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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青少年性態度

性態度是指對性角色與性行為所持的想法與作法 (張春興,2002)。一 般來說,態度是個體與環境相互作用下,對人、事、物所產生的反應,根 據 Piaget 的認知發展理論,青少年時期逐漸進入抽象運思階段,正是性態 度與性觀念建立的關鍵時期,青少年初期或首次接觸到的性資訊與性知識 內容更容易深入其思維,成為日後性態度的關鍵內涵,進而融入其生活當 中,影響人際關係、兩性互動、婚姻與家庭生活。以過往研究青少年性態 度的文獻來看,多數仍舊關心在青少年對婚前性行為態度與異性交往態度 以及對親密行為看法的影響(林琬馨,2001;陳俐君,2002;羅樊妮,2004;

吳雅雯,2004;林儒君,2006;魏鈺珊,2006),其中在婚前性行為態度的 探討上,多篇文獻都採用由 Reiss(1967)所設計,經晏涵文與王鴻經(1979) 翻譯的婚前性行為容許度量表,原量表中將感情深淺程度分為四個階段:

沒有感情、喜歡、相愛、訂婚;亦將性行為分為:接吻、愛撫、性交等三 個層次,再依男女性別分類,共 24 題,而後由郭明雪、晏涵文、李蘭(1989) 精修為 12 題,成為現今普遍使用在青少年性態度探討的研究工具。有關 目前青少年性態度現況與影響青少年性態度形塑的因素,將說明如下:

一、 青少年性態度現況

在探討青少年性態度現況之前,應先對「青少年」下一個定義。在兒 童與成人之間稱之為「青少年」時期,但一個人的兒童期何時結束,何時 進入青少年階段卻無明確的界線,然而有一說法認為,當身體開始受到賀 爾蒙的影響,出現第二性徵,性慾成熟與性衝動甦醒,對性事感到好奇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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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可以說是跨入青少年階段了。但是這樣的說法過於籠統,沒有一致性的 標準,因此,對於青少年時期的開始,也有以年齡來劃分,做為明確可依 循的指標,例如根據聯合國定義,青少年為 15-24 歲,世界衛生組織則定 義青少年為 10-20 歲,而我國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對青少年的定義為 12 歲至 24-25 歲。然而,無論以年齡作為界定指標,或有人考慮生理發展,

視第二性徵出現即算青春期開始,在理論或實務運作上,對定義青少年都 難有一致的標準。依據我國學制以及上述各相關組織、法規規定,本研究 將青少年的範圍界定為 10-20 歲。

而現行台灣青少年的性態度呈現何種樣貌呢?根據家扶基金會 2012 年針對全國各縣市(包含外島)12-18 歲之國、高中職在學學生進行「青少年 身體自主權」調查結果發現,超過 9 成左右的青少年認為身體界線相當重 要,即使雙方為男女朋友,也不該有不恰當的身體接觸;然而同份調查報 告也指出,有 22%左右的青少年認為情投意合的兩人就可以發生婚前性行 為(中央日報,2012),可見青少年的認知與實際行為的發生之間呈現明顯 落差,兩成左右的青少年們相信只要兩人之間有愛,婚前性行為就無礙。

而從過往研究中可發現,台灣青少年在不同階段的性態度開放程度並 非一成不變,國小高年級子女的性態度普遍傾向為保守、積極正向(劉淑 珍,1991;陳秀玲,1999;陳明月,2000;鄭淑芳,2004;鄭淑貞、李嘉 雯、張淑敏、莊美華,2007),但隨著年齡的增加,國中、高中職與大學生 的性態度反而明顯位移,其性態度逐漸由保守轉向中立,甚至到開放的程 度(秦玉梅,1987;簡維政,1993;陳育瑄,2012)。歸納上述的研究結果,

國小高年級或國中初期可說是青少年性態度轉變的關鍵時機。

二、 影響青少年性態度之因素

知識能使人產生辨明真假好壞的能力,當一個青少年的性知識越充足 正確,其性態度就越趨向於正向保守(劉淑珍,1991;陳明月,2000;鄭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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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2004;鄭淑貞、李嘉雯、張淑敏、莊美華,2007;晏涵文等人,2009),

然而隨著子女的年齡漸增,其性知識的來源不僅只有來自父母,還包含了 學校教育與同儕(簡維政,1993;陳育瑄,2012),以下將針對此兩方面對 青少年性態度的影響加以說明:

一、 學校

以目前學校課程的制定,國小、國中階段之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應包 含教導兩性相處、性騷擾以及性病防治等內容;而高中職學生則可在健康 護理或家政課程中習得性教育(教育部,2014)。除此之外,校方還會不定 期的安排相關主題的演講。然而唯有系統性的性教育課程才能夠對青少年 的性態度、性知識以及採取安全性行為等面向達到具體的教育果效(晏涵 文、林美瑜,2005; 晏涵文等,2009),相關研究也證實,學校性教育教學 的介入,確實有助於增進學生在性知識與性態度的正向發展(張麗雲、吳璧 如,2007)。也就是說,學校性教育課程詳細且有條理地提供性知識與性價 值,並且搭配教師良好的教學技巧,學生的性知識就越正確,性態度也越 正向,同時對學校所提供的性教育課程的滿意度也相對越高,可見教學與 學習是相輔相成的互動關係。當青少年在學校的課業表現不佳,所獲得的 並非成就感,而是較多的受挫、沮喪的情緒時,其性態度就容易受到學校 以 外 的 因 素 所 影 響 , 較 其 他 學 生 容 易 提 早 發 生 婚 前 性 行 為 (Lohman, 2008),而青少女則有較高的比例與人同居(Amato,2011)。

二、 同儕

在青少年人際關係中,同儕是家人以外扮演關鍵影響力的重要他人。

在一份以國中生為訪談對象的質性研究中提到,已經有過性經驗的同儕會 在團體中主動分享性資訊,而尚未有性經驗的青少年,為了尋求團體認 同,常會刻意與男/女朋友發生性行為(王釋逸、程小萍,2001) ,量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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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也證實此說法,青少年若知覺同儕中已有人具有性經驗,相對會有較開 放的性態度,允許自身與他人發生婚前性行為,甚至有較高比例的青少年 已經具有性經驗(魏慧美,1998)。除此之外,同儕中若有偏差行為者,也 會助長其他同儕的性開放程度提高,進而使青少年擁有多個性伴侶以及在 未採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Young& Vazsonyi, 2011)。

除了家庭與學校以外,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網路世界也成了人們社 交生活的一部份,但網路上充斥著大量有關性的資訊,導致現今社會的青 少年容易在無形中受到情色的網路資訊或色情交友網站的錯誤信息所影 響。國內早期研究提出,接觸色情媒體的頻率、主動性與性態度之間存在 著正相關(羅文輝,1998)。之後更有研究進一步指出,越主動積極並高頻 率接觸網路上與性相關訊息的大學生,其性態度開放程度顯著高於較少接 觸者(林琬馨,2001);除了資訊流通便捷以外,網路還提供青少年另類社 交生活與交友模式,有關青少年網路交友與婚前性行為的研究發現,若在 網路交友關係的態度上較為開放、主動,當青少年在網路上認識陌生網友 後,便可能加速在網友見面約會時發生婚前性行為(晏涵文,2009)。

除了上述學校與同儕等因素以外,個人背景因素的影響亦不可忽略。

研究者們曾在個人與家庭背景變項中找出對青少年性態度影響的因素,分 類說明如下:

一、 性別

華人社會中,對於性別角色的教導呈現男女有別的情況,一般來說,

以青少年階段來看,女生相較於男生,對婚前性行為持有較為保守的看法 (陳俐君,2002;羅樊妮,2004、吳雅雯,2004;張靜爾,2005),而針對 國小學童在性態度的研究上,亦得到相同的結果,國小女學童的性態度傾 向較男學童正向保守(陳秀玲,1999;鄭淑芳,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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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年齡

隨著年齡的增加,青少年的性態度傾向越來越開放(Werner-Wilson, 1998; 陳明月,2000;鄭淑芳,2004)。從文獻中發現,台灣國小高年級子 女的性態度屬保守、積極正向(劉淑珍,1991;陳秀玲,1999;陳明月,2000;

鄭淑芳,2004;鄭淑貞、李嘉雯、張淑敏、莊美華,2007),而國外研究指 出,子女年紀越小,其性態度跟父母親會越趨近(Fisher, 2001),而隨著年 齡的增加,影響其性態度的因素變得更加多元複雜,性態度相對也出位移 的趨勢,逐漸轉變為趨近中立甚至到達開放的狀態(秦玉梅,1987;簡維政,

1993;陳育瑄,2012),故本研究選定國小高年級子女作為研究對象,在父 母對其影響力尚未受到同儕力量所排擠時,探討親子性溝通對其性態度之 影響。

三、 家庭結構、家庭氣氛與親子間的情感關係

離婚後,單親家長在尚未進入下一段婚姻關係時,與男女朋友或同居 人之間有種心照不宣的性生活,看在孩子眼中,這樣的身教無疑是在默默 允許發生婚前性行為。研究指出,離婚後的單親父母親,其婚姻狀態對青 少年的性態度以及婚前性行為的容許度有顯著的影響,單親家庭長大的青 少女比起雙親家庭中成長的女孩在性態度方面呈現開放的狀態,甚至有高 出 1.5 倍的機率較早與人發生婚前性行為(Davis, 2001)。Amato(2011)發現,

單親或離婚再婚家庭中的女兒比來自雙親健全家庭的女兒有較高的風險 會採取同居或未婚生子的方式過生活,可見家庭結構對青少年子女而言是 安全的堡壘,可以保護青少年子女在親密關係的互動或組織家庭的方式上 做出正確的選擇。

除此之外,家庭也是提供情感交流的場域,而父母的感情狀態亦會影 響家庭整體氣氛,研究發現,父母感情狀態為不和諧的青少年較父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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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愛的青少年對婚前性行為有較高的接受度(許珍琳、晏涵文,2000);其 他相關研究也指出,當家庭功能健全,對於位處青少年階段的子女能夠達 到保護的作用,正向的家庭氣氛可幫助單親家庭的青少女避免因性態度開 放而滑進未婚同居的生活模式之中(Amato, 2011)。部分研究也發現,親子 間的情感關係越是正向,親子間的互動交流也會越多,彼此之間更能維持 良好的溝通狀態,並且雙方之間的關係滿意度較高,其子女在婚前性行為 與異性交往的看法也較能有正向的影響力(Davis, 2001;Coley, 2009;吳雅 雯,2004),而魏鈺珊(2005)所做的研究進一步分析發現,親子間的情感互

恩愛的青少年對婚前性行為有較高的接受度(許珍琳、晏涵文,2000);其 他相關研究也指出,當家庭功能健全,對於位處青少年階段的子女能夠達 到保護的作用,正向的家庭氣氛可幫助單親家庭的青少女避免因性態度開 放而滑進未婚同居的生活模式之中(Amato, 2011)。部分研究也發現,親子 間的情感關係越是正向,親子間的互動交流也會越多,彼此之間更能維持 良好的溝通狀態,並且雙方之間的關係滿意度較高,其子女在婚前性行為 與異性交往的看法也較能有正向的影響力(Davis, 2001;Coley, 2009;吳雅 雯,2004),而魏鈺珊(2005)所做的研究進一步分析發現,親子間的情感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