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陸生議題之文獻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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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班,除了滿足身份要求外還需在大學升學考試中達二本分數線。2011 年私立 大學、金門大學、澎湖科技大學參與招生,2014 年公立大學。2011 年起學士班 申請志願最多36 個,每校最多選 5 個專業,即 180 個選擇。2014 年起增加 10 所公立學校志願,每校最多2 個專業志願,共計增加 20 個選擇。自 2013 年起,
原先的一階段分發改為二階段分發。
2013 年中國大陸開放福建、廣東兩省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參與臺灣的二年制 學士班招生,2016 年另增加 6 省市,僅臺灣科技院校可以參與二年制學士招生。
第三節 陸生議題之文獻綜述
關於中國大陸對於陸生議題之研究的文獻部分,本人選取中國大陸國家知識 基礎設施(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CNKI)的主要訪問平臺中國大陸知 網進行文獻檢索。在以「陸生」為關鍵字進行檢索發現的 216 份關於陸生的資料 中,有 167 份資料來源於新聞報導,49 份資料來源於期刊,另外還有一篇博士 論文,四篇碩士論文,詳細數據如下表 2-1 所示:
表2-1 2007-2016 CNKI 之「陸生」資料數據統計表:
中國大陸方面關於陸生議題的文獻主要集中於新聞媒體報道,新聞報道具有 其他文獻資料所沒有的實效性,社會議題、民意動態可以從新聞報道中很快地展 現出來。早在 2007 年,鍾新(2007)寫道面對生源不足,臺灣可以借鑒香港 2002 年開始招收中國大陸優秀學生的經驗。學習香港利用“鯰魚效應”帶給臺灣本地 生壓力和動力,對兩岸關係發展會產生正面影響(木鳴,2009)。
臺灣的教育部門負責人也一直心繫中國大陸招生,候崇文(2008)鼓勵兩岸 進行教育交流,是雙贏。李登輝時代的吳京因為大力主張承認中國大陸學歷黯然 下臺,後來的吳清基強調若開放陸生赴臺,臺灣的技職學校一定會塞滿滿(王正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總計 報紙 1 2 12 29 37 26 22 20 17 1 167
期刊 6 4 5 16 8 8 2 49
小計 1 2 12 35 41 31 38 28 35 3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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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7%,碩士生 24.45%。在臺博士學位生與二年制學位生分別為 4.72%和 2.66%。各學制的註冊人數均成逐年上升的趨勢,自2013 年起,各組招生人數約為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總計
學士 724 661 1209 1760 1967 6321
碩士 181 265 467 585 769 2267
博士 23 25 71 141 178 438
二年制學士 75 67 105 247
總計 928 951 1822 2553 3019 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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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學士、碩士班與博士班;而報到率2011-2013 年分別為 72.96%、67.77%、79.36%,低於碩士班與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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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系所不對陸生開放。臺灣許多後段班大學早已「生死兩茫 茫」,卻還指望大陸學生來彌補缺口,讓後段班大學起死回生(楊景尭,2015)。
接下來除了2012 年各項招生數據減縮,2013 年-2015 年各個類別招生人數 逐年增加,目前四年制學士班招生情況較好,碩士、博士由第一年的三分之一提 升到二分之一,二年制學士的招生需要大力改進。對於中國大陸的學生而言,在 臺灣讀二年制學士的優勢是可以繼續修讀碩士,但是這對於學生吸引力不大。
就中國大陸目前情況而言,選擇讀中國大陸的專科院校畢業後可直接就業,
有一技之長的薪資不比白領階層低。相較之下,赴臺讀書在經濟、就業方面的壓 力會極大地打消學生的積極性,而對於想繼續深造轉向學術的學生,臺灣開放二 年制碩士不失為一個新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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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1488 1569 1017 742 724 64.82% 72.96% 71.19% 48.66%
2012 1566 2153 999 677 661 46.40% 67.77% 66.17% 42.21%
2013 1732 1880 1555 1234 1209 82.71% 79.36% 77.75% 69.80%
2014 1988 3404 1964 1804 1760 57.70% 91.85% 89.61% 88.53%
2015 2134 3572 2024 暫缺 1967 56.66% 暫缺 97.18% 92.17%
總計 8908 12578 7559 6321 60.10% 83.62% 70.96%
二年制學士班
(專科)
2013 955 95 93 93 75 97.89% 100.00% 80.65% 7.85%
2014 1000 95 88 81 67 92.63% 92.05% 76.14% 6.70%
2015 1000 137 119 暫缺 105 86.86% 暫缺 88.24% 10.50%
總計 2955 327 300 247 91.74% 82.33% 8.36%
研究 所招 生
碩士班
2011 571 295 220 205 181 74.58% 93.18% 82.27% 31.70%
2012 508 430 299 282 265 69.53% 94.31% 88.63% 52.17%
2013 891 722 576 528 467 79.78% 91.67% 81.08% 52.41%
2014 1408 814 734 676 585 90.17% 92.10% 79.70% 41.55%
2015 1225 1084 866 暫缺 769 79.89% 暫缺 88.80% 62.78%
總計 4603 3345 2695 2267 80.57% 84.12% 49.25%
博士班
2011 82 41 28 28 23 68.29% 100.00% 82.14% 28.05%
2012 67 46 30 28 25 65.22% 93.33% 83.33% 37.31%
2013 227 141 113 103 71 80.14% 91.15% 62.83% 31.28%
2014 304 237 189 173 141 79.75% 91.53% 74.60% 46.38%
2015 341 301 229 暫缺 178 76.08% 暫缺 77.73% 52.20%
總計 1021 766 589 438 76.89% 74.36% 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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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人)、江蘇(621 人)、遼寧(522)、上海(430)和湖北(330 人)。
湖北省和遼寧省雖然比上海晚兩年招生,但是目前遼寧比上海多招收了9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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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和廣東兩省赴臺陸生較多,與其跟臺灣間的聯繫較之於其他省份更加密 切有一定關係,兩省的學生對於臺灣的高校相對更加熟悉,相關資訊更加多元。
在方言、宗教信仰和祖籍關係上也更為相似。另外閩臺合作辦學模式進一步推動 福建學生進入臺灣高校學習。浙江省因為當地高校數量有限,故而學生外出就讀 意願較高。江蘇地區的臺商數量可觀,學生在日常比較容易接觸到關於臺灣的訊 息,赴臺求學後對於進入臺企工作有一定的幫助。北京和上海分別為大陸的政治 重鎮和經濟重鎮,高校雲集,有較多學生願意轉換環境繼續深造。按目前的招生 趨勢來看,預計截至2016 年,招生最多的省市依舊是浙江和福建,招生最少的 會變成上海。
貳、陸生政策之相關分析
近年來,臺灣教育部已陸續完成多項陸生來臺就學之開放措施,包括擴大採 認中國大陸大學及專科學校學歷、開放中國大陸專科畢業生來臺就讀二技、增加 招收陸生名額總量、開放陸生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放寬在臺就學之陸生得 擔任與課程學習相關之研究助理及教學助理等,並簡化陸生來臺就學入境、註冊 程式,以提供陸生在臺就學生活與學習的友善環境。陸生來自中國大陸八省市之 臺灣採認範圍內的 320 所高校,其在臺就學之相關背景與「三限六不」息息相關。
一、臺灣開放陸生來臺學習之政策目的
馬英九(2012)提到開放陸生來臺有以下三個目的:第一、讓兩岸年輕人,
在人生比較早的階段做朋友,一定有利於兩岸長期的和平發展;第二、讓臺灣學 生多一些競爭及合作經驗;第三、目前臺灣的大學錄取率相當高,約有八成八,
我們有更多資源可以充分運用,尤其面對臺灣少子女化現象,有些科技大學還有 餘額可以招收東南亞及中國陸生,讓許多學校不必擔心將來在某時間可能退場,
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陸生在臺求學這段時間,也可以體驗臺灣多元文化發展,加深對臺灣的認識 與認同,有助於兩岸關係正面的發展。這是一項促進臺灣教育的多元化,兼顧國 人就學、就業權益及促進兩岸交流的雙贏政策(張雅凈,2012)。臺灣政府在「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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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十年‧國家願景」(2011)之願景七兩岸和平中,已將「穩健推動陸生來臺就 學,強化兩岸青年交流與相互瞭解」列為施政重點工作。
二、三限六不
「三限六不」政策之訂定前提,在秉持臺灣有限,維護臺灣整體利益,提升 臺灣國際競爭力。此政策雖有效降低社會疑慮,惟亦影響陸生來臺就學意願,並 招致媒體、在臺陸生及我國大學校院之批評。認為無法促進兩岸交流本一,更令 外界對臺灣的民主形象有所打折扣(吳清基,2012)。
(一)限制採認高等學校學歷
2011 年臺灣開放陸生來臺修讀學位之初採認中國大陸地區 41 所以 985 為主 的高校限定陸生名額,2013 年增加了 70 所 211 大學和 191 所專科,2014 年 4 月18 日另增加 18 所藝能類學院與科研教育機構。2016 年 4 月 28 日,臺灣教育 部在政黨論輪替之前擴大采認26 所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目前臺灣教 育部一共採認了中國大陸地區155 所大學校院、高等教育機構及 191 所專科學校,
共計346 所中國大陸的高等學校學歷。
(二)限制赴臺陸生總量
劉勝驥教授(2010)面對兩岸高等教育交流已成共識的背景下提出特許采認 政策( 配額制),使中國陸生來臺留學人數與臺生前赴中國大陸就學人數大概 保持平衡。
最初,依照「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第4 條,招收 陸生名額不得超過全國招生總名額1%(約 2850 名),2013 年 4 月 30 日教育部 已修訂該條例,將招收名額增加至2%。2016 年,臺灣教育部針對二年制學士班 從原來福建、廣東2 省擴大為 8 省,與其他學位生一致,總名額由 1000 名增至 1500 名。
(三)限制專業
「臺灣地區與中國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2 條第 1 項規定不採認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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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所稱醫事人員之中國大陸高等學校學歷。與醫學有關的採認臺灣教育部與衛福 部尚處於保守狀態。有國安與高科技有關的專業亦不開放招生。
(四)不得涉及加分優待
鑒於目前臺灣面向中國大陸的招生一律採用申請制,學士班學生以大學升學 考試成績作為參考值之一,此項限制對陸生並無影響。另外,中國大陸的大學升 學考試也在大幅度減少加分項目。
(五)不得影響臺灣當地招生名額
怕招收陸生影響太晚學生的入學名額與師生比,故而對陸生的招生名額進行 限制且以外加的方式,這為高校找到了一條合適的招生方式。
(六)不得編列獎學金
目前陸生在臺學習過程中只有極少部分人有獎學金,相關經費來自學校自籌 和私人基金會。在2011 年首次招收陸生的情況下,臺灣方面對 23%的國際學生 發放獎學金。透過政府的獎學金政策、提供國際學生到該國求學,是各國高等教 育具吸引力的因素之一,也形成對國際學生最重要的「拉力」(Pull)(周祝瑛、
楊 景尭 ,2012) 。 超過 八 成 的在 美 中國 陸 生 傾向 於 申請 獎 學 金豐 厚 的 學門
(Choudaha, & Chang,2012)。
(七)不得打工、就業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11 條,中國大陸人民來臺工作,須由勞委會訂定辦 法,並經立法院決議。陸配依17-1 條例外。「中國大陸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 學校辦法」第19 條及第 21 條規定,陸生在臺就學期間,不得專職或兼職工作,
畢業後即需離境。
教育部解釋專職與兼職工作並不包括課程學習(如實習)及服務學習(如志 工)。立法院附帶決議,認為陸生從事兼職工作不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許 可的目的」規定,應強制出境;僱主倂罰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倂科 60 萬 以下罰金。僑生則依據服務法50 條,擔任專任兼職助理,均須提出工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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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 月 22 日教育部頒布令釋,陸生得擔任屬課程學習性質之「研究助理」
及「教學助理」。
(八)不得報考公職及專技考試
「臺灣地區與中國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2 條第 2 項規定,中國大陸 人民未在臺設有戶籍,不得參加公務人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惟有關技 術人士技能檢定部分,因未涉及前述限制,在證照分離原則下,臺灣勞動部於
「臺灣地區與中國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2 條第 2 項規定,中國大陸 人民未在臺設有戶籍,不得參加公務人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惟有關技 術人士技能檢定部分,因未涉及前述限制,在證照分離原則下,臺灣勞動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