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階級與社會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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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階級與社會融入
移民階級與社會融入之間的關係長期為學界關注。學者對美國的移民研究發 現,義大利裔族群在文化層面的融入與「階級」極為相關(Crispino, 1980; Gambino, 1975; Gans, 1982; Lopreato, 1970; Roche, 1982),當義大利裔族群跳脫工人階級,
進入中產階級職位和居住區之後,在文化層面就與中產階級美國人無甚隔閡;甚 且,他們的交友對象也不再以族群或家族為扭帶,轉而與相同階級利益和生活方 式的人建立交情(Gans, 1982)。
猶太裔移民也呈現同樣的情況,其第一代主要為居住在城市的工人階級,第 二、三代則多向上流動到中產階級,在收入、職業和教育各方面均超越其他族群。
歷經階級流動之後,他們一方面搬到生活環境較佳的城郊,接受美國中產階級的 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另一方面婚姻同化的比例也有顯著成長(Kleiman, 1983),從 1965 年之前的 9%,增長到 1985 年之後的 52%(Steinfels, 1992)。對此,長期從事 移民研究的 Gans,便深感「階級」對移民融入的影響力:
不同的族群,當他們處在同一個社經階層,…必須面對同樣的情況時,
他們的所思所為何其相似,讓我一直震驚著(Gans,1982:277-278)
階級重要性由此可見。遺憾的是,這些研究雖然證實「階級」與「融入」之 間的相關性,卻未進一步探究階級「如何」發揮影響,這方面的啟發需回到階級 理論中探尋。
階級的重要性由 Marx 率先提出,強調階級的區分標準,在於是否佔有「生 產資料」(馬克思,1972)。其中擁有「生產資料」的支配階級,不但在經濟上對 無產階級進行剝削,更透過意識型態和政治權力合理化其統治優勢。Marx 以「生 產資料」區分階級雖為後人所奉行,但是在中產階級勃興的現代社會,卻顯得左 支右絀,例如大企業的高階經理人雖不具備生產資料,屬無產階級,但是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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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和生活享受卻可能高於一般的「小資產階級」,加上前者的政治傾向靠近資 本家,又掌管無數的技術/非技術員工,儼然成為另一個「支配階級」。因此,僅 憑「生產資料」劃分階級,勢必無法對當前人群做出合理分類。
相對於此,Weber 則以「階級」、「身份/地位團體」與「政黨」三個向度對 人群進行分類,其中,「階級」與「身份/地位團體」的關係密不可分,也是本文 所關切者,因此下文僅就這兩者進行討論。6
首先,Weber 以「生活機會」區分階級,認為同階級者,乃「在商品和勞動 力市場中,獲取商品和收入機會相近」的一群人,又可分為「財產階級」(property class)與「獲利階級」(acquisition class) (Weber, 1966)。「財產階級」以是否擁有 財產區分,類似 Marx 的分類,差別在 Weber 認為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只是一種 粗略的分類方式,兩者內部都可再細分出數個層級,如高階經理人、白領上班族、
工人均屬無產階級,但是在市場中賺取工資的機會卻存在明顯差異;而資產階級 內部的跨國企業家與小製造業老闆,從市場中獲取回報的能力也天差地別。「獲 利階級」則指對生產性企業具有管理權的階級,如商人、銀行家、專業人員等,
相對於此的是技術工人、半技術工人和無技術工人,處於被支配地位。但不論以 財產多寡或獲利程度做區分,相同階級代表在市場上「收入能力」相近的一群人 (Weber, 1966; Bourdieu, 1984; Veblen, 1918)。
再者,「身份/地位團體」則指「生活方式/生活風格」(life style)相近的人群,
特別在過往封建社會中,高身份地位者總是居住在特定區域、穿著合乎身份的服 飾、注重自身與下一代教養、維持生活品味,以凸顯他們同屬一個共同體 (community)。而「生活方式/生活風格」的相近,代表的正是「消費能力」近似。
雖然 Weber 再三強調,以「生活機會」區分的「階級」和以「消費能力」
做為區別的「身份群體」是不同的分類概念,但是最終也不得不承認,兩者之間
6 政黨與本文的階級區分較不相關,故暫不予討論。關於這方面的探討,請見 Grusk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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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脫勾,因為「消費必須以生產為基礎,處於相同階級位置的人們享有相近的 收入水平,這在許多方面確定了他們特定的生活方式,並且與採用同樣生活方式 的人們進行交往,之後逐漸地認同彼此屬於同一類人、屬於同一個群體」(李春 玲、呂鵬,2008:39),所以「階級處境成了最佔主導性的因素,地位群體的成 員所預期的生活方式,經常會受到經濟條件的制約」(Grusky, 2001)。至此,「生 產」與「消費」、「收入」與「生活方式」便被嫁接起來,相當程度拓展了階級 的內涵。
在其之後,Veblen 與 Bourdieu 將「消費能力」與「生活方式」的階級解釋 發揚光大。Veblen(2007)在「有閒階級論」(The Theory of the Leisure Class)一書 中,將上層階級的消費和生活方式闡述得淋漓盡致。他之所以用「有閒階級」做 為上層階級的代名詞,乃因在財力充裕的情況下,這些人不需要像下層階級將時 間、精力投注於生產活動,「有閒」遂成為上層階級的標誌,而證明的方式,則 藉由「炫耀式休閒」和「炫耀性消費」為之。
「炫耀式休閒」代表上層階級的「生活方式」,但此處的「休閒」,不盡然 指一般所認知的娛樂性活動,其更重要的意涵,為將時間花在禮節、儀態、學養、
品味和學術知識等深層人格特質的培養,因為這些特質的養成,均需耗費相當多 的時間、精力與金錢,非中下階級所能負荷,且一旦養成,舉手投足間均可證明 他們的階級屬性:
禮節是有閒階級生活的一項產物及一種象徵,且唯有在講究身份的制度下才 得以蓬勃滋長。…精緻的品味、儀態及生活習慣是有涵養的有力證據,因為 良好的教養需要時間、實踐及開銷,也因此不是那些將時間及精力都消耗在 幹活的人們所能企及的。良好的身段和知識是種眼見為憑的證據,足示那些 優良教養的人,將其不被旁觀者審視的那段時間,花在獲取這種無利可圖的 養成上是值得的。分析到最後,儀態的價值就在其做為休閒生活的見證(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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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伯倫,2007:50-51)。
換句話說,炫耀式休閒乃品行上的操練及品味的培養,上層階級「必須要培 養品味,要能就所消費的物品,在高貴與低俗上進行某種精準的辨識…這類審美 技巧的養成需要時間及勤奮,…他必須知道如何以恰當方式來消費這些物品。他 的休閒生活必須與其身份相稱(范伯倫,2007:70)。」另外,準學術與準藝術涵 養也是他們炫耀的內容,特別在過往,有閒階級傾向將智力投放在講求形式的學 識上,因而有相當比例的學者、科學家、博學之士來自這個階級,這樣的情況至 今亦然。由此觀之,娛樂性的休閒活動反而只是炫耀的配角,有閒階級只是藉由 這些活動(如品酒、打高爾夫),來證明他們具備相關知識與品味。
另一方面,「炫耀性消費」代表的則是上層階級的消費能力。有別於下層階 級只能消費維生所需的「必需品」,前者傾向以「奢侈品」證明自己的財力,特 別在社會日益分化的當代,「消費」比「休閒」更容易讓人一眼看出自己的階級,
因為「任何個人都暴露在眾人的觀察之下,這些人要評斷某人的聲譽,沒有比某 人在眾目睽睽之下所能展示的物品更直接的了(范伯倫,2007:78)。」舉凡衣著 裝扮、家居布置、代步工具等,都是上層階級展現消費能力的標的。
從 Veblen 對「炫耀式休閒」和「炫耀性消費」的描述中,可以看到有閒階 級如何「有意識地」以「消費能力」與「生活方式」來展現自己的階級屬性。這 兩者的共同特性,在於均具備「揮霍」的元素:前者揮霍的是時間,後者揮霍的 是金錢,而這恰恰是其他階級所不具備的資本。
對此,Bourdieu 則進一步從階級結構的「場域」概念出發,為個人的思想、
生活方式來源做出深刻的解釋。Bourdieu 是文化解釋支派中最重要的學者,在其 繁複深奧的論述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就是「慣習」(habitus),而這又與另一 個概念--「場域」(field)息息相關(Bourdieu,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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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慣習」,乃「一種長期穩定、卻又不是完全無法轉換的『傾向系統』,
是一種被結構的結構(structured structures),卻又可以發揮建構結構(structuring structures)的功能。」在這個定義中,我們必須先了解「傾向系統」所指為何。
傾向系統,指的是個人認知、做事及思考方式的加總,也就是行為的主導模式,
這個主導模式貫穿人類行為的認知、規範與身體各方面。因此,一個人如何思考、
行動、感知周遭事物以及認知這個世界,甚至身體的體態與儀態如何,都有固定 的「傾向」,不易改變,此即 Bourdieu 所言之「慣習」(李春玲、呂鵬,2008;
格倫斯基,2005;高宣揚,2002;斯沃茨,2006;朋尼維茲,2002)。
慣習並非天生,有賴後天養成,它是一種「被結構的結構」,來自家庭以及 成 長 過 程 中 接 觸 到 的 階 級 群 體 , 是 一 種 具 有 階 級 特 殊 性 的 社 會 化 經 驗 (class-specific experiences of socialization)。也就是說,個人成長的階級「場域」,
將決定什麼對他們而言是適當的、合理的或者可能的;而生活於該場域的個人,
則會在無形中內化這些價值觀,亦即行為者通過不斷的社會化過程,將原本只是 客觀結構上的限制,內化成他生命中的思想與行為規範,而對於那些非他這個階 級所應企求的,他不敢去想,甚至沒有意識到應該去想。在此情況下,這種「被 結構了的」慣習,便把個人置於一個「恰如其份」的位置上,導引人們主動將自 己排除於某些商品、人物以及場所之外。如此,各個階級才能安分守己地在各階 級軌道上運行,而不至發爭衝突(李春玲、呂鵬,2008;斯沃茨,2006;朋尼維 茲,2002)。
從群體角度觀之,正因為同一個階級場域的成員在社會化過程中接受的價值 觀一致,彼此的思想、行為、態度,也就是慣習,便相當接近。當慣習化成實際 行動時,就成為不同階級的「生活方式」,或約「生活風格」,其「系統的代表 一個階級的品味、信仰和習慣」。換言之,「慣習…把一個位置內在的和關係的
從群體角度觀之,正因為同一個階級場域的成員在社會化過程中接受的價值 觀一致,彼此的思想、行為、態度,也就是慣習,便相當接近。當慣習化成實際 行動時,就成為不同階級的「生活方式」,或約「生活風格」,其「系統的代表 一個階級的品味、信仰和習慣」。換言之,「慣習…把一個位置內在的和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