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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對離婚的態度及其影響因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青少年對離婚的態度及其影響因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旨在探討國內外相關文獻及實證研究結果,藉以作為本研究論 證之主要依據。本研究之目的與問題,旨在探討現今青少年對離婚的 態度,及個人、家庭因素與親子關係對其離婚態度之影響。因此,本 章分二節加以探究:第一節為青少年對離婚的態度及其影響因素,第 二節為親子關係與青少年對離婚的態度。

第一節 青少年對離婚的態度及其影響因素

本節就離婚態度之概念發展、意涵與青少年對離婚的態度加以討論,

並進一步分析影響青少年離婚態度之因素。

壹、離婚態度之概念發展與意涵

傳統社會的價值觀念,認為「婚姻」是「一生一世、白頭偕老」的 單程票,一旦買票上車之後,就允諾了「無論生老病死不離不棄」。然 而,自二十世紀初,在美國,離婚率漸漸向上攀升,Cherlin(1981)

指出:在 1945 至 1966 年間,人們對於嚴苛的離婚法條並無太多爭議,

然而到了 1968 至 1978 年間,多數美國人已逐漸反對法律在離婚的限 制,離婚率在 1960 至 1970 年間呈現倍數成長(Cherlin, 1981),人們 的離婚態度在此時亦開始轉變,直到 1980 年代晚期至 2000 年間,人 們對於離婚的接受度愈來愈高,近年來已呈現高峰狀態(Thornton &

Young-DeMarco, 2001)。在臺灣,根據鄭郁芳(2009)的研究結果,出 生二戰期間與戰前的世代,對於離婚行為較不認同;但戰後出生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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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對於離婚行為則較能接受。簡致捷(2011)的研究結果亦發現,

臺北地區大學生對離婚傾向認同的態度,較能接受離婚的行為。綜上 所論,近年來社會道德與價值觀的改變,以及整體環境影響之下,離 婚已逐漸被現今社會大眾所接受。然而,即使人們對離婚的接受度逐 年增加,仍有多數人相信婚姻的長久性,且認為除非必要不應輕易離 婚(Thornton & Young-DeMarco, 2001)。Amato(1988)在研究父母離 婚對子女之婚姻及家庭生活態度的影響時,發現經歷父母離婚的成年 子女對於婚姻有著相對複雜的態度:他們期待婚姻,也認同婚姻的價 值與長久性,但同時卻也認知到婚姻的限制,並能接受離婚的選擇。

綜觀過去關於離婚態度的研究,由於缺乏清楚明確的定義,對於離 婚態度之意涵亦未見學者提出具體說明,故,相關研究難以比較。因 此,研究者藉由過往研究使用之測量工具面向,試圖從中分析離婚態 度之概念及內涵(表 2-1-1)。以下則針對四個過去學者提出之較為完 整的離婚態度量表,進一步說明與探討:

一、Kinnaird 與 Gerrard(1986)的離婚態度量表(The Attitude Toward Divorce Scale)

Kinnaird 與 Gerrard 於 1986 年針對 875 名女大學生進行一項態度、

行為及其母親婚姻狀況之關聯研究,探究完整、離婚與重組家庭中,

未婚少女的婚前性行為、婚姻態度及離婚態度。其中,關於離婚態度 的測量,Kinnaird 與 Gerrard 以 Hardy(1957)設計的問卷為基礎,編 製了適用於此研究的離婚態度量表(ADS),共十二題,本研究從這十 二題中歸納出「自我的重要性」、「離婚的可行性」及「對離婚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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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等三個概念面向。該研究結果指出:重組家庭的女性對離婚的接 受度最高。

二、Amato 與 Booth(1991)的離婚態度量表(The Divorce Attitude Scale)

Amato 和 Booth 在 1991 年透過內布拉斯加大學林肯分校的一項計 畫,針對全國成人樣本進行研究,探討離婚對離婚態度與性別角色之 影響。而關於離婚態度的測量,Amato 和 Booth 參考 Kitson 和 Sussman

(1982)編製了離婚態度量表,共有六題,分別為:「現今夫妻離婚制 度太過容易」、「婚後若合不來,隨時可以離婚」、「個人的快樂比不好 的婚姻來得重要」、「若配偶身心殘缺,理應不顧個人幸福快樂留在婚 姻中」、「即便夫妻都過得不開心,婚姻是一輩子的事」、「高衝突的父 母離婚或分居對小孩比較好」,本研究將上述六題歸納成五個概念面向,

包含:「婚姻的長久性」、「離婚的困難度」、「自我的重要性」、「離婚的 可行性」及「對離婚的接受度」。研究結果顯示:來自離婚家庭的個體,

較來自完整家庭的個體能接受離婚,同樣地,自陳父母婚姻不快樂者,

對於離婚持有相對認同、接納的看法,此外,親自經歷過離婚的人,

對於離婚的接受度亦會提高。

三、Mulder 與 Gunnoe(1999)的離婚可能性量表(The Likelihood of Divorce Scale)

Mulder 及 Gunnoe 於 1999 年針對 150 名大一及大二的學生進行分 析,探討大學生的離婚態度與性別、父母離婚及父母關係之關聯。為 測量大學生的離婚態度,Mulder 及 Gunnoe 根據七個離婚原因編製離婚 可能性量表,共有七題假設題,以測量個人離婚的可能性:「你和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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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相愛」、「配偶對你施以肢體暴力」、「配偶性格不如所知」、「你和 配偶之間的浪漫魔力已不存在」、「配偶對你施以語言暴力」、「配偶外 遇」、「你和配偶爭吵不斷」,本研究將此七題均歸納至「對離婚的接受 度」之概念面向。研究結果指出:父母關係不好的男性其離婚的可能 性高,此外,父母離婚會直接影響受試者離婚的可能性。

四、簡致捷(2011)的離婚態度量表

簡致捷在 2011 年針對 556 名臺北地區大學生進行外遇態度與離婚 態度之研究。為測量離婚態度,簡致捷係以江福貞(2005)、陳素琴

(2000)、張瑞真(2001)、龔鈴智(2004)之婚姻態度量表內容為依 據加以修改,並參酌孫中肯(2009)、彭懷真(2001)、蔡文輝(1987)

等相關研究,自編離婚態度量表,全量表共二十四題,包含「婚姻的 長久性」、「離婚的感受」與「離婚的意向」三個層面,然而,為使歸 納之概念面向名稱一致,本研究將後兩個層面重新命名為「離婚的可 行性」與「對離婚的接受度」。研究結果發現:女性、戀愛次數多、沒 有婚前性行為、父母離婚及父母婚姻衝突高的大學生,愈能接受離婚 的行為。該量表雖是目前為止編製較完整之離婚態度量表,但其所包 含的測量面向,並未涵蓋研究者歸納整理之概念面向,量表的周延性 仍待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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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說明與表 2-1-1 可知,對於離婚態度之測量,過往文獻多以 長期資料庫中的少數題項為測量工具,離婚態度量表的題項則多在十 題左右,測量面向較完整的量表僅見於國內學者簡致捷(2011)的研 究,且未見針對高中職階段青少年編製之工具。因此,研究者彙整了 近年來國內外測量離婚態度之工具,從中統整出離婚態度所包含的概 念與內涵,進而比較各個問項的內容與意涵,將之歸納並重新命名。

整體而言,離婚態度之意涵可分為「婚姻的長久性」、「離婚的困難度」、

「自我的重要性」、「離婚的可行性」與「對離婚的接受度」等五項概 念。是故,本研究依據離婚態度之定義,由上述五個項度作為工具發 展之架構,自編內涵更具完整性之「離婚態度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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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 離婚態度之意涵與測量

年代 作者 離婚態度的意涵 測量工具

1986 Kinnaird &

Gerrard

1. 自我的重要性 2. 離婚的可行性 3. 對離婚的接受度

The Attitude Toward Divorce Scale(ADS)

The Divorce Attitude Scale

1996 Axinn &

The Marital Instability Over the Life Course panel study

2004 Risch, Jodl, &

Eccles 1. 對離婚的接受度 The Maryland Adolescent Development in Context study 2005 Cunningham

& Thornton 1. 對離婚的接受度 The Intergenerational Panel Study of Parents and Children 2008 Kapinus &

Flowers 1. 離婚的困難度 The General Social Survey

(G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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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青少年對離婚的態度

Kapinus(2004)曾指出:經歷父母離婚之青少年,較容易出現傾 向離婚的態度。Miles 和 Servaty-seib(2010)針對大學生探討父母婚姻 狀況與其子女的婚姻及離婚態度時,亦發現:父母離婚的子女,擁有 較低的婚姻信念與較高的離婚傾向。此外,Larson、Benson、Wilson 及 Medora(1998)針對年齡介於 17 歲至 21 歲之青少年,探究原生家 庭對其婚姻態度的影響,研究指出:原生家庭愈不健全,個人對婚姻 的看法愈負面,認為婚姻是困難的、衝突不斷且不愉悅的。Dennison 和 Koerner(2006)以 11 歲至 17 歲青少年為對象,分析父母離婚後的 衝突對青少年婚姻態度之影響,研究亦發現:父母離婚後,若衝突愈 多,則青少年對婚姻的態度愈負面,愈不認同婚姻。綜觀國外文獻,

不論從正向的婚姻態度或負向的離婚態度來探究,均可發現青少年對 婚姻與離婚的態度,受其父母婚姻關係與家庭環境之影響甚鉅,若父 母離異或家庭不完整,則青少年較易對婚姻持有負面看法,並較能認 同、接受離婚。

而國內相關研究,過往對於婚姻關係中認知層面的研究多從正面觀 之,如「婚姻信念(Marital Beliefs)」關注「個人對婚姻關係的信念」

(如:林亞寧,2003;林如萍,2008)、「婚姻承諾(Marital Commitment)」

關注「個體對婚姻關係所產生的認同感與付出心理」(如:謝文宜,2006;

廖婉如,2011)、「婚姻態度(Marital Attitude)」關注「個體對婚姻的 情感及行為傾向之看法」(如:柯澍馨、何嘉雯,2004;柳杰欣、吳麗 娟、林世華,2009)等,相對來說,較少研究探討個人對離婚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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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相關研究多以大學生及成年子女為研究對象,以青少年為研 究對象之文獻則較為少見,柯澍馨及何嘉雯(2004)以臺北縣市私立 大學學生為研究對象,研究發現:臺北縣市私立大學學生的婚姻態度 傾向於正向狀態,大學生認同並期待婚姻的長久性;林如萍(2008)

同樣以大學生為對象,研究發現:大學生之關係信念存在不同類型,

且年輕世代相信「緣」,認為關係是命中註定,但個人有能力改變關係 之發展;柳杰欣、吳麗娟與林世華(2009)則以年齡介於 21 歲至 35 歲適婚男女為主要研究對象,研究發現:「男性」、「工程師」及「父母 同住」者較嚮往婚姻且對婚姻有較高的評價與感受。

在少數探究離婚態度的研究中,簡致捷(2011)以問卷調查的方式,

探討大學生外遇與離婚態度之現況及影響因素,研究發現:臺北地區 大學生對離婚的態度傾向認同,較能接受離婚的行為。而以成人為對 象之研究,如:周玉敏(2006)曾以華人家庭動態資料庫的父母樣本,

檢視夫妻離婚態度、婚姻關係對親子關係的影響,結果發現:離婚態 度對夫妻情感、婚姻衝突與親子關係不具影響力;鄭郁芳(2009)則

檢視夫妻離婚態度、婚姻關係對親子關係的影響,結果發現:離婚態 度對夫妻情感、婚姻衝突與親子關係不具影響力;鄭郁芳(200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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