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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教學評量素養現況與差異分析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教學評量素養現況與差異分析

本節共分為兩部份,分別為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教學評量素養現況分析 與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教學評量素養差異分析,資料如下:

壹、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教學評量素養現況分析

本節透過描述性統計分析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教學評量素養的現況,量 表試題透過三種情境探究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在七項教學評量素養標準之表 現。本研究於進行描述性統計時,以逐題分析方式進行得分次數百分比統計,希 冀透過研究受試者於量表各試題的答題狀況來瞭解受試者的教學評量素養現況;

其次,為便於統計結果的分析解釋,本研究參照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在設定大學入 學指定科目考試試題分析標準(網站:http://www.ceec.edu.tw/default.htm),以答對 率 50%為取決,兼及本研究以教師為對象,將本研究有關教師評量素養答對率之 決斷定為 60%,以期能在更嚴謹的統計考驗標準下,獲取較為精確與周延之統計 結果與分析結論。因此,本研究設定試題答對百分比之判定標準為 60%,答對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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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比若超過 60%,則認為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具備該題所欲評估之教學 素養知能,若低於 60%則否,且本研究將針對答對人數百分比低於 60%之題目加 以解析,以試圖瞭解受試著的可能答題意向。分析結果簡述如下:

一、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教學評量素養現況分析

(一)標準一:選擇適合於教學決策的評量方法

標準一各試題之分析結果如表 4-1-1 所示,茲將其分析結果簡述如下:

1.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試題 1 之答對人數為 51 人,答對人數百分比 為 46.36%,未超過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未具備試題 一所欲評估之教學評量素養知能。

從受試者對其它錯誤題項的選填統計結果發現:總計有 50 人選填題項(A)「實 作評量」,共佔總受試者人數的 45.45%,此人數幾乎與答對人數的比例相同。本 研究推測造成此種現象的原因,應與部分受試者無法正確釐清(A)題項「實作評量」

與(B)題項「真實評量」的意涵差異有關。其二者之主要差異,在於實作評量主要 在測量學生之特定程序性知識與能力,而真實評量則在於瞭解學生是否實際具備 某種能力或在實際生活應用該種能力的程度。因此,題項(A)為與題項(B)為相似性 頗高的誘答題項,受試者若無法正確判知二者內涵的實質差異,可能傾於選填較 常接觸或聽聞的「實作評量」題項,因而造成填答錯誤的現象。

2.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試題 8 之答對人數為 99 人,答對人數百分比為 90.00%,超過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具備試題 8 所欲 評估之教學評量素養知能。

3.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試題 15 之答對人數為 99 人,答對人數百分比為 90.00%,超過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具備試題 15 所 欲評估之教學評量素養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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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整體而言,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標準一之答對累積人次為 249 人次,

累積答對人次百分比為 75.45%,超過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 樂教師具備「標準一:選擇適合於教學決策的評量方法」所欲評估之教學評量素 養知能。

表 4-1-1 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教學評量素養現況分析摘要-標準一(n =110)

層面 試題 答對人數 答對人數百分比 各選項答對人數與百分比

標準一:選擇適合於 教 學決 策 的 評 量方 法

試題 1 51 46.36%

(A) 50 人 (45.45%)

(B) *51 人(46.36%)

(C) 7 人 (6.36%)

(D) 0 人 (0%)

無法作答: 2 人(1.81%)

試題 8 99 90.00%

(A) *99 人(90.00%)

(B) 0 人(0%)

(C) 0 人(0%)

(D) 8 人(7.27%)

無法作答: 3 人(2.72%)

試題 15 99 90.00%

(A) *99 人(90.00%)

(B) 3 人(2.72%)

(C) 8 人(7.27%)

(D) 0 人(0%)

無法作答: 0 人(0%)

整體

層面 249 75.45%

註:符號說明:*代表此試題之正確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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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準二:發展適合於教學決策的評量方法

標準二各試題之分析結果如表 4-1-2 所示,茲將其分析結果簡述如下:

1.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試題 2 之答對人數為 89 人,答對人數百分比為 80.91%,超過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具備試題 2 所欲 評估之教學評量素養知能。

2.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試題 9 之答對人數為 97 人,答對人數百分比為 88.18%,超過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具備試題 9 所欲 評估之教學評量素養知能。

3.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試題 16 之答對人數為 50 人,答對人數百分比為 45.45%,未超過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未具備試題 16 所欲評估之教學評量素養知能。

從受試者對其它錯誤題項的選填統計結果發現:較多填答錯誤的受試者選填 題項「無法作答」(共 22 人,佔總受試者人數的 20%),其它較多選填錯誤的選項 為題項(A)「難度值在 0.50 和 0.75 之間」(共 17 人,佔總受試者人數的 15.45%)

與題項(D)「難度值為 0.90」(共 12 人,佔總受試者人數的 10.90%)。本研究推測 造成此種現象的原因,應與國民中學音樂師資之專業養成背景的內涵較缺乏評量 理論或試題分析素養的納入,因而對「試題難度」與「試題鑑別度」之概念無法 瞭解與釐清,因此,即使本研究在題目的設計上已提示受試者「難度 0.50 以上及 鑑別度 +0.30 以上為優良試題」,但仍有部分的受試者直接選填「無法作答」的題 項,也可能為受試者受既有刻板印象的影響,直接認定難度過大的試題就屬於不 當或不良試題而須予以修正或刪除,故而選填題項(A)與題項(D) ,因而造成填答 錯誤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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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整體而言,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標準二之答對累積人次為 236 人次,

累積答對人次百分比為 71.52%,超過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 樂教師具備「標準二:發展適合於教學決策的評量方法」所欲評估之教學評量素 養知能。

表 4-1-2 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教學評量素養現況分析摘要-標準二(n =110)

層面 試題 答對人數 答對人數百分比 各選項答對人數與百分比

標準二:發展適合於 教 學決 策 的 評 量方 法

試題 2 89 80.91%

(A)* 89 人(80.91%)

(B) 13 人(11.81%)

(C) 5 人 (4.54%)

(D) 3 人 (2.72%)

無法作答: 0 人(0%)

試題 9 97 88.18%

(A) 4 人(3.63%)

(B) 6 人(5.45%)

(C) 3 人(2.72%)

(D) *97 人 (88.18%)

無法作答: 0 人(0%)

試題 16 50 45.45%

(A) 17 人 (15.45%)

(B) 9 人 (8.18%)

(C) *50 人(45.45%)

(D) 12 人 (10.90%)

無法作答: 22 人(20%)

整體

層面 236 71.52%

註:符號說明:*代表此試題之正確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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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標準三:執行、分析、評分與詮釋外界發展或教師自製之評量的結果 標準三各試題之分析結果如表 4-1-3 所示,茲將其分析結果簡述如下:

1.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試題 3 之答對人數為 79 人,答對人數百分比為 71.82%,超過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具備試題 3 所欲 評估之教學評量素養知能。

2.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試題 10 之答對人數為 71 人,答對人數百分比為 64.55%,超過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具備試題 10 所 欲評估之教學評量素養知能。

3.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試題 17 之答對人數為 48 人,答對人數百分比為 43.64%,未超過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未具備試題 17 所欲評估之教學評量素養知能。

從受試者對其它錯誤題項的選填統計結果觀之,較多填答錯誤的受試者選填 題項(C)「一個評分檢核表」(共 37 人,佔總受試者人數的 33.63%),此填答錯誤 人數與比例甚至較選填其它錯誤題項受試者之總和為多。本研究推測造成此種現 象的原因,應與部分受試者無有正確釐清(C)題項「一個評分檢核表」與(D)題項「分 析式評分基準」的意涵差異有關。究其二者之主要差異,評分檢核表之主要架構 僅為評量者所欲測量的各項具體學習行為目標,而分析式評分基準則除條列了各 項學習行為目標外,亦清楚標明評分等及及其所欲評估的行為特點或範疇,因此,

分析式評分基準將較有助於評量者瞭解學生的特定學習問題及其行為表現。因此,

題項(C)為與題項(D)相似性頗高的誘答題項,受試者若無法正確判知二者內涵的實 質差異,可能傾向於選填題項(C),因而造成填答錯誤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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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整體而言,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標準三之答對累積人次為 198 人次,累 積答對人次百分比為 60.00%,符合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 音樂教師具備「標準三:執行、分析、評分與詮釋外界發展或教師自製之評量 的結果」所欲評估之教學評量素養知能。

表 4-1-3 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教學評量素養現況分析摘要-標準三(n =110)

層面 試題 答對人數 答對人數百分比 各選項答對人數與百分比

標 準三 : 執 行 、分 析、評分與詮釋外界 發 展或 教 師 自 製之 評量的結果

試題 3 79 71.82%

(A) 8 人 (7.27%)

(B) 2 人 (1.81%)

(C) 15 人 (13.63%)

(D) *79 人(71.82%)

無法作答: 6 人(5.45%)

試題 10 71 64.55%

(A) 11 人 (10.00%)

(B) *71 人(64.55%)

(C) 7 人 (6.36%)

(D) 6 人 (5.45%)

無法作答: 15 人(13.63%)

試題 17 48 43.64%

(A) 6 人 (5.45%)

(B) 11 人(10.00%)

(C) 37 人(33.63%)

(D) 48 人(43.64%)

無法作答: 8 人(7.27%)

整體

層面 198 60.00%

註:符號說明:*代表此試題之正確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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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標準四:針對個別學生進行選擇、規劃教學、發展課程以及學校發展時去 使用評量能力的結果

標準四各試題之分析結果如表 4-1-4 所示,茲將其分析結果簡述如下:

1.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試題 4 之答對人數為 71 人,答對人數百分比為 71.82%,超過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具備試題 4 所欲 評估之教學評量素養知能。

2.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於試題 11 之答對人數為 57 人,答對人數百分比為 51.82%,未超過判定標準值 60%,故多數臺北市國民中學音樂教師未具備試題 11 所欲評估之教學評量素養知能。

從受試者對其它錯誤題項的選填統計結果觀之,總計有 48 人選填題項(D)評估 學生平時成績」,佔總受試者人數的 43.63%,此人數幾與答對人數的比例相同。

本研究推測造成此種現象的原因,應與部分受試者無法正確釐清「形成性評量」

概念內涵有關。「形成性評量」之主要目的在於「評估」,即教學者透過形成性評

概念內涵有關。「形成性評量」之主要目的在於「評估」,即教學者透過形成性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