定於主權的維護 和安全的保障,同時,也必須更積極於中國大陸之間的 交往合作,甚至為中國大陸的進步提供協助與貢獻。
(3)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
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台灣與中華人民共 和國,是兩個互不隸屬、互不統治、互不管轄的國家,
在不影響主權獨立與國家利益的前提下,基於相近的文 化與血統根源,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應 比一般國家之間更為特殊、更為密切。兩國特殊關係的 走向,以及任何改變現狀的決定應經台灣人民同意。
8.2000 年 1 月,陳水扁再度以〈亞太和平新世紀歡喜看未來〉
為題,發表他對兩岸關係的七項主張7:
(1) 堅持「善意和解、積極合作、永久和平」的原則。雙方 的政府與領導人,不應該提出危害兩岸人民感情與福祉 的主張。諸如「武力解決」或者「戰爭」的字眼,只會 加深兩岸的隔閡與誤解,製造國際社會的緊張。唯有堅 持「和解、合作、和平」,才能謀求兩岸人民與國際社 會的最大利益。
(2) 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沒有宣告獨立或變更國號的
6 資料來源,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http://www.mac.gov.tw/big5/mlpolicy/mp9212/mpp01.htm
7 資料來源: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http://www.mac.gov.tw/big5/mlpolicy/mp9212/mpp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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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也沒有「兩國論」入憲的問題。為了符號的問題 而危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既屬不智,也不符合兩岸 化解爭議的積極目的。台灣做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任何有關現狀的改變,都必須由全體台灣人民來共同決 定。除非北京方面意圖動用武力,否則,民進黨執政沒 有必要,也絕不會片面宣布台灣獨立。
(3) 推動兩岸關係全面正常化,建立全方面互動機制。希望 雙方盡快恢復制度性的互訪與對話。如果現有的協商管 道出現障礙,也不排除以其他管道來補強。除了海基 會、海協會的對口協商以外,正式的官方接觸、對話、
談判,以及任何有助於雙方理解與信賴的溝通模式,在 任何方便的時間與地點,都應該被接納成為全方位互動 機制中的一環。
(4) 在和平解決、平等對待的前提下,任何議題都可以進行 協商與對話。兩岸之間除了可以就簽訂和平條約的事宜 進行磋商之外,也希望能夠從人員互訪、演習告知、海 上救援、設立熱線等措施做起,建立兩岸之間的軍事互 信機制,來降低軍事衝突的風險。有關兩岸經貿往來所 衍生的問題,例如:台商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障、有關三 通的具體協議……等等,更是迫切需要展開協商,儘速 謀求解決。
(5) 台灣願意扮演積極角色,協助中國大陸現代化、民主 化。台灣過去在教育普及、農業改革、經濟發展,以及 從威權體制走向民主制度的過程,累積了相當的經驗。
這些經驗並不完全從西方國家移植而來,因為兩岸社會 共有的特性,可以做為彼此借鏡的參考。江澤民主席曾 經宣稱要在二十一世紀中葉時,讓中國大陸「基本實現 現代化」,而台灣有能力、也願意提供積極的協助,因 為一個現代化、民主化的中國大陸,將會帶來亞太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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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和平與穩定。
(6) 以 WTO 模式,尋求兩岸平等參與國際社會,共存共榮。
過去海峽兩岸在國際社會上的零和競爭,不僅使彼此關 係無法改善,也讓國際友人無所適從。最近兩岸爭取加 入 WTO 的模式,為彼此尋求在國際間的共存共榮,開 啟了嶄新的可能性,也讓國際社會產生了全新的期待。
我相信未來雙方的領導人一定有足夠的智慧,反省過去 的教訓,為兩岸在國際社會上的共存共榮,尋找一個可 以相互接受的模式。
(7) 為了建立互信、增進瞭解,積極推動兩岸領導人互訪。
我願意再次公開表達,在當選之後、就職之前,前往中 國大陸訪問的積極意願。我也希望日後能夠以最大的誠 意邀請北京領導人來訪。關於彼此見面的身份和地點都 不應該成為障礙,只要對改善關係有幫助,並且不造成 彼此的尷尬就行了。誠如江澤民主席所說,「就是走走 看看,也是有益的」。我們不能老死不相往來,不能枯 等長久的僵局自行打開,必須趁著新世紀、新領導的新 開始,尋求兩岸互信瞭解的新機會。
而陳水扁就任總統前的兩岸經貿政策,在他的「跨世紀中國 大陸政策白皮書」中,有比較系統性的經貿政策主張,大抵 出自以下構想8:
(1) 強化經濟體質是兩岸經貿關係的根本。將更加積極地加 強與西方發達國家間的經濟整合,特別是在經濟上與
(1) 強化經濟體質是兩岸經貿關係的根本。將更加積極地加 強與西方發達國家間的經濟整合,特別是在經濟上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