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音樂與第二語言習得理論
壹 、 第 二 語 言 習 得 理 論
第二語言習得相對於第一語言習得最大的不同是第二語言習得者來 源比較複雜,所影響並牽涉的成因更多更廣泛。兒童在第一語言習得的 背景很單一,從出生之後在自然環境下所接觸的語言便是第一語言。而 第二語言習得者由於來自不同國家和地區,成長背景及個人的客觀條件 皆不相同,頭腦中不是一片「空白」,因此難免多少受到母語正、負遷 移的影響。
美國語言學家 Krashen Stephen D.8在 20 世紀的 80 年代提出了著名的 第二語言習得理論,其中包含五個假說。Krashen 所提出的第二語言習 得理論,被視為研究第二外語中最詳盡且對後進研究者影響最大的理論。
筆者針對以上五種假說進行詳細論述如下:
一、習得-學習理論(the Acquisition-Learning Hypothesis)
人類發展語言能力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為「習得」,亦即透過溝通 來學習語言,第二種為「學習」,即經由認識語言的文法或學習其發音 等明確的知識來學習語言。習得是無意識過程,是指在習得過程中學習 者通常意識不到自己是在習得語言,只知道自己是在用目的語進行交際,
與兒童習得母語的過程相似。語言習得的結果也是無意識的。學習者對 自己所習得的語言規則或文法通常沒有明確意識。因而習得也稱為「隱 含性學習」、「非正規學習」或「自然學習」。學習則是有意識過程的,
通過此過程,可了解目的語。學習是指對一門第二語言的明確知識,即 瞭解和通曉其規則並能表述這些規則因此學習也被稱為「明確性學習」
或「語言的正規知識」。這一假說旨在說明習得與學習是兩個完全不同
8 取自 Krashen, S. D. (1985). the Affective and Practice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N.Y. : Longman.
的概念。
以第一種方式而言,語言習得是在自然的情境發生的,就像學習母 語的小嬰兒,在其學習講話期間,不一定會察覺自己在學習語言,只會 認為是在用語言的方式和親近的人溝通,此嬰兒便是在無意識的情況下 習得了文法的知識及說出語言的基本能力。而第二種發展語言能力的方 式「學習」則較為刻意,是參照明確的文法知識來學習,這種方式有別 於在自然情況下習得語言,是在某種刻意營造的學習環境下學習語言,
因此重視文法的教學法只能幫助學習者學習,但並無法幫助習得。
語言習得是潛意識過程的產物,他和學習者在學習第一語言時的要 求類似,也就是以目的語為媒介進行有意義的交流,在交流的過程中,
學習者注重的是溝通內容本身,而不是語言形式。語言學習是正式教育 下的產物,是一種有意識的學習,學習者藉由學習的過程而學習到關於 目的語的知識。Krashen認為語言習得比語言學習來的有效。例如:第二 外語學習者在語言習得的情況下,即使不懂語法規則也能流利的使用該 目的語,而採用語言學習方式的二語學習者則即使了解眾多的語法規則,
卻無法流利的使用該目的語。因此在自然環境下學習的第二外語比刻意 的學習環境來的有效。筆者整理習得和學習的內容如表2-1:
表 2-1
習 得 與 學 習 之 間 的 差 別
習得 學習
無意識的學習 有意識的學習
自然而然學會一種語言 有規則的學習語法,有一定的詞彙
自動產生話語 可糾正話語
語言較能自如表達、流暢 語法準確
另外還有第二種是McLaughlin(1990)的理論。他從心理角度來分析和 解釋學習語言的過程,指出人腦是容量有限的信息處理(capacitylimited
mechanism),人腦在同一時間不能同時處理不同的信息,所以在新的 信息或任務沒有完全處理之前需要較多的時間和集中的精力;一旦一項 新的任務熟練以後,處理過程就全自動化了。在新的信息和技能沒有熟 練掌握以前,大腦處理的方式是「控制性的」(controlled processing),
當信息和技能熟練之後,大腦的處理是「自動化的」(automatic
processing)。用學開車來舉例,在剛學開車的時候,人往往不能隨心所 欲控制車子,注意了方向盤就忘記了踩煞車,轉彎時顧了打方向盤卻忘 了打轉向信號燈,於是大腦必須全心全意去控制每一個細節。經過一段 時間的練習,這些動作都協調得很好,便全部內化了。坐上車以後要考 慮的只是開到哪裡,走哪一條路,其他的動作都無須再思考。因此學開 汽車的時候先一個動作一個動作慢慢地練習,反覆練習,直到一切都自 動化為止。
以上兩種理論雖然側重點不同,但是有基本對於語言習得的概念是 很接近的,首先,即為了要獲得一種語言,要有大量接觸的語言活動,
要不斷進行練習,必須有良好的語言環境,去提供學習者良好的與語言 材料。語言的輸入資料一向是研究習得的學者從不忽略的重點,只有給 學習者有效的輸入材料,他們才可以獲得有意義的文本資訊。
二、監控假說(the Monitor Hypothesis)
監控假說則是解釋了語言習得和語言學習間的關係及交互作用。有意 識的學習在成人的第二語言運用中的作用極為有限,其作用就像一個監 測器,在學習者運用此語言時起一定的編輯作用。此一假說更進一步的 解釋了語言習得和語言學習兩者之間的差異。監控假說認為語言習得系 統下所得到的潛意識的知識才是真正的語言能力。而語言學習系統下的 是有意識的學習,只能在運用目的語時產生監控或編輯的作用。
此假說認為刻意地學習語言效果是有限的。刻意的學習只能作為監察 及修正辭句的功能。即使在課堂中或教科書中已經學習到了文法規則,
並不代表學習者就能流暢的用第二語言表達想說的內容。相較之下,習
得卻無此限制,它不僅可引發說話,且能適當修正。若我們在「監察」
情境中,即在注重學生的會話而非文法的情境中測驗學生,那將會得到
「自然順序」(natural order)的結果。相反地,若對學生施以紙筆測驗 時,即會得到「不自然順序」(unnatural order)的結果。
學習者在使用第二外語進行口語溝通時,如果過度的使用「監控」功 能,則說話容易講的結結巴巴,但是在使用書面溝通時,則還是需要適 度的使用「監控」功能,使書面語符合文法等規範。
張少云、高可(2000)在其研究中指出,Krashen認為為了成功地運用監 控功能,必須滿足三個條件:第一、語言運用者必須有足夠的時間。在 快速談話中,由於要花時間思考語言,因此談話交際可能被打斷。第二、
說話者必須考慮語言的正確性,或者把所有的腦力放在形式上,因此即 使有足夠的時間,可能考慮的重點也不會在於文法的運用是否正確,因 為人們更關心的往往是說話的內容而非形式。第三、說話者必須了解與 法規則。這是一個苛刻的要求。語言學家們承認他們只能描寫一套基本 規則,但是最好的學生也不可能掌握所有的規則。
三、自然順序假說(the Natural Order Hypothesis)
此種假說認為文法規則習得的順序是可預知的且有一定的順序,例 如:在學習文法時,有些文法結構較早習得,有些則較晚。以學習英文為 例,學習名詞複數的變化必優先於學習名詞所有格;學習現在進行式必 優先於學習過去進行式。但自然順序說並不認為所有學生都以一樣的順 序習得文法,而是有個別差異存在的。我們可以在不同的學習者中看出 一些相似之處,有些結構通常可以早些獲得,而另外一些總是較晚才能 掌握。當然,自然順序並沒有說不同的學習者對語法規則的掌握都遵循 完全相同的順序,它只是認為,總的說來,有些結構可以較早被人們掌 握,而另外一些則較晚。
。 自然順序假說也可用來解釋學生犯錯現象:學習者在已學過的某些
語法結構上還會犯錯, 是因為那些結構的習得過程尚未完成。當然,在
第二語言習得的整個過程中無可避免會發生錯誤,尤其在使用那些習得 順序稍後的語法結構時更是如此。因此,學習者在無意中所犯的語言錯 誤應視為習得過程中的一個極為自然的現象予以容忍,而不應當揠苗助 長。打斷學生的自然語流而急於糾錯,以免將學生的注意力從所傳遞的 內容訊息上誤導到語言形式上(即從下意識過程轉為有意識過程)。且太 過於頻繁的糾錯還會使學生產生怕出錯的恐懼心理, 以致嚴重打擊學生 學習動機且會影響習得過程。因此教師的正確做法應當是:向學生提供 更多的相關語言輸入,為學生進一步創造習得條件—也就說多多創造自 然交際的學習環境。
四、語言資料輸入說 (The Input Hypothesis)
輸入假說是Krashen的二語習得理論的核心。語言輸入是人類掌握語 言的基本途徑,而第二語言習得者習得二語依賴的是可理解性的語言輸 入(Comprehensible Input) 。此假說認為人們之所以能習得語言乃是因為 能接受所輸入的語言資料或知識(Input),而這些語言資料通常會比我 們本身目前的程度來得難一些,亦即可理解性輸入。也就是說,Krashen 認為在第二外語學習當中,唯有學習者習得到比本身的語文程度再稍難 一些,且學習者能理解語言的內容而非注重型式時,學習者才能順利的 習得此知識。這就是著名的i+1公式。當二語習得者聽到或讀到的,難度 上稍微高於習得者現有二語水準但又不影響理解的語言材料,用“i+
1”表示,其中“i”指二語習得者現有的語言水準,1表示略高於習
1”表示,其中“i”指二語習得者現有的語言水準,1表示略高於習