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介紹奧福音樂治療的理論基礎 、實施原則與程序,並介紹奧福音 樂治療如何運用於選擇性緘默的個案上。
壹、奧福音樂治療的療效與歷程 一、理論基礎
奧福音樂治療,或稱臨床奧福治療(Clinical Orff Schulwerk)乃源自奧福 教學法,是音樂治療模式的主流之一 ,創始者Carl Orff是第一位被世界公 認的革新教育家,治療課程便是具有效果的音樂教育課程(吳幸如,2003;
陳建華,2001;黃創華、吳幸如,2004;廖淑美,2003;蔡安悌,2002;
Hanser, 1999)。奧福發展出的樂器多元且色彩鮮豔,故常被音樂治療師運 用,其旋律類的敲擊樂器具有利於操作 、音樂優美、不易損壞、多樣性等 優點(黃創華、吳幸如,2004)。吳幸如(2003)歸納奧福音樂治療有八大 要素,分別為:(一)本土素材、(二)說白節奏、(三)身體樂器、(四)
創作歌唱、(五)奧福樂器、(六)舞蹈律動、(七)即興創作、(八)
戲劇遊戲。Orff由觀察兒童在遊戲中的音樂行為 ,進一步發展基本
(elemental)、整體(holistic)、體驗(experiential)及歷程取向(process oriented) 四種精神概念,強調兒童的個人成長更重於音樂的訓練 ,並強調個人於音 樂活動中的體驗,讓兒童在奧福治療中潛移默化治療的效果 (吳幸如,
2003;黃創華、吳幸如,2004)。
由於奧福音樂治療重視協助孩童在歷程中予自我的經驗 連結,並以多 元方式表達自我,配合奧福治療之八大要素,融合音樂於生活中,這也是 研究者主要採用奧福音樂治療為主要理論基礎 之原因。
二、實施原則與程序
(一)治療精神
奧福教學不同於傳統的音樂訓練 ,強調以「人」為中心且尊重個案之 個別差異,同時強調即興創作,鼓勵個案發表、刺激思考、欣賞及溝通(李 玲玉,n. d.;吳幸如、黃創華,2006)。在奧福教學裡也重視循序漸進的 過程,培養個案感受音樂的能力,並藉由世界各地創新的打擊樂器 ,以符 合個案能力與治療目標進行節奏教學 、身體律動與模仿、頑固伴奏、說白 節奏等,協助個案建立自信、勇於嘗試,且發自內心的喜愛音樂(吳幸如、
黃創華,2006;陳韻如,2004)。
奧福音樂治療的個別課形式,關切的是個案與治療者的關係,依個案 需求、障礙性質及興趣來決定採用何種治療形式 ,此種完整的關照更能促 使治療者與個案彼此了解(廖淑美,2003)。奧福的個別治療著重日常生 活經驗,包含體驗所有人、事、物的課程,體驗此時此刻(here and now),
並視週遭環境為刺激的一種(廖淑美,2003)。
Gertrud Orff(以下簡稱Orff)分別於1974年及1980年提出以主動療法 及被動療法為主,順勢療法及逆勢療法為輔的方式來協助個案 (廖淑美,
2003)。所謂順勢療法即治療者順著個案的需要 ,使用與其障礙部分反應 相似的素材;反之則為逆勢療法(廖淑美,2003)。主動療法表示一段治 療者積極與個案互動,並由治療者主導療程,個案以跟隨為主逐步恢復的 歷程;被動療法則為個案主動向治療者傾訴自己的問題 ,再由治療者判斷 以何種策略協助個案解決(廖淑美,2003)。
(二)實施步驟
Orff將治療步驟分為治療前、治療期間及治療後三期,音樂治療者會 在正式開始音樂治療課前,瀏覽評估表或治療紀錄來設計音樂療程 ,藉以 創造環境(create environment )協助建立個案的安全感、根據個案的運動知 覺能力選擇知覺型態(select sensory modality)刺激個案、選擇媒介與活動
(select media and activity )、選取素材(select material)作為即興的刺激與支持 及分析活動(analyze activity)以便簡化內容或提升挑戰(廖淑美,2003)。
治療期間音樂治療者依課程連續之結果來刺激或引導個案 ,並在治療結束 後為治療結果、未來發展及註解個別問題(廖淑美,2003)。
音樂活動內容及方式通常是治療的關鍵之 ㄧ,治療者通常採用的順序 為:開始時的問候歌(上課歌)、主題活動(main program)、次要活動 (sub-program),及結束時的再見歌(下課歌)(洪瑟勵,2000;廖淑美,
2003)。
「問候歌」和「再見歌」是每次上、下課都會唱的歌,通常必須是旋 律好聽、容易習唱,且會隨情境的不同改變的歌曲 ,協助個案習慣治療的 結構,不會生厭,並連結歌曲與活動的刺激與反應 (廖淑美,2003)。主 題活動乃依照個案狀況而設定 ,其單元目標主要為1.建立治療者與個案的 關係、2.訓練肢體、運動機能及語言發展、3.學習人際溝通、社會認知等 能力(廖淑美,2003)。
主題活動最好包含三個活動以上 ,但並非所有活動皆需進行,若個案 對某活動特別有興趣則可重複該活動 (廖淑美,2003)。次要活動包含動 態與靜態,為串連主要活動的預備,或活動結束讓個案安定下來時使用 , 進入「再見歌」前也可藉此以緩衝,此活動有助於需長時間進入狀況或建 立人際關係的個案(洪瑟勵,2000;廖淑美,2003)。
貳、奧福取向音樂治療與特殊兒童
學者Kerr在1947年的研究數據顯示,音樂治療患者中有96%對於療效 很有信心,而77%的患者認為音樂可以改善人際關係的互動,88%的患者 認為音樂可以幫助自己緩解焦慮;接著Munro和Mount亦發現,當個體的不 能獲不知如何以口語、非口語表達出痛苦、焦慮等負面情緒時,藉由音樂 的輔助,可增強其正向溝通與非語言的表達能力(Munro & Mount, 1978)。
Waston隨 後 在 1979年 也 曾 表 示,接 受 音 樂 治 療 的 個 案 ,其 對 音 樂 的 反 應 可 提 升 他 們 參 與 活 動 的 意 願 ,進 而 協 助 他 們 達 到 社 會、語 言 、 知 覺 、 動 能 等 目 標 ( 廖 淑 美 , 2003)。
ㄧ項針對心理疾病的兒童的統合分析發現 ,音樂治療達到.61的成效 值,其臨床結果都有統計上的高度相關及同質性(Gold, Voracek, & Wigram, 2004)。另ㄧ針對7至16歲(共5位)嚴重慢性焦慮疾患之研究顯示,患者經 由每週半小時,藉治療師的指導彈奏樂器來表達情緒的音樂課程 30次後,
病童的音樂技巧不僅增加,還提升其自我效能、自尊、自信及社會關係 (Walker, Boyce-Tillman, 2002)。張初穗(2008)引述Sears的 主 張 , 認 為 音 樂 治 療 是 運 用 音 樂 經 驗 來 改 變 和 改 善 身 心 困 擾 者 的 情 況,使 其 獲 得 成 就 感,不 僅 學 習 到 順 從 指 示 和 遵 從 秩 序 的 時 機,也 能 在 自 我 表 現 中 提 升 自 信,減 輕 焦 慮,並 得 到 人 際 關 係 的 建 立 ,學 習 適 當 的 社 會 行 為 , 進 而 成 為 一 個 追 求 自 我 實 現 且 負 責 的 人 。
日 本 學 者 Suzuki (2002)發表一篇以音樂治療一個 17歲選擇性緘默男 性逾12年的個案研究,以聆聽音樂、自由肢體律動、演奏樂器、作詞作曲、
發聲練習等治療技巧及目標,成功使個案消除防衛機制與抗拒 ,順利地與 人溝通,增進人際關係。廖淑美(2003)觀察音樂治療師以奧福治療與一位 自閉症個案互動的研究中,指出音樂治療是以過程導向為基礎 ,使用音樂 活動來提供特殊兒童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 ,協助個案在過程中學習、練習 人際技巧,並增加語言與非語言等溝通機會。Amir(2005)也發表以音樂治 療成功治療一個6歲選擇性緘默女童逾兩年的個案研究 ,內容呈現其如何 以嚴謹的音樂治療技巧與個案互動 ,與個案在音樂治療中的改變歷程 。
由 之 前 對 於 選 擇 性 緘 默 的 臨 床 表 徵 形 容,可 見 情 緒 困 擾、表 達 能 力 、 焦 慮 情 感 與 人 際 關 係 為 主 要 明 顯 的 問 題 , 劉 焜 輝 (1994e)認 為 焦 慮 是 精 神 關 能 症 的 共 同 特 徵,而 心 理 疾 病 的 治 療 皆 有 學 習 的 概 念 , 企 圖 切 斷 連 結 焦 慮 的 神 經 記 憶 迴 路 。
有 鑑 於 此,研 究 者 擷 取 其 重 要 概 念 ,就 奧 福 音 樂 治 療 及 其 運 用 於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的 策 略,配 合 之 前 整 理 對 選 擇 性 緘 默 的 主 要 表 徵 型 態 , 列 出 音 樂 治 療 對 選 擇 性 緘 默 兒 童 之 四 點 介 入 方 式 。
一 、 音 樂 與 多 重 感 官
對 於 之 前 鮮 少 刺 激 的 兒 童 ,其 對 周 遭 事 物 也 較 無 感 受 力 ,而 音 樂 能 透 過 視 覺 、聽 覺 、觸 覺 等 感 官 ,充 分 利 用 音 樂 、樂 器 、周 圍 設 備、治 療 師 與 個 案 本 身 等 媒 介 的 功 能 ,控 制 刺 激,並 協 助 個 案 充 分 體 驗 、 接 收 訊 息( 林貴美、劉秋木,1992;劉 焜 輝 , 1994d)。 如 : 視 覺 部 分 可 以 觀 察 樂 器 的 顏 色 、外 觀、形 狀、光 澤、治 療 者 的 動 作 和 表 情 變 化;聽 覺 部 分 可 以 協 助 個 案 了 解 不 同 樂 器 的 聲 音 ,如 敲 打 、 摩 擦 、 音 調 高 低 、強 弱 、 木 頭 聲 、皮 革 聲 、 金 屬 聲 等 ;觸 覺 部 分 可 以 讓 個 案 感 受 每 項 樂 器 的 觸 覺 、感 受 樂 器 的 震 動 或 身 體 的 震 動 、或 藉由拍打身體製造音效( 林貴美、劉秋木,1992;張乃文,2004;廖淑美,
2003;劉 焜 輝 , 1994d) 。 二、音樂與肢體律動
音樂可藉由演奏或操作樂器 ,訓練身體的協調性,幫助身體機能放 鬆,對於選擇性緘默兒童常外顯的僵直行為及焦慮,有很大的輔助功能,
如:手指運動、唇舌運動、控制呼吸、行走、停止,模仿動作可以增進治 療者與個案的互動,也可藉之減輕個案的焦慮,提升注意力( 林貴美、劉 秋木,1992;劉 焜 輝 , 1994d) 。
三、音樂與語言表達
對於選擇性緘默的兒童而言,語言表達及情緒表達是一個 很明顯的問 題,透過音樂活動可幫助個案訓練其表達語言及非語言的基礎 ,並可讓兒 童利用音樂表現內在世界,Altshuler的同質原理對於逃避的領域具有強烈 的影響,音樂也可提供個案以另一種方式表達訴求 ( 林貴美、劉秋木,
1992;劉 焜 輝,1994d)。此外,音樂另可刺激兒童的自發性語言 ,使兒
童把歌詞用語應用於日常生活中,練習歌唱與樂器的使用也可幫助個案建 立與人交往的經驗(林鎮坤,1996)。
四、音樂的社會性功能
對於選擇性緘默的兒童,要讓他們在公眾場合表演是更困難的 ,表演 者必須先克服自己的緊張與焦慮 ,提升挫折容忍力。而音樂治療中的音樂 表現,則是藉由治療者以真誠、無條件積極關懷、同理的角度,經由反覆 的練習與鼓勵,利用重現的音樂治療及創造性音樂治療 ,引導個案克服內 心抗拒、焦慮,與面對挫折的過程( 林貴美、劉秋木,1992;劉 焜 輝 , 1994d) 。
研究者整理本研究個案的成長經驗、生活背景、家庭環境、校園互動、
口語表現等,對應以上三節對之於音樂治療與選擇性緘默症的關連性 ,配
口語表現等,對應以上三節對之於音樂治療與選擇性緘默症的關連性 ,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